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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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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攻防敏控
明朝中後期,文官勢力的政治代表是東林集團,東林集團的前身是東林書院,最後形成東林黨!明朝情報特務機構的代表是宦官集團,宦官集團把持東廠,東林黨和東廠為了爭奪和控制中央權利,形成了激烈的黨爭,還有依附於兩黨之間的浙黨、齊黨、楚黨等!
矛盾和鬥爭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問題上:1在東林黨政治明星李三才入閣的問題上,兩方紛爭不斷,李三才得到東林黨領袖顧憲成和大部分東林黨成員的支援,但是強大的阻力可想而知!2東林黨反對橫徵暴斂,東林黨主張惠商,減少濫徵濫派,減輕江南織造的供應,減輕徭役,縮減公務員隊伍的編制!3東林黨反對宦官胡作非為,李三才揭發了安徽稅監陳增的罪行,餘衡揭發了陝西稅監梁永的罪行,這些都遭到了宦官集團的憎恨!
在萬曆年間“爭國本”的鬥爭中,東林黨獲得了勝利,但是兩大政治團體互相傾軋,互不妥協,形同水火的局面,一直持續到了明朝終結的那一天!
明朝,隨著內閣制度在發展過程中不斷的完善,東林黨的成長壯大絕非偶然,東林黨是政治團體,我們可以說它是政黨!在漢朝,和宦官集團對抗的是外戚力量,王莽就是崛起的外戚力量中的最強者!唐朝的南衙北司之爭,形成的局面就是宦官勢力和相府力量在勾結藩鎮,控制皇帝,明爭暗鬥中互有勝負!到了明朝,發展成了結社黨團對抗宦官集團的局面,這是歷史的成長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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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林黨人007
明朝是“君主立憲制”?我不知道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是如何考慮的,但我想說的是,明朝是正兒八經的“君主專制”,比前朝的唐、宋更專制。
至於提出“君主立憲制”論調的,想必是隻看到了明朝的“內閣制”,故而有此謬論。那就讓我們來解剖一下明朝的“內閣”。
朱元璋借胡惟庸案廢“中書省”後,中國算是徹底結束了幾千年以來的“宰相制度”。錢穆先生在他的著作《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中講,相權是對皇權的一種制約。朱元璋廢除了丞相,意味著失去了平衡皇權的砝碼。
那我們在來看下朱元璋後出現的“內閣”,有沒有成為平衡皇權砝碼的可能?答案是:否。首先,內閣不同於丞相,在職能上達不到丞相的要求。拿漢朝的丞相舉例說明一下:漢朝的丞相擁有自己獨立的衙門(古稱開府建衙),由丞相自己選配自己的屬官,而且,一切國政都出自丞相府,放到現在,丞相府就相當於中國的國務院。請參考三國時期的諸葛亮和曹操。丞相只對皇帝負責,百官對丞相負責。
唐時將一相分成了群相。也就是我們熟知的“三省六部”。中書省負責起草政令,尚書省審議,門下省執行。皇帝下的詔、敕必須加蓋中書尚書的印方能生效,後來不是有句話嘛:不經鳳閣鸞臺何以為詔(鳳閣鸞臺就是之前的中書尚書兩省)?
不管是漢還是唐,丞相的權力總會在某種程度上制約著皇權。
我們再來看下明朝的內閣制。明朝的內閣制真正行成於明宣宗朝——內閣學士兼六部尚書。我們可以看到,內閣學士的職能並沒有發生轉變,只不過是提升了官級,兼了一些實權部門。它並不擁有像漢丞相那樣“開府建衙”的權力,也沒有唐起草政令,審議皇帝所頒佈的詔令的權力。它所擁有的,只是幫助皇帝審閱百官所遞上來的奏摺,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至於皇帝如何批覆,內閣是沒有權力駁斥的。
內閣所擁有的基本權力就是——給皇帝提建議——最終拍板的還是皇帝。若換在漢朝,一般的政務,根本沒必要給皇帝過目,丞相有相當的權力獨自處理。
另外,丞相是統率百官,但在明朝,內閣學士和各級官員不存在統屬關係(兼六部尚書的只對本部統屬)。
綜合來看,明朝的內閣制相當於現在的總統顧問團,只不過是這些顧問兼職了像國防部、組織部、外交部的差事而已。
明朝的內閣制和現代意義上的內閣責任制相差甚遠。其實,漢朝的宰相制反而和現在的內閣制相似,唯一不同的是,現在的內閣首相是民選,古代的丞相是由皇帝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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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魚羊史話
我覺得是明粉作怪吧!
中國古代君主專制加強的一大特徵,就是朱元璋廢丞相。從那之後,再無丞相,只設作為侍從機構的內閣。皇上的權利更加無人約束。
無權利的制約,使得康熙設立南書房,更加順利。也為雍正設立軍機處打下基礎。可以說朱元璋廢丞相是很大程度的,助推了君主專制達到頂峰。
在現代意義上的君主立憲,立憲立憲,顧名思義,有憲法才為立憲,無憲法制約的君主,本質來說,依然是君主專制。在中國古代,現代意義上的憲法沒有存在過,到了1912頒佈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才算第一部現代意義上民主憲法。
所以明朝的君主立憲說是不存在的。唯一相像就是同被稱為執政機構的內閣。但兩者負責的物件又極其不同。明朝不僅沒有君主立憲,反而極大的推動著君主專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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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百家悅讀者
封建主義國家最基本的特點就是權力集中於皇帝身上。
而為什麼明朝會有人認為它變成君主立憲制呢?事實上源於內閣……
內閣負責整個朝廷(也就是政府)的運營,有沒有皇帝其實都無所謂……
這和後面雍正每天批奏摺忙到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導致後來皇帝想要收回權力也沒有辦法做到。
畢竟內閣那幾位大臣可是掌控的死死的……
所以扯個題外話,明朝的衰敗除了天災人禍以外,文官內鬥,皇帝無權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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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洋水兵
君主立憲制度有一個主要特點就是三權分立,也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權力分開,在英國君主立憲早期,立法權在議會,司法權在最高法院,行政權在國王,當然後來轉移到了議會選的內閣。
當然,即便是國王擁有行政權也不能干涉議會的立法權,而且國王進入下議院,或者是國王的使者進入下議院還必須要敲門,只有取得了議會得許可才可以進入下議院。比如,下議院隨時可以拒絕老佛爺的敲門,她只能進上議院
而且,英國曆史上有個國王跑到最高法院,想要學習一下中國皇帝御審案件。當然這在古典中國是好事,因為老百姓經常有告御狀的,清朝皇帝出巡的時候往往也有老百姓貴在御道邊上告御狀。但是在英國不可以,因為英國君主立憲,國王不得干涉司法,然後這個想要御審案件的國王唄大法官們擠兌了回去。同樣,老佛爺覺得法官判決的案子不合理也沒有干涉的權力
所以,這才是君主立憲,說白了就是分權。你君主可以有行政權,但是你沒有司法和立法的權力。或者你交出行政權,當國家社會道德體系的捍衛者,以及國教的捍衛者。所以,老佛爺只能到上議院給上下兩院的議員以及內閣大臣們講講話,調和一下黨派矛盾,敦促文武百官各盡其職。
那麼如此說來,明朝和君主立憲有什麼關係?明朝和歷朝歷代一樣,都是典型的君主專制,明朝皇帝享受著絕對的權力,不僅沒有任何牽制以及權力的分享,還享受著對立法和司法的絕對權力。要不然,明朝為何廢除丞相制度且用不置丞相,呵呵。更何況,明朝連個議會都沒有。
另外,君主立憲或者說是憲政是誕生於工商業文明的基礎上,明朝一個典型的打擊工商業、控制人身自由的大農村只有君主專制,哪來的君主立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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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芋頭170900173
無論哪一種君主立憲,一定得有個憲。這玩意是白紙黑字限制了君王權力的,這樣才能叫君主立憲,比如英國有個大憲章。。明朝沒有。然後一般來說君主立憲政體裡都會有個國會,做為限制君主權力的政治力量存在,明朝也沒有。所以明朝肯定不是君主立憲。隆萬時期君權軟弱,只是皇帝個人理念問題。掌權的文官其實也是他們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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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宗1986
我覺得只要按著明朝這種發展軌跡,可能會走君主立憲制,看明代的各類史書和筆記記載,發現明朝比之前的朝代和之後的清朝都民主。
為什麼?因為朱元璋在設計制度的時候就弱化了大臣的權力,所以縱觀明朝沒有之前的權臣,也沒有大臣架空皇帝的情況。明朝是沒有丞相的,丞相在古代就是百官之首,類似於今天的國務院總理。朱元璋覺得丞相制,丞相權力過大就取消了這一官職。取代的是內閣制,內閣高官有六七人,權利是相互制衡的,而且內閣幾乎是提議的機構,所有決策只有皇帝才可以拍板決定。
文官裡權利最大的是首輔,因為各種制度的制約,首輔也無法做大。在明代首輔也不是鐵飯碗,做不好就要換人的。而且在明代言官很盛行,言官就是隻要發現其他官員有什麼漏洞和錯誤,他就可以去皇帝那裡告狀,而且明代對言官很寬鬆,就是哪怕你說的再不對,皇帝一般都不加罪。這難道不是一種民主的體現?而且朝堂上大臣就事不就人,經常發生辯論,難道不類似於近代的議會?
還有明代出現的各種黨派,雖然不同於近代政黨,但是如果歷史讓它發展完善,說不定成為近代政黨也未可知,皇帝也樂見。因為皇帝只要皇權不削弱,他巴不得和大臣相互之間有矛盾,這樣相互就可以制約,這樣皇權最大化。個人愚見假如明朝不滅亡很可能會走向君主立憲制,即使沒走上也會比清朝在民主到路上走的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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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慈海覺林1j2T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明朝沒有實行君主立憲制。所謂君主立憲制就是君主的權力是憲法賦予的包括君主權力的限制與擴大以憲法的形式予以肯定。
我們都知道自胡惟庸案後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後來由於皇帝處理的政務繁多,就挑選身邊品級低的人入閣參與機要諮詢以備顧問。到明宣宗時進一步提高這些內閣人員的地位與品級出現了學士管部的局面,這就是明朝內閣制的來源,注意明朝的內閣制並不是近現代民主政治的責任內閣制二者有很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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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凌煙閣論史
這是明粉一廂情願的天真想法吧。
君主立憲,最核心的點是什麼?是“王在法下”。
王在法下的意思就是:
君主的權力經過議會的明確定義,有邊界;君主的責任也被清晰地界定了。
君主不能違反法律行事;
君主無權直接徵稅(一定要經過一會批准)。
其他的細節我就不提更多了,請明粉對照一下:哪一位明朝皇帝符合“王在法下”?
說是被文官逼的,簡直更讓人呵呵了。他們要是能真正授權給文官就不一樣了。
我舉兩個例子吧:
1、那位萬曆,一高興把洛陽肥沃的4萬頃地賞給了他最喜歡的兒子朱常洵,全國的耕地才700萬頃啊!還把國家鹽業專賣的鹽引也給他一部分,這就相當於直接從國庫拿鹽稅。
2、還有所謂的“皇莊”和各種莊田圈地運動,北直隸近4成的耕地被皇帝帶頭圈佔建立皇莊,然後權貴勳戚建立勳戚莊田、公主建立公主莊田,連太監都出來圈地建立中官莊田。這是從朱棣時期就開始的、一直持續到明末的、愈演愈烈的惡劣行徑。
請問,這些都是經過誰批准的?有什麼能制約皇帝幹這些事嗎?
沒有啊。
所以就不要再意淫什麼明朝是君主立憲國家了。
明朝是極端維護皇權、極端無視民眾的黑暗封建王朝。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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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概念中,君主立憲制,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透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但不採用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典型的就是“英國”。但是為什麼說明朝實質上也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呢?
相對歷史上的各個朝代,明朝是相當特殊的,人們普遍認為明朝皇帝多奇葩,相當的任性!從我巍巍大清編纂的所謂《明史》,以及各種史料上來看,明朝皇帝各種評價都有,幾乎以一朝囊括了歷史中所有皇帝的負面評價!這就得出了一個客觀結論:明朝皇帝的地位實質上並不高!
而縱觀整個明朝,唯一言可慨之,那就是“欺上瞞下”!整個官場,與其說是皇帝治理天下的工具和手段,還不如認為是制衡皇帝的掣肘,這符合君主立憲制的本質。這種情況怎麼來的呢?對比時間跨度就很明顯了,就是“土木堡之變”後的明廷,其實是文官執政,並形成了穩固的階層。文官階層把持著文化和輿論的力量,加上朱元璋作死的“子承父業世襲制”,實質上文官把持著國家的治理,皇帝只是個象徵而已。
明朝雖然不是現代概念中的君主立憲制國家,但他們的本質是一樣的,明朝皇帝為了主導國家治理,體現皇帝的至高無上,各種作妖,花樣任用宦官,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