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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色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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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方無疾
主要原因有四:
才名太盛。政壇方面:二十來歲出仕便被宋仁宗認定為以後的宰輔之才,即未來皇子皇孫的宰相人選;文壇方面:歐陽修看到他寫的文章之後,感嘆三十年後無人知道歐陽修。之後果如他所料,在他去世後,蘇軾便成為了北宋文壇盟主,全國文人儒生皆以夫子稱呼,並且門下彙集了許多名士,如“蘇門四學士”的黃庭堅、秦觀、晁補之、張耒等,並且還有眾多名士與之結交。這麼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肯定會招來小人的羨慕妒忌恨,正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蘇軾鋒芒太過耀眼,這為後來遭人陷害埋下了禍根。
反對新政。王安石等人推行的國家資本主義變法在實施過程中沒有考慮百姓的承受力,有些理想主義化,很多做法沒有收效反而產生了負面作用,老百姓怨聲載道,蘇軾在地方任職深有感觸,因此他非常牴觸新政,並且經常對新政提出批評。這也是他仕途受阻的主要原因,也是後來下獄的根本原因。
諷刺當權者:蘇軾性情耿直,嫉惡如仇,有什麼話都藏不住,都想一吐為快。他稱每聞邪惡之事便“如蠅在食,吐之乃已”。他在自己的文章和詩詞中評價王安石提拔的李定和舒稟等人為無能的小人之輩,並將他們比作雞鴨之輩,比作夜梟,比作吃腐鼠的烏鴉,罵他們是沐猴而冠,不是人而裝人,他打心裡看不起李定舒稟等人,試想,他們怎麼可能會放過蘇軾呢。
還有一個原因,宋仁宗的皇后一直是看好蘇軾的,她也一直是蘇軾堅定支持者,仁宗死後,她就是皇太后,兩個兒子先後當了皇帝。舒稟李定等人害怕有朝一日蘇軾得到皇帝的重用,會影響到他們的地位和利益,所以必有除之而後快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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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ouanhuamingyouyicun
♥♥【烏臺詩案中,反對派為何要置蘇軾於死地?】
♥♥【烏臺詩案】發生在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一1077),宋神宗重用王安石實施變法。變法遭到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極力反對和抵制而失利,蘇軾也站在保守派一邊,曾上書神宗反對變法。神宗又於元豐年間(1078一1085)實施改制。【鳥臺詩案】就發生在改革失利和實施改制的轉折關頭即元豐二年(1079年)。
♥♥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築巢棲息,所以蘇軾詩案發生審訊於此,就被人們稱之為【烏臺詩案】。是年蘇東坡由徐州調往太湖之濱的湖州,作《湖州謝上表》,其實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謙表,再敘皇恩浩蕩。但蘇軾不免在後面多發了幾句牢騷:“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人。”六月,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新進】是蘇軾對王安石變法中引進新人的統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中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固一切速成之效,結果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人益多。”(呂惠卿出賣王安石就是驗證)從唯物的觀點去看歷史,王安石變法是進步的.正義的,而反對變法的保守派是非正義的。但憑這兩個詞語是搬不倒蘇軾的,御史們便大量收集資料網路罪名,必至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一是政治目的,二是忌妒報復,這兩點便是真諦。偏偏事有湊巧,蘇軾的《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出版,給御史臺的攻擊者提供了收集資料的機會,監察御史臺裡行.舒亶經過四個月的潛心推敲,找出幾首詩彈劾上奏:【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讀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蘇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民,則曰`贏得兒童語言好,一年強於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史,則曰`讀書一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天明主定,應教開滷(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定是聞韶解無味,爾來三月今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幾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上書剛至,後腳國子博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便匆匆面聖,歷數蘇軾罪行,聲稱必須固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予以極刑!♥♥神宗大怒,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監獄,二十日開始審訊。蘇軾毫無隱晦,坦然面對,神宗聞審訊結果更怒,詔以徹查。御史臺從四面八方搜網罪名,蘇軾往來轉贈被察抄詩達一百多首,受牽連達三十九人。就連保守派首領司馬光也受到牽連。通宵達旦的審訊使蘇軾的身心受到了嚴重地摧殘。
♥♥在如何處理蘇軾的問題上,眾人各懷心胎,與其交厚者四方活動求情;與其為敵者必至其死地而後快;而作為政治家的王安石卻非常明智,勸神宗說:“聖朝不亦誅名士。”;太皇太后曹氏等大臣力挽狂瀾,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免其死罪,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
♥♥一場【烏臺詩案】就這樣不了了之。反對派中欲治其罪是政治需要;一部分人別有用心網路罪名也是出於忌妒與報復;另外,蘇軾站在保守派一邊自身亦有錯誤,牢騷太盛,言於詩表讓人抓住了把柄。無論何時,在政治鬥爭中,雙方無不必欲致其對方於死地而後快,是政治鬥爭的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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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而為聲聲可聽見088
宋神宗元豐二年七月,公元(1079)年,王安石復相後第三年,註定要載入史冊的一年。不說其他,單論蘇軾在湖州太守任上,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當然少不了沈括。他們這些新法有力推行者,論定蘇軾"訕謗新法,強行彈劾並逮捕了他,關在御史府受審,《漢書、朱博傳》有"御史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其上"後世遂將御史府稱為"烏臺"。據《續資治通鑑》記載: 御史中丞李定指控他蘇軾"知湖州蘇軾,本無學術,偶中異科。初騰沮毀之論,陛下猶置之不問,軾怙終不悔,狂悖之語日聞。軾讀史傳,非不知事君有禮,訕上有誅,而敢肆其憤心,公為詆貲;而又應試舉對,即已有厭弊更法之意。及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甪己,遂一切毀之一,以為非事。傷教亂俗,莫甚於此。伏望斷自天衷,特行典憲。"御史舒亶也上奏指控他:"軾近上謝表,頗有譏切時政之言,流俗翕然爭相傳誦。陛下發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群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並上軾印行詩三卷。御史何正臣亦言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神宗於是下令,詔知諫院張瓅,御史中丞李定治以聞。這是所謂`烏臺詩案。細究起來,這烏臺詩案的源頭,當是在王安石與司馬光這兩位當朝頂級高手,就如何變法革新的大政方針上,分歧太多而劍走偏鋒,鬥法餘緒,殃及蘇軾。這也是他們倆變法鬥爭的必然結果。早在蘇軾在朝為官時,經常上奏表達與王安石相反的不同意見,更有甚者三番五次蘇軾竟然當著皇帝面駁斥王安石新法措施,恨得王安石牙根直癢,那時候就指示開封府一名推官想辦法,除掉蘇軾了。幸好蘇軾知趣要求外放,到地方任官。他本性就是改不了,任地方也還是經常上書皇上,陳述對新法不同看法,再加上人脈極廣,不消說當時知識分子就連皇太后、駙馬爺王詵都是他詩詞文章的最好粉絲。皇帝也器重他。影響所及不比司馬光小,這其中厲害,讓飽讀歷史的王安石比誰都清楚。非我同類,必置死地而後快,斬草除根,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特有的絞殺政治對手慣用手法,這也該算是中國政治劣根性吧?反正每試必靈。烏臺詩案結局,出乎政治對手意願之外,皇帝遲遲不批所定之罪,皇太后臨死遺囑,勸皇帝放過蘇軾,饒他一命。不然,怎會有他亡命黃州,訪舊尋蹤,吟詩作賦事兒。讓你誦讀《念奴嬌,赤壁懷古》,《赤壁二賦》之餘,對他之前多舛命運,扼腕嘆息。 謝邀淺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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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暢想歷史
在我們的印象中,唐宋八大家似乎都是些清新脫俗的文人,整天創作著流傳千秋的精美文章。然而在他們所處的世界中,他們不僅是詞藻華麗的文人,甚至還是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軾,就曾因為政治鬥爭而遭受了清朝般的文字獄,釀成了著名的“烏臺詩案”,差點被其反對派搞死。
蘇軾於宋神宗元豐二年,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由於蘇軾是反對王安石變法的“不生事老人”,他便被支援變法的“生事新人”記恨。
雖然宋神宗希望透過改革,使宋朝改變積貧積弱的命運,但是改革就會觸犯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並且新政不可能不存在弊端。所以當時大宋王朝的朝堂之上分為兩派:一派是以司馬光為代表的頑固守舊派,他們認為大宋就像座宮殿,即使有不完善的地方,稍加整修便可;一派是以王安石為代表的強硬改革派,他們認為“人言不足恤,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於是兩派因為變法而對立,逐漸發展到互相水火不容的地步。
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不少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他便成了頑固守舊派的“眼中釘、肉中刺”。於是頑固守舊派便抓住蘇軾《湖州謝上表》中的牢騷之句大做文章,又整理、羅列了蘇軾其它詩文中的一些把柄向宋神宗告狀。宋神宗在接受了何正臣、舒亶等御史們對蘇軾的指控後,派遣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湖州拘捕蘇軾。蘇軾被押解至京後,便被投入御史臺的監獄。因御史臺的官署內遍植柏樹,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蘇軾因詩文被入御史臺的監獄,此案又稱為“烏臺詩案”。——宋朝的“文字獄”!
由此可見,在“烏臺詩案”中,反對派之所以要將蘇軾的詩深文周納、無限上綱、曲解附會、欲陷彼於罪、置彼於死地,目的是在政治鬥爭中剔除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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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魚兒讀書會擺尾
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當時已調外任十年的蘇軾,自徐州移知湖州,例行上表謝恩,在謝表中稱“伏念臣資頑鄙……知愚不識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所謂“新進”就是指王安石變法時升遷之人,此時正是當權之人,蘇軾此語使這些人非常受刺激。
這些新進之輩便紛紛上書彈劫蘇軾。三月二十七日,監察御史何大正以蘇軾的《湖州謝上表》有譏諷朝政之詞為藉口,首先發難,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為惡不悛,怙終自若,謗訕譏罵,無所不為”,“夫出而事主,所懷如此,世之大惡,何以復加”,對蘇軾“不可不殺”。
隨後,監察御史裡行舒亶、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等也連上奏章,他們以《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為主要罪證,摘錄了二三十篇詩文呈送神宗,稱蘇軾罪大惡極,按“先王之法當誅”。
七月二十八日,臺吏皇甫遵攜吏卒急馳湖州逮捕蘇軾,押回京師。元豐二年八月十八日,蘇軾囚禁於御史臺。八月二十日,御史臺開始問案。
在臺獄受盡折磨的蘇軾始終不認罪,熬過兩個月後。御史臺於十月上旬,將證據呈給皇帝,欲置蘇軾於死地。
可是光獻太皇太后曹氏也就是神宗祖母救了蘇軾一命。曹氏當時身染重病,臨終之前,神宗打算大赦天下為其祈福,而曹氏則對神宗說:“不須赦天下兇惡,但放了蘇軾足矣。”又說:“昔仁宗策賢良,歸喜曰:‘吾今又為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於是神宗才免去蘇軾一死,只是將其貶謫黃州。
而李定等人為何一定要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呢?說起來,他們之間確實有深仇大恨。
一是,“變法派”對“保守派”,“新派”與“舊派”的深仇大恨。蘇軾是王安石變法的反對者,而李定等人則都是堅定的“變法派”,而蘇軾被貶後,其弟蘇轍、友王歌、王鞏,曾接受詩文和極力營救的張安道、司馬光等二十二人被累受罰。這些人都是所謂“保守派”,是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而蘇軾如果不死,就有被皇帝重用的威脅,“昔先帝( 指神宗) 召臣上殿,訪問古今,敕臣今後遇事即言。其後臣屢論事,未蒙施行,乃復作為詩文,寓物託諷,庶幾流傳上達,感悟聖意。”蘇軾“危言危行,獨立不回”,不招人喜,樹敵又多,所以拿蘇軾開刀甚至直接置其於死地,可以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讓所有反對派閉嘴。
二是,蘇東坡文名太高,“功高則身危,名重則謗生”。其所作詩文傳揚天下,而在文章中譏諷“新進”,天下人皆知誰是所謂“新進”,無異於是當著天下人之面指著鼻子罵他們了。在蘇軾剛下詔獄之時,張安道打算上書營救,讓他的兒子張恕敲登聞鼓投書,但是張恕膽小沒敢投,後來蘇軾出獄後,看到張安道的奏本,嚇得直吐舌頭,蘇轍看了也大驚失色,後來劉安世看了之後,對人解釋說:“東坡獨以名太高,與朝廷爭勝耳。”原來,張安道的奏疏中寫道:“其文章天下奇才。”如果上書成功,必然會激怒神宗,導致欲救之反而速其死。他的詩文不僅風靡全國,連契丹也是享有大名,蘇轍使遼,竟然“每被行人問大蘇”。蘇軾“名重當代,外至夷虜,亦愛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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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談青史
因為,這不僅是場新舊黨爭,更是小人的蓄意報復。
老夫聊發少年狂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大宋朝廷的一紙調令,徙時任徐州知州的蘇軾,轉調為湖州知州。這一年蘇軾四十三歲,正值年富力壯,處於政治上的黃金年齡。
但只因蘇軾先前對朝中王相公主持的變法,頗有微詞,以致於多年來轉任地方,仕途多有不遂,其空有青雲之志,卻無法在朝堂一展抱負。
想當初在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時,二十一歲蘇軾進士及第,文壇領袖歐陽修對其文章交口稱讚,名動京師。在嘉佑六年(1061年)時,二十五歲的蘇軾,應賢良方正能言極諫科,更是被列入第三等(第一二等只有聖人標準才能評得上,三等實際為最高等),為“百年第一”,引起朝廷內外極大轟動,仁宗皇帝甚至對蘇軾抱有未來宰相的期許。這一時期的蘇軾名揚天下,風華正茂,是北宋官場冉冉升起的一顆耀眼新星。
直到神宗即位,一心改革時弊的神宗皇帝,啟用王安石為相主持變法,蘇軾的宦海生涯才發生改變。
熙寧四年(1071年),時年三十六歲的蘇軾官居殿中丞,直史館,差遣為判官告院,權開封府推官。這一年春,蘇軾上書神宗,議論朝政得失,直言新法弊端: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並規勸神宗,故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重之,惜之,哀之,救之。
這番言論自然惹得當朝的拗相公王安石不快,很快就有御史謝景溫上書彈劾蘇軾,誣其在治平三年(1066年)扶亡父靈柩回眉山時,利用官船夾帶官鹽、傢俱和瓷器沿途販賣。此事鬧得朝野震動、議論洶洶,神宗下令徹查,雖然案情為憑空捏造,但時隔多年,查訪起來頗費周折,一直持續數月才以蘇軾無罪結案,此事給蘇軾帶來了極大困擾。在結案後,蘇軾上書皇帝,乞外放地方。
按照蘇軾的資歷,已經可以在地方做太守了,神宗下旨許蘇軾潁州知州差遣,但旨意下到中書省,在王安石的干涉下中書省駁回,回奏神宗改擬潁州通判。神宗惜蘇軾之才,又改命其為東南第一大州的杭州通判,可見對其厚愛。
在宋代一州最高行政長官雖為知州,但行政公文必須經通判連署,方能生效,再加上通判有監察官吏之權,制衡知州權力,也稱“監州”。
遠離廟堂內的勾心鬥角、黨派傾軋,開始為政一方的蘇軾,頓覺天高雲闊,悠遊自在。在通判杭州期間,蘇軾不僅流連山水之間、悠哉林下,留下: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飲湖上初晴後雨》)的絕妙文字;還曾滅蝗災,與太守一道修浚西湖六井、沈公井,政績斐然。
熙寧七年(1074年)秋,三年一任期滿後,蘇軾接到朝廷調令,改任密州知州,這一年蘇軾三十九歲。到任後的蘇軾不僅政務處理得當,井井有條,深受百姓愛戴,而且作為文壇領袖,在密州期間留下大量不朽佳作。有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江城子·密州出獵》)的壯志豪情,也有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水調歌頭·丙辰中秋》)的人生境遇之嘆。
熙寧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蘇軾又主政徐州,雖然近十年來轉任多地,但蘇軾造福一方的初心不改,所歷州郡皆有作為,政績卓著,深受神宗嘉許。
元豐二年(1079年)四月二十日,蘇軾到湖州知州任上時,按以往慣例向神宗皇帝上書謝恩,令蘇軾意外的是這封謝表竟然惹出極大的風波,差點引來殺身之禍。
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新涼?類似的謝恩表,蘇軾寫過多次,基本上都是先自謙一番,表示自己才疏學淺,感念聖上厚愛: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
按說拜謝完皇恩浩蕩,就此結束,可偏偏這次,蘇軾多向皇帝發了幾句牢騷。
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蘇軾這兩句大意是說陛下知道自己愚笨不適合當今朝局,難以和朝中那些新進之輩共事,但陛下了解自己不是生事之人,還是有能力牧養一方百姓的。
自王安石變法以來,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就常以生事來攻訐新黨;而在當初蘇軾上書神宗被貶出京的奏本里,把新黨也批評了一通,稱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新進一詞也逐漸成為了守舊派對新黨的貶稱。
此時王安石已經二次罷相,隱居江寧,而朝中的新黨早就分裂,品德低劣之輩大有人在,其黨同伐異,極為不堪。當蘇軾的《湖州謝上表》最終經由進奏院彙編入邸報後,公諸朝野,立刻引起新黨人士不滿,時任御史中丞的李定開始著手佈置對蘇軾的報復。
身為監察御史裡行的舒亶,經過數月鑽研,還真讓他發現彈劾蘇軾的突破口。蘇軾名重一時,詩文唱和很多,杭州不久前就刊版了一部《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裡邊有這麼幾句:豈是聞韻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選摘《山村五絕》);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戲子由》);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八月十五日看潮》)
舒亶立刻斷章取義、上綱上線,將這些詩句和所行的新法一一附會,上書神宗彈劾蘇軾: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攻訐蘇軾誹謗新政,譏諷聖上。
舒亶上書之後,立刻又有御史跟進,言: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御史中丞李定親自上場,歷陳蘇軾罪過,直言其詩作風行全國影響惡劣,要求處蘇軾以極刑。值得一提的是,李定當年因隱瞞母喪,被蘇軾譏諷不孝,此時有沒有挾私報復就不得而知了。
新黨人物接連上書懲治蘇軾,聲勢浩大,時年七月,神宗皇帝下旨令御史臺選牒朝臣一員,乘驛追攝。
七月二十八日,被御史臺選為中使的太常博士皇甫遵,抵達湖州,當即逮捕了蘇軾。《孔氏談苑》有載:遵促軾行,二獄卒就縶之。即時出城登舟,郡人送者雨泣。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犬雞。
八月十八日到達京城,蘇軾被扣押在御史臺獄中,因漢代時御史臺外多植柏樹,樹上遍棲烏鴉,所以人稱御史臺為烏臺。故蘇軾因詩文獲罪,此案也稱“烏臺詩案”。
按宋制,鞫讞分司,即審訊和判決由不同官署負責。此案有御史臺審訊,勘明事實,出具根勘結按狀,再有大理寺做出判決。
八月二十日,御史臺開始就詩文謗訕朝政之事,對剛到京兩日的蘇軾加以審訊。御史臺的審訊也很有意思,對與蘇軾有詩文往來的人員都加以問詢,如張方平、王銑、李清臣、黃庭堅、司馬光等數十人,並一一記錄供狀。按照御史臺的說法,這些人都是與軾意相同,即是與朝廷新法時事不合,及多是朝廷不甚進用之人。
御史臺事無鉅細的審訊長達數月,直到十一月末,方才審問完畢,出具根勘結狀。十二月初,大理寺開始對此案做出判決,不得不說,多數官員對蘇軾的遭遇還是非常同情的,對於御史臺斷章取義炮製的文字獄十分不齒。大理寺的判案官們就是如此,只是新黨上下對此案施加很大壓力,大理寺想要維護蘇軾需要巧妙迂迴才行。
很快大理寺透過專業的“檢法”程式,判定蘇軾之罪當徒二年,但是元豐二年九月以來,朝廷正好接連發布過幾道赦令,大理寺認為蘇軾的案情發生在八月,按律也適用赦免,那最終也就是應判無罪,蘇軾回任原職,該幹嘛幹嘛。
這樣的判決可謂是相當的高明。
但御史中丞李定可不滿意,辛苦數月換來這樣的結果,怎不令他惱羞成怒。李定和一些御史接連上書神宗,反對大理寺判決,力陳蘇軾之案對新法的危害,言:所懷如此,顧可置而不誅乎?這是強烈要求誅殺蘇軾。
於是此案就轉到審刑院複核,令御史臺大失所望的是,審刑院再次讓李定等人見識到了什麼叫人心向背。
審刑院也從權威的角度進行剖析,認可了大理寺的判決,此案仍以當徒二年,會赦當原結案,蘇軾應無罪釋放。
從蘇軾獲罪以來,朝野上下多有聲援,就連遠在江寧的王安石都曾上書: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
神宗皇帝也無意誅殺蘇軾,但將蘇軾原免釋放,未免寒了新派官吏之心,最終在十二月二十九日下旨,蘇軾可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
轟動數月之久的“烏臺詩案”也就此銷結。
在獄中惶惶度日的蘇軾,曾幾度留下遺書,也做好了必死的打算,但最後能安然出獄,讓蘇軾恍如隔世,感慨萬千。
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二月,蘇軾赴黃州任上,當年中秋,蘇軾以蒼涼孤悵之懷寫下了《西江月·黃州中秋》,開闕便道: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
這是何等的哀婉寥落。
只是貶謫一方,無所作為,人生的大起大落讓蘇軾的心態開始發生極大的變化,他的精神世界開始更多的寄託於佛法禪意、青山秀水之中,變得超然質樸。
也是從這時候開始,蘇軾領悟到了大智若愚、抱朴守拙的真諦,一首《洗兒》便可盡道:
人皆養子望聰明,我被聰明誤一生;
惟願孩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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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穿插游擊隊
北宋元豐二年(1079)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囚御史臺獄一百三十天的蘇軾終於獲釋。兩個月以後,這位北宋最偉大文學家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悽然離開汴京城。震驚北宋朝野的“烏臺詩案”,就此告一段落。 乍一看去,這似乎就是個寫詩招禍的事兒。“蘇軾哪首詩引發烏臺詩案”的話題,也常被票友們津津樂道。但細看來龍去脈,這事兒其實和寫詩關係不大。確切說,烏臺詩案的直接導火索,就是一個“不孝子”胡亂聯想惹的禍。 當時蘇軾剛剛調任湖州知府,按程式向朝廷上《湖州謝上任表》,卻叫御史中丞李定“嗅”出了味道:這位李定大人是王安石的學生,曾因不守母喪遭世人詬病,卻也因力挺“王安石變法”快速升遷。蘇軾與這“不孝子”,原本也無過節,但蘇軾曾寫文讚譽北宋孝子朱壽昌,心虛的李定卻為此生出了“難不成在說我”的聯想,竟就這麼結了樑子。 於是這一次,趁著此時“王安石變法”正火熱推進,一向對“變法”頗多意見的蘇軾,又是幾位朝中重臣的眼中釘。李定就立刻上躥下跳了,先是夥同舒亶、何正臣等同僚,賣力在宋神宗面前添油加醋,給蘇軾扣上“託事以諷”“詆譭朝政”等大帽子。蔡確王珪等宰執重臣也暗自“助力”,終於叫宋神宗下了御批,將蘇軾從湖州押到京城下獄。 蘇軾人生裡最屈辱的一幕開始了:由於事先得到李定的“授意”,官差們來到湖州,就是直接進府衙抓捕蘇軾,過程簡直“如驅犬雞”。進入御史臺獄後,蘇軾又遭到了殘暴的逼供審訊。當時同樣被囚御史臺,與蘇軾只有一牆之隔的北宋科學家蘇頌,就親耳聽到了蘇軾每天受審時遭到的辱罵,並以詩文記錄了那悽然一幕:遙憐北戶吳興守,垢辱通宵不忍聞。 更叫後世讀史者感到可恥的,卻是李定們給蘇軾定的罪名。蘇軾被捕入獄的由頭是“託事以諷”,那麼證據呢?李定們隨即展開行動,把蘇軾那些年的所有詩文全部翻爛,逐字酌句的“找證據”,乍一看去,真是很有“收穫”。 比如蘇軾的名詩《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以兩棵檜樹挺拔的風姿,來表達剛正不阿的人生追求。卻被李定同夥舒亶抓住“世間唯有蟄龍知”一句,硬說這首詩在誹謗宋神宗。變法派重臣章惇氣的憤怒駁斥:古往今來稱號裡有龍的多了,諸葛亮還叫“臥龍”呢,難道這也誹謗皇上了?這真是“亶之唾,亦可食乎?”舒亶吐口吐沫,你們都當飯吃? 以這個奇葩邏輯,蘇軾的《書韓幹〈牧馬圖〉》,被他們說成“譏諷執大臣無能”。《次韻達章傳道見證》也被扣上“指斥乘輿”罪。《次韻答邦直、子由五首》更被冠以“誹謗君父”的大帽。所有這些“罪名”,不是從蘇軾詩文裡斷章取義,就是望文生義胡亂解釋。 折騰到最後,連宋神宗本人都受不了,聽完蘇軾的“罪證後”連連感嘆:“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外加已經賦閒的王安石,也出面為蘇軾求情。一度已逼近死亡線的蘇軾,這才逃過一劫,落得貶去黃州。 但這場死裡逃生的無妄之災,卻也恰恰戳中了此時北宋的癥結:一場“王安石變法”,固然取得富國強兵的效果,但變法啟動後,如李定這樣的一批奸詐小人也乘虛而入,就憑投機鑽營,就堂而皇之的招搖過市。這群人實幹無能,卻是構陷有方,而蘇軾的悲劇,只是個開始。 就是在蘇軾“烏臺詩案”七年後,即北宋元祐元年(1086),當年“烏臺詩案”的“幕後黑手”之一蔡確,也被舊黨們羅織罪名,抓住其詩作《夏日遊車蓋亭》裡的幾處段落,硬給蔡確扣上“譏訕”的罪名。這位“元豐變法”時代的頂樑柱,最後落得貶死嶺南。 而到了北宋亡國前夜的宋徽宗年間,這種以詩文為“工具”的攻訐方式,更到了白熱化的地步,就連陶淵明李白杜甫等人的詩作,北宋末年時都一度遭到禁燬。而到了靖康之恥前夜,外面金兵步步逼近,汴京城裡當權的“舊黨”們,卻在忙著痛罵王安石,鬧出“不管炮石,卻管安石”的笑話,成了北宋亡國的喪鐘。 而比起這沉痛的教訓來,更值得後人銘記的,卻是這場災難裡的蘇軾本人。 在經歷了死裡逃生後,蘇軾依然難忘自己當時絕望的心境:“留詩不忍寫,苦淚漬紙筆”。貶到黃州後的相當一段時間,他借酒澆愁到了“白酒已盡誰能借”的地步。以他給秦觀的嘆息說:“但得罪以來,不復做文字”。可見心靈創痛之深。 但是,元佑元年,當宋神宗去世後“舊黨”得勢,“新黨”們慘遭清算,“王安石變法”將來被全盤廢除時,卻是遭過“新黨”構陷打擊的蘇軾站了出來,當時因“詆譭新法”獲罪的他,卻逐條駁斥了“舊黨”對“王安石變法”的抹黑汙衊,為王安石們富國強兵的功業正名。哪怕曾有“苦淚”,哪怕一度“不復做文字”,但蘇軾,依然是那個襟懷坦蕩的蘇東坡。 透過這場鬧劇裡,各種蠅營狗苟的算計,不同的人物命運,我們記住的,卻是蘇軾,這位北宋大文豪偉岸的人格。 參考資料:周克勤《烏臺詩案研究》、 楊碩《宋神宗與王安石變法》、 顧宏義《天裂:十二世紀宋金和戰實錄》《宋史》《蘇軾詩集》《行營雜錄》《續資治通鑑長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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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指的是御史臺,御史臺是中國漢代開始設定的一種中央監察機構,又稱蘭臺或憲臺。相傳漢代時御史臺外柏樹上有很多烏鴉,所以人稱御史臺為“烏臺”。
“烏臺詩案”就是指北宋元豐年間,御史何正臣、李定等人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湖州做知府)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之意,指出蘇軾有四大可廢(即可殺)之罪。因此案後來在御史臺獄受審,所以史稱“烏臺詩案”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朝廷重用王安石變法,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鑑於他是當時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關了4個月。李定等人並有意曲解蘇軾以前詩詞羅織構陷罪名,一度嚴刑拷打,“詬辱通宵不忍聞”。
蘇軾在新任浙江湖州知府,上任後他依照慣例給皇帝上《謝恩表》,表中有兩句個人色彩較濃的感慨之詞:“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不料這些話被當政的新黨抓了小辮,說他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總之是諷刺政府,莽撞無禮。
烏臺詩案的結果蘇軾幾乎要被殺頭,好在宋朝當年的太祖趙匡胤在立國之初就既定了“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的國策,後來由於宋神宗和太后雖然不喜歡蘇軾的言論,還是憐惜其才學,再加之王安石的求情,蘇軾被免於一死,貶為黃州團練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