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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lshey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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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漫卷雲殊閒看花落
只作斷言 你接受一種觀點這一事實不足以讓別人也相信它。陳述你的觀點並不是對它的論證,除非你只是在回答一次公眾意見調查,否則每種意見都需要有論證作支援。 當然,有一些陳述是大家都會照字面接受的,所以你用不著去論證。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它們沒法爭論,因為如果遇到挑戰,即使是常識中最明顯不過的事實,也必須被論證——這正是大部分哲學所要講的。 迴圈論證 另一種謬誤雖然看起來像是論證,但實際上卻是把要被論證的結論當成了前提。 比如說,假定你主張人人都應當成為基督徒,理由是《聖經》是這樣說的。這也許對你來說的確是結論性的,但如果你試圖說服的物件不信仰基督,那麼他也許同樣不信《聖經》上的話。 因此,訴諸《聖經》是一種對成為基督徒的迴圈論證。迴圈論證往往是由一個經過改裝的結論組成的,比如,“這本書將會提高你的分數,因為它能幫助你在考試中表現得更好”。 惡性迴圈 迴圈論證與另一種通常被稱為“惡性迴圈”的論證相似。讓我們考慮上面那種謬誤的一種更為精緻的表述。 一個人聲稱自己知道上帝存在,原因是他看到了一種宗教場景。當被問及他怎麼知道這種場景是宗教的而不是他所吃的某種東西的反應時,他回答說,這種複雜而強烈的體驗只能由上帝引起,而不可能由其他東西引起。當被問及這又是為什麼時,回答是,上帝親自——在場景中——告訴他的。 再比如說,“他一定是犯罪了,他臉上的表情可以作證”。“你怎麼知道他是犯了罪,而不是被嚇著了或正處於悲傷之中?”“因為它就是做那件事的人!” 「如果你用B來論證A,用C來論證B,卻用A來論證C,那麼你就陷入了一個惡性迴圈」。 它之所以是惡的,是因為就像迴圈論證一樣,你已經假設了你所要證明的東西。但需要記住的是: 憑藉著那些只有接受其餘的許多信念才能加以辯護的信念,也許所有的觀點最終會形成一個整圓。 宗教信徒和無神論者之間的爭論往往就是如此。自由市場的支持者和馬克思主義者之間的爭議也是一樣。 長時間的爭論清楚地表明,每個人都接受了一個人的信念體系,所有這些信念都依賴於其他的信念。某些邏輯學家把這稱為一種“良性迴圈”,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惡性迴圈存在。 一個良性迴圈是一整套世界觀的發展,它需要進行充分地思考和組織。而惡性迴圈則像迴圈論證一樣,它通常只是思考粗心的結果,而不能通往任何地方。 離題太遠 你一定見過這樣的人,他對一種觀點進行論證的方式是提出別的東西,比如丟擲一堆統計圖表,或是對宇宙的狀態大加抱怨,或是說一些笑話。總之,什麼都做了,就是不談正題。 這也許是一種拖垮對方的技巧,但卻不是說服別人同意你的觀點的方式。無論一則論證可能被打扮得多麼華麗,如果它偏離了你所要辯護的主題,那就沒有任何用處。 人身攻擊 最使人不偷快的一種離題是對對方進行人身攻擊,而不是反駁他的觀點或立場。 你所要反駁的人有可能會說謊、穿著很不講究、禿頭或面相醜陋、還不到選舉年齡或者老得幹不動活,但唯一重要的是他說的是否能被接受。 對對方的外表、聲譽、舉止、智力、朋友或財產品頭論足,有時也許會對你理解對方為什麼會持這樣一種立場有所幫助,但它並不能對這種觀點本身進行證明或否證。 對對方的動機、私人考慮進行考察,也許量少了是適當的,但量多了通常就會冒犯別人,而且往往對你更有害。 所以,務必盡一切可能避免這種型別的論證。它往往表明你自己沒有任何好的論證。 結論含糊或變動 讀起來最令人頭痛的論證之一是那種結論含糊的或每一段文字的結論都變動的論證。如果某種事物是值得捍衛的,那麼它就應當被清楚地表達出來,並且得到堅持。 如果你主張服用藥品的人應當受到懲罰,但並沒有說清楚這些人是指吸食海洛因的人,還是服用阿司匹林的人,那麼你的觀點就沒有考慮的價值。 如果你說你指的是非法的毒品罪犯,那就不要主張藥品對你的身體有害,因為無論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藥品都同樣有效; 如果你說你指的是服用安非他明[一種中樞興奮藥]的人,那麼當有人向你解釋安非他明的幾種藥用價值時,就不要轉而談論藥品是否非法。 一定要搞清楚你正在爭論的是什麼,否則你的論證就會沒有目標。 改變含義 有時一則論證雖然表面上看是有效的,但其實卻含有謬誤。比如: 只要人們可以為自己打算,那麼就是自由的。 監獄裡的罪犯可以不受約束地為自己打算。 因此,監獄裡的罪犯是自由的。 之所以會得出這種悖謬的結論,就是因為“自由”一詞的含義模糊不清。它在第一句話中是指一種心理的自由,而在第三句話中則是指身體的自由。 一個有趣的例子是這樣一則論證,它通常被認為是著名的英國哲學家密爾提出來的:“人們想要(desire)的東西就是值得要的(desirable)東西。” 請注意,這則論證是拿英語中的一個含糊之處做了手腳。並不是每一件實際被欲求的東西都是應當被欲求的(比如酒精被酒鬼所欲求),所以這則論證是演繹無效的(不過密爾認為,X是值得要的唯一判據就是人們事實上想要它)。 請注意你的論證中的關鍵詞項一定要自始至終保持相同的含義。 分散注意力 另一種常見的謬誤形式是“用題外話引開別人注意”,即沒完沒了地去討論一些偏離主題的話題。 例如,在一則關於心腦關係的論證中,一個神經學家也許很樂於詳細地告訴你神經學中的一些奇特事實,告訴你他所做過的一些腦手術,還有對神經學一無所知的哲學家過去曾經提出的一些愚蠢的理論。 但是如果這些與所談的問題沒有關係,那麼它們就不過是一種挺不錯的週末消遣方式,而不是消除歧見的步驟。 當論證的時間有限時,分散注意力是一種特別有利的謬誤(這也就是為什麼它在課堂上特別盛行的原因)。 偽問題 有的時候,謬誤源於所問的問題。例如,有些哲學家認為像“心靈是怎樣與肉體相聯絡的?”或者“上帝能否創造一座連他也搬不動的山來?” 這樣的問題就是一些偽問題;也就是說,它們看上去像是真正的問題,甚至是深刻的問題,但由於它們所基於的一些無意義的假設,所以最終是無法回答的。 具體到這兩個例子,他們認為心靈與肉體之間沒有合理的區分,因此任何有關它們是如何“相聯絡”的問題都是無意義的; 第二個問題則預設了上帝的“全能”包括了他可以做邏輯上不可能的事情,而這是荒謬的。 同分散注意力一樣,偽問題也把我們帶到一條很長的死衚衕裡去了,只不過在偽問題的情況下,我們連出發點都是錯的。 不可靠的權威 我們較早前曾經提到,近代哲學是基於我們有權——有時還是一種責任——對權威提出質疑這一假設之上的。 然而,無論是科學家還是那些特別有智慧的“一部分人”,我們的大多數知識和意見都是基於權威的。 不訴諸權威即使不是極為危險的,也是極為愚蠢的,特別是在我們這樣一個高度技術化的社會如此複雜的世界中。 我們會問一個經濟學家如果利率下跌會發生什麼,會問禮儀小姐食用沙拉應當使用哪副叉子。 如果我們問錯了人,問的不是相關領域的專家,那麼就可能出現這種謬誤。比如說,當內科醫生被問及有關核政策的問題,或是物理學家被問及有關高中教育的問題時,他們在一個領域有專長並不說明他們在另一個領域也同樣如此。 是否應當訴諸出版物上的觀點要看該作者或該出版物的權威,「印刷出來的東西並不必然就是權威性的」。 滑坡 隱喻往往會彌散到整個論證之中。一個較為常見的隱喻是“滑坡”,即一個打滑的斜坡,人一旦踏上去,就必定會滑到底部。 在政治上,這有時被稱為“寒蟬效應”所謂“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是指試圖從事法律所保護的活動的個人由於政府管制的間接影響而不得不打消從事這種活動的念頭。 也就是說,如果政府對不法活動的管制影響了合法活動的進行,便存在著一種寒蟬效應或“多米諾骨牌效應”。 比如有人主張,任何對自由言論的干涉,甚至是禁止一個人在擁擠的禮堂中喊“著火了!”,都遲早會導致包括有益的、負責任的政治討論在內的一切自由言論的消失。 但我們透過攻擊一種極端的情況,就一定能危及整體嗎?有時也許是這樣,但更多的情況是,滑坡隱喻會使我們認為存在著這種不可避免性,但事實上它並不存在。 攻擊稻草人 擁有過硬的論證的真實對手有時是很難反駁的。因此,轉而攻擊一個論證很容易反駁的假想的對手真乃輕鬆之策。這被稱為攻擊稻草人。 例如,法國存在主義者薩特主張人有“絕對自由”,意思是他們總能找到對付某種困難處境的方式。但不贊成他的批評家們馬上就把他的主張解釋成一個人可以做任何他所想要做的事情,比如透過扇動耳朵飛到月球——他們以為用這麼愚蠢的例子就駁倒了薩特。 同情(以及訴諸其他感情) 有些形式的謬誤訴諸我們的某些較好的部分,這甚至發生在它們對我們脆弱的邏輯能力構成挑戰之時。 訴諸同情往往就是這樣一種論證。受苦人民的照片也許可以很好地刺激社會行動,但在我們的同情——這是一種無可否認的優點——與相應的社會行動之間的關聯並不構成一種論證。 訴諸同情(以及對所有感情的訴諸)在哲學論證中有著完全合法的位置,但「這種訴諸本身卻不是對任何特定立場的論證」。 一個演說者也許會使我們惱火,但我們對相關問題所要做的卻必須是進一步論證的產物。 訴諸力量 身體的力量永遠也不能造就哲學上的正確性。有時一個人會受到威嚇,但他卻並不因此而被駁倒。 有時我們不得不用力量來支援一種哲學信念,但力量卻構不成對這種信念的辯護。 不恰當的論證 我們最後要提到的一種謬誤與方法的選擇有關。 當強有力的歸納論證反對你的時候,你卻堅持要求用演繹論證,這同樣是一種謬誤——也許不是一種錯誤的論證,但仍然是一種邏輯錯誤。 比如說,假設你正在演繹地論證某個國家不會有任何刑訊逼供存在:因為Q先生正統治著這個國家,而且Q先生是一個好人(這裡隱含的前提是,“好人不會允許刑訊逼供在他的國家存在”)。 但如果有成百上千的可靠的證人公開描述他們親眼見過或經歷過刑訊逼供,那麼你最好還是放棄這個論證。在這種資訊面前仍要堅持你的演繹是愚蠢的。 這也許告訴不了你論證的問題出在哪兒:也許Q先生沒有這麼好,也許他被推翻了,也可能他聽不到彙報,所以就無法防止刑訊逼供的發生等,但無論如何,這種論證都應當立即中止。 反過來也是一樣。某些抽象的問題似乎只能透過演繹來回答。比如當探討宗教問題時,尋找建立一種歸納論證的證據可能就是愚蠢的。 這裡關鍵的地方是你關於宗教的基本概念及其含義。作為相關事實的證據可能是無關緊要的,非常抽象的問題往往只需要進行演繹論證。 出現以上任何一種謬誤幾乎都是令人窘迫的,而且往往會危及你的整個論證。如果你想論證一件事情,那麼就要用最有說服力的方式去論證它。 說服別人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巧妙地把演繹論證和歸納論證結合起來」,再輔以類比和對其他立場的恰當的批評。 如果你認為自己的意見很重要,那麼沒有什麼能比用最好的論證去支援它們更值得做了。 PS.非形式謬誤的例子 改變含義: 權力(power)導致腐敗。(阿克頓男爵) 知識就是力量(power)。(弗朗西斯·培根) 因此,知識導致腐敗。 迴圈論證: 她說她愛我。 她說的一定是真話, 因為她當然不會對一個她所愛的人撒謊。 同情以及訴諸其他感情: 斯克魯奇先生,我的薪水當然應該提高一些。 你給我的薪水幾乎不足以養活我的孩子,我最年幼的孩子休姆必須做一個手術,才能離開拐仗走路。 Via:慧田哲學編|所羅門《怎樣的論證才具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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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離子饈
常見的有24種:稻草人,錯誤歸因,訴諸感情,謬誤謬誤,滑坡謬誤,人身攻擊,訴諸虛偽,個人懷疑,片面謬誤,誘導性問題,舉證責任,語義模糊,賭徒謬誤,樂隊花車,訴諸權威,合成謬誤,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基因謬誤,非黑即白,迴圈論證,訴諸自然,逸事證據,德克薩斯神槍手,中間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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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眼鏡
常見的15種謬誤:以偏概全,推不出,假性因果,滑坡謬誤,概念偷換,訴諸非邏輯,反問謬誤,稻草人謬誤,虛假兩難,複雜問題謬誤,詞語歧義,小眾統計,實體化謬誤,感覺謬誤,煙霧謬誤……
1. 以偏概全
根據很有限的例證得出一個普遍的結論。也就是常說的,論據不足。
如:我身邊的人都這樣,所以其他人也一定這樣。
2. 推不出
從給出的論據推不出想要證明的結論。
如:因為你沒有錢,所以她才不和你在一起。
此推論要成立要有4個前提:
她會因為誰有錢就會跟誰在一起。
世界上只有你有錢,或最有錢。
她知道你有錢。
她行為和想法保持一致,她是這樣想的就一定且必須這樣做。
3. 假性因果
兩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係是虛假的,只不過是時間上先後發生。
常見於歸因時帶有偏見。
如:花瓶被打碎了,而在之前有個小孩進來玩,所以是小孩打碎了花瓶。
假性因果只是一種可能性,而不是確定的事實。
4. 滑坡謬誤
聲稱某事之後將會發生一連串通常是可怕的後果,但卻沒有充分證據支援該推論。
過於強調某個細節的重要性,無限地推演其可能發生的後果,一步步地推演,最後推出一個可怕的結論。
如:你不好好讀書就考不上好大學;考不上好大學就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沒有錢;沒有錢就過得不幸福。
不是不可這樣推論,而是要嚴格對待每一步,不能一筆帶過。
避免滑坡謬誤:每一步的論證都拿出充分論據,不能忽略條件,含糊其辭地連鎖推理。
5. 概念偷換
在觀點的爭論中,論者會故意轉移論題,尋找有利於自己的角度,最後變成自說自話。
如:錢可以買到愛情,因為約會啊、生孩子啊都要錢。
這裡將“愛情可以用錢獲得“轉移到了”愛情可以用錢支撐“。
6. 訴諸非邏輯
訴諸權威
名人名言並不一定是真理,也要受到邏輯的考驗,而不能直接拿來支撐某個論點。
名人言論適合輔助論證,作為加強論證的材料。如果一定要使用名人言論,則需完整重現整個邏輯過程。
訴諸民意
民意並不意味著正當、合法、正確,多數人支援的某件事,並不一定是正確的。現實的價值次序中,還有比民意更優先的價值。
訴諸情感
煽情代替邏輯,情緒主導思維。並不是帶有情緒不好,而是在情緒影響下容易做出錯誤判斷。如果是非判斷事件,自然可以情緒性,如娛樂休閒創作等。但當做決定做判斷時,情緒可能帶來不好的結果。
俗話說,先冷靜再決定。
訴諸無知
我不知道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事情,別人無法證明的事情就是沒有的事情。
通常會以對方無法解答和說明,就認為自己是對的。
如:我不知道這東西是你的,所以我就可佔為己有;你無法證明沒有鬼,所以就有鬼。
訴諸道德
站在某種道德優勢上進行道德批判。
將某事件與某項道德關聯,從而批判某事件,但是卻說不清楚該事件為什麼以及如何與該項道德關聯。
訴諸沉默
沉默不代表認罪,嫌疑人有權保持沉默。
認為你無法反駁或不去反駁,就是承認自己是錯的。
情侶吵架中,經常出現:你不說話,就是承認了。
訴諸比喻
以比喻作為論證手段,實際是偷換概念。涉及比喻與類比的區別。比喻不可作為類比使用。
如:男人好比一把傘,要為心愛的女人遮風避雨,所以一定要努力賺錢。
首先,沒有很好證據支撐男人為什麼一定要比喻成傘;其次,傘不一定就遮風避雨,還會被當作服飾搭配(lolita風格中傘就可以作為搭配);最後,傘是可以換的,也是可以多人共用的。
男人、傘、責任、賺錢這四個概念在跳轉時都沒有嚴格論證,不能保證其正確性。但可以作為散文、詩歌、小說等文體的素材。
訴諸信心
僅僅是一種個人的信心和理念,不存在邏輯上的推理效果,不能作為論據,只是強化表達的效果,而無法起到論證作用。
如:我相信他不會騙我,所以他說的都是真的。
7. 反問謬誤
常說的,你有本事你上;如果換成你,你就不會這樣想。
換位思考沒有錯,錯在於,將換位思考作為邏輯的合理性。
換成你你也這樣做 → 你也這樣做了所以這是對的
無論我是否做出同樣行為,都不能決定該事情的正確與否。
還有“言行不一”,你做的和你說的不一樣,所以你說的不值得相信。
“言行不一既是錯”要成立,必須有一個前提:我只能且必須做出我認為正確的行為。但實際上人很難控制自己的行為。人依然可以做出錯誤的行為,但不代表做出該行為後,這件事就正確,不做該行為,這件事就錯誤。
如:我可以一邊說1+1=2,一邊將答案寫成3,這並不妨礙2是正確答案。
8. 稻草人謬誤
設立一個根本不存在的靶子進行批判。
通常體現在不準確解讀對手的觀點,將其觀點極端化標籤化,歸類於某個公眾痛恨的理念。
如:你用蘋果手機,而蘋果手機很貴,所以你喜歡用貴的東西(極端化),所以你是拜金主義者(標籤化),你就是喜歡錢,你很虛偽。
還有一種,透過對手的論據,巧妙生成一種對手沒有提出的觀點,然後對該觀點進行攻擊。
9. 虛假兩難
營造一個虛假的兩難困境,其實根本不存在兩難,而可以多元的選擇。
世間不是不會出現兩難問題,而是太少見,需要仔細辨別。
如:你媽和你女朋友掉水裡,你先救誰?
水有多深?女朋友會游泳嗎?身邊只有我一個人嗎?是橋垮了很多人都掉下去了嗎?
虛假兩難通常會模糊背景,選擇任何一個都能引向人性之惡。在一些不嚴格的電影、小說等作品中,為了主題的需要經常出現,以突顯人性的惡面。
10. 複雜問題謬誤
在一個向別人提出的問題中悄悄地置入自己的傾向和結論。
在問題中暗含某個前提。
“你要感謝誰?”暗含你要感謝。
“難過時你會怎麼做?”暗含你會難過。
“買不起房怎麼辦?”暗含你要買房。
11. 詞語歧義
因同音字以及語境的變化,容易引起歧義。
不同語境下,一些語詞會出現微小的變化,促使外延變化,從而影響整句的含義。
12. 小眾統計
即個案做論據。
個案論據,在心理學又稱“鮮活性效應”。以與人有關的事件作為論據,能加強說服力。原因在於與人有關的事件容易被喚起。當需要做出一個判斷時,更容易想到發生過類似事件的那個人。
如:購物時,挑選了朋友曾提過的東西。
即便是聰明的人,也會做出隨大流的判斷,就是因為“誰誰也曾這樣做”是最容易被記起來的,有時可能會成為唯一資訊。
13. 實體化謬誤
把抽象的信念或假設的構想,當作是實在的事物所產生的謬誤。
當將抽象的理論用到實在的事物上時,要考慮到理論中包含的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假設。
如:他肯定是這樣想的;她一定會這樣做。
此處都是假設,並不能作為論據來推導結論。
又如:某心理學研究證實了xxx的人會yyy,你是xxx的人所以你會yyy。
這裡沒有論證你為何屬於xxx的人。還有心理學研究通常使用統計學,是一定比例的xxx人表現出yyy行為,即便你是xxx的人也不一定必然會yyy。
14. 感覺謬誤
憑表象和感覺想當然地作出判斷和推理,符合人的直覺,但經不起邏輯和推敲。
如:雖然說不清楚,但我就感覺他說的對。
同情和相似性會增加感覺謬誤。
你意識到對方和你的共同點越多越會贊同對方的觀點。當你同情對方時會產生共情,此時你就是他,你感受對方的感受,大腦為保持一致性,會想盡辦法認可對方的觀點。
明星公關文中經常使用的技巧,將人物塑造為可同情的,這樣觀點就會朝該人物偏移。
15. 煙幕謬誤
用複雜的字首和形容詞將謬誤掩蓋起來,從而混淆視線。
常見於偽科普和雞湯類文章,透過使用專業詞彙和感受形容詞,使大腦專注於分辨這些內容而忽視了邏輯性。此類文章透過進行大跨越的推理,從論據直接跳到結論,缺少嚴格的論證過程。
如:只要使用xxx管理法,經過第一步x1,第二步x2,第三步x3,就能收穫成功。
這裡x1、x2、x3究竟如何以及為何與成功掛鉤,蒙上了一層煙霧不得而知。此類文章,可以閱讀但不值得相信。
回覆列表
不依據邏輯的議論,尤其是指論證中不符合邏輯的推論。邏輯謬誤分為形式邏輯謬誤與非形式邏輯謬誤。非形式邏輯謬誤,實質上就是前提錯誤謬誤。
稻草人謬誤 Strawman 蓄意錯誤歪曲表述對方的觀點,使之成為易受攻擊的目標(稻草人)。 透過蓄意誇大、錯誤表述,或完全的捏造對方的觀點,凸顯己方觀點更有理有據。
滑坡謬誤 Slippery Slope
斷言如果允許A事件發生,Z事件將順理成章的隨之發生,所以:A事件斷不可發生。
此謬誤邏輯的問題在於迴避眼前爭論的觀點(A),把爭論轉向毫無根據的極端臆造觀點(Z)。如此這般,這種毫無根據的臆測將模糊化原觀點下爭論的意義。
例:Colin Closet斷言現如今兒,如果咱們允許同性婚配,那麼,接下來也得同意丫挺的和他們的父母或他們的愛車,甚至他們的猴兒們結婚。
片面辯護(迷信謬誤) Special Pleading
在己方論點被證偽後,改變規則或編造例外或特例。
人類是種極為厭惡自個觀點被證偽的傻乎乎的可笑物種。許多人不珍視透過提高自身認知能力來獲得更多的收益,而是為了因循守舊臆造了各式各樣的理由。
例:Edward Johns 自稱有通靈的能力,但在正兒八經的科學儀器測試中,神漢的超能力見鬼鳥。但神漢依然哭喊著要人們相信丫的超能力是“信則靈,不信不靈”。
賭徒謬誤 The Gambler"s Fallacy
篤信事件“序列”是隨機獨立發生,如同旋轉式輪盤賭,符合統計相關性。
這個被普遍相信的謬誤可以說確實有助於建立那個內華達沙漠中的城市(賭城)。儘管“撞大運”滿貫的發生機率很低,但輪盤賭中每一轉的結果肯定獨立於後面的一轉。
例:看到輪盤中已連續6次翻紅的盤面,Greg 確信下面絕對該TM翻黑了!但是,因為經濟學版本的自然選擇規律,丫很快蝕光老本。
黑白謬誤 Black-or-White
在存在多種可能性時,卻只提供兩種可選的可能性。
也稱為兩難推理謬誤,這種陰險的策略表面上是一種符合邏輯的爭論,實際上透過細緻的審視,顯然存在更多的可能,而不僅是所提供的“不是……,就是……”的兩種可能。
例:元首在忽悠人們支援丫損害公民權益的計劃時,滿懷慈悲地告訴老百姓:MD,不是站在老子這一邊的,就TM是反賊那一邊的!欽此!
錯誤歸因 False Cause
許多人困惑於事件之間的相互聯絡(事件同時發生或連續發生)及因果關係(其中一個事件確實是其它事件發生的原因)。但有時事件的發生純屬巧合,或是因為共同的原因而觸發。
例:對著一張稀奇古怪的圖表,Rodger正兒八經地指出過去的幾個世紀全球在持續的,變曖了,而同時期的全球海盜活動持續的,減少了;所以呢,全球變曖純屬扯淡,因為當年啊,正是海盜們的折騰降低了地球溫度。
人身攻擊 Ad Hominem
透過攻擊對方的個性或個人特徵來削弱對方的觀點。
人身攻擊是透過攻擊人格或置疑對方品性的形式進行。人身攻擊的結果是傷害對方本人,卻壓根未涉及所爭論觀點的實質。
例:關於稅收制度更平等的問題,Sally 陳述了一個咄咄逼人、極有說服力的觀點後,Sam掉頭問聽眾們:這個女子未婚啊,還被捕過一次,看上去怪怪的樣子,你們能相信這個女子說的嗎?
誘導性問題 Loaded Question
問題中預設了某種圈套,對方無論如何回答都難免負疚難堪。
因其挑撥煽動式的內涵,誘導性問題在撓亂正常對話時特別有效:迫使對方可能陷入狼狽、尷尬的自衛。
例:Grace和Helen都很想和帥哥Brad粘乎粘乎,一天呢,當帥哥近在咫尺時,綠茶Grace親暱地大聲問Helen:美女,你是不是得過牛皮癬呀!
訴諸主流思想 Bandwagon
因為某觀點吸引大眾或從者多多,就以此驗證此觀點為真
例:酒桌上醉醺醺的Shamus指著Sean吼道:你給俺講清楚,如果只是愚蠢的迷信,怎麼可能有這麼多人崇鬼拜神呢?!天雷滾滾,鬼哭神泣,喝得七葷八素的Sean 滑入桌底。
竊取論點(迴圈論證) Begging the Question
結論包含在論據中的迴圈論證。
這種邏輯混亂的爭論常常發生於人們心中存在根深蒂固的假設的情況下,因為人們已將這些深植內心的觀點作為確定的觀點。迴圈論證的壞處在於這些觀點都是非真的。
例:人們之所以認為偉大的Zorbo是毫無缺陷和完美的,是因為在(名為)最完美和最真的Zorbo聖書中說最好和最真的Zorbo的最好性和最真性是絕對正確和從未被置疑的。
訴諸權威 Appeal to Authority
因為權威是這麼認為的,所以肯定是正確的。
需要指出這個謬誤不可以用於駁斥專家的結論和科學的共識。訴諸權威的謬誤在於其非有效的論點,但不可用於排斥已經證實的擁有專業知識的權威人士的合理觀點,除非反駁方也擁有類似水平的專業能力。
訴諸自然 Appeal to Nature
因為某事物是“自然的”,所以它肯定是合理的、正當的、不可避免的、好的、理想的。
許多“自然的”事物被認為“是好的”的觀點可能使我們的思維產生偏見;事物的自然性並不能使之具有好或壞的屬性。比如謀殺可以看作很自然的事件,但這並不表明謀殺是正當的事兒。
合成謬誤 Composition/Division
認為一個事物的部分所具有的特性,也是適用其其它部分或整體。
一個事物的部分所具有的特性適用於其整體的情況確實常見,但並不總是如此的,不可以想當然的誤以為真。我們需要給出存在這種整體一致性的證據。
軼事證據 Anecdotal
用個人經驗或孤立事件取代有效的論證,特別是拒絕接受有力的統計證據。
相比於用完整連續的方法去理解事物的變化,人們常常易於偏信個體的一家之言。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科學和統計的方法得出的結論比個人經驗、個人認知要更加可信。
訴諸感情 Appeal to Emotion
試圖透過操縱對方的感情反應來替代正當有力的論述。
訴諸感情可能包括恐懼、嫉妒、仇恨、憐憫、內疚等等。儘管邏輯嚴謹的論述會有激發別人情感反應的一面,但是必須注意情緒化反應不可以模糊化或替代推理論證。
訴諸虛偽 Tu Quoque
不去正面迴應對方的批評,而是以批評對方作為回覆:以批評應對批評。
“你不也曾經……”式的謬誤是試圖扯開話題時常用的有效方式,迴避了受對方指責時的辯護責任,卻反詰對方以圖轉換爭論的焦點。
舉證責任 Burden of Proof
認為舉證責任不在觀點提出方,而在此觀點的質疑方。
舉證是提出觀點方的責任,不在質疑方。觀點不能或不願被證偽,不會使此觀點正當合理。(當然我們必須有最好的可提供的證據。)
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訴諸純潔) No true Scotsman
試圖用“訴諸純潔”的方式來回避對方的批評和掩蓋己方觀點的漏洞。
此伎倆常作為己方已失敗觀點的最後維護手法。在對方批評有效的情況下拒絕承認,並試圖引入新基準來撇清自己和己方的觀點。
德克薩斯神槍手 The Texas Sharpshooter
在資料鏈中精心挑選對自方觀點有利的證據,或找出一個適用己方假設的模式。
此謬誤在於捏造:讓神槍手先對著靶子開槍,然後在靶子上彈孔集中的區域畫上靶心。資料鏈是自然的體現了偶然性,並不必然表現因果關係。
謬誤之謬誤 The Fallacy Fallacy
因為對方的論述中有謬誤,就斷定對方的結論必定是錯誤的。
如同正確的觀點可能在表述中包含諸多謬誤或差勁的論據一樣,錯誤的觀點也可能以邏輯嚴密的方式表述出來。
個人懷疑 Personal Incredulity
因為自己難以理解某事物,就斷言此事物非真。
複雜的學科如生物進化需要經過複雜自然選擇的程序,正確地領會這些知識需要人們擁有較好的基礎知識和理解能力。此謬誤源於不懂裝懂。
語義模糊 Ambiguity
用雙關語或者模糊的表述誤導或歪曲事實。
政客們在經受問責時,常使用模糊表述以誤導聽眾和詭辯:他們僅僅是策略性的陳述,而非純屬撒謊。這是特別狡猾和精心預謀的伎倆。
基因謬誤 Genetic
判斷事物的好與壞的基準是根據此事物的出處或其出身。
中間立場 Middle Ground
認為在兩個對立極端觀點之間的妥協或持中間立場的觀點肯定為真。
雖然大多數情形中,真相確實存在於兩種極端觀點的中間地帶。但是這可能會產生思維偏見:有時觀點本身就是錯的,在其中妥協的觀點也仍是錯的;在謊言和真相之間的折衷觀點也可能依然是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