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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意如

    當年的《泰囧》我看了一遍,《港囧》我看了兩遍,這部《我不是藥神》我應該會看三遍,因為實在是很觸動人心,有太多讓我去獨自思量的細節。

    影片裡,除卻患病的人無從選擇,要以藥續命之外,程勇一直處於兩難的境地,是選擇違法救人,還是選擇守法,對眼前的情況置之不理。對警察曹斌而言,也面臨著選擇,到底是情大於法,還是法不容情?

    這其中沒有對錯,只有現實和無奈。在我的理解中,好的電影分三種,第一種是將善表現到極致的,比如《辛德勒的名單》;第二種是將惡表現到極致的,比如《七宗罪》,還有一種是善惡交織,不做道德預判的,比如《通天塔》。《我不是藥神》接近第三種,且更有中國意味。

    這部電影很煽情,然而煽情點都做得很自然,已經很少有片子讓我如此投入,我在看的時候,一直拼命在祈禱,不要死啊!一個都不要死。

    人難免會覺得,自己的痛苦是最大的。只有當你去到醫院,親眼看到那麼多病友,那麼多同病相憐的病人家屬,以及那麼多在疾病面前束手無策的家庭時。你才會發現,一個人的病痛算不了什麼?眾生皆苦才是苦。

    真的,眾生皆苦,無常長存。光陰短少,人身易朽,每一條生命都稀貴如斯。

    如果有機會,不要放棄任何一個佈施的機會。我們不是神,但要做更好的人。

  • 2 # 琴北揚

    瀉藥。剛好看完這電影了。這部電影不是一兩句能說完的,裡面包含的東西真的好多。

    最讓我感到震撼的,這部電影所有人都沒有那種看似英雄實則很蠢的咆哮,他們把那些憤怒都深藏在心裡,表現出來的只是平淡,和對生命的渴望。

    其次就是王長林在審判時對那些警察說的話,我不明白,為什麼一個賣假藥的,能那樣的擔當?後來才漸漸琢磨明白,越虛偽的人對善良的感知越大,對善良的珍惜也越大。

    再轉過來說主角,在法律與人命之間,他選擇了自我奉獻,從最開始的五千到最後五百。他的靈魂在這段時間得到了昇華…我只能這樣評價了,這個真的很崇高!

    最後那麼多病人送程勇的時候真的很感動,那是多麼可愛的人啊…

  • 3 # 草根談娛樂

    《我不是藥神》是一部很好的現實題材電影,它的好在於折射了現實,反映了一個話題,很多觀眾說這部電影在“技法”上不夠優秀,但是我想說每一部現實題材的電影根本沒有“技法”可言,它與社會背景、現實語境、思想意識裹挾在一起,我們能夠看到這樣的作品已經實屬不錯,就不要對它吹毛求疵了!

    繼《無人區》之後,甯浩和徐崢再一次給了我們驚喜,我們需要這樣的電影,電影裡的人物符合人性,電影的話題雖然沉重卻是我們需要關注的話題。和《無人區》一樣,《我不是藥神》徐崢扮演的程勇起初也是一個“小人物”,他並沒有什麼曠世救民的思想,他只是為了生存!

    《我不是藥神》中的程勇只是在為了生存的過程中間接做了幫助他人的事情,而這種幫助在電影中是犯罪,也是一種無奈,同時程勇也營建了一個自己的團隊,團隊中的人也都是為了生存,這些人的出發點都很單純、也很實際,這樣的劇情安排無疑是合理的,也是深入人心的,我們可以從每一個人的表演中看到很多現實中人性的影子!

    《我不是藥神》中徐崢扮演的程勇和《無人區》裡的潘肖一樣,在影片後半段程勇完成了自己的救贖,他體會到了人世的滄桑和悲涼,於是傾盡自己所能去幫助他能夠幫助的病人,直到他被抓的那一刻,而當被帶往法院,他看到路兩旁站滿了他曾經幫助過的病人,那一刻他的內心是滿足的,也是這一刻我們瞭解了有一種犯罪是為了做好事!

    這樣的救贖使得整部電影得到昇華,這樣的昇華讓我們這些歡迎人為之動容,回到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的“藥神”又是誰呢?我想應該是我的母親,從小體弱多病的我是在母親悉心照料下成長的,每一次生病都是母親帶我去看醫,給我去買藥,母親毫無疑問是我的“藥神”!

    (草根說電影:小光)

  • 4 # 愛生活的艾倫

    《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復雜的現實

    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中,也許是出於戲劇衝突的需要,藥企扮演了唯一的惡人角色。然而,真實的世界遠比戲劇的線條複雜。藥神勇哥與製藥公司的對抗,究竟誰是誰非?為什麼華人吃不上便宜的抗癌藥,要去印度購買?真實的製藥業是一個怎樣的存在,新藥的天價是不是太黑心了?中國的癌症病人的真實處境到底如何?

    「藥神」和「神藥」真的存在嗎?

    作為中國產電影十年來第一個九分片,《我不是藥神》改編自「中國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的故事。

    電影中提到的藥物,原型為諾華製藥公司的明星抗癌藥格列衛,這是一種偉大的藥物,格列衛成功地把一種致命的白血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變成了一種像糖尿病或是高血壓一樣,僅需規範服藥即可控制病情的慢性病。

    但也是這個劃時代的藥物,很貴。2013年以前的中國,格列衛一個月藥量的售價是 2 萬多人民幣。

    現實中的「藥神」陸勇,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在他去印度前的兩年裡,光吃這種藥,就花了 56.4 萬。

    後來他接觸到了印度藥企生產的一款仿製藥,並把自己作為實驗物件,測試這個藥物的有效性,他覺得效果不錯。陸勇開始把這個藥物推薦給更多病友,並幫他們從印度代購仿製的格列衛。

    正版的和仿製的,價格從每月 2 萬,變成了每月幾百或幾千。這讓很多普通家庭的慢粒白血病人,看到了一線生機。

    幾年之後,陸勇被捕,罪名為「涉嫌妨礙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在中國,格列衛是受到專利法保護的,從法律的角度看,印度產的格列衛是假藥。

    陸勇被關了 135 天,有 1002 名癌症患者為他聯名寫信聲援,檢察院最後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陸勇被釋放。

    現實生活和電影,並不完全相同。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上映前一個月,陸勇在網上釋出了一封公開信,試圖說明自己不同於電影裡的「程勇」。

    在他的理解和闡述裡,他不是一個試圖從「非法販賣」藥品中賺大錢的神油店店主,也不是一個試圖和法律進行對抗的「英雄」,他只是一個飽受慢粒白血病折磨的病人,同時,他始終對病友們抱有深深的理解和同情。

    也許真實的陸勇是個什麼樣的人並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不是藥神》藉助藝術化的表達,觸及了中國癌症患者在刀鋒邊緣行走的殘酷一面。

    同樣是慢粒白血病患者的北京新Sunny慈善基金會發起人劉正琛,為白血病患者做了 16 年公益,他見過絕境中的人生百態:有媽媽在自己得病後,為把家裡僅有的十幾萬存款留給孩子而自殺;也有媽媽在孩子得病後為籌治療費提供過性服務。電影裡那句「我生病吃藥這些年,房子被吃沒了,家人被吃垮了,警察領導,誰家沒個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就是劉正琛親耳聽到病友說出來的話。

    為什麼中國沒有這種便宜藥?

    其實不只是在中國,只要這種藥物在專利期內,大部分國家也都吃不到便宜藥。從創新角度看,藥品可以分為兩類:

    專利藥。製藥公司經過漫長的基礎研究、動物試驗、人體臨床試驗,再經過各國藥監部門批准之後上市的藥物,就是所謂的專利藥;仿製藥。專利藥的專利過期之後,各個大大小小的藥廠,模仿專利藥的成分,透過各國的藥監部門的批准上市,仿製藥的廠商不用再冒著巨大的風險進行漫長的研發,成本大幅降低。

    仿製藥物,技術上並不是難題,難的是國際規則的制約。專利權對於製藥業而言,就像水之於魚,空氣之於人類,它意味著在法律所賦予的權力之下,製藥公司對於新藥的銷售和定價的絕對控制權。

    印度,是個特例。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印度的專利法不承認藥品專利,印度的製藥公司可以大規模地仿製跨國製藥巨頭研發的新藥。

    在上個世紀 80、90 年代,印度利用這個寬鬆的環境,一舉成為仿製藥大國。

    印度作為 WTO 的成員國之一,他們也要遵守 WTO 的規則。所以從 2005 年 1 月 1 日開始,印度要開始承認藥品專利了。

    但是印度已經是一個仿製藥強國了,印度政府出於對本國這個支柱產業的保護,在新制定的專利法和具體的執行判決上,整體還是傾向於保護仿製藥。

    哪怕在專利法生效之後,印度仍然透過各種手段,賦予了本國藥企強行仿製多種昂貴的明星抗癌藥的權力。還是以格列衛為例,諾華自 1998 年開始向專利委員會申請專利保護,2006 年 1 月,專利委員會以格列衛是「已知物質的新形式」為由,駁回了諾華的申請。

    諾華立刻向印度各級法院提出申訴,這種博弈持續了長達 7 年。在 2013 年 4 月 1 日,印度最高法院作出最終的裁決,諾華還是敗訴了。

    中國和印度都是屬於 WTO(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雖然大體要遵守同一套貿易規則,但在國內的專利立法上,兩國差別較大。

    相比印度對於本國仿製藥產業的傾斜,中國對藥品的專利保護相對嚴格。實際上,這也是是中國當年為了加入 WTO,做出的妥協之一。

    透過國內的立法,允許強行仿製還在專利期的藥物是一把雙刃劍,容易引發相關的貿易制裁。中國並沒有學習印度的做法。

    製藥公司為什麼把救命藥賣那麼貴?

    在電影裡,跨國製藥公司是個趾高氣揚的、用盡一切手段阻止病人吃上便宜藥的大反派。事實真的如此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舉一個經典的例子,治療胃潰瘍的奧美拉唑。這種藥物的生產成本低廉,銷售收入截至 2005 年就已經達到了 400 億美元。看到這裡,你可能會罵一句黑心商人,但是考慮到這種藥物的使用所避免的手術帶來的費用,它為社會節約的醫療開支高達 850 億美元。

    好的藥物是這個社會的福祉。在目前的社會運轉機制之下,絕大部分的創新藥物都是誕生在製藥公司,而不是大學或者研究機構的實驗室裡。

    上個世界 80 年代以後,新藥研發的成本暴漲,這是由於更規範的監管使得一個新藥從實驗室到上市需要更多的投入——具體多到多少呢?關於新藥的研發費用,製藥公司和患者組織有所分歧,但總體上,每一種新藥研發還是一個十億美元量級的冒險。

    很多時候,這些投入無法單靠理想去支撐,必須由資本介入,而資本的介入的前提是有足夠的利潤可圖。

    所以,利潤是新藥研發最強的驅動力,只有利潤的驅使,才有可能讓鉅額資金投入一場巨大的冒險。

    在很多時候,冒險會血本無歸,禮來公司在 2016 年宣佈阿爾茨海默病的藥物三期臨床試驗失敗時,它的股價在當天就應聲下跌了 14%。

    另外,在藥企而言,新藥的風險還不僅在於其研發成本,如果藥物上市後碰上與不良反應相關的訴訟,其涉及的金額往往可以輕輕鬆鬆讓一個醫藥企業走到瀕臨破產邊緣,為無法預知的風險儲備更多的糧食,也是醫藥公司們為專利新藥設定高昂價格的一個重要原因。

    想看製藥公司賺了多少錢?單一用某個高價藥作為標尺,並不特別合適。 一個簡單而直接的辦法,我們來看看各個製藥公司的年利潤率。

    根據2006年出版的《製藥業的真相》一書,美國的十大製藥公司的平均利率潤是 17%,它們在研發上的費用是 14%,營銷管理上是 31%。

    十幾年過去了,製藥公司大體的利潤率,研發、營銷管理佔比並沒有顯著變化,以諾華為例,2016 年的銷售額是 485 億美元,淨利潤 66.98 億美元,利潤率 13.8%。

    難道窮人就吃不上救命藥嗎?專利藥並不會一直貴下去,降價一般有三種途徑:

    1. 新藥專利到期。新藥專利到期之後,仿製藥開始進入市場,專利藥的價格一般會降到原來的 20%,仿製藥的價格更低,有些仿製藥的價格只有專利藥的二十分之一。

    新藥專利期通常是十幾年到二十年不等,這是從專利申請之日算起,如果從新藥上市之日開始算,會短一點。

    格列衛 2013 年專利到期之後,國內仿製藥剛進入市場時,售價是 4000 一個月,最近的價格更是降到 1000 一個月,加上醫保負擔的部分,普通人已經能吃得起了。

    2. 各國立法強制許可2001 年,WTO 的多哈宣言允許各國在出現公共健康危機的時候,實施對於藥品的強制許可——哪怕藥品仍然處於專利期內,也可以強行仿製。

    印度可能是利用藥品的強制許可最為純熟的國家,在不少昂貴的抗癌藥身上,比如治療乳腺癌的明星藥赫賽汀、治療白血病的施達賽,治療腎癌和肝癌的多吉美等實施了強制許可,這也是為什麼眾多的抗癌藥在印度如此便宜,印度藥代購市場如此發達的原因。

    除了印度之外,巴西、泰國和南非等艾滋病比較嚴重的國家,都曾經用強制許可,在本國提供便宜的治療艾滋病的藥物。中國目前沒有透過對任何一種專利藥物實施強制許可來降低藥價。3. 藥價談判各國政府也會是透過國內的廣大市場來進行談判, 降低藥品價格。 中國由醫保基金出面的國家藥價談判,經過了 16 年和 17 年的兩輪,將十幾種抗癌靶點藥實現了大幅的藥價下降並進入了醫保目錄,其中比較著名的比如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易瑞沙,從 15000 元降至 7000 元,而曲妥珠單抗則有 2.2 萬多元,降至了 7600 元。

    抗癌藥都這麼貴嗎?值得嗎?

    目前當紅的抗癌藥——主要是靶向藥、免疫療法相關藥物都很貴,大部分不入醫保。

    電影裡提到的對付白血病的格列衛——它屬於抑制劑類(TKI)的抗癌藥大家族,其中包括治療腎癌的阿西替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易瑞沙,治療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的拉帕替尼(泰立沙),治療轉移性結腸癌的瑞戈非尼等共十幾種。

    這個家族的癌症靶向藥物以(相較傳統的放化療)療效好,副作用小著稱,它們的另一個共同點是沒有最貴,只有更貴。

    再比如,最近正紅的癌症免疫療法相關的 PD1 和 CAR-T 類藥物。

    去年 8 月,癌症免疫療法相關的全球首款 CAR-T 藥物上市,醫藥公司為這種用於治療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新藥定價為 47.5 萬美元,這個售價遭到了患者組織的強烈反對,他們聲稱自己能接受的最高定價為 16 萬美元。

    與公眾印象中的生命無價不同,健康經濟學一直在孜孜不倦地為疾病與生命計算價格。

    在英國的公立醫保系統 NHS 下屬的國立健康與臨床最佳化研究所 NICE 的估算中,利用一種 QALY(生命質量改善年)來衡量藥物的療效。根據 NICE 的測算,一個藥物能夠帶來一年的生活質量改善,它便可以值 5 萬美元,而根據 NICE 的預估,CAR-T 的治療將能比目前常規療法為孩子們多贏得十幾年的生活質量改善。

    不過,雖然貴价癌症新藥是當紅炸子雞,我們仍應該清楚的是一個事實,並非所有的病人適用價格高昂的靶點藥,一些價格相對較低的經典的癌症化療藥物仍然在癌症治療中佔有重要地位。

    一位腫瘤內科醫生甚至向我們表達了她的擔憂——將靶向藥物引入醫保,醫保往往並沒有增加費用,這就導致了普通化療藥物需要被拿出目錄。然而,靶向藥物是針對特定的基因缺陷的,覆蓋的人群通常只有 20%,而普通化療藥物覆蓋了 40% 的人群,她很擔心靶向藥物引入醫保的政策對大多數人群而言「是獲益還是吃虧」?

    救命藥什麼價格才是合理的?

    面對長長的,尚無藥可醫的疾病目錄,激勵製藥公司投入新藥的研發,可以豐富我們對付疾病的武器庫,促進全人類的健康。

    從這個意義上說,讓藥企為戰勝疾病貢獻得到合理的報酬,聽上去也沒什麼問題,但問題在於,什麼是「合理」的價格?

    再回到電影裡被叫做格列寧的格列衛,它因為高藥價被詬病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在美國本土,它甚至一度從剛上市時的每年約 3 萬美元,漲到了專利到期之前的每年 9.2 萬美元。

    2013 年,《血液學》雜誌發表了由 100 多位慢粒白血病專家聯名簽署的社評文章——「慢粒白血病治療藥物高昂的價格是癌症藥物不合理高價的一個縮影」。文章中,與會專家們一致認為,目前的慢粒白血病治療藥物「太貴了」,「不利於維持治療」,「阻止了患者使用更有效的藥物」,以及,「危害國民醫療體系的可持續發展」。

    在那篇社評中,專家們援引了一些分析師的資料,認為一種抗癌新藥的研發成本(2013 年)10 億美金應該夠了,而格列衛在 2012 年為製藥公司帶來的利潤便有 47 億。

    慢粒白血病專家們認為格列衛高昂的價格,已經部分抵消了這種藥物對疾病治療所做出的貢獻,因為價格的原因,10% 的病人無法使用這種藥物,而儘管慢粒病人的生存率從 2001 年(格列衛上市之年)開始有了一定的上升,但目前的五年生存率仍是 60% 左右,與過去差別不大,與歐洲國民醫保可以覆蓋到格列衛的國家的資料相比,很明顯,原因在於很多美國病人吃不起藥。

    由醫生群體出面反對一種抗癌藥的高藥價,不是第一次。2012 年 10 月中旬,《紐約時報》發表了一篇由紀念斯隆-凱瑟琳癌症中心的醫生執筆的「癌症治療中的費用問題」(In Cancer Care, Cost Matters),文中,那位醫生表示:「不能再忽略費用問題了」,我將拒絕給我的病人使用阿柏西普,它們貴得不合理。阿柏西普是一種主要針對結直腸癌的抗癌新藥,那位醫生表示,該藥物的使用年花費超過 10 萬美金,而患者獲得的生存期延長只有幾個月。那一年的 11 月,阿柏西普所屬的賽諾菲公司決定將藥價降至原來的一半。

    某種意義上,對新藥價格的博弈是一個走鋼絲的過程。即要保證一定的利潤激勵製藥公司進行新藥大冒險,但也要約束資本無限逐利的衝動,保障數以百萬計癌症患者們的生存權。

    它的意思是,用一些適當的機制促進政府、醫療機構、和患者對藥價制定的參與,藥價降下來一些,使用者卻更多了,長期看來,醫藥公司並不會有太大的損失,而這一點也保證了患者可以有藥可吃。

    中國癌症病人的處境有多糟糕?

    自真實的陸勇案之後,政府取消了抗癌藥的關稅、和跨國藥企進行藥價談判,也將一部分高價抗癌藥納入了醫保。

    但總體上,癌症是一場可以拖垮一個家庭的浩劫,而靶點抗癌藥是貴价藥的代名詞。現實跟電影的描述差別並不是很大。

    在衛生經濟學裡有一個名詞——災難性醫療支出。當一個家庭自付的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可支付能力的 40% 時,就認為這個家發生了災難性的醫療支出。

    2016 年,國家癌症中心釋出的資料顯示,患者的家庭年均收入摺合美元為 8607 美元而癌症患者的人均就診支出共計為 9739 美元,遠遠超過了災難性醫療支出的範圍。

    由於醫療資源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很多癌症患者的家庭為了治病,選擇變賣家產,背井離鄉,成為「癌症移民」。我們接觸過很多「癌症移民」家庭,擺在他們面前的難題是高昂的醫藥費用、糟糕的居住環境、無處安放的童年、難以為繼的生活開支。

    針對像白血病、部分淋巴瘤等腫瘤的患病兒童,他們的治療週期通常以「年」為單位,要經歷 2 - 3 年,反覆住院治療。化療或藥物治療所需治療費用 10 -30 萬,骨髓移植費用 30 -100 萬。又於治療週期長,無法返回家鄉,父母辭職照顧孩子,家庭陷入困頓。房子、車子、甚至是勞動力,凡是能變成「救命錢」的等價交換物,都被變賣。

    我們曾經的一位採訪物件告訴我們,她見過為了治療癌症借高利貸的,裸體彩繪表演行為藝術的,天橋下乞討的,也見過無計可施不得不回失望而回的。

    為了救命,一個月收入 4000 的家庭有時候必須要面對一天上萬的治療費用,在那個時候,數字通常會讓無數家庭失去唸想。貧困家庭無法負擔,普通家庭也同樣難以承受。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在 2012 年釋出的《中國貧困白血病兒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指出:「雖然當前的醫療保險覆蓋率比較大, 但由於報銷比例、報銷範圍、起付線、封頂線、異地治療、自費藥等因素的影響,有一半以上的家庭只能從醫保中報銷不到一半,遠遠彌補不了高昂的醫療費用。」

    這份報告顯示,在需要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兒童中,僅有 30.81% 的孩子完成了移植手術,在未完成移植手術的人群中,有 62.59% 是因為「費用昂貴,無法負擔」

    與白血病相比,更多癌症病人還面臨著一場更漫長、結局更加未知的戰鬥。

    能用的藥都用過了,進口藥又往往是「天價」,除了找陸勇這樣的中介到國外買仿製藥以外,有的病人和家屬也開始自己配製藥物。肺癌專家、廣東省人民醫院副院長吳一龍在接受《南方週末》採訪時說,「現在很多病人都變成醫生和化學家了,他們去買原料藥自己配藥吃。我接觸的中國病人,三分之一的人自己買原料藥吃。」

    但與希望相伴的是,吃原料藥的病人也面臨著耐藥、中毒,司法,甚至死亡的風險。吳一龍就有病人因為吃了原料藥,突然中毒死亡,而原因究竟是假藥、不良反應還是其他原因,卻無從得知。

    這不是一場容易的戰爭,無論是對奮力掙扎的病人、被臉譜化的製藥公司,還是走鋼絲制定規則的各國政府。

    這也是電影的價值所在——開拓了問題本身,它讓慢粒白血病被更多人看見,讓癌症病人的困境被更多人知道。

  • 5 # 守護生命光彩

    哪有什麼藥神,不過是奮力自救罷了!

    電影講述的是一個處在社會底層,且正在遭遇“中年危機”的神油店小老闆程勇被生活所迫,走上代購印度仿製腫瘤治療藥物並一躍成為其在中國獨家代理商的故事。而與此平行的是以呂受益為代表的白血病患者群體在情與法的邊緣、錢與命的較量中掙扎求生的經歷。

    感觸最深的有這麼幾點,與大家分享。

    1、每個人都有爭取生命的權利

    生命的長度可能會受制於經濟能力,這是一個無法迴避的社會問題,但每個人都有拼盡全力去爭取活著的權力。印度仿製藥就是劇中那些白血病患者為了活著而進行努力的方向。

    正版藥吃不起,而不吃藥只能等死,這時候價格低廉且藥效相同的仿製藥當然就成了最符合患者需求的選擇。是的,它在中國不合法,它侵犯了專利權。但是,求生的慾望是人最原始的本能,活著的權力是人最基本的權力。在死亡、在和最愛的人陰陽兩隔的威脅面前,我們沒有權力要求患者“愚忠”於專利權,而放棄生命權。這是殘酷的,也是不現實的。

    2、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

    身處逆境的時候,人往往會埋怨命運的不公、身份地位的不公、制度的不公……但仔細想想,世界上沒有哪一件事是絕對公平的。每個人都有生老病死,這算是公平度很高的一件事了,但具體到個人,能活多久、得什麼病、有沒有錢醫治又怎能要求整齊劃一?

    就拿全劇的主旨“錢和命的關係”來說吧。不得不承認,有些時候,錢的確是生命路上的通行證。白血病會要命,格列寧能救命;但藥價高昂,有錢才吃得起,沒錢就用不上。等量代換後,相當於有錢就能續命,沒錢只能等死。電影里程勇去印度製藥廠爭取代理權的時候,也有這樣一句臺詞,“命,就是錢”(當然,我認為更貼切的說法應該是“錢,就是命”)。許多情況下、很大程度上,命就是錢砸出來的。

    誠然,當這種不幸降臨到自己頭上的時候,可能每一個用不起天價藥的人都會滿心憤懣、滿懷不平地問,“難道沒錢就活該去死嗎?”

    其實不是活該,是無能為力……

    就像奢侈品手袋一樣,有人日日換新,也有人只能在櫥窗外垂涎嘆氣。如果因為自己買不起就批判人家貴得沒有道理,那這種做法似乎才是真正的沒有道理。生命又何嘗不是這樣?其實,生命就是這個世界上最昂貴的奢侈品。

    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往往就是考驗其價值的時候。人有高低之分,命有貴賤之別,這話聽起來殘忍且不合理,但卻反映了令人無奈的現實。公不公平、合不合理從來都不以我們是否承受得起承受來衡量和判斷(關於藥價的問題,後面詳細闡釋)。再貴的藥也有人吃得起,再便宜的藥也有人吃不起。什麼樣的價格是真正的公平合理?其實世間本就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公平合理。

    這或許只是另一種意義上的適者生存吧。

    3、把“憑什麼”換成“為什麼”

    影片有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很多角色都有兩面性,很難單純地以美醜、好壞來定位。就連售賣名副其實的假藥賺取黑心錢的張長林入獄後都沒有供出程勇以求減刑,讓觀眾看到了在這類人身上鮮有的良心。但是,正版格列寧的生產商諾瓦及其醫藥代表卻因始終以一副冷冰冰的、沒有同情心的面孔站在患者的對立面而成為電影裡唯一沒有被洗白的角色。

    有這樣一個鏡頭,一群白血病患者在藥廠前抗議示威,義憤填膺地高呼:“你們這樣的定價,有依據麼?”藥廠代表冷血而無動於衷,一副置患者生命安危於不顧的樣子。

    事實上,藥廠和患者並不是對立的關係,藥物的定價也並非沒有依據。

    出於樸素的願望,人們更願意看到專利藥廠家能“良心發現”,能給窮人一條活路。但客觀上說,一個新藥從研製到上市,其時間和經濟成本確實巨大到驚人。

    就格列衛(影片中“格列寧”的原型)來說,光研製就用了幾十年,砸進去了50億美元,直接成就了5位美國科學院院士,5位Lasker臨床醫學研究獎得主(美國的諾貝爾獎)以及1位美國國家自然科學獎得主(類似中國的最高科學技術獎),還催生了兩項足以獲得諾獎的重大發現。這樣大體量的智力財力投入,才造就了現在的科學之光,把慢粒白血病的5年生存率提高到了90%。

    再從時間上說,資料顯示,一種抗癌藥從研發到獲批上市的中值時間為7.3年(範圍:5.8-15.2年),這其中包括為了最大限度保證藥效和安全性而進行的漫長的臨床研究。

    面對如此驚人的投入,我們似乎也沒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這藥賣出患者都能接受的親民價格。畢竟成本要收回,而且還需要足夠的盈利來開發下一個新藥。

    立場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結論必然也不相同。患者眼看著救命的藥就在眼前卻無法為我所用的無奈和憤懣可以理解,但不妨更深入地瞭解一下真相,將“憑什麼”改為更為理性的“為什麼”。

    4、社會在曲折中進步

    情與法的矛盾是貫穿全劇的主線。劇中兩個情節集中體現了這種矛盾。一是黃毛死後,程勇衝著曹警官哭喊,“他才20歲,他只想活著有錯嗎?”二是曹警官率人搜查假藥時,患者群中一個老太太平靜而又無奈地傾訴“我吃了三年正版藥,房子吃沒了,家人也被我吃垮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藥,可你們非說是‘假藥’。這藥假不假,我們這些吃的人還不知道麼?不吃藥,我們就只能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著。我求求你,別再查‘假藥’了行麼。”這兩處情節極具衝擊力和感染力,直擊中國腫瘤患者的痛點。

    吃得起正版藥,沒有人會選擇仿製藥,而連仿製藥都不允許吃,無異於逼患者去死。但是按照中國法律,這些抗癌藥哪怕的確有療效,哪怕的確是真藥,在沒有取得中國進口藥品的銷售許可的前提下均會被認定為“假藥”,是“假藥”就得嚴厲打擊。這就是情和法的衝突。

    法固然大於情,但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如果一個事件關係到一個群體的生死,涉及到整個社會的價值觀時,或許法與情之間應該進行更為合理的權衡、梳理與調和。

    該劇反映出的矛盾其實是社會進步和思想認識進步路上暫時的代價和傷痛,正是這種衝突和矛盾推動著認識的不斷提高、政策制度的不斷完善。

    電影中,曹警官最終放棄調查此案;法院判決後面對前來向程勇送行的患者,押解程勇的警官對司機“開慢點”的囑咐以及法院最終對程勇減刑三年的寬大處理都體現了這種觀念上的改變。

    而真實世界中的結局更為圓滿,陸勇最終被免於起訴。檢察官在決定不起訴的釋法說理書中如是說:“如果認定陸勇的行為構成犯罪,將背離刑事司法應有的價值觀”。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卻充滿了令人動容的正義感。

    最讓人感到振奮的是影片結尾時那一行行“魚貫而行”的字幕:

    “……

    ……

    2016年,工信部、國家衛計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醫藥工業發展規劃指南》

    2018年,中國已有19個省市相繼將瑞士諾瓦公司生產的格列寧納入醫保

    2018年,中國開始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

    沒錯,為了抗擊腫瘤、為了挽救生命,我們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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