-
1 # 天高雲淡任心遨遊
-
2 # 外星人復活
唐朝的兵制大致分為兩個時期,以開元十一年為界,在這之前是與均田制相結合的府兵制,在這之後是募兵制。
均田制下的府兵制,兵農合一唐代的府兵制可以追溯到西魏時期,西魏宇文泰設六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每府一軍共二十四軍。隋朝改為驃騎府,由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統領,隋大業三年改為鷹揚府,由鷹揚郎將,鷹擊郎將統領,府兵稱衛士。唐代府兵制延續下來,貞觀十年設折衝府,由折衝都尉,左右果毅都尉統領,天下十道共634府,分屬十二衛和東宮六率。
府兵來源,《唐律疏義·擅興律》:“疏義曰:‘揀點之法,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意思就是按照錢財,氣力,人口選拔,平時務農,戰時出征,臨時配備將領,戰事完畢解甲歸田,除馬匹外糧食七事自備(七事應指服、被、資、物、弓箭、鞍轡、器仗),並且輪流戍衛京師和邊疆。
特點:府兵制的特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不識將,將不知兵。府兵的戶籍由軍府掌握。和平時期府兵耕地種田,並在折衝將軍領導下進行日常訓練;戰爭發生時,由朝廷另派將領聚集各地府兵出征,府兵作戰一般不能長期在外,也很少遠征作戰,更不能隨意更換原駐屯地。戰事結束後各地府兵仍歸本鎮,重新納入當地折衝將軍的管轄下。這種兵役制度的初衷本是為了解決自三國、南北朝以來軍隊成為將領個人私產的局面,有利於防範地方割據勢力重新抬頭,由於府兵制和均田制相結合,減輕了國家養兵的負擔,解決了後勤問題。【宇文泰】
均田制破壞後的募兵制,將帥專兵唐初規定府兵三年一代,但隨著唐朝中期之後邊患增加,用兵不斷,戍期延長,加上腐敗日益嚴重,邊將侵吞士兵財物,強迫士兵為自己服苦役,因此無人願當府兵。而最重要的是唐代不抑制土地兼併,均田制破壞現象嚴重,府兵制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被破壞,府兵制難以維持。在此情況下唐玄宗採納張說的建議,京師宿衛改由募士承擔,招募12萬人,號稱從長宿衛,次年改為“彍騎”,這標誌著府兵制瓦解,募兵制開始出現。
長征健兒:開元二十五年,正式施行募兵制,因為募士要長期服役,因此稱為“長征健兒”,他們由邊地將帥統領,形成將帥專兵的局面。這是唐代兵制變革的重要內容,招募制代替徵兵制,職業兵代替義務兵。
影響:天寶年間,鎮守京師的彍騎多招募市井無賴為兵,軍中腐敗叢生,戰鬥力低下。地方團結兵缺少財政支援,裝備差,數量少。唯有邊鎮軍力強大。唐初全國府兵68萬,京師附近便有26萬。而天寶元年全國軍隊57萬,邊地竟有49萬。
《資治通鑑》記載,“猛將精兵,皆聚於西北,中國無武備”。《資治通鑑》的記載很明確的指出了內重外輕格局被打破的現象。專設將領統兵雖然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但使士兵只知將帥,不知朝廷。募兵逐漸成為了將領的私人軍隊。邊鎮的節度使更掌握了駐地的民政、財賦、刑法權力,逐漸脫離中央,形成地方割據勢力。安史之亂中的安祿山便是如此發展而來。 此外,募兵的軍器衣糧由國家供給,增加了國家的軍費開支和財政負擔。【安祿山】
-
3 # 醉看紅塵
唐朝採用的是募兵制。在唐初採用的是府兵制度。府兵制的特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不識將,將不知兵。就像現在的生產建設兵團,只是比這個建設兵團要松一點。府兵制過去說來被認為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的,到了唐玄宗時期由於土地的兼併日益嚴重,均田制遭到破壞。這要府兵制由於中央對於人口流動、戶口資料的掌握能力下降,使得開始出現大量逃兵,也由於北方大量機動效能強的騎兵的侵入,而府兵制度決定了不適合長時間長距離作戰。所以府兵制慢慢的就不再那麼的有大的作戰效能。由於府兵大壞,唐朝的軍隊由府兵制轉變為募兵制,軍隊地方化的態勢形成,在外的將帥與士兵的關係較密切,是藩鎮割據的直接原因。朝廷畏其叛亂,遂改由宦官監軍,中唐以後宦官的權力逐漸坐大(中國的第二次宦官時代),甚至可以直接廢立皇權(最出名的莫過於甘露之變了)
-
4 # 姜學友
唐朝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
為了控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預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於沒有宰相崇高的體制,所以便於控制。
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僕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的職務。
唐代以三省首長“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書門下三品”等。
唐太宗貞觀八年,僕射李靖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於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者為宰相。
長興四年為避諱(慕容延釗父名章),曾改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僕射是職事官從二品。
貞觀十七年,蕭瑀、李積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是正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始於此。高宗以後,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否則即使擔任中書令也不能稱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師頭銜的除外)。
三省合署議事、辦公,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
為了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於政事堂,政事堂設於門下省。
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一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
尚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文昌臺、都臺、中臺,旋復舊稱。
中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西臺、鳳閣、紫微省,旋復舊稱。
門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東臺、鸞臺、黃門省等,旋復舊稱。
-
5 # 太陽知識局
唐朝所取得的成績是舉世矚目的,不管是經濟,政治,文化,還是人口,軍事等等方面都是在當時世界上屬於前列的,其地位就好比今天的美國,那麼,作為大國重要方面的軍事,唐朝的兵制又是怎樣的呢?
唐朝的兵制應該分為兩段時期考慮府兵制 時期:唐朝的初期唐高祖至唐玄宗時期
募兵制 時期:唐玄宗之後採用的募兵制
為什麼唐朝的兵制會有重大的改變府兵制是在西魏和北周時期建立起來的,發展到隋朝時期已經十分的完善,所以唐高祖李淵就繼續採用這一成熟的兵制,這一兵制的主要特點就是兵農一體,當戰時需要時,男丁們就會立即轉變成為士兵,奔向戰場,而且士兵們所需要的各種武器裝備,馬匹等都是農民們自己準備,國家不承擔,減輕了國家的負擔,至於在農時,這些士兵就會回去耕地勞作,所以說,這一兵制既能有大量的兵員保衛國家,又不會延誤農時
府兵制廢除,採取募兵制,主要原因便是因為土地兼併的問題。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人口十分的稀少,大量的土地是屬於荒蕪,無人耕種的狀態的,國家有大量的閒餘土地可以分配給百姓,但是,經歷過後來百來年的發展,而且還經歷過盛世,人口增長十分迅速,閒餘土地越來越少,並且由於唐朝的法律保護地主的私有權,所以地主們兼併了大量的土地。而府兵制能夠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們能夠自行解決戰時所需要的一些裝備,國家不需要承擔,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地主兼併土地,農民們無力承擔,出現了國家無兵可調的情況,所以,為了改變這一情況,國家必須出錢解決士兵們的武器裝備,給養等問題,由國家供養軍隊,而不是士兵自己解決
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唐朝的兵制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唐朝在中央設定十六衛,其中的十二衛統領的是地方的軍隊,剩下的四衛負責統領的是皇帝身邊的軍隊,當戰爭爆發的時候,皇帝會派遣這十二衛去統領軍隊進行征戰,當戰爭結束之後,這十二衛就會回到中央,這樣就可以保證將領不會統領大量的軍隊,威脅到皇權
地方駐紮軍隊的地方稱為府,有三個級別,上中下,上府總共有1200人,中府有1000人,下府有800人,這些府計程車兵平常沒有戰爭進行徵調的是要的主要任務有兩個,一是輪流到京師進行守衛,第二是到邊關進行守衛
特殊時期特殊對待不管是府兵制還是募兵制都是國家平常時期採取的軍事制度,如果在戰爭時期,國家還會強行徵調
-
6 # 慈海覺林1j2T
這個問題分兩個時期,
首先唐玄宗以前是府兵制即兵農合一,戰時為兵,閒時務農,編輯在冊。如唐初開始設定十六折衝府,如有戰事,朝廷指派將領領兵作戰,戰事結束,將歸朝廷,兵歸農時,並且士兵自備武器裝備。
唐玄宗時開始實行募兵制,即朝廷招募兵馬統兵作戰,雖然能提高軍隊作戰力但同時也也造成地方將領擁兵自重,易造成藩鎮割據,這也是唐朝後期軍閥混亂,加速唐滅亡的主要原因。
-
7 # 我來讀歷史
唐初各地設有“折衝府”,以府兵制為主,後來逐漸向募兵制,到了唐末,就是節度使個人的軍隊了。唐朝初期恢復府兵制,較隋朝更為完備。府兵為基本的常備軍,平時隸屬於皇帝的12衛和皇太子的東宮6率。每衛設大將軍1人、將軍2人,每率設率1人、副率2 人。平時負責管理府兵輪番宿衛諸事,戰時經皇帝任命,率領從各府調集的府兵出征。即“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新唐書□兵志》)重要軍機大事由政事堂舉行的宰相會議輔佐皇帝商決。尚書省的兵部,主要負責武官的考核、任免,軍隊的編制、簡點和輪番,以及圖籍、廄牧、甲仗的管理等。太宗時整頓府兵制度,12衛各領40~60府。鷹揚府恢復驃騎府、車騎府的舊名,不久又改為折衝府,“因地立稱”,分別冠以所在地名。府分上、中、下:上府為1200人,中府為1000人,下府為 800人。全國最多時共設a府,府兵約60萬人,主要分佈於政治中心地區的關內、河東、河南及鄰近諸道,旨在“居重馭輕”(《陸宣公奏議》卷八),“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玉海□兵制》)。折衝府為府兵的基本組織單位。每府置折衝都尉 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長史、兵曹、別將各1人,下轄4~6團。每團200人,設校尉,轄2旅。每旅設旅帥,轄2隊。每隊設隊正,分為5火。每火10 人,有火長。每隊、每火的裝備,如馬、馬具和鍤、斧、鉗、鋸等,均有定數。府兵自用的武器、裝具和征途所需糧食皆自備。馬匹不足,由官府供給。平時訓練在冬季進行,由折衝都尉率領本府兵馬習戰。府兵的調遣、指揮權屬於朝廷。凡發兵10人以上,除緊急情況外,都要有尚書省、門下省頒發的皇帝“敕書”和銅魚符,州刺史與折衝都尉勘契乃發。府兵每年需輪流到京師宿衛,稱上番。由兵部依各府離京師遠近,確定上番的次數,每次1月,平均每年在役可達3月左右。部分府兵被派遣到衝要地區戍守,一般為1年一次。府兵的來源,主要是從自耕農和地主中挑選,後來則漸以貧苦農民充役。按照規定,“三年一簡”,即3年徵一次兵。凡20歲以上的健壯丁男,都是簡點物件。簡點標準,以資財、材力、丁口三者為據,“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議□擅興》)。一般21歲入役,61歲出軍,實為終身服役。後來,征戰益多,勳賞不兌現,社會地位下降,地主也漸漸厭惡當兵,特別是“番役更代多不以時”,土地兼併嚴重,均田制逐步廢壞,軍資無所依靠,府兵乃紛紛“亡匿”、“耗散”。玄宗時,下令將服役期減少至15年,自25歲起服役,40歲乃止;又將“三年一簡”改為“六年一簡”(《新唐書□兵志》),但都未實現,以致折衝府無兵上番。天寶八年(749),被迫停止上番,折衝府從此名存實亡。由於府兵制日趨敗壞,唐初即存在的募兵制便逐漸興盛。從開元十年(722)起,大規模召募壯士充宿衛。開元十二年,更名為 騎。次年,騎達12萬人,分隸於12衛,每衛1萬人,又分為6番,輪流上番服役。平時近營為堋,教閱弓弩,免除賦役,資糧由官府供給。騎多是被強迫入募和已逃亡再來應募的折衝府衛士,實際上是攤派兵役,其重要變化是由盡義務變為受僱傭。騎自始就很衰弱,其召募亦無定製,前後只維持20餘年。唐初,駐防京城和宮廷的部隊統稱禁兵或“天子禁軍”。從12衛府輪番調來宿衛京城的府兵,稱南衙禁兵。單獨組建、駐防宮城北門的禁兵,稱北衙禁兵。他們最初是從跟隨李淵起事的軍人中簡選3萬人組成,稱為“元從禁軍”(《新唐書□兵志》),系父子相代,專事宮城宿衛。以後,太宗又從中選善騎者百人,供戍衛、田獵之用,號“百騎”。另置北衙 7營,選驍壯者,於玄武門左右屯營,號“飛騎”。高宗時,置左、右羽林軍。武則天時,改“百騎”為“千騎”;中宗時,改“千騎”為“萬騎”,分左、右營;玄宗時,增左、右龍武軍;肅宗後,也多有更易。禁兵一般是召募來的,歷來驕惰怯弱,後受宦官控制,更加腐敗。但是,唐朝後期主要靠禁兵維持殘局。唐初,駐防邊境的軍事機構稱鎮、戍。鎮與戍均有上、中、下之分。上鎮 500人、中鎮300人、下鎮300人以下,每鎮設鎮將、鎮副各 1人。上戍50人、中戍30人、下戍30人以下,每戍設戍主、戍副各 1人。此外,在少數地方,大者設軍,小者設守捉,各設使和副使統領,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職。地方兵中多為各地輪番到邊境戍守的戍卒,稱“防人”,3年一代,自備資糧;另有少數召募來的兵,稱“防丁”或“丁防”。玄宗時,在戍卒中召募能更住 3年者,官給賜物;後又召募長期從軍的健兒,稱“長征健兒”,資糧等均由官給,稱為“官健”,是由國家供養的職業軍人。後期,地方藩鎮的軍人主要是這類 “官健”。從武則天時期起,北邊部分州還建立一些民眾武裝,稱團結兵,其他地區也有土鎮、土團、團練等。團結兵一般是“選丁戶殷贍,身材強壯者充之” (《唐六典□尚書兵部》)。官府給予身糧、醬菜,免其徵賦。主要任務是配合軍隊防衛邊疆。他們由州刺史或節度使統轄。唐朝還制定了比較完備的軍事法律,如《衛禁律》、《擅興律》、《捕亡律》、《宮衛令》、《軍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對軍人的職守、賞罰等有較詳細的規定,凡違犯了“令”、“式”中的有關規定,就要依“律”、“格”給予懲處。唐末,各節度使控制地方政權,憑藉其擁有的土地、人丁、財賦,豢養大批軍隊,與朝廷抗衡,改變了“內重外輕”的態勢。安史之亂以後,割據日甚,以致“方鎮相望於內地,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自國門以外,皆分裂於方鎮矣”(《新唐書□兵志》)。
-
8 # 墨白史界
據《新唐書》記載,唐朝採取的是府兵制。
府兵,既是軍人,也是農民,戰時從軍出征,閒時種地耕作。府兵制開始於西魏、後周,在隋朝時成為了正式建制,設有翊衛、驍騎衛、武衛、屯衛、御衛、候衛等左、右十二府,府有郎將、副郎將、坊主、團主等官員,統領府兵。唐朝初期繼承的就是府兵制。
唐高祖李淵起兵時,設立大將軍府,任命李建成為左領大都督,統率左三軍;敦煌公李世明為右領大都督,統率右三軍;李元吉統率中軍。
李淵即位後,開始設定軍府,由驃騎、車騎兩個將軍府統領。當時,關中有十二道:萬年道、長安道、富平道、醴泉道、同州道、華州道、寧州道、岐州道、豳州道、 西麟州道、涇州道、宜州道,都設定了軍府。
武德(李淵年號)三年,更改了軍府名稱:萬年道軍府稱為參旗軍,長安道軍府稱為鼓旗軍,富平道軍府稱為玄戈軍,醴泉道軍府稱為井鉞軍,同州道軍府稱為羽林軍,華州道軍府稱為騎官軍,寧州道軍府稱為折威軍,岐州道軍府稱為平道軍,豳州道軍府稱為招搖軍,西麟州道軍府稱為苑遊軍,涇州道軍府稱為天紀軍,宜州道軍府稱為天節軍。各軍設定將軍和副將各一人,負責管理耕種和征戰事宜。各軍由車騎府統率。後來,十二軍廢而又立,設定將軍一人,各軍有自己的田地和住房,稱為“坊”,設有坊主,負責檢察戶口、勸課農桑。
貞觀十年,唐太宗李世民更改統軍將領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各府都叫做折衝府。全國十道,共設定了六百三十四個折衝府。府又分為三等:1200人的為上府,1000人的為中府,800人的為下府。折衝府設定折衝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長史、兵曹、別將各一人,校尉六人。
300兵員為一個團,團有校尉;20人為一個隊,隊有隊正;10人為一個火,火有火長。每火配備6匹馱馬,並配置烏布幕、鐵馬盂、布槽、鍤、鑿、碓、筐、斧、鉗、鋸各一把(套/個),放置鎧甲的架子兩個。每隊配置有火鑚1個,胸馬繩1卷,首羈、足絆各3個,每個人配置弓1把、箭30枝;胡祿、橫刀、礪石、大觿、氈帽、氈裝、行藤各1個,麥飯九鬥,米二斗,這些都要自備;盔甲、農具都是放在倉庫,如果要出征, 看到入列的人才會發放。平時負責巡邏的隊伍,只發給弓、箭、橫刀。
每個人20歲開始參加府兵,60歲時免去府兵義務。能騎善射的成為越騎,其餘的成為步兵、武騎、排手、 步射。每年冬季,府兵也會進行對抗演練。
府兵制敗壞於唐高宗、武則天時期到了唐高宗、武后時期,因為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浸壞,輪流守衛長安的府兵經常不能按時到達或逃跑,京城的宿衛工作都跟不上了。到了什麼地步呢?宰相張說沒辦法只能自己招募一些人手負責長安宿衛。
唐高宗十一年,挑選京兆、蒲、同、岐、華等地府兵及百姓,共十二萬人,組建了“長從宿衛”,每年輪換兩次。後來改稱為“彍騎”。雖然由出臺了一些府兵補足的政策,但都效果不佳,而且折衝都尉又常年得不到升遷,人們都不願意擔任折衝都尉管理府兵。
到了唐玄宗李隆基時期,彍騎宿衛兵制又有了變動,士兵們更沒了依靠。後來,天寶八年,所有的折衝府到了沒兵可交的地步。最後光有兵額、官吏,而兵器、軍馬、糧草都沒辦法保證供給,府兵輪流宿衛長安都成了罵人的話了。而那些宿衛長安的都是一些百姓,富的就做生意、享美食,強壯的就幹些摔角、拔河之類的把戲。等到安祿山反叛的時候,這些人連盔甲都穿不進去了。
府兵制的優勢採取府兵制,沒有戰事的時候士兵就是農民,耕種田地,其中有一部分人會輪流宿衛長安;如果有戰事發生,就派將軍帶兵出戰,戰事完了以後,士兵回府,將軍迴歸朝廷。這樣士兵不會失業,而將帥又不會手握重兵之權,所以能防止禍亂髮生。
等到府兵制敗壞,而各個藩鎮強盛的時期,悍將沒有戰事的時候據於險要之地,專權地方,既擁有有土地、人民,又有甲兵、財賦,就開始了割據一方,導致藩鎮越來越強,朝廷越來越弱。
-
9 # 貓眼觀史
唐朝建立之後,靠著唐軍的四處征討,國家的版圖不斷擴大,與外族的戰鬥中頻頻取勝,將帝國的影響擴散到世界各處。唐軍之所以會這麼強大,主要還是由於唐朝的國力強盛,再加上唐軍內部人才輩出,還有先進的軍事裝備。
當然,唐朝的兵制本身,是唐軍強大的基礎,李唐皇族原本就是北周的關隴集團中的一員,他們的祖先李虎是北周八柱國之一,後來李淵與隋朝皇室還有著血緣關係,可他們趁著隋亂,靠著武力奪取了江山。
李世民等人在亂世中打造了一支強悍的軍隊,這是李唐能統一天下的主要因素,從建國開始,唐朝就開始打造自己的兵制。
那麼唐朝的兵制具體是怎麼樣的呢?唐朝的軍事制度也繼承了隋朝的特點,隋唐都是起源於北周,他們的兵制與周有著相似的地方,在北周中後期,府兵制開始漸漸成型,到隋朝正式確立。
府兵制唐初沿用了隋的府兵制,在地方設立眾多的折衝府,專門負責管理當地的軍戶,地方軍人依均田令去領自己的田地,免納租庸調,平時就在家來從事生產,特定時間輪番宿衛,戰時出征,資裝自備。這就形成了在鄉為農,在軍為兵,實行兵農合一、寓兵於農的制度。
唐朝用府兵來作為自己的常備軍,主要是集中在關中地區,拱衛京師的同時,還要負責對外的戰事。皇帝下轄有12衛,皇太子東宮有6率,每衛設大將軍1人、將軍2人,每率設率1人、副率2人。
平日裡各地的府兵輪流徵集過來宿衛京師,《新唐書·兵志》對於府兵的調動規定是有明確的記載: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在太宗朝的時候,對於原本的制度進行一些改變,由於戰爭頻繁,府兵的徵集越來越多,地方的府兵主要是從一些農民或者是小地主中選拔,透過折衝府來進行召集,一旦成為府兵,往往就是終身都會在軍隊中當兵。
折衝府作為地方徵集管理府兵的機構,可以說是維持府兵制的主體,折衝府有著嚴格的規制,內部設立折衝都尉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長史、兵曹、別將各1人,下轄4~6團。每團200人,設校尉,轄2旅。每旅設旅帥,轄2隊。每隊設隊正,分為5火。
每火10人,有火長。每隊、每火的裝備,如馬、馬具和、斧、鉗、鋸這些都有著嚴格的規制數額。府兵要想上去打仗,在出徵之前就必須要自己準備好糧食,馬匹這些物資裝備,要是家裡實在是窮,也可以向官府來申請,不過大部分的府兵自己的裝備都是自帶,因此想當兵,也需要自己家裡有著一些資本。
府兵自身徵調與指揮的權力都在中央手中,每次徵調出動都要有尚書省、門下省頒發的皇帝“書”和銅魚符,州刺史與折衝都尉勘契才能出發。府兵每年需輪流到京師宿衛。兵部會根據這些府兵離京師遠近,確定次數。
這樣就避免了武將權力過大,朝廷可以把軍權牢牢把持在自己的手裡,可隨著國家的發展,土地兼併越來越嚴重,府兵制在武周時期就已經開始瓦解,玄宗朝為了能取代這種衰敗的制度,選擇用募兵來代替,他在邊鎮各地設立了諸多的軍鎮,由節度使來統一管理這些軍鎮,為了要組建一支邊鎮的常備軍,就開始從各地徵集一些身強力壯的,可以長期來從軍的人,這些人不再是什麼農民之類的角色。
他們就等於是帝國的職業軍人,從軍之後由國家來供養著他們,除了這些職業軍人外,北部一些常常受到外族攻擊的地區,還建立一些民眾武裝,稱團結兵,其他地區也有土鎮、土團、團練等,這些武裝的實力不算是非常強,也不指望他們在戰場上發揮什麼太大的作用,只要他們可以輔助正規軍作戰就可以了。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充當民夫,這些地方武裝基本上是由當地的刺史來管理,當然,節度使也有權來管理這些人。
募兵制募兵制的出現,讓唐朝的兵制發生巨大的改變,首先軍隊的數量開始越來越少,唐軍的規模也越來越小。比如像最為精銳的安西軍,巔峰時期的規模也不到5萬,唐軍開始更加註重精兵,戰鬥力要比之前強很多,募兵出來的這些人,不僅有著非常強的戰鬥力,還可以常駐在邊疆作戰,不用來回去徵集。
但募兵本身就擁有更大的自主權,這些軍隊都是由節度使來全部控制,節度使手中的權力過大,就容易引發國內的混亂,安祿山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士兵長期受到節度使的管轄,他們眼裡就很難再有皇帝,更多還是都聽節度使的命令,這也是募兵最大的問題。
等到了唐朝的末期,募兵制再度發生改變,開始朝著私兵制發展,從安史之亂開始,募兵的軍隊私有化情況非常嚴重,節度使們掌握著大權,他們割據一方,利用自己手上的土地和財產來供養著自己的軍隊。
像魏博這樣的藩鎮,手上募集的軍隊名義上還是唐軍,可實際上他們都不會聽從政府的命令,而是聽從當地節度使的命令,甚至還會和唐朝的中央軍隊來對抗。中央的兵制也發生改變,唐朝組建了強大的神策軍,這支軍隊等於是中央禁軍,它也是採用募兵徵集,不過神策軍的很多人都是世襲制度,家裡代代都在軍隊裡面效力,比如唐末的名將高駢,他們家就是世襲的軍人。
唐朝的軍制與他們國家的發展有著很大的聯絡,畢竟軍隊是要由國家來供養的,最初國內有著大量的土地,可以來維持府兵的體系,可隨著土地兼併的嚴重,手上的地已經不夠了,而地方的軍戶長期生活下來,自己負擔非常重,又要交糧又要自己帶著裝備去打仗,大部分的人都受不了這種剝削,府兵的崩潰是必然的結果,那麼募兵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府兵的這些問題,還保證了自身的戰力,可唐朝的募兵過多集中在地方上,中央的軍力嚴重不足。
這也是唐朝內輕外重的弊端,唐朝的歷代帝王都非常熱衷開疆拓土,因此國家的戰線不斷拉長,越往後戰事越多,中央對於地方軍隊的控制就越來越弱,必須要給這些節度使們更大的自主權,最終安祿山等人把兵鋒對準唐政府,差點就終結了帝國的統治,募兵本身沒有錯誤,錯誤的是唐朝軍隊力量過於分散,中央的力量不夠。
參考文獻:
《新唐書》
《舊唐書》
-
10 # 鐵錘文史
中國有兩個朝代屬於全民皆兵,一個是漢朝,一個是唐朝。可是全民皆兵又分成兩種,漢朝時全農皆兵,唐朝時全兵皆農。漢朝所有的農戶到了23歲必須要去當兵;唐朝所有當兵的人,必須要自己種莊稼打糧食養活自己。
可是光是這樣,當兵沒有積極性啊,國家就給獎勵政策。免去軍人家庭的租庸調。
那麼唐朝的兵制為什麼又叫做府兵制呢?
唐朝的行政區域是州縣制,下級是縣,上級是州。府,是在州縣裡面劃出的特別軍事區域,可以理解為每個地方的軍分割槽。
當兵的,都在府裡面。
有一點大家要注意,唐朝窮人是沒有資格當兵的。唐朝的戶口按照家庭財產分成九等,上中下各有三等,下三等戶口的是沒有資格當兵的。
中上等的人家孩子當兵,需要自己準備戰馬刀槍等軍備,還有糧食細軟。
府兵制度的牛逼之處在於國家不出一毛錢就獲得了百萬雄兵。而且這些軍人家境殷實,政府也給他們榮譽,大家乾的很來勁。可是這麼好的府兵制度,後來怎麼就崩塌了呢?
有兩個主要原因。
第一個原因,以前的府兵都是很有地位很有榮譽的,家裡也不是實在缺錢的那種農民。可是和平時代長久之後,軍隊裡面產生腐敗現象,軍隊長官和地方長官經常把當兵的當做差役使喚。本來大家是有社會地位的民族英雄,現在成了伺候官老爺的僕人,這誰願意幹,所以就開始有人逃兵役。
第二個原因,以前府兵陣亡,朝廷裡面有撫卹,地方上面有安慰,非常光榮的事情。而且到期就會安排戰士光榮退伍。後來呢,戰死之後朝廷也懶得安慰,家裡麵人覺得孩子死的不值。再到後來,因為兵員緊張,原來邊疆守衛一年就可以回家,可是因為後續部隊跟不上,只好一干許多年,導致逃兵現象越發嚴重。
慢慢的,府兵制度就崩潰了。
回覆列表
唐前期主要實行府兵制條件下的徵兵制。府兵從軍府州21~60歲的成丁中徵發,3年或6年選點一次。
一旦確定軍名,即成為府兵,隸屬於折衝府,定期上番服役,冬季農閒參加軍事訓練。府兵服徑自備衣糧、馱馬、部分輕武器。兵募,名義上為招募,實質上是強制徵發。
高宗、武后以後,土地兼併嚴重,均田制被破壞.失地的農民無力承擔自備戊具、資糧,兵士逃亡日多。
開元二產五年(737),庸玄宗詔令各道節度使,招募自願長駐鎮、戊的健兒,並允許家口隨軍,官給田地屋宅。天寶八年(749)玄宗宣亦停止折衝府上下魚書,府兵制遂廢止,兵募也大致同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