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小馬談古今

    《道德經》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名著之一,乃所謂“內聖外王”之學,文意深奧,包涵廣博,被譽為萬經之王。對傳統哲學、科學、政治、宗教等產生了深刻影響。道德經中有道和德之分,它們具體指的是什麼呢?

    道,是萬事萬物的執行軌道或軌跡,也可以說是事物變化運動的場所。 道,自然也。自然即是道。自然者,自,自己。然,如此,這樣,那樣。 一切事物非事物自己如此,日月無人燃而自明,星辰無人列而自序,禽獸無人造而自生,風無人扇而自動,水無人推而自流,草木無人種而自生,不呼吸而自呼吸,不心跳而自心跳,等等不可盡言皆自己如此。

    因一切事物非事物,不約而同,統一遵循某種東西,無有例外。它即變化之本, 不生不滅,無形無象,無始無終,無所不包,其大無外,其小無內,過而變之、亙古不變。其始無名,“老子”強名曰:“道” 。

    德,古同“徳”。本意是七曜(日月金木水火土星)的執行。後來引申為順應自然,社會,和人類客觀規律去做事。不違背自然規律發展去發展社會,提升自己。德即是對道,對自然規律的認識和理解、踐行、革命,是人文精神的一種傳播。

    “道”原意為人行的道路,用作哲學範疇,通常指事物運動變化必須遵循的普遍規律,亦指世界萬物的本原或本體;"德"與“得”相通,意為具體事物得之於“道”的特殊性質。“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謂所得以然也”。

    在倫理學意義上,“道”指人所共同遵循的普遍原則,“德”指合乎“道”的行為和品德。“道”與 “德” 在先秦的一些著作中開始聯用,合成一詞。

    “道德定於上,則百姓化於下矣”。

    “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

    道是在昭示一切,德是在承載道的一切。大道無言無形,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只有透過我們的思維意識去認識和感知它,而德,是道的載體,是道的體現,是我們能看到的心行,是我們透過感知後所進行的行為。如果沒有德,我們就不能如此形象地瞭解道的理念,這就是德與道的關係。

    老子謂“精神生於道”。道之形體,“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亦即“其大無外,其小無內”,亦即“大包天地,細入微塵”者也。

  • 2 # 新說歷史LBG

    “道”不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個體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應必備的特殊的世界觀、方法論以及為人處世之方法。

    當生1,1生2,2生3,3生萬物

    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給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礎,道是德的昇華。沒有德的基礎,為人處世、治家、治國,很可能都失敗,就沒有能力去“修道”。所以修“德”是為修道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修道者更需要擁有寧靜的心境、超脫的人生,這也缺“德”不可。《道德經》德經部分,在經文中佔了很大部分,這是修道的基礎。

  • 3 # n是名n

    我們接觸到的世界,可以分為現實世界,就這個物質世界,還有一個意識空間,或叫精神世界。

    絕對的現實世界,存在有物質,以及物質背後的規律,用道家概念,物質是“實”;規律是“虛”,現實世界“虛”在“實”的背後。

    絕對的精神世界,不存在物質,它由一大堆“規律”組成,理論上可以擬化出任意形態的“物質”,這些“物質”是假的,假到它的演變毫無規律可言,就算有,那個“規律”也是假的,是擬化出來的。所以全是虛妄,這叫“虛”,但是,這一大堆虛的背後,有一個“畢竟實”。

    絕對的物質和絕對的精神恰恰相反,充斥於空間內的“物”,廣義的這個“物”,是不一樣的,支援起的空間特性,也不一樣。

    我們現實中的普通的人,既不能說生活在純粹的物質世界,也不能說生活在純粹的精神世界,我們生活在各自見知下的,物質面和精神面,在我們生命範圍這個“界”的投影中。

    “道”,統攝物質和精神的兩個世界的核心,“德”,統攝物質和精神的兩個世界的鋪陳。

    我們如果斷了精神,把自己假設成一個物質人,行屍走肉,或者機械生命,那麼可以把“道”簡化成“規律”去解讀,能讀懂一半《道德經》,另外一半就是胡說八道不知所云,這樣可以為唯物主義辯證法做佐證,至於看不懂的那些就用“樸素”兩個字去詆譭一下好了。

    我們如果斷了物質,進入深定啊,或者擬化個靈體過來,用純粹的唯心主義解讀,這時“道”是實之相,“德”就是擬化這個圓滿無礙的“道相”,所用到的規律內容,這樣去解讀,可以看懂另一半內容,但沒有實證的體悟,填不圓滿。

    啊,這樣解釋“道”、“德”,不光別人看不懂,連我自己都糊塗了,哈哈。

    算了,還是現實中比較適合我,畢竟四維就夠用了。

  • 4 # 吉誠

    一、老子《道德經》中的“道”與“德”

    《道德經》,又名《老子》,由戰國時期道家學派整理而成,記錄了春秋晚期思想家老子的學說。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在前,《德經》在後,並分為81章。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德經》在前是謂先修自身心意,後《道經》是謂以身心精進,在體悟道之所傳。

    通行本《道德經》分為《道經》和《德經》兩部分,“道”與“德”是整個《道德經》中最基本的概念,在《道德經》五千言中,“道”出現了七十多次,“德”出現近四十次。對《道德經》的理解有把道當做宇宙的本原來解釋的,還有把道解釋為客觀規律的,亦有把道解釋為規則的,還有作為道路解釋的等等。然而,把道理解為萬事萬物的本原一說,已得到廣大學者的普遍認可。道作為萬事萬物的總根據和總根源,萬物只有“得”於道才能真正地“德”成萬物。萬事萬物從道中得且內賦於自身者,是以生存之根據對待之,這就是萬事萬物的內在本性,即所謂“德”。德乃道之德,在道生出萬物之後並沒有脫離之,而是以德的形勢內在與萬物之中。更確切的說,道是萬物產生的根源,德乃道在萬物中的顯現,是萬物之本性。

    所以,道乃德的內在實質,德是道的外在顯現;道是無形的,德是具體的;道是看不見的,德是可以看見的;道為本體,德為具體;道包含德,德來源於道,它們是辯證統一的,更是無法分開的。老子說:“孔德之容,惟道是從。”孔者,大也。孔德,即大德,它以道為自身行為的唯一歸依,也就是說,德乃道的精神的化身和具象。這無不說明了萬物的本原就是道,萬物生存的根據就是德,德作為萬事萬物的本性亦是內在與萬物中的道,即德乃道的德。

    在《道德經》中老子常常用“一”來指稱道,正是由於道是絕對獨立,而不可分的,故萬事萬物只有得到這個混然一體的“一”時,才能獲得自身的本性,也就是獲得德。正如老子所說,天正是由於得到了道而獲取清明,地由於得到了道而獲取安寧,神由於得到了道而獲取靈妙,河谷由於得到了道而獲取充盈,萬物由於得到了道而得到生長,侯王由於得到了道而獲取天下太平。這裡所列的清、寧、靈、盈、生、天下貞皆指這些事物的本性。所以道乃德的內在實質,德是道德外在顯現,這句賦有辯證思維的道、德關係是可以得到肯定的。

    然而,道與德的這種關係不是固定不變的,萬物一旦脫離了從道那裡獲得的德,就會失去其存在的根據而不再是此事物了,所以,要使這種關係持有穩定的態勢,萬物就得守住道這個“一”,守住自身的本性,這即是所謂的“抱一”、“守德”。這樣的話,不僅保持住了自身存在的本原,亦保持住了自身內在的本性。

    總之,“道”與“德”相生相成、密不可分,又相互區別,它們共同貫穿於《道德經》的各個層面和始終。

    二、“道”和“徳”的不同之處

    1、“道”和“德”二者的定義不同。

    道,是中華民族為認識自然為己所用的一個名詞,意思是萬事萬物的執行軌道或軌跡,也可以說是事物變化運動的場所。

    德,漢字,古同“徳”。本意是七曜(日月金木水火土星)的執行。後來引申為順應自然,社會,和人類客觀規律去做事。

    2、“道”和“德”二者起源不同。

    "道"的概念是老子首先提出來的,在新道家的哲學基礎方面,早在抗戰時期,金嶽霖就在《論道》等書中,將原始道家所創發的概念。

    3、“道”和“德”二者象徵事物不同。

    根據史冊記載,“道”是推動宇宙執行最根本的規律,象徵“天”的意識,它不受時空的限制。意識分為意和識,意就是思考,即基於概念達成目的的過程,識就是感受,就是詮釋概念的過程。

    “德”字的本義是“道德”或“品行”,如《荀子·非十二子》:“不知則問,不能則學,雖能必讓,然後為德。”同時“道德”又可以引申為“恩德”,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刻石頌秦德。”意思是:用刻石樹碑的方式來歌頌秦之恩德。

    4、“道”和“德”意義的變化

    如今“道”字與“德”字也不再是兩個獨立分開的字,“道德”一詞中,一方面結合了“道”“德”的部分釋義,另一方面又被賦予了新的含義:道德,是由思想行為所表現的,有一定標準的,社會、風俗,習慣。

    1、“道德”的定義: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與規範。

    2、“道德”的標準:道德是指以善惡為標準,透過社會輿論、內心信念和傳統習慣來評價人的行為,調整人與人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相互關係的行動規範的總和。

    3、“道德”的作用:道德作用的發揮有待於道德功能的全面實施。道德具有調節、認識、教育、導向等功能。與政治、法律、藝術等意識形式有密切的關係。

    四、為了更好地理解《道德經》,不僅要把握好“道”和“徳”的關係,還至把握好“道和“法”、“德”和“法”的關係

    (一)道”與“德”之內涵界定

    1、“道”

    老子在《道德經》開篇闡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這是老子對於“道”這個概念的總括性的描述:道,非當時社會一般的道, 即人倫、常理之道,也非當時時人所能命名之道。“道”在老子那裡已經超越了世俗社會生活,更加接近於自然法則之道,因為天地萬物的始基與母源在於“道”,由道開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由此,老子用“玄之又玄”來描述道的特殊性與深奧性,而其實這個“道”雖然“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捪之而弗得”,但老子所言之道並不遠人,這裡只是老子用“玄”來強調他所言之道與當時社會所言之道的差異性,並且闡述他所言之道的超然性與根基性。

    所以老子在後面的論述中又坦言,“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老子感慨道:“知我者希,則我貴矣。是以聖人被褐而懷玉。”

    老子所言之“道”即“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蕭呵,潦呵,獨立而不垓,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這句話意思是,在天地生成之前,宇宙中就有混沌的物體存在,它幽靜無聲,廣闊無邊,無依無靠又長存不改,它就是化育萬物的慈母。“我”——老子不知道它的名字,就勉強稱它為“道”,命名為“大”。

    由此得知,老子所言之道首先具有物質性,是天地萬物生成的原始動力源,並且它的存在獨立而不可丈量,具有無限性。對於“道”這種力量,老子自己是無法給予它確切的描述的,所以他認為,道只是權宜之稱。

    道的特性:老子說,“道衝,而用之,有弗盈也。”道體似虛而實,所以體內蘊含用之不竭的物質和能量,但不會因自滿而溢位。老子認為,道體柔而不剛,內部單純,外部樸素無華,且清澈透明,長存於天地之間。所以道無處不在,不管是個人,還是人類社會,包括天地萬物都應該效法道而執行,而道法自然,返璞歸真。這裡的“自然”字面解為自己如此,但是道與自然規律是同一的,也即“國中四大”皆應效法自然無為而無不為的特性,從而保持自身“天長地久”。

    老子所處當時西周社會,諸侯各國窮兵黷武,戰亂頻仍,社會之禮儀倫理已無法恢復,所以老子看透人類社會之所以會紛爭不已,都是由於聖人、禮儀、法令、慾望、智慧等有為措施所引起的,正是因為社會看中名利、實力、好勝等榮譽,所以天下才會出現資源有限性的佔有之爭。老子因此提出迴歸自然,順應無為而治、清淨絕智的自然世界的規律,從而才能守弱勝強,達到小國寡民的平靜生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

    2、“德”

    “德”是“道”在倫常領域的發展與表現,因此由道進入德是由自然秩序同向社會秩序的一道屏障,即轉而論述人的行為規範。德與法都是規範社會與人的行為的約束力量,但在老子那裡兩者有不同的地位。老子認為,上德的本質與道之德的本質同於一,因此上德源自於“道” 。老子所言之德也不同於常人所言之德。第三十八章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

    老子認為,上德主張無所事事,一切順應自然,帶有明顯的“無為”特徵,可理解為因循自然的行為規範。這種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輕名利,持守清靜,戒除貪慾,息心止行,悟道四達, 自然無為,同時以百姓之心為心,將自身與自然融為一體,最後歸於道。下德由上仁、上義及上禮組成,需要人實際去實行與推廣,帶有明顯的“有為”特徵,注重人為的行為規範。從這裡可以看出,在老子眼裡,孔子推行的仁義理智信只是人為教化的結果,沒有達致真正無為超脫的上德境界,所以貶之為下德。上德的無為境界與法本身需要國家制定、國家干預以及公之於世的特性相違背,所以法律不過是下德的範疇而已。但是下德之中,法律與仁、義、禮又有所不同,老子並沒有把法納入到下德的探討範圍之內,似乎可以得出,老子認為,仁義禮是高於法律的,而法律不過是一種治國之器物。

    老子之德與孔子之德有區別,同時也不同於“禮”,但是世俗之法與禮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從某種程度來講,春秋戰國時期,禮法之間是合為一體的。孔子之德在老子看來是屬於“下德”範疇,是屬於人為規範的領域,而老子認為,上德表現為無為,即不去考慮德與不德的問題, 反而是最大的德。

    (二)道法自然”的本體論意義

    1、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河上公注:“人當法地安靜柔和也,種之得五穀,掘之得甘泉,勞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也。天湛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收取。道清靜不言,陰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性自然,無所法也。”王弼注:“法,法則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順自然,無故資焉;地法於天,人故象焉,所以為主,其一之者,主也。”可見,“法”此處並非法令制度,而作動詞“效法”之意。《道德經》第25節中,老子第一次提到“法”字,據帛書記載,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通俗理解為,道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原始之母,因此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道法自然”並不是把道與自然對立起來,道是終極的、絕對的,沒有“外”,所以“道”就是“自然”。“自然”這一概念在老子的學說中一般有三方面構成,即一是不干預,自由發展,二是不勉強,三是出於天然,不假人工造作者。

    由此可以看見,老子所言之道,即因循自然之規律達致“無為而無不為”之境。此處,“法”一詞在句中作為動詞,即效法、因循、遵守之意,而無法則、法律之意。

    當然,法“道”也有超越世俗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則之意,即遵循社會常理、常識、常情,而這些既是“道”的引申義,從而也可作為世俗法律之根基與合理性之評判。

    老子認為,“國中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君王大”。天、地、王三者都要依循道來成就,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在於道是根基、母體之所在。而王作為國家的統治者要治理國家,也應遵循老子所言之道,而此道運用到政治治理之中,也即法律、倫理、政策、規則等都應順應道的發展規律。

    2、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由於古書一般沒有標點與分段,所以後人在加註的時候,囿於不同的學識,從而對此句話產生不同的意義理解。這種劃分是由唐代李約在《道德真經新注》斷句而成,他將“人”改為“王”而銜接上句國中四大之君王大。

    李約注:“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是謂“域中四大”。王者“法地”“法天”“法道”之三自然而理天下也。天下得之而安,故謂之“德”。凡言人屬者耳,其義雲“法地地”如地之無私載。“法天天”,如天之無私覆。“法道道”,如道之無私生成而已。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例也。後之字者謬妄相傳,皆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則域中有五大非四大矣。豈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乎?天地無心,而亦可轉相法乎?又況“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道為天地之父,自然之子,支離決裂,義理疏遠矣。高明也在《帛書老子校注》中認為,李說雖辨,而歷代學者多棄之不用或謂“乃小兒牙牙學語”單詞重疊,非老子之。雖說不詞,但確為古之一說,況且如今尚有信從者。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所言非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而謂人,地,天皆法於道也。若此句法如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雖謂“三生萬物”不言而喻,生萬物者當為“道”絕不會理解為生萬物者“三”耳。

    古棣在《老子校詁》中解釋此四句說:“法地地”,是說以地之所以為地者,為法,地之所以為地,即地無私載;“法天天”,是說以天之所以為天者,為法,天之所以為天,即天無私覆;“法道道”,是說以道之所以為道者,為法。

    道之所以為道者的特質,即“道法自然” 。“自然”便是自己如此,即自因、自成、自本、自根,“道法自然”,即道以自己如此,自成、自因為法,而不橫加干預,亦即“無為”。這裡“法”字有法則之意,君王要以大地的無私載、謙卑無爭為法,以天之無私藏為法,以道之自然為法,從而道與自然歸一。

    此處之法乃道之法,對道的遵循可以使得天、地、人三界秩序井然,得以理治。高定彝認為,此句表達了古人的系統論的觀點, 宇宙萬物是一個整體,人、天、地、自然等構成了一個有層次、結構、整體的系統,相互聯絡,相互制約。

    當然由王到地、天,最後到道、自然,葉海煙認為,這一層層遞進之中也有超越之意在其中,也即“法”可以擴充為“歸向”、“超越”的意蘊,而不止於“依循”、“效仿” 。

    (三)道法自然”的法哲學意義

    1、“道”與“法”的關係

    一是老子之道是一種特殊之物,看不見,聽不見,摸不著,人們無法確定其名,以“道”相稱。這種特殊之物有具體與抽象之分,道不僅指“道路”、“路程”、“途經”等,還指代“方法”、“技藝”、“事理”、“規則”、“常理”、“思想體系”等。而特殊之物主要是從具體之道層面而言。如第二十五節,“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二是精神性範疇之道,主要指老子將道對自然界的作用抽象化,演化為“無為而治”的治國之道。

    三是規則或常理層面之道。如第九節,“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

    四是方法層面之道。如第五十九節,“是謂深根固柢,長生久視之道也。”

    上述四層關於“道”義的闡述中,第三層規則或常理層面之道與法律之法是相通的。法是對常理常識常情的一種規範化,透過國家強制力保證這種剛性規則得以實施。而作為規則或常理之道更多的是一種自然法層面的東西,或者道之規則為自然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否則將受到自然規律的懲罰。常理之道是社會生活之道,主要體現在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係之中,是一種普遍認同的社會規律或習俗習慣,受到倫常關係的制約。

    2、“道法自然”思想異於西方自然法

    《老子》中體現的就是中國自然法思想,可以看做是中國道家法律學說的肇始。在中國古代,老子第一個提出“道法自然”的自然法思想觀點。老子的“道法自然”與西方自然法思想在本質上不一樣。西方自然法思想發源於古希臘古羅馬的自由主義和理性主義傳統,正義、善、民主等理念是其基礎,並且作為評價實在法或人定法的應然性依據。而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立足於萬物的本原,即“道”,試圖透過認知“道”來達到對自然世界和人類社會的終極把握,從而依“道”而生。這種“道”不是自由、理性、民主或正義等理念和評價標準,而是一種“不可名”之特殊物,一種“天長地久”的規律性東西,兼具物質和精神層面,存於天地之間自我迴圈。

    總而言之,老子認為,統治者治理國家貴在“無為”、“無事”等聖人之治,而聖人之治的手段並不是透過制定刑法等國家制度來對老百姓加以規制,聖人以合乎自然、不行強制來推行其統治。而法律制度是治國者統治人民的工具,是統治者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與維持社會秩序建構的國家機器,老子認為這些法律制度以及國家機器的存在都是統治者的有為措施,而這些有為措施又體現了統治者雄心、私慾、智慧等產生爭戰、貧富、盜賊等禍害的緣由的因素,往往滋擾人民按自然之道來生活,所以老子極力反對這些措施與法令制度。因此,從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中可以得出結論,法需要順應“道”與“德”的運動,效法自然之律,在辯證的反向轉化之中發揮其治理作用。

  • 5 # 澡雪堂主談修心

    “道”與“德”的關係,其實也就是終點與過程的關係,“道”可以比作終點,而“德”則可以比作過程,孟子講“德者,得也。”這就是說,“德”就是收穫的意思,對於“道”有所收穫,就是“道德”,也叫“得道”,所以古本的《老子》,是“德經”在前,而“道經”在後,比如從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老子》,就是這種排序。

    老子在“德經”中開篇就說: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我們把《道德經》多讀幾遍,最後會發現如果先讀“德篇”,確實更接地氣,比一開始就不知所云的鑽進“道可道非常道”中收穫大多了,比如這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我覺得就非常有價值。

    我們無論學什麼東西,關鍵都在吸收消化,就象東西吃進肚子裡,如果食物永遠是食物,我們的身體永遠是我們的身體,那這些食物對我們來講,沒有任何意義,所以只有把它們徹底消化了,讓它們進入到我們的血液裡,融入我們的每一個細胞,再也沒有“身體”和“食物”的區別,這才能真正體現出“食物”的價值。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講的就是這個意思,“上德”就是指最有意義的收穫,最有意義的收穫,就是“不德”,我們腦子裡不再有“收穫”這個概念。

    比如我們去學開車,教練會給我們講,這個是離合,這個是剎車,這個是油門,這個是什麼檔位,應該怎麼起步,怎麼拐彎等等技巧,這個過程對我們來講,是“有德”,也就是有收穫的過程,但如果我們心裡老裝著什麼離合、剎車、油門等等概念,就永遠別想把車開好,因為一旦在路上遇到緊急情況,我們靠背概念、教條等,是完全來不及的。

    只有當我們把這些概念全都忘掉,讓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動作都變成我們下意識的習慣,這樣在遇到任何情況的時候,我們才能本能的給予相應處理,這個時候,我們才能真正談得上會開車了,一些司機新手,之所以在路上會出問題,就是因為他還“有德”,吃進去的東西還沒有消化,各是各的狀態,所以才會出現問題。

    關於“道”的概念,就太多了,我們就不一一列舉了,總之“道”的狀態,就是一種和諧狀態,一切自然而然,不帶任何的勉強,自然符合秩序,我們大概知道這個方向就行了。一句話總結出“道”和“德”的關係,那就是“德”是對“道”的實現過程及程度,實現的程度越高,你就越“有道”,沒有實現,那就是“無道”。

    透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一個人可以“不德”,但絕對不可以“無道”,“德”只是過程,是工具,目的達到了,工具當然就失去了價值,可以拋掉,就象《金剛經》中釋迦牟尼就說“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就是這個意思,船是工具,我們沒過河,當然需要船,但過了河,船就沒用了,我們沒必要過了河還要揹著船走路。

  • 6 # 術數天地

    人之所行,有道則吉,無道則兇,並不是神靈主宰,而是自然所歸。

    道、德

    “道”是規律是宇宙自然的脈搏,只要能夠遵循“道”的規律,做什麼都是無往不利的。

    但是“道”沒有善惡之別,大道無形,生育天地;大道無情,執行日月;大道無名,長養萬物。

    其實說白了,只要你符合自然規律,符合道,那麼不管就你做事,在世人眼裡是好是壞,是善是惡,你怎麼都不會受到違反自然規律的懲罰。

    但是我們生而為人,總要有所為,有所不為,秉持“道德”使我們為人的根本,如果沒有“德”來界限我們的所做所為,那能夠把握“道”的規律的人是多麼可怕!

    德以道生,道以德彰,修德近道,是謂“德道”。這就是《道德經》告訴我們的行持大道時候不忘以德彰道!

  • 7 # 梧桐樹邊羽

    老子的《道德經》通篇論道?道與德是什麼關係呢?

    《道德經》是老子闡敘他的思想的著作。

    老子的思想是探討“道”和“德”的含義,以及“道”和“德”的關係的學說,其本質涉及的是宇宙萬事萬物的起始、衍變及衍變的規律,並據此提出人和自然、人和人、人和社會之間相處的“至善”原則。

    老子把“道”這個字哲學化而成為一種萬物之原始、本始,從而開創了以“道”為核心的一門哲學。老子的“道”,由於是本始、原始的狀態,故而無法準確而完備地描述。因為只要你描述,就必然使用離開“道”而到“德”的狀態的語言和事物,顯然只能“舉例”、片面地來闡釋,而絕非“道”之本身了,故曰“道可道,非常道”。

    老子的“德”,其實是“得”,是離開本始狀態之後的一種新形式。這種新形式具有“道”的共性,同時更具有自身的特點。而這些自身的特點,又往往是對“道”的偏離,或者是道的一種具體的表現形式。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我們站在原地,就是一種“道”的狀態,是“無為”,同時有無限的可能,而一旦邁開步子朝一個方向前進,這就是“得”了,在獲得一個“有為”的狀態的同時背離了“道”。

    老子的意思,最佳狀態是“道”而不是“德”,所以,所有“德”都應該遵循“道”甚至迴歸於“道”。

    道德還是德道?

    《韓非子》是戰國末期的作品,書裡引用到老子的話,但韓非子稱《道德經》為《周書》。《史記》西漢初期,寫到老子列傳的時候,是說“上下篇”,說“老子修道德”而已。馬王堆帛書是目前出土的最早的道德經全本,也並沒有冠以《道德經》一名。

    此書如今有三個版本。

    我們現在常見的是源自西漢河上公《老子章句》和曹魏時期王弼《老子注》,王弼版更為流行。中華書局出版的今人陳鼓應《老子註譯及評價》,就是這個系列。這些版本都是“道”在前、“德”在後,為《道德經》。

    1973年在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西漢帛書本,有甲乙兩種。該本以“德”在前、“道”在後,稱《德道經》。中華書局有高明的《帛書老子校注》,中央編譯出版社有熊春錦的《德道經》註解。另,西漢嚴遵《老子指歸》也是《德道經》。

    1994年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簡《老子》,注意,馬王堆帛書是最早的全本,竹簡則是迄今最早的。由於是竹簡,且只有兩千言,體系已經不同,無法判斷道、德前後。

    這三種版本,在文字上甚至思想上差別都比較大。在“真偽”上,我們只能相信時間更靠前的善本。但由於帛書、竹簡本都是近代發現,而王弼的版本一脈相承,流傳近兩千年,普通人讀《老子》,還是以王弼版本為準的,即《道德經》。

    從竹簡和帛書的對比來看,竹簡中看不到老子與孔子的思想衝突,而在帛書版裡則體現的是道儒爭鳴。像帛書及今本里“以百姓之心為心”、“上善如水”、“慈儉”這些帶有明顯儒家色彩的表述,竹簡版是沒有的。

    帛書版是漢初的抄本,分甲乙兩種。甲乙兩種的區別在於,甲本錯謬較多,並不避諱“劉邦”的“邦”字,說明這是在叔孫通制禮之前的私抄本; 乙本抄寫精良,修改了很多錯誤,在思想上更加接近道家思想,並且對“邦”字避諱。這說明乙本是在叔孫通制禮之後,黃老哲學成為意識形態的版本,很可能是官方通用的版本。

    為何叫《道德經》?

    帛書版說明在西漢初年,還是德前道後的順序。可能漢代儒學興起後,人們更習慣“道德”一詞的組合,才慢慢改前道後德。但是當時還不叫《道德經》。

    而稱之為《道德經》,大抵是東漢魏晉南北朝的事情了。這個時期佛教入侵,同時道教開始成型。道教和佛教一樣開始建立自己的宗教體系,將老子奉為“太上老君”,所以就將《老子》稱為《道德經》,同時將莊子奉為“南華真人”,《莊子》稱為《南華經》,完成了自身宗教神仙體系的構建。

    這是宗教上的變化,由於道教影響深遠,所以後世基本上就稱之為《道德經》。

    而我們今天學習的老子思想,其實是王弼的“老子思想”。這還是上承老子的哲學思想,雖然書名是《道德經》,但和道教沒什麼關係。

    這也沒什麼不好,我們並不是考古學家,語言學家。作為老子底色的哲學思辨,《道德經》能夠激發我們的思考,給我們人生的啟發,這就是讀書和學習的最大功用了。

    只不過發現很多平時耳熟能詳、深入人心的句子如“上善若水”居然並不是老子真言,難免有些感慨。

    知道越多,越不敢妄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是充血性心力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