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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高雲淡任心遨遊

    唐前期主要實行府兵制條件下的徵兵制。府兵從軍府州21~60歲的成丁中徵發,3年或6年選點一次。

    一旦確定軍名,即成為府兵,隸屬於折衝府,定期上番服役,冬季農閒參加軍事訓練。府兵服徑自備衣糧、馱馬、部分輕武器。兵募,名義上為招募,實質上是強制徵發。

    高宗、武后以後,土地兼併嚴重,均田制被破壞.失地的農民無力承擔自備戊具、資糧,兵士逃亡日多。

    開元二產五年(737),庸玄宗詔令各道節度使,招募自願長駐鎮、戊的健兒,並允許家口隨軍,官給田地屋宅。天寶八年(749)玄宗宣亦停止折衝府上下魚書,府兵制遂廢止,兵募也大致同時結束。

  • 2 # 外星人復活

    唐朝的兵制大致分為兩個時期,以開元十一年為界,在這之前是與均田制相結合的府兵制,在這之後是募兵制。

    均田制下的府兵制,兵農合一

    唐代的府兵制可以追溯到西魏時期,西魏宇文泰設六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每府一軍共二十四軍。隋朝改為驃騎府,由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統領,隋大業三年改為鷹揚府,由鷹揚郎將,鷹擊郎將統領,府兵稱衛士。唐代府兵制延續下來,貞觀十年設折衝府,由折衝都尉,左右果毅都尉統領,天下十道共634府,分屬十二衛和東宮六率。

    府兵來源,《唐律疏義·擅興律》:“疏義曰:‘揀點之法,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

    意思就是按照錢財,氣力,人口選拔,平時務農,戰時出征,臨時配備將領,戰事完畢解甲歸田,除馬匹外糧食七事自備(七事應指服、被、資、物、弓箭、鞍轡、器仗),並且輪流戍衛京師和邊疆。

    特點:府兵制的特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不識將,將不知兵。府兵的戶籍由軍府掌握。和平時期府兵耕地種田,並在折衝將軍領導下進行日常訓練;戰爭發生時,由朝廷另派將領聚集各地府兵出征,府兵作戰一般不能長期在外,也很少遠征作戰,更不能隨意更換原駐屯地。戰事結束後各地府兵仍歸本鎮,重新納入當地折衝將軍的管轄下。這種兵役制度的初衷本是為了解決自三國、南北朝以來軍隊成為將領個人私產的局面,有利於防範地方割據勢力重新抬頭,由於府兵制和均田制相結合,減輕了國家養兵的負擔,解決了後勤問題。【宇文泰】

    均田制破壞後的募兵制,將帥專兵

    唐初規定府兵三年一代,但隨著唐朝中期之後邊患增加,用兵不斷,戍期延長,加上腐敗日益嚴重,邊將侵吞士兵財物,強迫士兵為自己服苦役,因此無人願當府兵。而最重要的是唐代不抑制土地兼併,均田制破壞現象嚴重,府兵制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被破壞,府兵制難以維持。在此情況下唐玄宗採納張說的建議,京師宿衛改由募士承擔,招募12萬人,號稱從長宿衛,次年改為“彍騎”,這標誌著府兵制瓦解,募兵制開始出現。

    長征健兒:開元二十五年,正式施行募兵制,因為募士要長期服役,因此稱為“長征健兒”,他們由邊地將帥統領,形成將帥專兵的局面。這是唐代兵制變革的重要內容,招募制代替徵兵制,職業兵代替義務兵。

    影響:天寶年間,鎮守京師的彍騎多招募市井無賴為兵,軍中腐敗叢生,戰鬥力低下。地方團結兵缺少財政支援,裝備差,數量少。唯有邊鎮軍力強大。唐初全國府兵68萬,京師附近便有26萬。而天寶元年全國軍隊57萬,邊地竟有49萬。

    《資治通鑑》記載,“猛將精兵,皆聚於西北,中國無武備”。

    《資治通鑑》的記載很明確的指出了內重外輕格局被打破的現象。專設將領統兵雖然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但使士兵只知將帥,不知朝廷。募兵逐漸成為了將領的私人軍隊。邊鎮的節度使更掌握了駐地的民政、財賦、刑法權力,逐漸脫離中央,形成地方割據勢力。安史之亂中的安祿山便是如此發展而來。 此外,募兵的軍器衣糧由國家供給,增加了國家的軍費開支和財政負擔。【安祿山】

  • 3 # 醉看紅塵

    唐朝採用的是募兵制。在唐初採用的是府兵制度。府兵制的特點可以簡單概括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不識將,將不知兵。就像現在的生產建設兵團,只是比這個建設兵團要松一點。府兵制過去說來被認為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的,到了唐玄宗時期由於土地的兼併日益嚴重,均田制遭到破壞。這要府兵制由於中央對於人口流動、戶口資料的掌握能力下降,使得開始出現大量逃兵,也由於北方大量機動效能強的騎兵的侵入,而府兵制度決定了不適合長時間長距離作戰。所以府兵制慢慢的就不再那麼的有大的作戰效能。由於府兵大壞,唐朝的軍隊由府兵制轉變為募兵制,軍隊地方化的態勢形成,在外的將帥與士兵的關係較密切,是藩鎮割據的直接原因。朝廷畏其叛亂,遂改由宦官監軍,中唐以後宦官的權力逐漸坐大(中國的第二次宦官時代),甚至可以直接廢立皇權(最出名的莫過於甘露之變了)

  • 4 # 姜學友

    唐朝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

    為了控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預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於沒有宰相崇高的體制,所以便於控制。

    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僕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的職務。

    唐代以三省首長“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書門下三品”等。

    唐太宗貞觀八年,僕射李靖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於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者為宰相。

    長興四年為避諱(慕容延釗父名章),曾改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僕射是職事官從二品。

    貞觀十七年,蕭瑀、李積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是正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始於此。高宗以後,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否則即使擔任中書令也不能稱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師頭銜的除外)。

    三省合署議事、辦公,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

    為了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於政事堂,政事堂設於門下省。

    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一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

    尚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文昌臺、都臺、中臺,旋復舊稱。

    中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西臺、鳳閣、紫微省,旋復舊稱。

    門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東臺、鸞臺、黃門省等,旋復舊稱。

  • 5 # 太陽知識局

    唐朝所取得的成績是舉世矚目的,不管是經濟,政治,文化,還是人口,軍事等等方面都是在當時世界上屬於前列的,其地位就好比今天的美國,那麼,作為大國重要方面的軍事,唐朝的兵制又是怎樣的呢?

    唐朝的兵制應該分為兩段時期考慮

    府兵制 時期:唐朝的初期唐高祖至唐玄宗時期

    募兵制 時期:唐玄宗之後採用的募兵制

    為什麼唐朝的兵制會有重大的改變

    府兵制是在西魏和北周時期建立起來的,發展到隋朝時期已經十分的完善,所以唐高祖李淵就繼續採用這一成熟的兵制,這一兵制的主要特點就是兵農一體,當戰時需要時,男丁們就會立即轉變成為士兵,奔向戰場,而且士兵們所需要的各種武器裝備,馬匹等都是農民們自己準備,國家不承擔,減輕了國家的負擔,至於在農時,這些士兵就會回去耕地勞作,所以說,這一兵制既能有大量的兵員保衛國家,又不會延誤農時

    府兵制廢除,採取募兵制,主要原因便是因為土地兼併的問題。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人口十分的稀少,大量的土地是屬於荒蕪,無人耕種的狀態的,國家有大量的閒餘土地可以分配給百姓,但是,經歷過後來百來年的發展,而且還經歷過盛世,人口增長十分迅速,閒餘土地越來越少,並且由於唐朝的法律保護地主的私有權,所以地主們兼併了大量的土地。而府兵制能夠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們能夠自行解決戰時所需要的一些裝備,國家不需要承擔,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地主兼併土地,農民們無力承擔,出現了國家無兵可調的情況,所以,為了改變這一情況,國家必須出錢解決士兵們的武器裝備,給養等問題,由國家供養軍隊,而不是士兵自己解決

    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唐朝的兵制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唐朝在中央設定十六衛,其中的十二衛統領的是地方的軍隊,剩下的四衛負責統領的是皇帝身邊的軍隊,當戰爭爆發的時候,皇帝會派遣這十二衛去統領軍隊進行征戰,當戰爭結束之後,這十二衛就會回到中央,這樣就可以保證將領不會統領大量的軍隊,威脅到皇權

    地方駐紮軍隊的地方稱為府,有三個級別,上中下,上府總共有1200人,中府有1000人,下府有800人,這些府計程車兵平常沒有戰爭進行徵調的是要的主要任務有兩個,一是輪流到京師進行守衛,第二是到邊關進行守衛

    特殊時期特殊對待

    不管是府兵制還是募兵制都是國家平常時期採取的軍事制度,如果在戰爭時期,國家還會強行徵調

  • 6 # 慈海覺林1j2T

    這個問題分兩個時期,

    首先唐玄宗以前是府兵制即兵農合一,戰時為兵,閒時務農,編輯在冊。如唐初開始設定十六折衝府,如有戰事,朝廷指派將領領兵作戰,戰事結束,將歸朝廷,兵歸農時,並且士兵自備武器裝備。

    唐玄宗時開始實行募兵制,即朝廷招募兵馬統兵作戰,雖然能提高軍隊作戰力但同時也也造成地方將領擁兵自重,易造成藩鎮割據,這也是唐朝後期軍閥混亂,加速唐滅亡的主要原因。

  • 7 # 我來讀歷史

    唐初各地設有“折衝府”,以府兵制為主,後來逐漸向募兵制,到了唐末,就是節度使個人的軍隊了。唐朝初期恢復府兵制,較隋朝更為完備。府兵為基本的常備軍,平時隸屬於皇帝的12衛和皇太子的東宮6率。每衛設大將軍1人、將軍2人,每率設率1人、副率2 人。平時負責管理府兵輪番宿衛諸事,戰時經皇帝任命,率領從各府調集的府兵出征。即“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新唐書□兵志》)重要軍機大事由政事堂舉行的宰相會議輔佐皇帝商決。尚書省的兵部,主要負責武官的考核、任免,軍隊的編制、簡點和輪番,以及圖籍、廄牧、甲仗的管理等。太宗時整頓府兵制度,12衛各領40~60府。鷹揚府恢復驃騎府、車騎府的舊名,不久又改為折衝府,“因地立稱”,分別冠以所在地名。府分上、中、下:上府為1200人,中府為1000人,下府為 800人。全國最多時共設a府,府兵約60萬人,主要分佈於政治中心地區的關內、河東、河南及鄰近諸道,旨在“居重馭輕”(《陸宣公奏議》卷八),“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玉海□兵制》)。折衝府為府兵的基本組織單位。每府置折衝都尉 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長史、兵曹、別將各1人,下轄4~6團。每團200人,設校尉,轄2旅。每旅設旅帥,轄2隊。每隊設隊正,分為5火。每火10 人,有火長。每隊、每火的裝備,如馬、馬具和鍤、斧、鉗、鋸等,均有定數。府兵自用的武器、裝具和征途所需糧食皆自備。馬匹不足,由官府供給。平時訓練在冬季進行,由折衝都尉率領本府兵馬習戰。府兵的調遣、指揮權屬於朝廷。凡發兵10人以上,除緊急情況外,都要有尚書省、門下省頒發的皇帝“敕書”和銅魚符,州刺史與折衝都尉勘契乃發。府兵每年需輪流到京師宿衛,稱上番。由兵部依各府離京師遠近,確定上番的次數,每次1月,平均每年在役可達3月左右。部分府兵被派遣到衝要地區戍守,一般為1年一次。府兵的來源,主要是從自耕農和地主中挑選,後來則漸以貧苦農民充役。按照規定,“三年一簡”,即3年徵一次兵。凡20歲以上的健壯丁男,都是簡點物件。簡點標準,以資財、材力、丁口三者為據,“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議□擅興》)。一般21歲入役,61歲出軍,實為終身服役。後來,征戰益多,勳賞不兌現,社會地位下降,地主也漸漸厭惡當兵,特別是“番役更代多不以時”,土地兼併嚴重,均田制逐步廢壞,軍資無所依靠,府兵乃紛紛“亡匿”、“耗散”。玄宗時,下令將服役期減少至15年,自25歲起服役,40歲乃止;又將“三年一簡”改為“六年一簡”(《新唐書□兵志》),但都未實現,以致折衝府無兵上番。天寶八年(749),被迫停止上番,折衝府從此名存實亡。由於府兵制日趨敗壞,唐初即存在的募兵制便逐漸興盛。從開元十年(722)起,大規模召募壯士充宿衛。開元十二年,更名為 騎。次年,騎達12萬人,分隸於12衛,每衛1萬人,又分為6番,輪流上番服役。平時近營為堋,教閱弓弩,免除賦役,資糧由官府供給。騎多是被強迫入募和已逃亡再來應募的折衝府衛士,實際上是攤派兵役,其重要變化是由盡義務變為受僱傭。騎自始就很衰弱,其召募亦無定製,前後只維持20餘年。唐初,駐防京城和宮廷的部隊統稱禁兵或“天子禁軍”。從12衛府輪番調來宿衛京城的府兵,稱南衙禁兵。單獨組建、駐防宮城北門的禁兵,稱北衙禁兵。他們最初是從跟隨李淵起事的軍人中簡選3萬人組成,稱為“元從禁軍”(《新唐書□兵志》),系父子相代,專事宮城宿衛。以後,太宗又從中選善騎者百人,供戍衛、田獵之用,號“百騎”。另置北衙 7營,選驍壯者,於玄武門左右屯營,號“飛騎”。高宗時,置左、右羽林軍。武則天時,改“百騎”為“千騎”;中宗時,改“千騎”為“萬騎”,分左、右營;玄宗時,增左、右龍武軍;肅宗後,也多有更易。禁兵一般是召募來的,歷來驕惰怯弱,後受宦官控制,更加腐敗。但是,唐朝後期主要靠禁兵維持殘局。唐初,駐防邊境的軍事機構稱鎮、戍。鎮與戍均有上、中、下之分。上鎮 500人、中鎮300人、下鎮300人以下,每鎮設鎮將、鎮副各 1人。上戍50人、中戍30人、下戍30人以下,每戍設戍主、戍副各 1人。此外,在少數地方,大者設軍,小者設守捉,各設使和副使統領,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職。地方兵中多為各地輪番到邊境戍守的戍卒,稱“防人”,3年一代,自備資糧;另有少數召募來的兵,稱“防丁”或“丁防”。玄宗時,在戍卒中召募能更住 3年者,官給賜物;後又召募長期從軍的健兒,稱“長征健兒”,資糧等均由官給,稱為“官健”,是由國家供養的職業軍人。後期,地方藩鎮的軍人主要是這類 “官健”。從武則天時期起,北邊部分州還建立一些民眾武裝,稱團結兵,其他地區也有土鎮、土團、團練等。團結兵一般是“選丁戶殷贍,身材強壯者充之” (《唐六典□尚書兵部》)。官府給予身糧、醬菜,免其徵賦。主要任務是配合軍隊防衛邊疆。他們由州刺史或節度使統轄。唐朝還制定了比較完備的軍事法律,如《衛禁律》、《擅興律》、《捕亡律》、《宮衛令》、《軍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對軍人的職守、賞罰等有較詳細的規定,凡違犯了“令”、“式”中的有關規定,就要依“律”、“格”給予懲處。唐末,各節度使控制地方政權,憑藉其擁有的土地、人丁、財賦,豢養大批軍隊,與朝廷抗衡,改變了“內重外輕”的態勢。安史之亂以後,割據日甚,以致“方鎮相望於內地,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自國門以外,皆分裂於方鎮矣”(《新唐書□兵志》)。

  • 8 # 墨白史界

    據《新唐書》記載,唐朝採取的是府兵制。

    府兵,既是軍人,也是農民,戰時從軍出征,閒時種地耕作。

    府兵制開始於西魏、後周,在隋朝時成為了正式建制,設有翊衛、驍騎衛、武衛、屯衛、御衛、候衛等左、右十二府,府有郎將、副郎將、坊主、團主等官員,統領府兵。唐朝初期繼承的就是府兵制。

    唐高祖李淵起兵時,設立大將軍府,任命李建成為左領大都督,統率左三軍;敦煌公李世明為右領大都督,統率右三軍;李元吉統率中軍。

    李淵即位後,開始設定軍府,由驃騎、車騎兩個將軍府統領。當時,關中有十二道:萬年道、長安道、富平道、醴泉道、同州道、華州道、寧州道、岐州道、豳州道、 西麟州道、涇州道、宜州道,都設定了軍府。

    武德(李淵年號)三年,更改了軍府名稱:萬年道軍府稱為參旗軍,長安道軍府稱為鼓旗軍,富平道軍府稱為玄戈軍,醴泉道軍府稱為井鉞軍,同州道軍府稱為羽林軍,華州道軍府稱為騎官軍,寧州道軍府稱為折威軍,岐州道軍府稱為平道軍,豳州道軍府稱為招搖軍,西麟州道軍府稱為苑遊軍,涇州道軍府稱為天紀軍,宜州道軍府稱為天節軍。各軍設定將軍和副將各一人,負責管理耕種和征戰事宜。各軍由車騎府統率。後來,十二軍廢而又立,設定將軍一人,各軍有自己的田地和住房,稱為“坊”,設有坊主,負責檢察戶口、勸課農桑。

    貞觀十年,唐太宗李世民更改統軍將領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各府都叫做折衝府。全國十道,共設定了六百三十四個折衝府。府又分為三等:1200人的為上府,1000人的為中府,800人的為下府。折衝府設定折衝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長史、兵曹、別將各一人,校尉六人。

    300兵員為一個團,團有校尉;20人為一個隊,隊有隊正;10人為一個火,火有火長。每火配備6匹馱馬,並配置烏布幕、鐵馬盂、布槽、鍤、鑿、碓、筐、斧、鉗、鋸各一把(套/個),放置鎧甲的架子兩個。每隊配置有火鑚1個,胸馬繩1卷,首羈、足絆各3個,每個人配置弓1把、箭30枝;胡祿、橫刀、礪石、大觿、氈帽、氈裝、行藤各1個,麥飯九鬥,米二斗,這些都要自備;盔甲、農具都是放在倉庫,如果要出征, 看到入列的人才會發放。平時負責巡邏的隊伍,只發給弓、箭、橫刀。

    每個人20歲開始參加府兵,60歲時免去府兵義務。能騎善射的成為越騎,其餘的成為步兵、武騎、排手、 步射。每年冬季,府兵也會進行對抗演練。

    府兵制敗壞於唐高宗、武則天時期

    到了唐高宗、武后時期,因為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浸壞,輪流守衛長安的府兵經常不能按時到達或逃跑,京城的宿衛工作都跟不上了。到了什麼地步呢?宰相張說沒辦法只能自己招募一些人手負責長安宿衛。

    唐高宗十一年,挑選京兆、蒲、同、岐、華等地府兵及百姓,共十二萬人,組建了“長從宿衛”,每年輪換兩次。後來改稱為“彍騎”。雖然由出臺了一些府兵補足的政策,但都效果不佳,而且折衝都尉又常年得不到升遷,人們都不願意擔任折衝都尉管理府兵。

    到了唐玄宗李隆基時期,彍騎宿衛兵制又有了變動,士兵們更沒了依靠。後來,天寶八年,所有的折衝府到了沒兵可交的地步。最後光有兵額、官吏,而兵器、軍馬、糧草都沒辦法保證供給,府兵輪流宿衛長安都成了罵人的話了。而那些宿衛長安的都是一些百姓,富的就做生意、享美食,強壯的就幹些摔角、拔河之類的把戲。等到安祿山反叛的時候,這些人連盔甲都穿不進去了。

    府兵制的優勢

    採取府兵制,沒有戰事的時候士兵就是農民,耕種田地,其中有一部分人會輪流宿衛長安;如果有戰事發生,就派將軍帶兵出戰,戰事完了以後,士兵回府,將軍迴歸朝廷。這樣士兵不會失業,而將帥又不會手握重兵之權,所以能防止禍亂髮生。

    等到府兵制敗壞,而各個藩鎮強盛的時期,悍將沒有戰事的時候據於險要之地,專權地方,既擁有有土地、人民,又有甲兵、財賦,就開始了割據一方,導致藩鎮越來越強,朝廷越來越弱。

  • 9 # 貓眼觀史

    唐朝建立之後,靠著唐軍的四處征討,國家的版圖不斷擴大,與外族的戰鬥中頻頻取勝,將帝國的影響擴散到世界各處。唐軍之所以會這麼強大,主要還是由於唐朝的國力強盛,再加上唐軍內部人才輩出,還有先進的軍事裝備。

    當然,唐朝的兵制本身,是唐軍強大的基礎,李唐皇族原本就是北周的關隴集團中的一員,他們的祖先李虎是北周八柱國之一,後來李淵與隋朝皇室還有著血緣關係,可他們趁著隋亂,靠著武力奪取了江山。

    李世民等人在亂世中打造了一支強悍的軍隊,這是李唐能統一天下的主要因素,從建國開始,唐朝就開始打造自己的兵制。

    那麼唐朝的兵制具體是怎麼樣的呢?

    唐朝的軍事制度也繼承了隋朝的特點,隋唐都是起源於北周,他們的兵制與周有著相似的地方,在北周中後期,府兵制開始漸漸成型,到隋朝正式確立。

    府兵制

    唐初沿用了隋的府兵制,在地方設立眾多的折衝府,專門負責管理當地的軍戶,地方軍人依均田令去領自己的田地,免納租庸調,平時就在家來從事生產,特定時間輪番宿衛,戰時出征,資裝自備。這就形成了在鄉為農,在軍為兵,實行兵農合一、寓兵於農的制度。

    唐朝用府兵來作為自己的常備軍,主要是集中在關中地區,拱衛京師的同時,還要負責對外的戰事。皇帝下轄有12衛,皇太子東宮有6率,每衛設大將軍1人、將軍2人,每率設率1人、副率2人。

    平日裡各地的府兵輪流徵集過來宿衛京師,《新唐書·兵志》對於府兵的調動規定是有明確的記載: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在太宗朝的時候,對於原本的制度進行一些改變,由於戰爭頻繁,府兵的徵集越來越多,地方的府兵主要是從一些農民或者是小地主中選拔,透過折衝府來進行召集,一旦成為府兵,往往就是終身都會在軍隊中當兵。

    折衝府作為地方徵集管理府兵的機構,可以說是維持府兵制的主體,折衝府有著嚴格的規制,內部設立折衝都尉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長史、兵曹、別將各1人,下轄4~6團。每團200人,設校尉,轄2旅。每旅設旅帥,轄2隊。每隊設隊正,分為5火。

    每火10人,有火長。每隊、每火的裝備,如馬、馬具和、斧、鉗、鋸這些都有著嚴格的規制數額。府兵要想上去打仗,在出徵之前就必須要自己準備好糧食,馬匹這些物資裝備,要是家裡實在是窮,也可以向官府來申請,不過大部分的府兵自己的裝備都是自帶,因此想當兵,也需要自己家裡有著一些資本。

    府兵自身徵調與指揮的權力都在中央手中,每次徵調出動都要有尚書省、門下省頒發的皇帝“書”和銅魚符,州刺史與折衝都尉勘契才能出發。府兵每年需輪流到京師宿衛。兵部會根據這些府兵離京師遠近,確定次數。

    這樣就避免了武將權力過大,朝廷可以把軍權牢牢把持在自己的手裡,可隨著國家的發展,土地兼併越來越嚴重,府兵制在武周時期就已經開始瓦解,玄宗朝為了能取代這種衰敗的制度,選擇用募兵來代替,他在邊鎮各地設立了諸多的軍鎮,由節度使來統一管理這些軍鎮,為了要組建一支邊鎮的常備軍,就開始從各地徵集一些身強力壯的,可以長期來從軍的人,這些人不再是什麼農民之類的角色。

    他們就等於是帝國的職業軍人,從軍之後由國家來供養著他們,除了這些職業軍人外,北部一些常常受到外族攻擊的地區,還建立一些民眾武裝,稱團結兵,其他地區也有土鎮、土團、團練等,這些武裝的實力不算是非常強,也不指望他們在戰場上發揮什麼太大的作用,只要他們可以輔助正規軍作戰就可以了。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充當民夫,這些地方武裝基本上是由當地的刺史來管理,當然,節度使也有權來管理這些人。

    募兵制

    募兵制的出現,讓唐朝的兵制發生巨大的改變,首先軍隊的數量開始越來越少,唐軍的規模也越來越小。比如像最為精銳的安西軍,巔峰時期的規模也不到5萬,唐軍開始更加註重精兵,戰鬥力要比之前強很多,募兵出來的這些人,不僅有著非常強的戰鬥力,還可以常駐在邊疆作戰,不用來回去徵集。

    但募兵本身就擁有更大的自主權,這些軍隊都是由節度使來全部控制,節度使手中的權力過大,就容易引發國內的混亂,安祿山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士兵長期受到節度使的管轄,他們眼裡就很難再有皇帝,更多還是都聽節度使的命令,這也是募兵最大的問題。

    等到了唐朝的末期,募兵制再度發生改變,開始朝著私兵制發展,從安史之亂開始,募兵的軍隊私有化情況非常嚴重,節度使們掌握著大權,他們割據一方,利用自己手上的土地和財產來供養著自己的軍隊。

    像魏博這樣的藩鎮,手上募集的軍隊名義上還是唐軍,可實際上他們都不會聽從政府的命令,而是聽從當地節度使的命令,甚至還會和唐朝的中央軍隊來對抗。中央的兵制也發生改變,唐朝組建了強大的神策軍,這支軍隊等於是中央禁軍,它也是採用募兵徵集,不過神策軍的很多人都是世襲制度,家裡代代都在軍隊裡面效力,比如唐末的名將高駢,他們家就是世襲的軍人。

    唐朝的軍制與他們國家的發展有著很大的聯絡,畢竟軍隊是要由國家來供養的,最初國內有著大量的土地,可以來維持府兵的體系,可隨著土地兼併的嚴重,手上的地已經不夠了,而地方的軍戶長期生活下來,自己負擔非常重,又要交糧又要自己帶著裝備去打仗,大部分的人都受不了這種剝削,府兵的崩潰是必然的結果,那麼募兵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府兵的這些問題,還保證了自身的戰力,可唐朝的募兵過多集中在地方上,中央的軍力嚴重不足。

    這也是唐朝內輕外重的弊端,唐朝的歷代帝王都非常熱衷開疆拓土,因此國家的戰線不斷拉長,越往後戰事越多,中央對於地方軍隊的控制就越來越弱,必須要給這些節度使們更大的自主權,最終安祿山等人把兵鋒對準唐政府,差點就終結了帝國的統治,募兵本身沒有錯誤,錯誤的是唐朝軍隊力量過於分散,中央的力量不夠。

    參考文獻:

    《新唐書》

    《舊唐書》

  • 10 # 鐵錘文史

    中國有兩個朝代屬於全民皆兵,一個是漢朝,一個是唐朝。可是全民皆兵又分成兩種,漢朝時全農皆兵,唐朝時全兵皆農。漢朝所有的農戶到了23歲必須要去當兵;唐朝所有當兵的人,必須要自己種莊稼打糧食養活自己。

    可是光是這樣,當兵沒有積極性啊,國家就給獎勵政策。免去軍人家庭的租庸調。

    那麼唐朝的兵制為什麼又叫做府兵制呢?

    唐朝的行政區域是州縣制,下級是縣,上級是州。府,是在州縣裡面劃出的特別軍事區域,可以理解為每個地方的軍分割槽。

    當兵的,都在府裡面。

    有一點大家要注意,唐朝窮人是沒有資格當兵的。唐朝的戶口按照家庭財產分成九等,上中下各有三等,下三等戶口的是沒有資格當兵的。

    中上等的人家孩子當兵,需要自己準備戰馬刀槍等軍備,還有糧食細軟。

    府兵制度的牛逼之處在於國家不出一毛錢就獲得了百萬雄兵。而且這些軍人家境殷實,政府也給他們榮譽,大家乾的很來勁。

    可是這麼好的府兵制度,後來怎麼就崩塌了呢?

    有兩個主要原因。

    第一個原因,以前的府兵都是很有地位很有榮譽的,家裡也不是實在缺錢的那種農民。可是和平時代長久之後,軍隊裡面產生腐敗現象,軍隊長官和地方長官經常把當兵的當做差役使喚。本來大家是有社會地位的民族英雄,現在成了伺候官老爺的僕人,這誰願意幹,所以就開始有人逃兵役。

    第二個原因,以前府兵陣亡,朝廷裡面有撫卹,地方上面有安慰,非常光榮的事情。而且到期就會安排戰士光榮退伍。後來呢,戰死之後朝廷也懶得安慰,家裡麵人覺得孩子死的不值。再到後來,因為兵員緊張,原來邊疆守衛一年就可以回家,可是因為後續部隊跟不上,只好一干許多年,導致逃兵現象越發嚴重。

    慢慢的,府兵制度就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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