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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剛看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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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鄧海春
西漢是中國歷史上的大一統王朝,國祚二百一十年。楚漢相爭的最後一年(前202),劉邦在山東定陶稱帝,國號漢,暫都洛陽,三個月後定都長安。最開始,西漢諸多制度上承襲秦制,史稱漢承秦制。西漢初實行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的國策,社會經濟迅速恢復。
然而,西漢初出現了“楚王”、“淮南王”、“梁王”等等王的稱號,這在秦朝時期是沒有聽說過反而是在西周時期出現的一種“分封制”。那麼為什麼在漢代有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兩種制度呢?
一、在政治體系發展最開始,漢代也只是在摸著石頭過河。
秦統一後,建立了一套以丞相為核心的中央官僚體制,其主要職官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長,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太尉,負責管理軍事,“金印紫綬,掌武事”,“為百官之長”。御史大夫,其位次略次於丞相,是丞相的輔佐。
西漢建立後,承襲秦制,在漢武帝以前的中央行政體制,也基本上沒有突破秦代模式。只是在漢武帝時,中央官制出現了內朝與外朝的劃分,皇權也進一步集中。
秦朝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推行郡縣制。郡下設縣,《漢書·百官公卿表》“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為郡守。秦統一全國後,各郡均設守以掌其民。縣的最高行政長官是縣令、長。
在劉邦建國後,反觀歷史,發現秦朝滅亡如此快的原因之一,很有可能是中央的力量還不能完全輻射到廣大的疆域。一邊是先進的適應封建君主專制下的郡縣制,但它看起來很“短命”;一邊是綿延了八百年的西周建立的分封制。於是劉邦做出了勇敢的嘗試,摸著石頭過河:分封制和郡縣制並行。
二、籠絡人心的手段,瓦解項羽的勢力。
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分化項羽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經分封了一些“異姓王”。後來,他們的力量過大,威脅中央集權,劉邦便藉故一一翦除。但在誅滅“異姓王”後,劉邦“懲戒亡秦孤立之敗”,又陸續分封自己的子侄為王,共封了楚、齊、梁、趙、燕、代、吳、淮南、淮陰等九國。當時九個諸侯王的封地包括了原東方六國的領土,只留下原秦國的舊土十五郡由中央直轄,並仍劃分為郡、縣兩級。
二、劉邦的分封制有所改進,不同於周朝的分封制。
劉邦即位之後,一方面消除來自於各方面的干擾,一方面開始著手政權建設。他像秦始皇一樣,總攬了一切行政、立法、司法、軍事和國家的財政大權。分封下去的諸侯王們不像周朝那樣在各地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大部分的權力還是收歸中央,收歸皇帝。在中央,漢朝建立了以丞相為首的中央政府,設立九卿分管國傢俱體事務,同秦朝一樣,漢政權也體現了專制與集權的特點。在地方,漢朝也承襲秦制設立郡縣鄉亭制度,保證了國家對地方基層的控制。
後來七國之亂平息後,景帝將王國封地收歸中央,由中央派官員管理。至此,封國雖然名義上仍然存在,但封制與郡已基本相同。漢武帝解決王國問題後,漢朝逐漸形成了州、郡、縣三級管理體制。
郡縣制和分封制並行,一方面是為了籠絡人心,集中更多的力量來瓦解項羽的勢力,另一方面是在當時的情形下,劉邦也是在不斷地向前做嘗試,企圖集周朝和秦朝制度之所長來治理漢代這個更大的疆域。不得不說,劉邦作為第一個白手起家的皇帝,在政治上是相當有天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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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梅煮酒論王道
漢朝初期因國家未穩定,百廢俱興。為了保障漢朝江山的穩定,採取了“郡國並行制”,將領土分給劉姓的王爺們或者功臣,這在初期有利於穩定國家安全。郡縣直接隸屬於中央。分封王有了實權,權利過大,直接威脅到了朝廷安全。所以後來就逐步解決了王國問題,統一實行郡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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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幽靈vs浪子
西漢初年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這種這大家看起來奇怪的並存制度,其實是有很深的歷史淵源和原因。
下面就詳細這兩種制度的歷史和西漢選擇並存的根因。
分封制的歷史淵源。
這個可從最早的遠古時期追溯,大家都知道人類初期是部落形式的,最開始是母系氏族,後來逐漸轉變過渡到了父系氏族,由氏族逐步發展為部落。而這其中最重要的連結因素就是血緣。後來部落之間發生兼併,例如史書記載的最重要的兩次部落戰役,第一次是黃帝和炎帝兩個部落的戰爭,兩個部落合併形成了華夏民族,第二次黃帝和蚩尤之間的戰爭,最終蚩尤部被消滅。部落兼併後不能消除地理上的距離,天子不能自己管所有的地方,所以把遠的地方交給能力較強的人管理,這些負責管理的人就是最初的諸侯。夏本紀記錄大禹定九州後規範諸侯範圍:“令天子之國以外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甸服外五百里侯服”。
分封諸侯的主要原因就是距離太遠,諸侯協助天子管理一個區域的部落。最初能夠成為諸侯的人,一種是天子近親,另一種是有功之臣。周朝以後,這些諸侯逐漸發展成為一個一個的小國,而周天子作為名義上的天子,實際可管轄的範圍變的很小。
郡縣制的由來和原因。
郡縣制源於秦朝,秦國自孝公開始變法,實際上是不斷的中央集權,始皇帝鑑於周朝分封諸侯的弊端,同時為了強化集權,對原六國的地方都改為郡縣制。
史記記載“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可見始皇帝對剛滅了六國,又新分封諸侯國是深惡痛絕的。
所以,秦統一六國後採取郡縣制,郡縣制是為了避免分封諸侯的弊端,防止形成諸侯小國。
西漢為什麼要選擇並存?
秦到漢中間,其實還有一個政權,就是項羽的西楚政權。項羽推翻秦朝後採用的就是分封制,把地盤都分給那些軍閥。劉邦在和項羽爭奪天下的過程中,為了籠絡這些地方軍閥,不得已就延續項羽的分封制。但是劉邦正式稱帝后,一直致力於打擊異姓諸侯,到劉邦死前,終於把那些異姓諸侯都消滅乾淨了,重新分封了劉姓諸侯。
劉邦既然消滅了這些諸侯王,為什麼又要新分封諸侯呢?其實劉邦是總結了秦朝和西楚滅亡的經驗教訓,秦國二世而亡並且瓦解的如此迅速,很大原因是沒有諸侯王拱衛政權,起義爆發的時候遍地狼煙,如果都諸侯國的話,至少起義軍不會那麼快聯合,會被各個諸侯清繳。
而西楚分封了諸侯,但是異姓諸侯,和霸王的利益不匹配,各懷鬼胎。有些諸侯在楚漢之間反覆站隊,毫無忠心可言。這也是劉邦要清繳異姓諸侯的原因。
總結一下:郡縣制是為了利於集權統治,但是皇權需要諸侯拱衛,否則一旦發生叛亂,不能形成有效遏制而漫延,但是又不能把地盤分給異姓,否則對皇權是極大的威脅。因此綜合權衡後,採用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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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逾洋史話
其實,我們距離那個時代太遙遠了,無法很好地理解劉邦和他的不得已。準確來說,戰國-秦朝-漢初和清末民國一樣,位於兩種社會的形態的過渡期,前者是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的轉變,後者是封建社會到資本主義社會或者說工業社會的轉變。風雲變幻,舊制度隨時會來一場復辟。
我們先從秦朝開始說起,秦國一直是戰國七雄中最推崇郡縣制的,而且在諸侯國中改革最徹底,也因此享受到了改革的巨大紅利,完成了統一中國的霸業。統一中國後,秦朝為自己先進的制度感到驕傲,所以,秦朝在其他六國所在的土地也推行完全的郡縣制。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郡縣制好,六國的王侯不在自己的國家推行完全的郡縣制呢,原因有兩個:
第一是阻力太大,六國的變法沒幾個成功的,大多是半成品,分封制是層層分封的,層層分封下來,產生了大量的貴族,這也是戰國為什麼是貴族社會的原因。當廢除分封制,讓這些封地貴族怎麼辦,實行幾乎近千年的分封制不是說改就能改的,那你說秦國為什麼就可以,那是因為秦國是西陲新興大國,多的是新徵服的土地,在新的土地上搞郡縣制當然沒有什麼貴族反對,但其他六國就不一樣了。
第二是經濟發展還不夠適應郡縣制,郡縣制是以小農經濟鐵器的普及為基礎的,但在戰國至漢初鐵器的全國普及遠遠沒有完成,小農經濟還未完全穩固,再加上,經濟基礎對上層建築的影響還是需要時間的。所以秦朝統一後,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郡縣制是一個很冒險的舉措,激起了非常尖銳的社會矛盾,你以為秦始皇天天出巡就是遊山玩水的?是他作為帝國的統治代表已經感覺到社會隱藏的巨大的反對力量,不安全感始終籠罩在秦始皇的皇帝生涯,不斷出巡是對反對勢力的警告和鎮壓。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透過秦朝非常嚴酷高壓的社會制度也可以側面理解帝國內部反對力量有多麼強大。也正是因為如此激進的政策和非正常的統治手段導致了秦朝的快速滅亡。
而項羽反秦稱霸成功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封,全面恢復舊制度,中國再度短暫回到戰國時代,是不是很熟悉,這就是典型的復辟。劉邦建立漢朝之後面對咄咄逼人的舊貴族和新貴族,他敢像秦朝一樣推行純粹的郡縣制嗎?答案是他不敢也沒有那個能力,在消滅異姓王之後,舊貴族下臺,社會上層完成洗牌,這時的劉邦有能力在全國推行郡縣制,但他貪圖分封制的好處,皇室掌握各封地的實權,一旦中央有變可快速出兵勤王。但歷史證明,好處的確有,在誅呂行動上體現得很明顯,但更多的是弊端,漢景帝時的吳楚七國之亂就是最好的證明,這種制度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阻力。
說到這裡就可以很好地理解為什麼漢代初期要實行郡國並行制了,處於兩個時代的交鋒,舊制度總沒那麼容易退出歷史舞臺,在不斷的復辟之後才會逐漸被拋棄。漢代中後期,小農經濟已經是帝國絕對的經濟支柱,以它為基礎的郡縣制也逐漸深入人心,分封制退出歷史舞臺,中國的貴族時代一去不復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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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養基賣基不殺基
其實很容易理解,天下初定,所謂的郡縣長官,除了一部分自己的親信,更多的都是表面歸附的豪強貴族,還有一堆實力強大的異性王,秦朝中央集權郡縣制的優點漢初根本就沒有繼承下來,這些地方勢力又不好明面上動他們,最好的方法就是派自己的親屬去封地監視限制地方勢力,此時血緣關係還很密切,宗法制的弊端也不明顯,等到政局穩定下來,再步步蠶食鯨吞,由中央任免郡縣長官,把權力牢牢收歸中央政府,這樣郡縣制才穩固下來,而接下來就是透過郡縣壓制封國勢力,最終透過推恩令徹底解決,完成國家真正的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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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這裡歷史獨好
漢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二個統一的國家,在劉邦攻下秦朝國都的時候,大多數的將領都是搶奪金銀珠寶,只有蕭何將秦朝的律法、圖書等等都收入囊中。
蕭何是漢朝丞相,早在劉邦打江山的時候,就幫忙治理漢中,為劉邦輸入將士和戰略物質,可以說蕭何這個時候已經開始實驗未來漢朝的制度,律法了。
分封制度和郡縣制結合可以說是當時最好的解決方法。
一方面為了防止出現秦末時期沒有秦氏諸侯的情況,分封了同姓王。
另一方面為了能夠安定和劉邦一起打下江山的諸侯們,分封了異姓王。
而又規定諸侯國的主要官員由朝廷直接認命,諸侯國的丞相由皇帝認命,只對皇帝負責。
所以諸侯國和郡縣制的結合解決了當時社會的矛盾完美的適應了時代背景。這是社會發展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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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趣談唐宋元明清
趣談史間奇事,曉悟歷朝真理!
簡單先總結一下,漢朝之所以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完全是得益於當時社會狀態之下普通百姓以及上層氏族對於劉邦政權、項羽政權的左右搖擺。
事件總分析:我們都知道劉邦和項羽分屬於兩大陣營,並且征戰多年,甚至有不少書籍和影視劇均描述的是那個年代的楚漢相爭,楚漢相爭達到最激烈的狀態,往往是雙方的軍事集團全都堆在了一起,完全憑藉蠻力打這場戰爭,所有的軍事計謀和軍事技巧在殺紅了眼計程車兵眼裡分文不值。
可是在楚漢相爭的最開始階段,項羽往往佔據絕大多數優勢條件,並且每次戰役都會取勝,並不是項羽的軍團多麼能打,當然這方面也佔有一定因素,最主要的一點是項羽的軍團更具有積極性和主動性。
可能一兩次戰役的失敗,劉邦不會察覺什麼,本身就是地痞無賴的他能夠擁有現在的地位和狀態就已經很不錯了。誰還沒有個進取心,如果能夠多勝幾次,多打幾次硬仗也是非常可觀的,可劉邦發現隨著戰役的延續和進行自己軍團的主觀能動性越來越低,部分將士垂頭喪氣,而各個將軍也沒有任何積極性可言。
劉邦意識到出了大問題,而這個大問題短時間之內無法解決的話,將會動搖軍心,左思右想之間劉邦想出了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那就是分封諸侯王。
為了穩定軍心,為了提高部隊的作戰能力,劉邦短時間之內自我妥協,對於韓信等人進行大肆冊封,封他們為諸侯王之後,因為他們本身並不姓劉,所以也被稱之為異姓王。
在獲得異性王的分封之後,韓信、英布等人戰鬥力明顯上升,戰鬥積極性也明顯提高,畢竟打下來的大片土地當中就有自己的比例分成,既然如此,誰還不肯賣命的幹活呢?
就在韓信和英布拼了命的為劉邦打天下的同時劉邦又多出了個心眼,將自己的子弟、子嗣和自己沾親帶故的人封為同姓王,並且高於當時的諸侯。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變故則更加簡單,因為異性王可能不受控制,他們急需要權力的分割和交替,如果沒有辦法去掌控權力、沒有辦法去實際操控整個大漢王朝的話,整個漢王朝將會面臨很大的危險。
而劉邦分封同姓王的九個諸侯國短期之內將異姓王的威風壓到了最低,劉邦又在之後的10餘年之內,透過諸多手段將這些異姓王全都搞得分崩離析,讓他們的權力上交中央,甚至部分異姓王還落了個死亡的下場。只不過因為異姓王和同姓王的存在,漢朝其實是郡國並行制的狀態,也正是因為如此,為後來漢王朝的一系列困難埋下伏筆,可這也是萬不得已的辦法,畢竟項羽已經打在打到自己眼皮子底下了,這個時間段如果再不搞點小活動激勵一下將士們的話,恐怕自己也成為了刀下亡魂。
分封制詳細解析分封制是華夏古代王朝的智慧結晶,也是一種極其長遠的制度,這種制度的存在是西周滅商之後突然發現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西周的實際土地非常狹小,並沒有我們想象的多麼龐大,可能是西周的四周有著諸多不穩定因素,它們時刻想要去侵犯中原,並且將它的土地納為己有。迫於無奈,西周採取了這樣的一種優良制度,並且維護了周王室800年的統治安定。
分封制究竟是怎樣執行的呢?簡單來講一下,周王朝可能一共就有10塊土地,可是在10塊土地之外還有90塊土地,於是便將這90塊土地按照大小個的順序進行排列,凡是能力強的、手腕高的,並且軍隊戰鬥力強的,便讓他們去更邊遠的地方去統領10塊甚至20塊土地,如果能力特別弱,而且對西周又有大功的則在自己周邊去掌管一兩塊土地,也算是對他們的恩澤,就這樣分來分去,那100塊土地都分完了。
分完了之後,這些被分封的諸侯就需要去地方任職,當他們去到地方之後,便會運用自己手中的軍隊和權力與周王室所分封土地的原住居民進行爭鬥一番,如果能夠打過原住民的話,就會統領這個地方,可是因為這片地方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自己拼打下來的,而根據西周王室的制度又無法直接干預該地區的官員分配,於是這樣的諸侯國擁有著一定的自主權力,也就是分封制最開始的雛形。
當然諸侯王也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比如當週王室需要去搞規模性的建築和大型的工程時各諸侯必須按照一定的人口比例向周王室遞交壯丁和糧草,經營錢財來幫助周王室完成大規模建築,如果周王室面臨敵方來襲的時候,其他諸侯國也需要率領軍隊前往周王室的都城來幫助周王室渡過危機。
簡單講:分封制表面上看起來非常的不錯,有一個必要前提心中或者周王室必須要足夠的強大,他們必須掌握絕對意義的至高決策權和指揮權,必須能夠做到同時擊潰5~10個諸侯國,並且不受損的前提之下,才有如此高的職權,去享受現有的一切。
如果周王室本身就沒有權力或者周王室因為系列問題而變得衰弱,分崩而解,那麼無論是什麼樣的分封制對於周王室而言都是百害而無一利的,周王室的滅亡也正是因為自身國力的突然衰弱,以及諸侯國之間的日益強大,雙方之間的權利無法做成一個平衡,在無法平衡的前提之下,周王室只能土崩瓦解。
郡縣之隨之而行郡縣制最開始的時候是在秦王朝和楚王朝發現,並且執行起來的。這裡面有一個很敏感的節點,那就是秦王朝和楚王朝幾乎同時發現了分封制的矛盾和問題的尷尬節點,並且對於無法直接指揮下面的官員和無法直接掌控軍隊,雙方之間產生了很大的共鳴性,既然分封制搞不下去了,索性來一個對制度進行一個大範圍的變革。
於是秦國和何楚國分別建立了郡制和縣制,而在秦朝滅六國之後,郡縣制便堂而皇之的出現在了秦國國策之上,也就是在這個時間節點郡縣制正式誕生,並且出現了一個完美的結合體。
郡縣制相比於分封制而言更加簡單,簡單的有些不像樣子,可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越是簡單的物件往往就越有效。按照秦王朝的規定,所有的郡縣任命統統由皇帝直接決定,皇帝有權力罷免任用任何一個官員、有權利決定任何一個官員的生死,也就是在這個階段皇權至上理念提了出來,並且秦始皇將自身的權力完全收納,不同於分封制那樣的散漫變得更有效率。
我們能夠看到秦始皇在統一諸侯之後,完成了許多大工程,包括修建長城、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修建秦王朝的高速公路,這些所有的歷史政治和歷史貢獻都需要大量的人。單純的一個秦朝長城的修建就需要11萬人忙前忙後、忙左忙右,就更不要說秦直道這一類的高速公路以及秦始皇陵這樣的大型建築所需要的人口難以想象。
那麼人口究竟是怎樣來的呢?也很簡單,因為郡縣制之後,秦始皇理論上已經擁有了對地方的直接任命和直接權力掌控,既然如此,秦始皇也不再客氣,對於地方上面直接攤派任務,招納徭役進行統一建築、統一管理。秦始皇一統中國之後,緊隨其後,因為執行的事情太多太雜,再加上秦始皇死亡之後的震懾力沒有了,被漢朝鑽了空子,劉邦也堂而皇之的建立了自己的大漢王朝。
建立漢王朝之後,劉邦明顯是有野心、也有執政手腕,可是為什麼郡縣制與分封制同時存在呢?
答案很簡單,還記得我們之前說過的那一句話嗎?因為楚漢之間要進行大範圍的爭鬥,而大範圍的爭鬥,如果不給地方的最高軍事首領一些榮譽以及實質性獎勵的話,他們很難會為自己拼命。
換句話來說,分封制和郡縣制完全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所做出來的被動抉擇,此時的劉邦已經沒有任何選擇權利了。而緊隨其後的分邦建國大漢王朝正式成立。漢王朝成立之後,之前說過的話如果不作數的話,劉邦的威嚴將會掃地,所以劉邦只能像一隻貓一樣靜靜的瞅在一邊,緊緊的監視著他們,一旦有任何違法的或者不軌的行動,便將他們直接擼下來,包括韓信在內的諸多異姓王都遭遇不測。
只不過劉邦沒有想到在郡縣制的國體之下,無論是同姓王還是異姓王,都有可能給自己的王朝帶來萬劫不復之地,而到那個時候再進行更改的話,就沒有半點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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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小小百科全書
其次,劉邦和秦始皇的出生情況完全不同。秦始皇出生高貴。而劉邦出生於微末之間。相對來說劉邦更加註重家人的感受。有機會的話他不介意“一人得道 雞犬升天”。畢竟劉邦自己當皇帝了。肯定要帶動一大幫劉氏家族的子弟飛黃騰達。而且劉邦苦了大半輩子他絕對不想自己的孩子在受苦。他想要給自己孩子最好的生活,最優越的待遇。所以恢復分封制讓自己的孩子受益這對於劉邦來說是非常必要的。 最後,秦朝的衰落引起了劉邦的恐懼。秦朝從始皇帝一統天下建立秦朝,再到二世而亡歷時可謂是短暫至極。而秦朝衰敗的原因在劉邦看來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郡縣制導致權利過度集中。秦朝皇室其他成員都沒有任何勢力。隨意就導致天下人起兵攻秦的時候,秦朝宗族並沒有任何人有能力勤王平叛。所以劉邦認為郡縣制完全廢除分封制度是不合理的。這也是為什麼劉邦在建立漢朝後又重新恢復了分封制。但對於分封制的權利進行了一系列壓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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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九龍王龍九
漢初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是當時政治,社會,經濟,軍事環境客觀條件下的產物,是劉邦,蕭何,張良等漢帝國的開創者們政治智慧的產物。是符合當時的歷史條件,順應了歷史的發展的方向,一些人大力吹捧郡縣制,認為漢初分封制是倒退和落後的表現。實際上是無知與犯了歷史唯心主義的錯誤,脫離了當時的實際情況!兩制並規的原因如下:
一,楚漢相爭的必然結果。實際上無論是項羽和劉邦在楚漢相爭期間都沒有控制天下的力量,甚至兩者控制的土地不足天下的一半。除楚漢兩家以外,還存在多股勢力。項羽分封了天下十八路諸候,很多是名封,不是實封(即項羽給個名位,沒有拿出土地實際分封)如齊王田都,九江王英布,常山王張耳等,這些人手裡地盤都是自己打下來的,項羽實際上只不過秦末群雄的盟主,這也是為什麼大批封王反叛項羽的原因,項羽自己控制地盤不過是以彭城為都的梁楚之地九個郡,後來的劉邦也不過是充當了反項聯軍的盟主罷了!劉邦的地盤更少,起家反項時,手裡只有漢地三郡(巴郡,蜀郡,漢中郡),後來暗渡陳倉,擊滅三秦,才佔有了關中6郡!秦末54郡(也有48郡一說),楚漢的實際佔領地盤都沒有佔到多數,這種情況下決定了建立廣泛的政治同盟,結成統一戰線,才是上策!《史記.留候傳》中有這樣的記載“漢王下馬踞鞍而問日:“吾欲捐關以東等棄之,誰可與共功者?”良進日:“九江王黥布,楚梟將,與項王有郄;彭越與齊王田榮反梁地,此兩人可急使。而漢王之將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然卒破楚者,此三人力也。”這段對話是張良第二次歸漢時,和劉邦關於天下大勢的分析也是歷史上有名的下邑之謀。此時的劉邦剛經歷之彭城慘敗,在與項羽的鬥爭中處於下風,他為了東山再起,決心分封整個關東的土地,而張良也表示贊同,可見分封土地是必要的政治軍事政策,這也造就漢初分封中的異姓王的客觀存在的必要性。
二,漢初戰略形勢的需要,劉邦釆取婁敬的建議以長安為都,以關中為根據地,漢初的政治中心在西部,對關東的異姓王們不放心,決定了必須在關東和中原的戰略要地安置一批同姓王來制衡異姓王的勢力!同時為了守備邊境,防禦匈奴,也必須在邊關重地設定王國,以作緊急處理。所以到劉邦在位的最後一年已建立九個同姓王國,其中趙國,代國(包括後來封的燕國)的設立主要是為了御邊,齊王劉肥和吳王劉濞是在替換消滅前任的異姓王韓信,英布後,為避免他們的勢力反撲而設立的,文帝封梁國,是為了防範在滅呂之中立下大功的齊王劉襄一族和扼制楚吳二國。這種相互扼制,交錯的諸候封國實際上是有利於當時中央政權還不鞏固的西漢朝庭的。
三,經濟技術條件與社會,及文化傳統的需要,天子分封自己的子弟與功臣在當時社會中是被廣泛認可的傳統,相比郡縣制更被人讓可和贊同,現在的人以現在的觀點(認同郡縣制去套用二千多年前人們的思想是可笑和無知的!同時以當時的技術條件,政府的統治力根本達不到民間的深層,在帝國廣大的領士上在民間基層真正起作用的不是帝國的官吏們,而是父老制!父老指鄉里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多由有名望的老人擔任,同時這些老人也往往是一個大宗族的領導人,帝國地方的一個村落實際就是一個或幾個宗族家庭擴張的結果。如王家村或者張家村,作為宗族領導人的父老他們的號令往往比法律更有約束力,先秦時代的政府對此也認可這些“父老”(其中也有尊老尚賢的傳統文化的影響),讓他們成為政府與地方村落的“中間人”。但秦朝卻推行法治,以吏為師想取代這些父老的地方自治權,這在當時社會條件下是不可能實行的,事實上秦朝的迅速滅亡的緣因之一也在於父老們的反抗!父老們的地方自治權是當時封國存在的客觀社會基礎,透過分封制將一部分地方自治權下放是贏得作為地方實權派的父老們支援的重要手段,同時,漢初經濟蕭條,政府沒有多餘的財力,適當的地方自治是可以降低政府支出節約財政和避免政府規模更大(降低政府的經濟成本)的好辦法。而且當時的技術條件,如果一切地方重要事務都要傳遞到長安等皇帝裁定的話,會造成政務的堆積和延遲!實際上,在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之後也同樣面臨這個問題,漢武帝只有設立了十三部州刺史來分攤一部分政務,而隨著刺史制的演化,十三州刺史(後又有州牧)逐漸成為了新的分裂勢力的代表和帝國的不安因素!
四,西漢朝庭的內部權力分配和朝庭官僚結構的需要,正如婁敬向劉邦指出的那樣,劉邦跟周,秦朝是不同的。後兩者都是諸候貴族積累了十幾代。而劉邦形勢太弱了。他是低層出身經豐邑沛縣起事,招集三千士卒,滅秦滅項大戰七十次,小戰四十次,使天下百姓血流大地,父子枯骨曝露於荒郊之中,橫屍遍野不可勝數,悲慘的哭聲不絕於耳,傷病殘疾的人們欲動不能。完全由暴力奪取的天下,奪取天下時已經五十多歲了。在劉邦最危機的時候(彭城之敗)是呂后的哥哥周呂侯呂澤起兵駐守下邑,劉邦順小路去投奔他,收集逃散計程車卒,才有了東山再起的資本,而劉邦的功臣們很多原本能力和地位不弱於劉邦,漢初三大勢力,劉邦的本家宗族(宗室派),呂家(外戚派),功臣們(功臣派)在得了天下後是有利益分配問題和矛盾的,劉邦要利用外戚打壓功臣,又要利用功臣防範外戚!而當時還沒有科舉制,官吏的選撥一是舉薦制,二是功蔭制!舉薦制容易造成裙帶關係,功蔭制即是透過前人的功績,授與後人官吏。也存在宗族勢力過大的情況。功臣子弟與外戚子弟都佔有了不少中央與地方官吏的職位,在這種情況下,透過分封加強宗室力量,平衡外戚與功臣的政治勢力是不二的選擇。
當然,隨著西漢朝庭的鞏固,中央集權的加強是必然的,但是這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是用了近百年時間逐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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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沒事鬧著玩
首先,是吸取了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訓。秦滅了六國,取締了分封制,直接暴力改成郡縣制,造成的社會動盪是秦滅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其次,為了安撫與監視這幫功臣。劉邦起於微末,最後擁有天下靠的是一眾兄弟的幫扶,如果沒有足夠的回報,這群開國功臣就會心生不滿,對國家造成不好的影響。而且這群人裡有不少是項羽那邊投誠過來的。要是沒個盼頭很可能再次反水。
劉邦也不放心這群人,自己活著可能壓得住,要是自己不在了,是個大隱患。所以劉邦將自家人全都封了王,而且給了很大的領地,將這些小的王夾在中間對他們也是一種警告!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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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為了分化項羽的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韓信、英布等為王,這些人因為非劉姓,故稱"異姓"。由於異姓王非劉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後數年之中,他們相繼被誅除殆盡。與此同時,劉邦又大封他的子弟為王,稱為"同姓王",高於列侯。 當時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國,他們在封國內是國君,權力很大,其政權與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級官吏,都由諸侯王自己任命。諸侯王還有一定的軍權、財權等。史稱"郡國並行制"。 漢代實行的是郡縣和封國並存的制度,一方面,漢高祖為了獎勵幫他打天下的功臣還有親屬,往往分封給他們一定的土地,在他管轄的範圍內實行郡縣制度,可以概括為郡國並存,這也為以後的統治帶來了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