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目 錄
一、 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二、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三、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四、 架體、裝置安裝驗收制
五、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六、 安全檢查制度
七、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九、 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十、 衛生保潔制度
十一、 消防防火責任制
十二、 班組安全活動制
十三、 不擾民措施
十四、 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十五、 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十六、 專案“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十七、 專案現場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 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十九、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公司工程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二、 施工組織設計的稽核、審批工作,由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審批。
三、 管理內容與要求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意義和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檔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地組織施工,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採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專案和建築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專案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裝置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要求
(1) 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施工程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2) 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路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4)落實季節性施工措施,確保全年連續施工。
(5)儘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築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作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儘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佈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佔、少佔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許可權。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稽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稽核和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檔案發放和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裝置部、專案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為了防止工傷、爆炸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准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專案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准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專案。
2、各專案部應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質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公司質安部負責彙總。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 ,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專案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專案經理負責稽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准,報質安部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編制,由技術負責人審定,公司經理批准,由質安部門備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裝置的技術設計中,必須同時提出製作及用時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定,經理批准。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部、質量安全部負責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專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不按本標準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公司制定的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並要有交底人簽字。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瞭。
三、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並要有書面記錄。
四、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四、架體、裝置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裝置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施工裝置安裝後由專案部自檢,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後掛牌使用。
3、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專案均應有結論,資料量化。
4、架體、裝置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記錄在案。
6、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準用證與合格證,裝置試運轉記錄,用電裝置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影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築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裝置每次執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裝置的效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於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裝置的維修工作,對於技術複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並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專案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週不少於一次。對特殊施工專案,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製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迴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後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專案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範,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專案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專案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專案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的效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並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並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採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裝置、新材料時,各專案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效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專案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部頒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參照公司二OO一年度對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獎勵辦法。
二、處罰
1、開工前,工地必須向公司送報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經公司稽核後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專案部必須在半個月內調有證安全員到位,如專案部無法抽調有證專職安全員,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調有證專職安全員到工地工作,工資由工地負責。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同時工地必須設法在半個月內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如工地拒不執行,由公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培訓結業後到工地工作,除培訓費由工地負責加罰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員工資由工地負責。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接受公司的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公司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見限期整改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0.50元罰款;如不執行公司意見進行整改,公司有權調人買料進行安全裝置整改,達到合格標準。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負責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0元罰款。
3、平時公司工作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裝置、四口防護、施工機械及起重裝置、施工機具等的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其中:
腳手架的立杆基礎:立杆間距、小橫杆間距、大橫杆間距、杆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杆、踢腳杆、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驗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裝置、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幹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採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臺、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當地安全部檢查評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區有關部門處罰外,再處以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元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如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後新增工人要上報公司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並採取措施做好防護。高空作業按規定繫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繫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繫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五牌一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11、上述各條款規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九、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不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首先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程)調查登記,分析、統計。
3、對事故應按《浙江省查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規定》,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透過調查、分析、處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衛生保潔制度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定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定。
3、設定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衛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5、安排專職衛生保潔人員,負責公用場地清掃,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6、配製消毒除四害設施,杜絕蚊蠅孽生。
7、辦公室要保持清潔,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淨,無蠅,無鼠。
8、食堂要做到防塵,防蠅,防鼠,遠離汙染源,食堂內外必須每天做到清洗打掃,並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
十一、消防防火責任制度
1、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2、建築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築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3、焊割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禁違章動火,必須持證上崗(焊工操作證動火證)明確監火人,備帶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火區域嚴禁吸菸。
5、非電工嚴禁擅自裝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任意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十二、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安全生產是當天的第一目標,從這個目標出發,必須使人人知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二、班組長應根據當日工作內容,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三、應檢查操作崗位周圍的安全生產環境,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
四、應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及其他不安全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制止進入施工現場。
五、應檢查勞動使用工具,材料,電氣,裝置的安全狀況。
六、下班前進行總結評比,班後下崗檢查,每月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十三、不擾民措施
為了保障建築工地職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工程的正常執行,制定下列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定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汙染和危害。
2、施工現場要制定防塵措施,以達到減少或杜絕揚塵的目的。特別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遊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
3、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儘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譁,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4、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儘量採取防噪聲措施,事先作好周圍群眾工作,並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後方可施工。
5、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長期監控,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
6、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十四、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衛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建立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及交接班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誌。
2、非施工人員及本工地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聯絡業務或找人,警衛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警衛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警衛人員方可放行。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並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內業資料內備查。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並設專庫、專人發放保管,作好成品保護工作,並制定具體措施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7、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8、門衛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如被發現進行批評教育,並給予罰款。
十五、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1. 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檢查一遍線路和電氣裝置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沒月對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並將檢查和維修情況做好記錄。
2. 施工現場每星期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安全員、技術員、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裝置,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把檢查和解決的情況寫成材料入檔備案。
3. 公司質安部每月對現場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出問題時,定人、定時、定長、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檢。
4. 檢查內容按建設部88年頒佈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46—88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建築安全)中有關內容進行檢查。
十六、專案“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施工現場“三寶四口”保護應按規定(JGJ59—99)有關標準認真落實,具體規定如下: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繫好帽扣。
2. 搭設井架、腳手架等高空作業或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3. 陽臺、樓面、屋面等臨時保護必須防護嚴密,設不小於二道防護攔杆或掛安全網封閉。
4. 樓梯踏步及平臺必須設牢固的臨時防護攔杆,電梯井口必須設定高度不低於1.2米的安全防護刪或採用全封閉圍護。
5. 預留洞口、坑井的防護要有嚴密的防護蓋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須設雙道防護欄杆,洞口張掛安全平網,並設警示標誌。
6. 通道口應均搭設防護柵、柵寬大於通道,柵頂鋪腳手架,高層建築通道口防護柵頂須設雙層腳手片(交錯搭設)。
7. 嚴禁使用破損、缺帶安全帽和黴變斷裂、硬脆的安全帶(安全網)。
十七、專案現場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管理班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專案工程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應該必須發動班組,抓好班組管理,按各種班組操作落手清標準進行定期考評並與獎、罰掛鉤,在提高班組操作素質的基礎上,各班組自覺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標準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證場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專案管理領導班子要有人負責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檢查、考核。由技術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實施具體的檢查、考核,原則上誰簽發任務單誰考核,一般由施工員負責。評分符合標準,不弄虛作假,扣分處註明原因,重實據,獎罰要分明。
三、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班組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築垃圾倒在指定點。
2、 樓層、道路、建築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混凝土、沙漿、碎磚等雜物。建築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作到就層就地破碎使用。
3、 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車、裝置、週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後及時沖洗鏟清按規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腳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後及時清除底笆上砼,砂漿、碎磚等雜物,不能影響其他班組區域落手清工作。
5、 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八、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工人做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有勸勸阻他人不違章作業。
2. 要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3. 加強裝置維修,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護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
4. 要根據工藝要求精心操作,各種生產記錄要正確、清楚,可靠,正確分析、判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 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作前要進行裝置檢查,嚴禁帶病運轉,電工每天上班前要對現場用電進行檢查。
6. 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十九、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 生產班組每天上班前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及時做好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交底要有針對性的內容;
2、 施工員、安全員每天對作業面上須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採取整改措施,落實執行人員和整改期限;
3、 專案工程部每週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並由安全員及時做好臺帳;
4、 檢查要有重點,要講究實效,並建立專案整改書面通知單,及整改反饋檔案制度;
5、 專案要設定專人負責安全的管理及有關記錄,對較大隱患在短期內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向上級請示;
6、 對操作班組或個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並以相應的獎罰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目 錄
一、 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二、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三、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四、 架體、裝置安裝驗收制
五、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六、 安全檢查制度
七、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九、 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十、 衛生保潔制度
十一、 消防防火責任制
十二、 班組安全活動制
十三、 不擾民措施
十四、 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十五、 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十六、 專案“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十七、 專案現場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 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十九、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公司工程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二、 施工組織設計的稽核、審批工作,由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審批。
三、 管理內容與要求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意義和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檔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地組織施工,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採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專案和建築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專案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裝置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要求
(1) 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施工程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2) 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路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4)落實季節性施工措施,確保全年連續施工。
(5)儘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築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作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儘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佈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佔、少佔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許可權。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稽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稽核和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檔案發放和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裝置部、專案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為了防止工傷、爆炸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准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專案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准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專案。
2、各專案部應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質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公司質安部負責彙總。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 ,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專案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專案經理負責稽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准,報質安部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編制,由技術負責人審定,公司經理批准,由質安部門備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裝置的技術設計中,必須同時提出製作及用時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定,經理批准。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部、質量安全部負責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專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不按本標準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公司制定的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並要有交底人簽字。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瞭。
三、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並要有書面記錄。
四、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四、架體、裝置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裝置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施工裝置安裝後由專案部自檢,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後掛牌使用。
3、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專案均應有結論,資料量化。
4、架體、裝置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記錄在案。
6、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準用證與合格證,裝置試運轉記錄,用電裝置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影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築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裝置每次執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裝置的效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於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裝置的維修工作,對於技術複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並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專案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週不少於一次。對特殊施工專案,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製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迴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後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專案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範,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專案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專案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專案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的效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並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並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採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裝置、新材料時,各專案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效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專案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部頒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參照公司二OO一年度對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獎勵辦法。
二、處罰
1、開工前,工地必須向公司送報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經公司稽核後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專案部必須在半個月內調有證安全員到位,如專案部無法抽調有證專職安全員,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調有證專職安全員到工地工作,工資由工地負責。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同時工地必須設法在半個月內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如工地拒不執行,由公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培訓結業後到工地工作,除培訓費由工地負責加罰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員工資由工地負責。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接受公司的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公司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見限期整改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0.50元罰款;如不執行公司意見進行整改,公司有權調人買料進行安全裝置整改,達到合格標準。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負責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0元罰款。
3、平時公司工作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裝置、四口防護、施工機械及起重裝置、施工機具等的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其中:
腳手架的立杆基礎:立杆間距、小橫杆間距、大橫杆間距、杆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杆、踢腳杆、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驗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裝置、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幹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採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臺、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當地安全部檢查評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區有關部門處罰外,再處以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元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如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後新增工人要上報公司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並採取措施做好防護。高空作業按規定繫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繫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繫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五牌一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11、上述各條款規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九、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不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首先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程)調查登記,分析、統計。
3、對事故應按《浙江省查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規定》,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透過調查、分析、處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衛生保潔制度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定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定。
3、設定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衛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5、安排專職衛生保潔人員,負責公用場地清掃,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6、配製消毒除四害設施,杜絕蚊蠅孽生。
7、辦公室要保持清潔,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淨,無蠅,無鼠。
8、食堂要做到防塵,防蠅,防鼠,遠離汙染源,食堂內外必須每天做到清洗打掃,並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
十一、消防防火責任制度
1、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2、建築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築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3、焊割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禁違章動火,必須持證上崗(焊工操作證動火證)明確監火人,備帶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火區域嚴禁吸菸。
5、非電工嚴禁擅自裝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任意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十二、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安全生產是當天的第一目標,從這個目標出發,必須使人人知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二、班組長應根據當日工作內容,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三、應檢查操作崗位周圍的安全生產環境,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
四、應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及其他不安全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制止進入施工現場。
五、應檢查勞動使用工具,材料,電氣,裝置的安全狀況。
六、下班前進行總結評比,班後下崗檢查,每月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十三、不擾民措施
為了保障建築工地職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工程的正常執行,制定下列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定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汙染和危害。
2、施工現場要制定防塵措施,以達到減少或杜絕揚塵的目的。特別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遊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
3、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儘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譁,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4、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儘量採取防噪聲措施,事先作好周圍群眾工作,並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後方可施工。
5、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長期監控,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
6、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十四、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衛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建立門衛值班與保衛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及交接班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誌。
2、非施工人員及本工地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聯絡業務或找人,警衛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警衛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警衛人員方可放行。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並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內業資料內備查。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並設專庫、專人發放保管,作好成品保護工作,並制定具體措施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7、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8、門衛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如被發現進行批評教育,並給予罰款。
十五、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1. 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檢查一遍線路和電氣裝置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沒月對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並將檢查和維修情況做好記錄。
2. 施工現場每星期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安全員、技術員、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裝置,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把檢查和解決的情況寫成材料入檔備案。
3. 公司質安部每月對現場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出問題時,定人、定時、定長、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檢。
4. 檢查內容按建設部88年頒佈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46—88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建築安全)中有關內容進行檢查。
十六、專案“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施工現場“三寶四口”保護應按規定(JGJ59—99)有關標準認真落實,具體規定如下: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繫好帽扣。
2. 搭設井架、腳手架等高空作業或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3. 陽臺、樓面、屋面等臨時保護必須防護嚴密,設不小於二道防護攔杆或掛安全網封閉。
4. 樓梯踏步及平臺必須設牢固的臨時防護攔杆,電梯井口必須設定高度不低於1.2米的安全防護刪或採用全封閉圍護。
5. 預留洞口、坑井的防護要有嚴密的防護蓋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須設雙道防護欄杆,洞口張掛安全平網,並設警示標誌。
6. 通道口應均搭設防護柵、柵寬大於通道,柵頂鋪腳手架,高層建築通道口防護柵頂須設雙層腳手片(交錯搭設)。
7. 嚴禁使用破損、缺帶安全帽和黴變斷裂、硬脆的安全帶(安全網)。
十七、專案現場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管理班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專案工程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應該必須發動班組,抓好班組管理,按各種班組操作落手清標準進行定期考評並與獎、罰掛鉤,在提高班組操作素質的基礎上,各班組自覺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標準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證場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專案管理領導班子要有人負責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檢查、考核。由技術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實施具體的檢查、考核,原則上誰簽發任務單誰考核,一般由施工員負責。評分符合標準,不弄虛作假,扣分處註明原因,重實據,獎罰要分明。
三、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班組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築垃圾倒在指定點。
2、 樓層、道路、建築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混凝土、沙漿、碎磚等雜物。建築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作到就層就地破碎使用。
3、 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車、裝置、週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後及時沖洗鏟清按規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腳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後及時清除底笆上砼,砂漿、碎磚等雜物,不能影響其他班組區域落手清工作。
5、 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八、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工人做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有勸勸阻他人不違章作業。
2. 要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3. 加強裝置維修,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護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
4. 要根據工藝要求精心操作,各種生產記錄要正確、清楚,可靠,正確分析、判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 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作前要進行裝置檢查,嚴禁帶病運轉,電工每天上班前要對現場用電進行檢查。
6. 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十九、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 生產班組每天上班前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及時做好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交底要有針對性的內容;
2、 施工員、安全員每天對作業面上須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採取整改措施,落實執行人員和整改期限;
3、 專案工程部每週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並由安全員及時做好臺帳;
4、 檢查要有重點,要講究實效,並建立專案整改書面通知單,及整改反饋檔案制度;
5、 專案要設定專人負責安全的管理及有關記錄,對較大隱患在短期內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向上級請示;
6、 對操作班組或個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並以相應的獎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