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是個怎樣性情的人】
(上篇)
斯賓諾莎於1632年出生在阿姆斯特丹,這是一個從葡萄牙移居荷蘭的猶太人家庭;根據當時的習慣,他的拉丁文名,叫本尼迪克特,意思是“被祝福的人”。
不過,從生活的表象來看,斯賓諾莎並沒有得到祝福。
他是世界哲學史上捱罵最多的哲學家之一。
萊布尼茲稱他的一本書是“讓人無法忍受的狂妄的文字”,是一本“恐怖的”書;康德則將他描繪成“一個理性和科學的強盜和殺手”。
其實,他在生前就頻繁遭受罵名,被罵為“怕見光的寫匠”、“愚蠢的惡魔”、“喪失理智的笨蛋”、“哲學無賴”等等。
斯賓諾莎的出身並不貧寒,他的祖父、父親都是富裕的猶太商人;後來,靠替人磨製鏡片來維持貧困的生活,這也是他反叛猶太教、執著地追求真理的結果。
斯賓諾莎的童年,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度過。
他的父親是一個忠實的猶太教徒。
他從小就從父親那裡受到猶太教的傳統教育;父親還讓他進入猶太教會學校裡讀書,以便系統地學習《舊約全書》等經典和教義。
斯賓諾莎天資聰穎,長於思索;猶太教會對他十分器重,把他視為“教會未來的希望”。
這個時期,由於他的父親在商業上經營有道,家裡更加富有;據記載,有一回僅半年,父親就淨賺了6萬多盾,這可是一大筆錢。
斯賓諾莎從猶太教會學校畢業以後,父親便決定讓他來學習商務,比如記帳之類;不久,他的異母哥哥死了,他就成為獨子,父親更希望他為繼承父業積累經驗,就把他正式引入了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圈子裡。
但他父親的這個願望卻釀成了相反的結局,非但沒有把他鑄成為一個精明的商人,他還走上了叛逆猶太教會的道路。
當時的荷蘭是歐洲思想最為自由的國度,一些進步的思想家如洛克、笛卡爾等在本國遭到迫害,都相繼來到荷蘭避難,並從事學術活動;因此,當時歐洲的進步思想在荷蘭得以廣泛傳播。
斯賓諾莎從事商業活動以後,與各種人來往,潛移默化地接受了進步思想。
正是在這個時期,熱衷於求知的斯賓諾莎,認識了一個法華人,叫凡·丹·恩德,是一個古典語言學者;這個人將對他的未來產生重大的影響。
恩德先生還是一位宗教信條和政府的批評者,也是一位冒險者;他走出書齋,參加了反對法國國王的反叛活動,結果在1674年被送上了斷頭臺。
他當時在阿姆斯特丹開了一所學校,給學生們講授拉丁文。
羅馬帝國早已覆滅,歐洲也再沒有哪個國家裡的人民,還把拉丁文作為日常用語;開辦這樣的學校,會有生源嗎?
斯賓諾莎為了研讀古典文獻,也為了與當時的學者在思想上有所交流,就上了這所學校,去學習拉丁文;就讀期間,他也迷上了恩德先生。
有一個傳說,說是斯賓諾莎來讀恩德先生的這所學校,還有另外一個目的。
原來,恩德先生有一個天生麗質的女兒,見面幾次以後,斯賓諾莎就被迷得神魂顛倒;後來,恩德在給他講授拉丁文時,他也滿腦子想她。
還有另加的說法,說恩德的這個女兒,是她父親的助教;這樣,也就會給斯賓諾莎上上課了。
於是,有人就做了這樣的想象:
有了這樣美麗的女子來授課,即使她的口不太會講課,可她的眼睛也會說話;她的一個媚眼,也足以令最懶惰的少年郎用心去聽了。
於是,還有人引用了拜倫《唐璜》裡的詩句,來描述當時的情景。
“啊,從女性的唇邊和眼睛來學習
一種異方語言,那是多麼有趣!
當然,我是指教的和學的人都年輕,
至少可以用我經歷過的事為例:
當你說對了,她們笑;當你說錯了,
她們笑得更多,其間還摻雜以
手和手的緊捏,甚至輕輕一吻,
我就以此方式學會了各種語文。”
現在,讓這個傳說繼續講下去。
斯賓諾莎的拉丁文知識,在一日日增長;他與這位少女老師的愛情,也在一天天加深了。
終於,斯賓諾莎向她求婚了。
但,她卻重視錢財甚於愛情。
當另一位求婚者、帶著昂貴的禮物到來時,她便對斯賓諾莎失去了興趣。
斯賓諾莎對於愛情,從此也就心灰意冷了;於是專心於哲學研究,便成了大哲學家。
其實,這個故事只是一個傳說而已。
恩德的這個女兒克萊拉·瑪麗,出生於1644年;而斯賓諾莎後來離開阿姆斯丹之時,是在1660年,直到這一年,她還只是一個16歲的女孩呢。
很有可能,當斯賓諾莎在這所學校裡學習期間,他曾經十分喜愛這個天真活潑的女孩,並且說過一些親暱的話。
也許因此之故,才引出了這個顯然屬於虛構的愛情故事。
不管怎樣說,自從認識了恩德先生以後,斯賓諾莎開闊了眼界,看到了一個在猶太教會之外的嶄新世界。
他透過拉丁文,廣泛地閱讀了古希臘羅馬和中古歐洲的,以及其他的各種著述;他還重點研讀了布魯諾的著作,對他影響最大的,則是卡笛爾的哲學思想。
這樣,就必然引起了他對猶太教教義的懷疑和否定。
1656年,他被指控有異端言論,受到傳喚,來到了教會的長老們面前。
他們問:
“你是否對朋友說過,上帝也許是有形體的,亦即是物質世界,天使也許是Phantom,靈魂也許僅僅是生命;你還說了《舊約》根本就沒有提過永恆的存在。你真的說過這些嗎?”
這些確實是斯賓諾莎後來在著作中所表達的思想;然而,面對氣勢洶洶的質問,年輕的他只能不置可否。
起初,猶太教會試圖用金錢收買他,答應每年給他一大筆津貼,條件是必須恪守猶太教教義;據說後來,長老們又提出,只要他表面上對教會表示忠誠也行,卻都被斯賓諾莎斷然拒絕了。
在被教會傳訊的兩年之前,即1654年,斯賓諾莎的家裡,還發生了一件很不幸的大事。
他的父親有幾艘裝滿了貨物的商船,被海盜劫去了!
慘重的損失令斯賓諾莎的老爸一蹶不振,整天愁眉不展,鬱鬱寡歡。
不料,現在又發生了兒子被教會審問的事;尤其可恨的是,兒子竟一直不肯屈服。
1656年7月27日,斯賓諾莎被按照希伯萊儀式中一整套陰森的程式,開除了教籍。
“在宣讀開除教籍的決定時,一支大號角不時發出哀嗚般的悠長的聲音,儀式開始時點燃的所有蠟燭被一支接一支地吹滅了,——以象徵被開除者精神生命的泯滅,隨後全體與會者便置身於一片黑暗中。”
從此,斯賓諾莎陷入了真正的孤獨!
作為一個理性主義者,他脫離了猶太教;作為一個猶太人,他又與世界隔絕了。
千百年來,幾乎在每一個地方,猶太人都會遭受凌辱;那些基督徒們甚至僅僅因為他們的宗教,就會奪去他們的財富與生命。
斯賓諾莎曾經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寫到過他童年時、聽到的一個故事:
一個猶太人被投入熊熊燃燒的烈火中;當他知道自己即將死去之時,他開始吟唱聖歌:
“啊!上帝,我把我的靈魂獻給您!”
他唱著聖歌直至死去。
如今,斯賓諾莎還被自己的族群、被自己的父老兄弟姐妹們拋棄了!
因為,被革出教門的人,任何一個猶太教徒都不能與之談話、交往、同住,也不能走近離他四碼遠的地方。
這樣的命運,在世界哲學史上大概是絕無僅有的了。
這一年,斯賓諾莎僅僅24歲,但他至死也沒有屈服過。
他在被開除了教籍之後,就曾遭遇了一次危險。
一天晚上,斯賓諾莎走在街上;有一個暴徒突然地撥出匕首直刺,幸好他早有警覺,一轉身就跑掉了,只是頸部受了點輕傷。
這個暴徒還是懷著對上帝的一顆虔誠之心來刺殺他的;這被認為是正義的行為,這更是這個刺殺事件的悲哀之處。
斯賓諾莎的父親一度期待他在希伯來學問中、在經商中,出人頭地、光宗耀祖;眼見希望落空,也迫於種種精神上的壓力,催促他離開家庭。
他的姐姐也企圖從他那裡,騙走那點小得可憐的繼承權;昔日親密的朋友也都遠離他而去了。
難怪人們在讀他的作品時,總是覺得他缺乏點幽默感;然而,他的後半生,哪裡還有什麼幽默的心情呢?
走投無路的這一個自由思想家,終於悲哀地發現,在這個世界上,似乎很難找到一個安全地當哲學家的地方;他只能悻悻地離開了阿姆斯特丹,搬到城外奧特德克路一個幽僻的閣樓上住下了。
四年後,即1660年,他的房東搬到了一個叫作萊茵斯堡的小城,它距荷蘭的大城萊頓不遠。
斯賓諾莎也跟隨著他們,搬到了那裡。
斯賓諾莎最初住過的房子,今天還在;那條街,今天已用了這位大哲學家的名字命名。
他之所以能夠在那個閣樓上住了四年,是因為房東夫婦是孟諾派的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異教徒,他們又都是性情寬厚的人。
孟諾派屬於新教,反對原罪說和洗禮。
斯賓諾莎竟會跟隨他們一起換了住處,從這件事也可看到,他與房東夫婦相處得很融洽;他與房東,都是一個情性很好的人。
房東夫婦也很喜歡他那張憂鬱而善良的面孔。
斯賓諾莎雖然飽受苦難,卻不是變得憤世嫉俗,而是變得溫和、憂鬱。
每當他傍晚下樓,與房東夫婦在一起抽菸、聊上一陣家常之時,夫婦倆總是覺得十分愉快。
斯賓諾莎生性靦腆,他留下了這樣的一句名言:
“害羞是一種畏懼或害怕羞辱的情緒,這種情緒可以阻止人不去做某些卑鄙的行為。”
可是也在這個時候,父親已與他斷絕了任何聯絡;斯賓諾莎為了維持生活,就開始用起了從前學過的一門手藝,來替人磨製鏡片了。
這門手藝,是在讀教會學校時學來的。
希伯萊教規要求,每個人都必須掌握一門手藝;這真是一個可寶貴的古老的信條。
猶太人認為,學問是十分純潔的,所以決不能拿學問去換飯吃;否則就是自甘墮落了,也會辱沒了學問。
教會學校於是就教導學生們:
“用雙手謀取世俗的物品,用頭腦獲得神聖的思想”。
斯賓諾莎到了經濟如此困頓的時期,就從這一古老的信條裡受益了。
我想再說一遍,“用雙手謀取世俗的物品”,真是猶太人的一個優良傳統,正如迦瑪列所說的,工作能夠保持美德,而“每一個有學問的人,如不掌握一門手藝,最後會變成一個無賴”。
斯賓諾莎在白天裡磨製鏡片,晚上就從事於著述。
只要收入能夠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他就乾脆閉門停業,集中幾天時間,從事理論研究。
他這樣去做,生活必然是艱難、清苦的,他必須精打細算,才能勉強度日。
他曾經自嘲地對房東說,他就像一條用嘴巴咬住了尾巴的蛇一樣。
意思是說,到了年底,他剩下的只有一個“0”了。
可是,生活上的貧困,並沒有動搖他追求真理的堅定信念;他依然努力地探尋著新的世界觀。
從1660年到1663年,他住在萊茵斯堡,主要寫了兩本書,《笛卡爾哲學原理》和《知性改進論》。
前一本書,於1663年在阿姆斯特丹問世;原文是拉丁文,一年後,又出版了荷蘭文譯本。
請注意,這是斯賓諾莎生前,用真名發表的唯一作品。
至於《知性改進論》,當他剛想到出版之時,傳來了一個壞訊息。
有一個叫科爾巴赫的人,因為發表了與他有些相近的觀點,被判了刑期10年,服刑18個月後,死在了獄中。
斯賓諾莎便打消了出版該書的想法。
斯賓諾莎生前發表的作品,除了《笛卡爾哲學原理》之外,還有一本1670年匿名出版的《神學政治論》,然而一出版,就被列入了禁書目錄。
1663年,斯賓諾莎遷居到了海牙郊外的福爾堡小村子,1669年又定居於海牙。
在這個時期,他全力撰寫哲學代表作《倫理學》;寫這本書,化費了十幾年的時間與精力。
1676年,他將該書帶到阿姆斯特丹要出版,尚未付印,社會上就有了流言,稱該書之目的,在於宣傳無神論的思想;他感到了危險,於是,只得將出版的計劃擱置下來。
直至1677年,他死於肺結核病的這一年冬天,這本名著,才由他的朋友出版了;但不久,又被荷蘭當局視為“褻瀆的、無神論的學說”而禁止發行。
斯賓諾莎寫《倫理學》,他自己這樣說,是為了要“考察人類的行為和慾望,就如同我考察線、面和體積一樣”。
《倫理學》共分五個部分:
一、神;
二、心智的性質與起源;
三、情感的起源與性質;
四、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
五、知性的力量與人的自由。
此書的表述方式也是非常特別的,採用了幾何學的方法,即先確立定義,提出公理,然後在此基礎上,演繹出各個命題和原理;所以,書的副標題是“以幾何形式所論證”。
斯賓諾莎死於海牙,只有45歲(1632—1677)。
很多年以來,他由於肺病,由於磨鏡片時玻璃粉塵的吸入,加上著述的勞累,終於死掉了。
但他的死是很平靜的,似乎連自己的死亡,他也不願意多去打擾他人。
1677年2月20日,是個星期六;下午,他在樓下同房東聊天,或許是他感到了身體異常,所以就託了人去找邁爾醫生,他也就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邁爾醫生來了。
中午,他遵從醫生的吩咐,喝了一點雞湯。
下午,房東全家去了教堂;但在他們回家的途中,卻聞知斯賓諾莎已經死了。
他一生未娶,無兒無女;臨終之際,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守護,一定是十分寂寞、倍感淒涼的了。
除了追求過克萊拉·瑪麗這一個傳言之外,他的身邊,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關係親密的女人。
他是否有過結婚的想法?
他對女人和婚姻,持什麼樣的態度?
我們都不得而知了。
只知道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單身漢!
象他這樣一個性情溫和的人——他的平靜的生活還給了我們一個印象,他絕不會像尼采那樣去詛咒和拒絕女人的;他一定是熱愛女人、熱愛生活的。
可是,他的經濟狀況過於窘迫了;尤其是在生了肺結核病,他後來連養活自己,都有些力不從心了。
他明白自己會早逝,他對此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悲哀。
他唯一擔心的是,他的著作,在生前他不敢出版,在死後,會不會遺失或被消毀?
據說,他在星期六那天,感到了身體不適,就將手稿鎖進了一個小書桌的抽屜裡;他將鑰匙交給了房東,囑咐於死亡後,將手稿轉交給阿姆斯特丹的出版商詹·里歐沃茨。
他死了!2月25日,有很多的人來送葬,可是他的墓地卻是臨時租用的。
(中篇)
在斯賓諾莎的聲名遠揚之時,據說有很多的人,從遠地趕了過來,都想看他一眼;就好象來參觀珍稀動物一樣。
那麼,他是怎樣一個模樣呢?
有個名叫科勒諾思的人,作了如下的描繪:
“他中等身材,面容清秀,面板微黑,一頭深色捲髮,雙眉濃密,很容易看出他是葡萄牙猶太人的後裔。對於衣著,斯賓諾莎顯得漫不經心,他穿得與城裡最貧窮的市民差不多……”
科勒諾思還寫到了一件事。
有個地位顯赫的官員去看望他,見到他穿著一件破舊骯髒的睡袍,就責備了他——因為這太不符合他這時的身份了,就要送他一件新的。
斯賓諾莎卻這樣回答說:
“一個人決不會因為穿了一件好睡袍,就會變得更有價值。”
他又補充說:
“用昂貴的包裝包裹低劣的東西,是很不合理的。”
斯賓諾莎要打磨鏡片,他靠這個來維持生計,又要進行艱辛的哲學思考,有時把自己關在房內寫上個兩三天,足不出戶;他怎麼會有時間與心思去考慮衣著、行頭呢?
再說,他也太窮了。
他怎麼能與貴族子弟笛卡爾先生相比呢?
笛卡爾於1649年賣掉了法國的地產,有足夠的錢,在荷蘭過上21年優哉悠哉的生活,他那身華麗的打扮,自然會是公子哥兒的裝束了;而斯賓諾莎要磨製鏡片,身上還會沾滿玻璃粉末呢。
人與人的種種不同,大多是由所處的具體境遇所造成的;斯賓諾莎的這一身打扮,也不是故意地要做出絕塵離俗的樣子。
正如科勒諾思在寫了斯賓諾莎的衣著之後、所發的議論:
“使我們變成哲人的並不是邋遢的舉止和外表,故意不注重個人的外表恰恰證明了精神的貧乏,在這種人的頭腦裡,真正的智慧找不到棲身之處,科學也在這裡只會踫到雜亂無章。”
一個人的自身價值,以及自己過得舒適與否,主要在於精神世界是否豐富;如果他的精神世界是豐富的,那麼,笛卡爾的裝束也好,斯賓諾莎的打扮也罷,都是適宜的。
黑格爾說:
“要達到斯賓諾莎的哲學成就是不容易的,要達到斯賓諾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
老黑說的對極了!
再來看幾件事。
斯賓諾莎死於1677年,多數著作雖然是在死後出版的,但《笛卡爾哲學原理》是在1663年署上真名出版的;《神學政治論》雖然是在1670年匿名出版的,但學術界及社會上很多人已知道是他寫的。
那個時候,他還不到40歲。
作為一個構築了自己的獨特體系的大哲學家,他的學術水平和才華,即便是教會,也是心知肚明的;否則,就不可能會有那麼多的頭面人物,要出來攻擊他,甚至想置他於死地。
其實,他當時憑著自己的學術聲望,只要肯給某一些要人的臉上貼貼金,讓他們有榮耀感,哪怕只是在表面上的;他的前途,都會順暢。
但,斯賓諾莎不肯這樣做。
有一個法華人,一天來向他傳話,只要斯賓諾莎肯在著作扉頁上,寫明他寫的這本書,是獻給法國路易十四的;那麼,他的著作就可以在法國通行無阻地出版了。
可他卻說:
“我只將我的著作獻給真理,而決不獻給任何個人。”
在大學講臺上,公開講述自己的哲學思想,這本應是斯賓諾莎長期嚮往的吧,也可以改善他以磨鏡片為業的貧困生活。
聘請書是用了非常恭敬的語句寫成的,還許諾給他“哲學研究上最完美的自由”;不過接著,也來了這麼一句、也還算客氣的話:
“因為親王殿下確信您不會濫用這種自由去懷疑本國國教。”
斯賓諾莎的回信,又是怎樣寫的呢?
我摘抄於下:
但是,我不知道這種自由必須限制在怎樣的範圍內,才不致被看作觸犯貴國既定的國教。……
因此,尊敬的先生,我並不想尋求除我現在所從事事業之外的任何一種世俗職位,我非常滿足自己的現狀;為了繼續我摯愛的寧靜生活,我不得不放棄您所提到的那個職位。……”
在這個時期裡,肯來與斯賓諾莎交往的大人物,我再來舉出幾個。
萊布尼茨,是個德國的大學問家;曾任德國的外交官、宮廷顧問、圖書館長、柏林科學院第一任院長。
這人後來在世界哲學史上名聲顯赫,也是一個終其一生的光棍漢;但他說什麼,他所生活的世界是最好的世界,一切都是好的,卻做了當時德國封建專制的辯護士。
他還來訪問過斯賓諾莎;相處了整整一個月,後來卻聲稱只見過一面,還說斯賓諾莎只給他講過幾件趣聞軼事。
斯賓諾莎與他未必有多少共同的語言;但也從來沒有想到過,要從這個外國名人的身上撈到些什麼好處,而放棄自己的原則。
亨利·奧頓伯格,新成立的英國皇家學會的秘書,在當時也是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
馮·謝恩豪斯,是一位貴族和年輕的發明家。
西蒙·德·弗里斯,是阿姆斯特丹的富商。
這些人,都是他曾經密切交往過的朋友。
弗里斯這個人,應該多寫幾筆。
他非常欽佩斯賓諾莎,先是請求斯賓諾莎接受他的一筆饋贈,卻被婉言謝絕了。
後來,他在立遺囑時,又要由斯氏繼承他的財產;斯賓諾莎卻說服他留給他的弟弟。
斯賓諾莎說道:
“大自然只需很少就能滿足,我也如此。”
後來,這位富商去世後,人們發現了他在遺囑上寫明瞭,每年從他的產業收入中,拿出200元作為年金送給斯賓諾莎。
因為要尊重遺囑,斯賓諾莎在他人的說服下,接受了150元的年金。
還必須要提到的,是一個叫詹·德·威特的人,斯賓諾莎與他有著深厚的友誼。
威特先生,是荷蘭的三級議會議長、首席執政官。
他和弟弟後來在街頭被一夥暴徒殺死了,因為暴徒們認為威特是一個不信基督的大壞蛋,又說他是1672年、荷蘭軍隊敗於法軍的罪魁禍首。
噩耗傳來,斯賓諾莎失聲痛哭。
他本來是個生性溫和、靦腆的人,卻要衝出門去與暴徒們拚命;好心的房東,只得將他鎖在了房間裡。
威特的被殺,有複雜的政治、宗教的原因,說來話長;又說的是什麼頭痛的政治、宗教問題,讀者會生厭,前因後果,種種複雜,這裡也就略過不寫了。
斯賓諾莎當年正寫著《倫理學》,忽然擱下了不寫,轉過頭來,花了五年時間去寫《神學政治論》,就是想要為這位朋友說句話的。
他是荷蘭資產階級民主派的領袖;斯賓諾莎要為他說話,是一種道義上的聲援。
威特當年曾經作出決定,給了斯賓諾莎50元的政府年金;他是接受了的。
然而。
儘管斯賓諾莎接受了這筆政府年金,也認識了這麼多的大人物,他的後半生,畢竟還是靠了自己的手藝,替人磨鏡片,來謀取生活費的。
他在肺結核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也只能仍然磨著、磨著,終於是磨死了。
我寫到這裡之時,忽然想到要說一個笑話,是一個朋友告訴我的。
在中國的某個地方——我沒有說是在我的老家溫州,或者是現在居住的寧波。
總之,是有兩個婦女吵起架來了,一個婦女忍不住說出了與副鎮長通姦的事實,來威脅對方;豈料對方,也忍不住地說出了與自己通姦的人,官還要大了一級,財產也要更多些。
怎麼回事呢?
我寫此文的原意,是想說說斯賓諾莎的高潔品質;怎麼說著說著,我又說出了這種“老不正經”、“老不死”的話來?
人的思想境界,怎麼會差距那麼大呢?
(下篇)
斯賓諾莎曾經給一個名叫阿爾伯特·伯格的人寫了一封回信。
這個人從前是他的學生,現在虔誠地信仰了天主教;就來了信,攻擊他的哲學,還有很多謾罵之辭。
可是,斯賓諾莎的回信,口氣卻很溫和。
“你以為你終於發現了最好的宗教,或者說最好的老師,並堅定地信任他們。你怎麼知道他們是過去、現在、將來一切宗教老師中最好的呢?你是不是已經研究過了在這裡、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普遍講授的所有古代和近代宗教呢?就算你已經把它們全都研究過了,你又怎麼知道你是選擇了最好的呢?”
一個挪威人寫了本書《蘇菲的世界》;他寫斯賓諾莎的一章,有些話寫得很中肯,我也抄錄兩段於下:
“……很少有人象斯賓諾莎這樣大力地鼓吹言論自由與宗教上的寬容精神。”
“提醒自己你只是整個大自然生命中很小的一部分,是整個浩瀚宇宙的一部分。”
作為個人,我們在宇宙中是非常渺小的,我們的一些認知還是很有限的;所以,以寬容的精神,對待各種的學說與宗教,總是比較妥當的。
我非常尊敬康德,卻怎麼也想不通,連康德先生也會攻擊起斯賓諾莎來了,說他是“一個理性和科學的強盜和殺手”呢。
有一天,我忽然想明白了。
一個大哲學家建立起了自己的哲學體系,便會認為自己是最正確的了;小的不同意見,還可以容忍,如果與自己的體系大有不同,便會覺得他人是荒謬之極了。
因為,康德要在自己的哲學體系裡,給上帝留出一個位置,所以一看到斯賓諾莎的“泛神論”,就會很生氣。
想到連康德這樣的大哲,也難免有這樣的臭脾氣,我不禁啞然失笑。
其實,斯賓諾莎也是給“上帝”留了位置的;他的一個重要的哲學觀念,是很有名氣“泛神論”。
他說:
“神即自然。”
這是什麼意思呢?
從比較哲學的觀點來看,他心目中的上帝,與中國孔子心目中的“天”,倒是很相似。
孔子說: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從前的莊稼人,在大旱之時,就跪倒在龜裂的田地上,伸出了雙臂,仰望著萬里無雲的晴空,嘴裡喃喃有詞,禱求老天爺下雨。
孔子所說的“天”,可不是指的這個老“天”爺;他指的是永恆的大自然規律。
1929年4月24日,紐約猶太教堂牧師H·哥爾德斯坦,從紐約發了一個僅有五個英文詞的電報到柏林,問愛因斯坦:
“您信仰上帝嗎?”
愛因斯坦的回電,如下:
“我信仰斯賓諾莎的那個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諧中顯示出來的上帝,而不信仰那個同人類的命運和行為有牽累的上帝。”(這個回電,被收入《愛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243頁。)
可見,愛因斯坦心目中的上帝,指的也是森嚴的宇宙秩序,而決不會是一個躲在彩雲後面的、長鬚白髮的老翁。
康德也說過這樣的話:
“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時常、愈反覆加以思索,它們就給人心灌注了時時在翻新、有加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頭上的星空和內心的道德法則。”
“頭上的星空”,也就是斯賓諾莎所指的“神”或“上帝”。
斯賓諾莎的“泛神論”,對西方文化和自然科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德國的萊辛、歌德、黑格爾,以及十九世紀的生物學家E·海克爾(一元論宗教的創始人),一直到了二十世紀的愛因斯坦、普朗克等人,無不受惠於斯賓諾莎、把“上帝”還原於大自然的這一“泛神論”的光輝思想。
比如,1947年6月18日,行將就木的普朗克,在致W·吉克的一封信中,解釋了自己的宗教信仰;說他本人“一向就是一個具有深沉宗教氣質的人,但我不相信一個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談不上相信一個基督教的上帝”。
他還說過:
“任何東西都不能阻止我們……把自然科學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等同起來。”(轉引於中國學者《現代自然科學與宗教》一文,該文刋於《現代外國哲學論集》一書,三聯書店1981年9月出版。)
類似的言論,還可以舉出很多。
總之,西方一些科學家、哲學家、作家藝術家,他們的宗教觀,儘管矛盾與複雜,但主要也是指向一種“宇宙宗教感”;即是對秩序井然的宇宙,所懷有的一種深深敬畏,和發而內心的讚歎。
宇宙的秩序與種種神秘,鼓舞著人們去想象,去探索;也激發了人們的虔誠之念與高尚的精神。
斯賓諾莎自從掌握了拉丁文以後,他如飢似渴地閱讀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著作,尤其喜歡那些將世界統一於物質微粒的原子論者。
他還重點研究了義大利的布魯諾。
呵,多麼高尚的一位叛逆者,“高加索山上的全部積雪也無法熄滅”他的激情火焰;布魯諾在各國之間漫遊,瞭解了各種各樣的學說,始終是“從進口處又走出來”,他不斷地生疑,不斷地探索。
最後,布魯諾被宗教裁判所判決為火刑,被“用最仁慈的、不流一滴血的方法”處死了。
但,布魯諾的思想在斯賓諾莎的心中,燃起了一團希望的火焰:
將世界理解為一個精神和物質的統一實體,並把這個“實體”視為“上帝”本身;這樣,世界不就成為一個一體化的“實在”了嗎?
這種想法,後來形成了斯賓諾莎的“泛神論”——“神即實體,即自然界”。
他在寫給友人的一封信裡,這樣說:
“我並不把上帝同大自然分離開來。”
斯賓諾莎認為,“實體”——或稱大自然,或稱為上帝、神,也都是可以的,它是獨立的、不依賴於他物而存在的東西。
從這個“實體”定義出發,斯賓諾莎推出了兩個結論:
一、實體在數量上只能是一個;這個唯一的實體,就是無所不包的統一的自然界。
二、實體既然是不依賴於他物而存在的,它的產生、發展,就只能是由自身的原因引起的,決不會是由外在的東西所派生的;這樣,也就否定了由上帝派生出實體的神學觀點。
“實體”是既無開端,也無終點,永恆而無限的;這個說法,有些類似於中國老子所說的“道”。
從斯賓諾莎的“實體自因說”,還引出了一個影響至今的哲學觀點:
“自由是對必然性的認識。”
可以通俗地理解為:
人的知識水平越高,對自然界的必然規律就會認識得越清楚;那麼,人在自然介面前,就越會得到自由。
這個觀點,經過黑格爾的進一步闡述,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也被辯證唯物論者所接受。
中國一個偉人,喜歡說這一句話:
自由是對必然性的認識。
他喜歡游泳,把握了游泳的規律性,他也就在水中,獲得了自由。
叔本華說:
“泛神論”是一種“客客氣氣的無神論”。
是的,確乎如此。
有一首《磨鏡片的老斯賓諾莎》的詩,這樣寫道:
“老斯賓諾莎用那些小小的玩具一樣的改錐和鑷子,
將諸神一個個嵌進歷史的鏡片中去,
儘可能地讓它們嚴瓷合縫兒沒有瑕疵,
這樣看上去和他的老作坊是那麼一回事,
這樣的想法讓他感到很舒服,
老斯賓諾莎往破藤椅上一靠,
臉上露出一絲狡黠的微笑。”
(附記:
我對康德如此的斥責斯賓諾莎,雖然很有反感,卻還是很尊敬、很感激康德先生的。
想當年,我怎麼也讀不懂佛書;是康德的一些話,為我打開了理解的通道。
比如,佛陀在世時,有十四個問題不作回答;比如其一,時間有始無始?
這可以與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聯絡起來看。
若說時間是有限的,時間就應當有開始,而時間卻是沒有開始的;若說時間是無限的,但未來還沒有來,到了今天的這一時刻,也可以理解為時間的終點,那麼,有終點就是有限了。
康德認為這兩個相反的判斷,都可以成立。
在康德看來,我們在肯定人的理性可以認識事物之前,必須先來剖析一下理性本身的能力。
只要把自己研究一下,就知道有些問題,不是人類理性所能解決的。
傳統哲學在談到知識時,都以理性為工具來認識事物,現在,康德要先對“理性”本身加以考察,卻發現了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
而且,現象是進入人的主觀領域中的東西,都是經過了人的意識主動進行加工了的產物,早已不是事物的原貌了。
說得多麼透徹呵,感謝康德先生!
【斯賓諾莎是個怎樣性情的人】
(上篇)
斯賓諾莎於1632年出生在阿姆斯特丹,這是一個從葡萄牙移居荷蘭的猶太人家庭;根據當時的習慣,他的拉丁文名,叫本尼迪克特,意思是“被祝福的人”。
不過,從生活的表象來看,斯賓諾莎並沒有得到祝福。
他是世界哲學史上捱罵最多的哲學家之一。
萊布尼茲稱他的一本書是“讓人無法忍受的狂妄的文字”,是一本“恐怖的”書;康德則將他描繪成“一個理性和科學的強盜和殺手”。
其實,他在生前就頻繁遭受罵名,被罵為“怕見光的寫匠”、“愚蠢的惡魔”、“喪失理智的笨蛋”、“哲學無賴”等等。
斯賓諾莎的出身並不貧寒,他的祖父、父親都是富裕的猶太商人;後來,靠替人磨製鏡片來維持貧困的生活,這也是他反叛猶太教、執著地追求真理的結果。
斯賓諾莎的童年,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度過。
他的父親是一個忠實的猶太教徒。
他從小就從父親那裡受到猶太教的傳統教育;父親還讓他進入猶太教會學校裡讀書,以便系統地學習《舊約全書》等經典和教義。
斯賓諾莎天資聰穎,長於思索;猶太教會對他十分器重,把他視為“教會未來的希望”。
這個時期,由於他的父親在商業上經營有道,家裡更加富有;據記載,有一回僅半年,父親就淨賺了6萬多盾,這可是一大筆錢。
斯賓諾莎從猶太教會學校畢業以後,父親便決定讓他來學習商務,比如記帳之類;不久,他的異母哥哥死了,他就成為獨子,父親更希望他為繼承父業積累經驗,就把他正式引入了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圈子裡。
但他父親的這個願望卻釀成了相反的結局,非但沒有把他鑄成為一個精明的商人,他還走上了叛逆猶太教會的道路。
當時的荷蘭是歐洲思想最為自由的國度,一些進步的思想家如洛克、笛卡爾等在本國遭到迫害,都相繼來到荷蘭避難,並從事學術活動;因此,當時歐洲的進步思想在荷蘭得以廣泛傳播。
斯賓諾莎從事商業活動以後,與各種人來往,潛移默化地接受了進步思想。
正是在這個時期,熱衷於求知的斯賓諾莎,認識了一個法華人,叫凡·丹·恩德,是一個古典語言學者;這個人將對他的未來產生重大的影響。
恩德先生還是一位宗教信條和政府的批評者,也是一位冒險者;他走出書齋,參加了反對法國國王的反叛活動,結果在1674年被送上了斷頭臺。
他當時在阿姆斯特丹開了一所學校,給學生們講授拉丁文。
羅馬帝國早已覆滅,歐洲也再沒有哪個國家裡的人民,還把拉丁文作為日常用語;開辦這樣的學校,會有生源嗎?
斯賓諾莎為了研讀古典文獻,也為了與當時的學者在思想上有所交流,就上了這所學校,去學習拉丁文;就讀期間,他也迷上了恩德先生。
有一個傳說,說是斯賓諾莎來讀恩德先生的這所學校,還有另外一個目的。
原來,恩德先生有一個天生麗質的女兒,見面幾次以後,斯賓諾莎就被迷得神魂顛倒;後來,恩德在給他講授拉丁文時,他也滿腦子想她。
還有另加的說法,說恩德的這個女兒,是她父親的助教;這樣,也就會給斯賓諾莎上上課了。
於是,有人就做了這樣的想象:
有了這樣美麗的女子來授課,即使她的口不太會講課,可她的眼睛也會說話;她的一個媚眼,也足以令最懶惰的少年郎用心去聽了。
於是,還有人引用了拜倫《唐璜》裡的詩句,來描述當時的情景。
“啊,從女性的唇邊和眼睛來學習
一種異方語言,那是多麼有趣!
當然,我是指教的和學的人都年輕,
至少可以用我經歷過的事為例:
當你說對了,她們笑;當你說錯了,
她們笑得更多,其間還摻雜以
手和手的緊捏,甚至輕輕一吻,
我就以此方式學會了各種語文。”
現在,讓這個傳說繼續講下去。
斯賓諾莎的拉丁文知識,在一日日增長;他與這位少女老師的愛情,也在一天天加深了。
終於,斯賓諾莎向她求婚了。
但,她卻重視錢財甚於愛情。
當另一位求婚者、帶著昂貴的禮物到來時,她便對斯賓諾莎失去了興趣。
斯賓諾莎對於愛情,從此也就心灰意冷了;於是專心於哲學研究,便成了大哲學家。
其實,這個故事只是一個傳說而已。
恩德的這個女兒克萊拉·瑪麗,出生於1644年;而斯賓諾莎後來離開阿姆斯丹之時,是在1660年,直到這一年,她還只是一個16歲的女孩呢。
很有可能,當斯賓諾莎在這所學校裡學習期間,他曾經十分喜愛這個天真活潑的女孩,並且說過一些親暱的話。
也許因此之故,才引出了這個顯然屬於虛構的愛情故事。
不管怎樣說,自從認識了恩德先生以後,斯賓諾莎開闊了眼界,看到了一個在猶太教會之外的嶄新世界。
他透過拉丁文,廣泛地閱讀了古希臘羅馬和中古歐洲的,以及其他的各種著述;他還重點研讀了布魯諾的著作,對他影響最大的,則是卡笛爾的哲學思想。
這樣,就必然引起了他對猶太教教義的懷疑和否定。
1656年,他被指控有異端言論,受到傳喚,來到了教會的長老們面前。
他們問:
“你是否對朋友說過,上帝也許是有形體的,亦即是物質世界,天使也許是Phantom,靈魂也許僅僅是生命;你還說了《舊約》根本就沒有提過永恆的存在。你真的說過這些嗎?”
這些確實是斯賓諾莎後來在著作中所表達的思想;然而,面對氣勢洶洶的質問,年輕的他只能不置可否。
起初,猶太教會試圖用金錢收買他,答應每年給他一大筆津貼,條件是必須恪守猶太教教義;據說後來,長老們又提出,只要他表面上對教會表示忠誠也行,卻都被斯賓諾莎斷然拒絕了。
在被教會傳訊的兩年之前,即1654年,斯賓諾莎的家裡,還發生了一件很不幸的大事。
他的父親有幾艘裝滿了貨物的商船,被海盜劫去了!
慘重的損失令斯賓諾莎的老爸一蹶不振,整天愁眉不展,鬱鬱寡歡。
不料,現在又發生了兒子被教會審問的事;尤其可恨的是,兒子竟一直不肯屈服。
1656年7月27日,斯賓諾莎被按照希伯萊儀式中一整套陰森的程式,開除了教籍。
“在宣讀開除教籍的決定時,一支大號角不時發出哀嗚般的悠長的聲音,儀式開始時點燃的所有蠟燭被一支接一支地吹滅了,——以象徵被開除者精神生命的泯滅,隨後全體與會者便置身於一片黑暗中。”
從此,斯賓諾莎陷入了真正的孤獨!
作為一個理性主義者,他脫離了猶太教;作為一個猶太人,他又與世界隔絕了。
千百年來,幾乎在每一個地方,猶太人都會遭受凌辱;那些基督徒們甚至僅僅因為他們的宗教,就會奪去他們的財富與生命。
斯賓諾莎曾經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寫到過他童年時、聽到的一個故事:
一個猶太人被投入熊熊燃燒的烈火中;當他知道自己即將死去之時,他開始吟唱聖歌:
“啊!上帝,我把我的靈魂獻給您!”
他唱著聖歌直至死去。
如今,斯賓諾莎還被自己的族群、被自己的父老兄弟姐妹們拋棄了!
因為,被革出教門的人,任何一個猶太教徒都不能與之談話、交往、同住,也不能走近離他四碼遠的地方。
這樣的命運,在世界哲學史上大概是絕無僅有的了。
這一年,斯賓諾莎僅僅24歲,但他至死也沒有屈服過。
他在被開除了教籍之後,就曾遭遇了一次危險。
一天晚上,斯賓諾莎走在街上;有一個暴徒突然地撥出匕首直刺,幸好他早有警覺,一轉身就跑掉了,只是頸部受了點輕傷。
這個暴徒還是懷著對上帝的一顆虔誠之心來刺殺他的;這被認為是正義的行為,這更是這個刺殺事件的悲哀之處。
斯賓諾莎的父親一度期待他在希伯來學問中、在經商中,出人頭地、光宗耀祖;眼見希望落空,也迫於種種精神上的壓力,催促他離開家庭。
他的姐姐也企圖從他那裡,騙走那點小得可憐的繼承權;昔日親密的朋友也都遠離他而去了。
難怪人們在讀他的作品時,總是覺得他缺乏點幽默感;然而,他的後半生,哪裡還有什麼幽默的心情呢?
走投無路的這一個自由思想家,終於悲哀地發現,在這個世界上,似乎很難找到一個安全地當哲學家的地方;他只能悻悻地離開了阿姆斯特丹,搬到城外奧特德克路一個幽僻的閣樓上住下了。
四年後,即1660年,他的房東搬到了一個叫作萊茵斯堡的小城,它距荷蘭的大城萊頓不遠。
斯賓諾莎也跟隨著他們,搬到了那裡。
斯賓諾莎最初住過的房子,今天還在;那條街,今天已用了這位大哲學家的名字命名。
他之所以能夠在那個閣樓上住了四年,是因為房東夫婦是孟諾派的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異教徒,他們又都是性情寬厚的人。
孟諾派屬於新教,反對原罪說和洗禮。
斯賓諾莎竟會跟隨他們一起換了住處,從這件事也可看到,他與房東夫婦相處得很融洽;他與房東,都是一個情性很好的人。
房東夫婦也很喜歡他那張憂鬱而善良的面孔。
斯賓諾莎雖然飽受苦難,卻不是變得憤世嫉俗,而是變得溫和、憂鬱。
每當他傍晚下樓,與房東夫婦在一起抽菸、聊上一陣家常之時,夫婦倆總是覺得十分愉快。
斯賓諾莎生性靦腆,他留下了這樣的一句名言:
“害羞是一種畏懼或害怕羞辱的情緒,這種情緒可以阻止人不去做某些卑鄙的行為。”
可是也在這個時候,父親已與他斷絕了任何聯絡;斯賓諾莎為了維持生活,就開始用起了從前學過的一門手藝,來替人磨製鏡片了。
這門手藝,是在讀教會學校時學來的。
希伯萊教規要求,每個人都必須掌握一門手藝;這真是一個可寶貴的古老的信條。
猶太人認為,學問是十分純潔的,所以決不能拿學問去換飯吃;否則就是自甘墮落了,也會辱沒了學問。
教會學校於是就教導學生們:
“用雙手謀取世俗的物品,用頭腦獲得神聖的思想”。
斯賓諾莎到了經濟如此困頓的時期,就從這一古老的信條裡受益了。
我想再說一遍,“用雙手謀取世俗的物品”,真是猶太人的一個優良傳統,正如迦瑪列所說的,工作能夠保持美德,而“每一個有學問的人,如不掌握一門手藝,最後會變成一個無賴”。
斯賓諾莎在白天裡磨製鏡片,晚上就從事於著述。
只要收入能夠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他就乾脆閉門停業,集中幾天時間,從事理論研究。
他這樣去做,生活必然是艱難、清苦的,他必須精打細算,才能勉強度日。
他曾經自嘲地對房東說,他就像一條用嘴巴咬住了尾巴的蛇一樣。
意思是說,到了年底,他剩下的只有一個“0”了。
可是,生活上的貧困,並沒有動搖他追求真理的堅定信念;他依然努力地探尋著新的世界觀。
從1660年到1663年,他住在萊茵斯堡,主要寫了兩本書,《笛卡爾哲學原理》和《知性改進論》。
前一本書,於1663年在阿姆斯特丹問世;原文是拉丁文,一年後,又出版了荷蘭文譯本。
請注意,這是斯賓諾莎生前,用真名發表的唯一作品。
至於《知性改進論》,當他剛想到出版之時,傳來了一個壞訊息。
有一個叫科爾巴赫的人,因為發表了與他有些相近的觀點,被判了刑期10年,服刑18個月後,死在了獄中。
斯賓諾莎便打消了出版該書的想法。
斯賓諾莎生前發表的作品,除了《笛卡爾哲學原理》之外,還有一本1670年匿名出版的《神學政治論》,然而一出版,就被列入了禁書目錄。
1663年,斯賓諾莎遷居到了海牙郊外的福爾堡小村子,1669年又定居於海牙。
在這個時期,他全力撰寫哲學代表作《倫理學》;寫這本書,化費了十幾年的時間與精力。
1676年,他將該書帶到阿姆斯特丹要出版,尚未付印,社會上就有了流言,稱該書之目的,在於宣傳無神論的思想;他感到了危險,於是,只得將出版的計劃擱置下來。
直至1677年,他死於肺結核病的這一年冬天,這本名著,才由他的朋友出版了;但不久,又被荷蘭當局視為“褻瀆的、無神論的學說”而禁止發行。
斯賓諾莎寫《倫理學》,他自己這樣說,是為了要“考察人類的行為和慾望,就如同我考察線、面和體積一樣”。
《倫理學》共分五個部分:
一、神;
二、心智的性質與起源;
三、情感的起源與性質;
四、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
五、知性的力量與人的自由。
此書的表述方式也是非常特別的,採用了幾何學的方法,即先確立定義,提出公理,然後在此基礎上,演繹出各個命題和原理;所以,書的副標題是“以幾何形式所論證”。
斯賓諾莎死於海牙,只有45歲(1632—1677)。
很多年以來,他由於肺病,由於磨鏡片時玻璃粉塵的吸入,加上著述的勞累,終於死掉了。
但他的死是很平靜的,似乎連自己的死亡,他也不願意多去打擾他人。
1677年2月20日,是個星期六;下午,他在樓下同房東聊天,或許是他感到了身體異常,所以就託了人去找邁爾醫生,他也就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邁爾醫生來了。
中午,他遵從醫生的吩咐,喝了一點雞湯。
下午,房東全家去了教堂;但在他們回家的途中,卻聞知斯賓諾莎已經死了。
他一生未娶,無兒無女;臨終之際,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守護,一定是十分寂寞、倍感淒涼的了。
除了追求過克萊拉·瑪麗這一個傳言之外,他的身邊,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關係親密的女人。
他是否有過結婚的想法?
他對女人和婚姻,持什麼樣的態度?
我們都不得而知了。
只知道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單身漢!
象他這樣一個性情溫和的人——他的平靜的生活還給了我們一個印象,他絕不會像尼采那樣去詛咒和拒絕女人的;他一定是熱愛女人、熱愛生活的。
可是,他的經濟狀況過於窘迫了;尤其是在生了肺結核病,他後來連養活自己,都有些力不從心了。
他明白自己會早逝,他對此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悲哀。
他唯一擔心的是,他的著作,在生前他不敢出版,在死後,會不會遺失或被消毀?
據說,他在星期六那天,感到了身體不適,就將手稿鎖進了一個小書桌的抽屜裡;他將鑰匙交給了房東,囑咐於死亡後,將手稿轉交給阿姆斯特丹的出版商詹·里歐沃茨。
他死了!2月25日,有很多的人來送葬,可是他的墓地卻是臨時租用的。
(中篇)
在斯賓諾莎的聲名遠揚之時,據說有很多的人,從遠地趕了過來,都想看他一眼;就好象來參觀珍稀動物一樣。
那麼,他是怎樣一個模樣呢?
有個名叫科勒諾思的人,作了如下的描繪:
“他中等身材,面容清秀,面板微黑,一頭深色捲髮,雙眉濃密,很容易看出他是葡萄牙猶太人的後裔。對於衣著,斯賓諾莎顯得漫不經心,他穿得與城裡最貧窮的市民差不多……”
科勒諾思還寫到了一件事。
有個地位顯赫的官員去看望他,見到他穿著一件破舊骯髒的睡袍,就責備了他——因為這太不符合他這時的身份了,就要送他一件新的。
斯賓諾莎卻這樣回答說:
“一個人決不會因為穿了一件好睡袍,就會變得更有價值。”
他又補充說:
“用昂貴的包裝包裹低劣的東西,是很不合理的。”
斯賓諾莎要打磨鏡片,他靠這個來維持生計,又要進行艱辛的哲學思考,有時把自己關在房內寫上個兩三天,足不出戶;他怎麼會有時間與心思去考慮衣著、行頭呢?
再說,他也太窮了。
他怎麼能與貴族子弟笛卡爾先生相比呢?
笛卡爾於1649年賣掉了法國的地產,有足夠的錢,在荷蘭過上21年優哉悠哉的生活,他那身華麗的打扮,自然會是公子哥兒的裝束了;而斯賓諾莎要磨製鏡片,身上還會沾滿玻璃粉末呢。
人與人的種種不同,大多是由所處的具體境遇所造成的;斯賓諾莎的這一身打扮,也不是故意地要做出絕塵離俗的樣子。
正如科勒諾思在寫了斯賓諾莎的衣著之後、所發的議論:
“使我們變成哲人的並不是邋遢的舉止和外表,故意不注重個人的外表恰恰證明了精神的貧乏,在這種人的頭腦裡,真正的智慧找不到棲身之處,科學也在這裡只會踫到雜亂無章。”
一個人的自身價值,以及自己過得舒適與否,主要在於精神世界是否豐富;如果他的精神世界是豐富的,那麼,笛卡爾的裝束也好,斯賓諾莎的打扮也罷,都是適宜的。
黑格爾說:
“要達到斯賓諾莎的哲學成就是不容易的,要達到斯賓諾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
老黑說的對極了!
再來看幾件事。
斯賓諾莎死於1677年,多數著作雖然是在死後出版的,但《笛卡爾哲學原理》是在1663年署上真名出版的;《神學政治論》雖然是在1670年匿名出版的,但學術界及社會上很多人已知道是他寫的。
那個時候,他還不到40歲。
作為一個構築了自己的獨特體系的大哲學家,他的學術水平和才華,即便是教會,也是心知肚明的;否則,就不可能會有那麼多的頭面人物,要出來攻擊他,甚至想置他於死地。
其實,他當時憑著自己的學術聲望,只要肯給某一些要人的臉上貼貼金,讓他們有榮耀感,哪怕只是在表面上的;他的前途,都會順暢。
但,斯賓諾莎不肯這樣做。
有一個法華人,一天來向他傳話,只要斯賓諾莎肯在著作扉頁上,寫明他寫的這本書,是獻給法國路易十四的;那麼,他的著作就可以在法國通行無阻地出版了。
可他卻說:
“我只將我的著作獻給真理,而決不獻給任何個人。”
在大學講臺上,公開講述自己的哲學思想,這本應是斯賓諾莎長期嚮往的吧,也可以改善他以磨鏡片為業的貧困生活。
聘請書是用了非常恭敬的語句寫成的,還許諾給他“哲學研究上最完美的自由”;不過接著,也來了這麼一句、也還算客氣的話:
“因為親王殿下確信您不會濫用這種自由去懷疑本國國教。”
斯賓諾莎的回信,又是怎樣寫的呢?
我摘抄於下:
但是,我不知道這種自由必須限制在怎樣的範圍內,才不致被看作觸犯貴國既定的國教。……
因此,尊敬的先生,我並不想尋求除我現在所從事事業之外的任何一種世俗職位,我非常滿足自己的現狀;為了繼續我摯愛的寧靜生活,我不得不放棄您所提到的那個職位。……”
在這個時期裡,肯來與斯賓諾莎交往的大人物,我再來舉出幾個。
萊布尼茨,是個德國的大學問家;曾任德國的外交官、宮廷顧問、圖書館長、柏林科學院第一任院長。
這人後來在世界哲學史上名聲顯赫,也是一個終其一生的光棍漢;但他說什麼,他所生活的世界是最好的世界,一切都是好的,卻做了當時德國封建專制的辯護士。
他還來訪問過斯賓諾莎;相處了整整一個月,後來卻聲稱只見過一面,還說斯賓諾莎只給他講過幾件趣聞軼事。
斯賓諾莎與他未必有多少共同的語言;但也從來沒有想到過,要從這個外國名人的身上撈到些什麼好處,而放棄自己的原則。
亨利·奧頓伯格,新成立的英國皇家學會的秘書,在當時也是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
馮·謝恩豪斯,是一位貴族和年輕的發明家。
西蒙·德·弗里斯,是阿姆斯特丹的富商。
這些人,都是他曾經密切交往過的朋友。
弗里斯這個人,應該多寫幾筆。
他非常欽佩斯賓諾莎,先是請求斯賓諾莎接受他的一筆饋贈,卻被婉言謝絕了。
後來,他在立遺囑時,又要由斯氏繼承他的財產;斯賓諾莎卻說服他留給他的弟弟。
斯賓諾莎說道:
“大自然只需很少就能滿足,我也如此。”
後來,這位富商去世後,人們發現了他在遺囑上寫明瞭,每年從他的產業收入中,拿出200元作為年金送給斯賓諾莎。
因為要尊重遺囑,斯賓諾莎在他人的說服下,接受了150元的年金。
還必須要提到的,是一個叫詹·德·威特的人,斯賓諾莎與他有著深厚的友誼。
威特先生,是荷蘭的三級議會議長、首席執政官。
他和弟弟後來在街頭被一夥暴徒殺死了,因為暴徒們認為威特是一個不信基督的大壞蛋,又說他是1672年、荷蘭軍隊敗於法軍的罪魁禍首。
噩耗傳來,斯賓諾莎失聲痛哭。
他本來是個生性溫和、靦腆的人,卻要衝出門去與暴徒們拚命;好心的房東,只得將他鎖在了房間裡。
威特的被殺,有複雜的政治、宗教的原因,說來話長;又說的是什麼頭痛的政治、宗教問題,讀者會生厭,前因後果,種種複雜,這裡也就略過不寫了。
斯賓諾莎當年正寫著《倫理學》,忽然擱下了不寫,轉過頭來,花了五年時間去寫《神學政治論》,就是想要為這位朋友說句話的。
他是荷蘭資產階級民主派的領袖;斯賓諾莎要為他說話,是一種道義上的聲援。
威特當年曾經作出決定,給了斯賓諾莎50元的政府年金;他是接受了的。
然而。
儘管斯賓諾莎接受了這筆政府年金,也認識了這麼多的大人物,他的後半生,畢竟還是靠了自己的手藝,替人磨鏡片,來謀取生活費的。
他在肺結核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也只能仍然磨著、磨著,終於是磨死了。
我寫到這裡之時,忽然想到要說一個笑話,是一個朋友告訴我的。
在中國的某個地方——我沒有說是在我的老家溫州,或者是現在居住的寧波。
總之,是有兩個婦女吵起架來了,一個婦女忍不住說出了與副鎮長通姦的事實,來威脅對方;豈料對方,也忍不住地說出了與自己通姦的人,官還要大了一級,財產也要更多些。
怎麼回事呢?
我寫此文的原意,是想說說斯賓諾莎的高潔品質;怎麼說著說著,我又說出了這種“老不正經”、“老不死”的話來?
人的思想境界,怎麼會差距那麼大呢?
(下篇)
斯賓諾莎曾經給一個名叫阿爾伯特·伯格的人寫了一封回信。
這個人從前是他的學生,現在虔誠地信仰了天主教;就來了信,攻擊他的哲學,還有很多謾罵之辭。
可是,斯賓諾莎的回信,口氣卻很溫和。
“你以為你終於發現了最好的宗教,或者說最好的老師,並堅定地信任他們。你怎麼知道他們是過去、現在、將來一切宗教老師中最好的呢?你是不是已經研究過了在這裡、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普遍講授的所有古代和近代宗教呢?就算你已經把它們全都研究過了,你又怎麼知道你是選擇了最好的呢?”
一個挪威人寫了本書《蘇菲的世界》;他寫斯賓諾莎的一章,有些話寫得很中肯,我也抄錄兩段於下:
“……很少有人象斯賓諾莎這樣大力地鼓吹言論自由與宗教上的寬容精神。”
“提醒自己你只是整個大自然生命中很小的一部分,是整個浩瀚宇宙的一部分。”
作為個人,我們在宇宙中是非常渺小的,我們的一些認知還是很有限的;所以,以寬容的精神,對待各種的學說與宗教,總是比較妥當的。
我非常尊敬康德,卻怎麼也想不通,連康德先生也會攻擊起斯賓諾莎來了,說他是“一個理性和科學的強盜和殺手”呢。
有一天,我忽然想明白了。
一個大哲學家建立起了自己的哲學體系,便會認為自己是最正確的了;小的不同意見,還可以容忍,如果與自己的體系大有不同,便會覺得他人是荒謬之極了。
因為,康德要在自己的哲學體系裡,給上帝留出一個位置,所以一看到斯賓諾莎的“泛神論”,就會很生氣。
想到連康德這樣的大哲,也難免有這樣的臭脾氣,我不禁啞然失笑。
其實,斯賓諾莎也是給“上帝”留了位置的;他的一個重要的哲學觀念,是很有名氣“泛神論”。
他說:
“神即自然。”
這是什麼意思呢?
從比較哲學的觀點來看,他心目中的上帝,與中國孔子心目中的“天”,倒是很相似。
孔子說: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從前的莊稼人,在大旱之時,就跪倒在龜裂的田地上,伸出了雙臂,仰望著萬里無雲的晴空,嘴裡喃喃有詞,禱求老天爺下雨。
孔子所說的“天”,可不是指的這個老“天”爺;他指的是永恆的大自然規律。
1929年4月24日,紐約猶太教堂牧師H·哥爾德斯坦,從紐約發了一個僅有五個英文詞的電報到柏林,問愛因斯坦:
“您信仰上帝嗎?”
愛因斯坦的回電,如下:
“我信仰斯賓諾莎的那個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諧中顯示出來的上帝,而不信仰那個同人類的命運和行為有牽累的上帝。”(這個回電,被收入《愛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243頁。)
可見,愛因斯坦心目中的上帝,指的也是森嚴的宇宙秩序,而決不會是一個躲在彩雲後面的、長鬚白髮的老翁。
康德也說過這樣的話:
“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時常、愈反覆加以思索,它們就給人心灌注了時時在翻新、有加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頭上的星空和內心的道德法則。”
“頭上的星空”,也就是斯賓諾莎所指的“神”或“上帝”。
斯賓諾莎的“泛神論”,對西方文化和自然科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德國的萊辛、歌德、黑格爾,以及十九世紀的生物學家E·海克爾(一元論宗教的創始人),一直到了二十世紀的愛因斯坦、普朗克等人,無不受惠於斯賓諾莎、把“上帝”還原於大自然的這一“泛神論”的光輝思想。
比如,1947年6月18日,行將就木的普朗克,在致W·吉克的一封信中,解釋了自己的宗教信仰;說他本人“一向就是一個具有深沉宗教氣質的人,但我不相信一個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談不上相信一個基督教的上帝”。
他還說過:
“任何東西都不能阻止我們……把自然科學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等同起來。”(轉引於中國學者《現代自然科學與宗教》一文,該文刋於《現代外國哲學論集》一書,三聯書店1981年9月出版。)
類似的言論,還可以舉出很多。
總之,西方一些科學家、哲學家、作家藝術家,他們的宗教觀,儘管矛盾與複雜,但主要也是指向一種“宇宙宗教感”;即是對秩序井然的宇宙,所懷有的一種深深敬畏,和發而內心的讚歎。
宇宙的秩序與種種神秘,鼓舞著人們去想象,去探索;也激發了人們的虔誠之念與高尚的精神。
斯賓諾莎自從掌握了拉丁文以後,他如飢似渴地閱讀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著作,尤其喜歡那些將世界統一於物質微粒的原子論者。
他還重點研究了義大利的布魯諾。
呵,多麼高尚的一位叛逆者,“高加索山上的全部積雪也無法熄滅”他的激情火焰;布魯諾在各國之間漫遊,瞭解了各種各樣的學說,始終是“從進口處又走出來”,他不斷地生疑,不斷地探索。
最後,布魯諾被宗教裁判所判決為火刑,被“用最仁慈的、不流一滴血的方法”處死了。
但,布魯諾的思想在斯賓諾莎的心中,燃起了一團希望的火焰:
將世界理解為一個精神和物質的統一實體,並把這個“實體”視為“上帝”本身;這樣,世界不就成為一個一體化的“實在”了嗎?
這種想法,後來形成了斯賓諾莎的“泛神論”——“神即實體,即自然界”。
他在寫給友人的一封信裡,這樣說:
“我並不把上帝同大自然分離開來。”
斯賓諾莎認為,“實體”——或稱大自然,或稱為上帝、神,也都是可以的,它是獨立的、不依賴於他物而存在的東西。
從這個“實體”定義出發,斯賓諾莎推出了兩個結論:
一、實體在數量上只能是一個;這個唯一的實體,就是無所不包的統一的自然界。
二、實體既然是不依賴於他物而存在的,它的產生、發展,就只能是由自身的原因引起的,決不會是由外在的東西所派生的;這樣,也就否定了由上帝派生出實體的神學觀點。
“實體”是既無開端,也無終點,永恆而無限的;這個說法,有些類似於中國老子所說的“道”。
從斯賓諾莎的“實體自因說”,還引出了一個影響至今的哲學觀點:
“自由是對必然性的認識。”
可以通俗地理解為:
人的知識水平越高,對自然界的必然規律就會認識得越清楚;那麼,人在自然介面前,就越會得到自由。
這個觀點,經過黑格爾的進一步闡述,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也被辯證唯物論者所接受。
中國一個偉人,喜歡說這一句話:
自由是對必然性的認識。
他喜歡游泳,把握了游泳的規律性,他也就在水中,獲得了自由。
叔本華說:
“泛神論”是一種“客客氣氣的無神論”。
是的,確乎如此。
有一首《磨鏡片的老斯賓諾莎》的詩,這樣寫道:
“老斯賓諾莎用那些小小的玩具一樣的改錐和鑷子,
將諸神一個個嵌進歷史的鏡片中去,
儘可能地讓它們嚴瓷合縫兒沒有瑕疵,
這樣看上去和他的老作坊是那麼一回事,
這樣的想法讓他感到很舒服,
老斯賓諾莎往破藤椅上一靠,
臉上露出一絲狡黠的微笑。”
(附記:
我對康德如此的斥責斯賓諾莎,雖然很有反感,卻還是很尊敬、很感激康德先生的。
想當年,我怎麼也讀不懂佛書;是康德的一些話,為我打開了理解的通道。
比如,佛陀在世時,有十四個問題不作回答;比如其一,時間有始無始?
這可以與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聯絡起來看。
若說時間是有限的,時間就應當有開始,而時間卻是沒有開始的;若說時間是無限的,但未來還沒有來,到了今天的這一時刻,也可以理解為時間的終點,那麼,有終點就是有限了。
康德認為這兩個相反的判斷,都可以成立。
在康德看來,我們在肯定人的理性可以認識事物之前,必須先來剖析一下理性本身的能力。
只要把自己研究一下,就知道有些問題,不是人類理性所能解決的。
傳統哲學在談到知識時,都以理性為工具來認識事物,現在,康德要先對“理性”本身加以考察,卻發現了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
而且,現象是進入人的主觀領域中的東西,都是經過了人的意識主動進行加工了的產物,早已不是事物的原貌了。
說得多麼透徹呵,感謝康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