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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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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自遠
提問者的意思應該是魯迅是一代文豪,寫了很多文章,警醒世人,反對封建禮教。沒有處理好自己的家庭生活?
我認為應該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在封建社會,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一個人的力量是很難改變的。魯迅從小很有抱負,年輕時希望從醫救人,後來看到華人麻痺,棄醫從文,說明他是很勇敢很有抱負的一個人。但是他能力有限,作為一個文人,他只能用筆去戰鬥。文章警醒的卻是那些能理解能夠讀懂他文字的人。而對廣大的中國來說,依然被封建思想深深禁錮著,所以魯迅面對包辦婚姻,也是無能為力。能讓它形式存在,不能廢除。
2.朱安是一個非常傳統的女人。從小被封建的三從四德思想洗腦,甘心接受被包辦的婚姻。對他來說,婚姻下半生的保障,離婚是不可能的,就算被冷落,遠離放棄,她也能無怨無悔的接受。因為她認為這就是她的命運。面對這樣一個女人,這樣的封建制度,魯迅無法和他在思想上取得一致,更談不上勸服了。
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應該是一場悲劇,魯迅另尋他人也無可厚非。只是對於朱安來說是不公平的,但她自己不知道解救自己,也無人能夠幫她了,這也是她的命運。不僅是她,中國封建社會當中,有千千萬萬的女性跟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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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歐新觀察
不請自來,實在是不吐不快!
朱安,一個自幼深受封建禮教影響的女子,信奉的是女子無才便是德,三綱五常和三從四德。更何況她久居鄉下,家人、四鄰都對她虎視眈眈,你讓她怎樣接受新思想的改造,穿裙子,去學堂拋頭露面?你是想讓她被戳脊梁骨吧!
況且,魯迅從來沒有給她過半分愛意,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
出嫁從夫,她照顧婆母,辛苦持家,勤勤懇懇守了41年的活寡!在這卑微的一生中,她與魯迅聚少離多,沒有留下一兒半女。然而,魯迅卻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這樣一個對她冷血無情的人,又何曾想到過給她開導關懷?
她自始至終都被魯迅厭棄,卻也只能畫地為牢,真的是一嫁魯迅誤終生!
從這個角度講,魯迅真的是比渣男還要可惡。
你如果真的厭惡母親的包辦婚姻,就請你頑抗到底。何必為了所謂孝道,白白耽誤這個女子的一生。你追求自由進步,這個溫柔敦厚的女子可曾阻擋你半步,居然讓你厭憎到話都不願與她說。這個女子從頭到尾都是最無辜最善良也最受傷的那個人!你出軌再婚生子,是她不離不棄地替你盡孝,為婆婆養老送終!在你們短暫相聚的時光裡,也是她小心翼翼地打理家務,照顧你的飲食起居。對於她,你可曾給過一絲一毫的關心。
無人問她粥可溫,更無人與她立黃昏!
橫眉冷對千夫指?你冷對的,還有至親的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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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扁擔圈生活
魯迅是偉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是著名的民主戰士,文壇先聲,是“中國的高爾基”。
他是一個文人學者,卻筆露鋒芒,批判封建制度,譏諷病態社會,揭露惡人惡行。
他棄醫從文,筆耕不輟,用文字覺醒國民的思想。
然而,他解放了千千萬萬個思想禁錮的華人民,卻唯獨沒有徹底“拯救”自己的妻子——朱安。
眾所周知,朱安是魯迅的合法妻子,但他們二人卻自始自終保持著無愛亦無性的婚姻。
自大齡剩女朱安,嫁入周家以來,一直都作為“母親的太太”來侍奉魯迅的母親。她一生安於孝道,忠於丈夫,賢良淑德最後卻落得孤獨終老的下場。
人人都說:“朱安,一生欠安”。
對此,我們不禁疑問魯迅既然對朱安毫無感情為何不選擇離婚,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呢?
一、封建制度侵蝕,朱安思想守舊上個世紀初期,社會上流行著“小腳”,“長辮”等封建舊俗。
魯迅和朱安的婚姻僅僅因為“女大三,抱金磚”的俗語就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給一錘定音了。魯迅一直是思想激進派,毫無疑問,對於這樁舊式婚姻他一直持反對的態度。從1901年拖到1906年,他期間不止一次想退婚,但是拗不過母親對未來兒媳的喜歡。
後來,魯迅去日本留學,母親就裝病威脅他回來。誰知剛到家,就被告知成親,反抗無效,又怕母親傷心,他只好屈從娶了素昧相識的朱安。
令人意外的是,婚禮當天,朱安從轎子上走下來一雙塞滿棉花且肥大鞋子掉了,露出了一雙小腳,本來應該是想討丈夫的歡心,沒想到弄巧成拙。
婚後,兩人並未同居,一直過著有名無實的生活。
受近現代人的影響,我們認為只要婚姻無愛,就可以選擇離婚,雙方和平分手,從此嫁娶各不相干。就像陸小曼和王庚,或者徐志摩和張幼儀之間,都是無愛了就分開了。
但是,朱安卻不同於陸小曼,她沒有接受先進的教育,腦子裡只有“女子無才便是德”或者“出嫁從夫”老思想。
她會在魯迅母親大壽時當著眾賓客的面,跪在地上說:
“我來周家已經這麼多年了,但是大先生一直都不理我,但我不會離開周家的,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後半生我就侍奉我的婆婆。”這樣一個女人,她的封建思想,已經讓她可以接受一樁無性無愛的婚姻;也可以可以把魯迅和許廣平的兒子當作自己的兒子看待;更可以迂腐到把生死都寄託在周家。這樣的朱安,思想頑固,就是聖人也難以改變她的看法啊,更何況魯迅了!
二、魯迅想離婚又怕母親沒人照顧魯迅經常對友人說:
“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可見,他對於朱安並無感情,依照他的性格,肯定會離婚。但是考慮當時的狀況,女子離婚後,會被社會唾棄,而朱安這樣死腦筋的人,肯定會把離婚當作被“休棄”,一死了之都有可能。
所以,魯迅有離婚的念頭但又怕把朱安逼上死路,所以兩人的婚姻一直名存實亡,不過生活費用上,魯迅卻從來沒有怠慢過朱安。
其實,魯迅也有私心。
魯迅原名周樹人,他的筆名魯迅是依據母親魯瑞的姓氏起的。可見他對於母親魯氏真的很孝順,要不然在日本聽說母親生病立馬跑回家裡,對於母親安排的婚姻,他雖然做過抗爭但終究不忍母親傷心才妥協的。
對於朱安這個兒媳婦,魯迅的母親很是喜歡,因為她賢良持家,會做飯,侍奉自己也是盡心盡力。在魯迅的面前魯母總是誇兒媳婦,魯迅心裡也很感激朱安。
魯迅想著自己時常不在家,對母親的照顧自然沒有身邊的朱安體貼。既然她也願意侍奉母親,就算犧牲婚姻也無妨,把她當作一輩子的親人也行。
離婚對母親和朱安都是一種傷害,不離婚僅僅痛苦自己,幾番權衡之下,他選擇不離婚。
在我看來,朱安確實是一個好女人,她賢良淑德,對待大先生魯迅真的是好的沒話說。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她也是一個失敗婚姻的受害者,她深受封建思想侵蝕,頑固到願意犧牲一生來陪在一個永遠不會愛自己的人身上。
魯迅同樣也是一個失敗婚姻的受害者,他也試圖挽回婚姻。在結婚前,他曾寄信給家裡人,建議朱安“不裹腳,去讀書”,但是朱家人並未讓朱安接受魯迅的建議。魯迅一生都在批判封建制度,而朱安身上的老思想正是魯迅接受不了的,三觀不合,怎會有共同話題?
我們可以說朱安可憐,但不能說魯迅不對。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一樁失敗的婚姻,害的是他們兩個人,誰都沒有虧欠誰。正所謂,“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是他們的選擇,我們局外人無法評頭論足,尊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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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薩沙
魯迅這人對於別人似乎沒有什麼感情,非常冷漠。
這是天生的個性,還是後來環境形成的,就很難說了。
魯迅唯一比較有感情的,無非是母親魯瑞、兩個弟弟、妾許廣平一共4個人。
然而,誰都知道原來最愛的弟弟周作人和魯迅徹底鬧翻,還搞得滿城風雨,大大影響了魯迅的威望。
而周作人後來也做了漢奸,人品不高明。
至於小弟周建人的人品欠佳,為了個上海女人而拋棄妻子,導致兒子自殺身亡。
兄弟三人,兩個弟弟都是人品不太好的人。
而魯迅的妾許廣平在上學期間,同還是老師的魯迅搞師生戀,這在當年是嚴重違背師德和學生品德的行為。
同時,當年納妾是法律允許的,但一般要公開的宴請親友,當眾宣佈,這才是公開的程式。
然而,許廣平和魯迅並沒有這個事情,是同居到許廣平懷孕以後才遮遮掩掩的承認了這件事。
後來看看許廣平對於婆婆魯瑞和原配大太太朱安的態度來看,也是一個不好惹的人。
抗戰期間,婆婆魯瑞給許廣平的信中曾有這麼一句話:“白髮老母,及黃口嬰兒,皆累及於你……”因為當時魯迅在1936年死後,留下鉅額遺產,全部是許廣平掌控。
同時,魯迅即便去世,他的書也在不斷出版,每個月都有大量辦稅收入,許廣平根本不缺錢。
然而,在周作人已經承擔魯瑞大部分贍養義務時,許廣平仍然不按時寄錢。並且在通貨膨脹,錢如廢紙的時代,仍然按照以前的標準寄錢。
魯瑞和朱安生活困難,被迫寫信要求提高生活費。
許廣平卻回信這麼說:“海兒多病……收入毫無……上海物價也貴到不能細說……長此以往,賣身也無補……”
前面說的還有些道理,後面居然來一句說自己賣淫去也不夠支付婆婆生活費。
這是什麼話?你又不是真的沒錢。
退一步說,就算沒錢,對婆婆能這麼說話嗎?長輩老人無法生活,向繼承家產的前兒媳要生活費,合情合理。你不給就算來,還說這種撒潑的話,全中國又有幾個人如此?
這都是一群什麼人啊!
總之,魯迅身邊的最親近的人都是如此。
就魯迅和原配妻子朱安的關係來說,可以說朱安基本沒錯,魯迅處理的則有問題。
朱安是魯迅母親魯瑞為兒子訂的婚事。
在清末,根本沒有什麼自由戀愛一說,父母為兒子選媳婦是天經地義的。
況且,當時魯迅也不是什麼人物,不過是留日的學生而已,還是肄業生。
朱安是紹興大戶人家的女孩,無論各方面配當時已經落魄到生活艱難的魯迅,還是沒有問題的。
關鍵在於,魯迅對於朱安的態度。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夏秋間,被騙回國與朱安結婚。
固然是騙回來的,但魯迅已經25歲,不是15歲,是有個人意識的男人。
如果魯迅認為封建包辦婚姻不合適,可以果斷不結婚。
大家不知道,其實林彪就有家裡指定的原配妻子,但林彪直接拒絕了,不結婚。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
然而,魯迅的選擇是結了婚,卻同朱安形同路人。
大家都知道,朱安一生未育。這不是朱安沒有生育能力,也不是魯迅沒有生育能力,而是兩人的性生活很少。
很多人說魯迅同朱安沒有同房,這當然不對。實際上,他們還是有過,只是非常少。
魯迅曾經同朋友訴說,他們1年也就一二次而已。
除了沒有什麼夫妻生活以外,魯迅對於朱安可以說是非常冷漠,非常差的。
平時,魯迅幾乎不和朱安說話。
根據禮法,朱安是家裡的長媳,地位是很高的。
然而,在家裡沒人把她當回事,因為自己丈夫都不把她當回事。
魯迅和朱安雖然住在一起,每天卻只有這幾句話:一、叫早。回答是:“哼”;二、臨睡,問關不關北房過道的中門。回答是:“關”,或者“不關”。
三、索要家用錢。回答是:“多少?”然後照付。當然,這不是常有的事,十天半個月才有一次。
就是這樣。
其實,朱安實際上根本不是魯迅的妻子,而類似於婆婆魯瑞的保姆。
魯瑞和朱安關係很好,前者非常孝順,也會做紹興菜,會說紹興方言,婆婆一天也離不開她。
就在幾乎和丈夫沒有溝通的情況下,朱安過了一輩子。
這三十年時間,朱安想方設法獲得魯迅的歡心,巴結魯迅。
在魯迅和弟弟周作人鬧翻時,朱安雖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卻堅決站在魯迅這邊,同魯迅搬離原住處。
平時,他也儘量燒魯迅喜歡吃的菜。
然而,一切都等於0,魯迅基本不正眼看她。
朱安曾經對朋友這麼說:“過去大先生(魯迅)和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兒一點兒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魯迅是1936年死的,死在了上海。當時朱安還在北平故居居住。
而眾所周知,魯迅是當時中國文壇收入最高的人,30年代平均每月都有幾百塊大洋的收入,而當時上海黃包車伕月薪才8元。
保守估計,魯迅留下的遺產也有數萬塊大洋現款,魯迅又是一個比較節省的人。
然而,他死了以後,並沒有給朱安甚至母親魯瑞留下遺產。
魯迅的死亡並不是突然性的,從病重到死亡還有大約26個小時的時間。
而幾個月前,魯迅就有過一次病危,他不可能沒有時間留遺囑。
那麼唯一的解釋是,魯迅根本沒有想留錢給朱安。
當時朱安只有北平的老屋和魯迅一些無法搬走的藏書,並沒有生活費。
她一輩子都是家庭婦女,沒有出去工作過。況且當年朱安已經接近60歲,沒有勞動能力了。
這種情況下,魯迅不給他留錢,等於是讓她自生自滅,沒有管過她的死活。
到了1944年,朱安已經飢寒交迫,家中的物品典當一空。
當時周作人倒是好心要幫她,但朱安此人硬骨頭,拒絕接受援助,因為周作人曾經和魯迅鬧翻。
朱安實在活不下去,才試圖變賣魯迅的一點藏書。
然而,被許廣平制止,而且是僱傭律師登報用法律制止。
你許廣平不過是個妾而已,朱安是原配,你有什麼權力說這種話呢?
魯迅既然沒有留下財產遺囑,在魯瑞已經去世的情況下,朱安是有一部分財產繼承權的。
況且,朱安當時已經到了餓死的邊緣。
朱安有一句話令人動容,她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儲存,要儲存。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儲存儲存我呀!”
然而,朱安傻到了什麼地步?
人家不把她當人,她還把別人當做親人。
人太老實,也不是好事。
臨終前,她淚流滿面地說,希望死後葬在大先生之旁。她想念大先生,也想念許廣平和海嬰。
1947年6月29日凌晨,朱安孤獨地去世了,身邊沒有一個人。朱安的墓地設在西直門外保福寺處,沒有墓碑。她在這個世界上生活了69個春秋,孤獨地度過了四十多年的漫漫歲月。
朱安生前遺願是和魯迅合葬,她按傳統方式要求好的棺木,希望葬禮有一定的儀式。
對於這些,許廣平全部拒絕。
許廣平不去北平,只是寫信給北平地方法院院長,要求“喪事從簡從儉”。至於跟魯迅合葬,不是許廣平能接受的。
她將朱安葬在婆婆魯瑞身邊。
朱安的一生,可以直接體現出魯迅的冷酷。
實事求是的說,朱安人品不錯,又沒有犯過任何錯誤,又和魯迅有過夫妻之實。
那麼,就算是家裡一條狗,養了30年也是有感情的。
然而,魯迅和朱安相處了30年,卻對她沒有絲毫感情。
之所以沒有趕走朱安,主要是因為母親魯瑞離不開這個兒媳婦。而魯瑞是在魯迅之後,不然很難說朱安會怎麼樣。
實際上,魯瑞倒是比兒子上道。魯瑞1943年重病去世時,許廣平已經很長時間不寄錢也不聯絡了,完全靠漢奸二兒子周作人養活。
這種情況下,老太太留下遺囑是希望二兒子按月將自己的生活費給朱安,保證朱安正常生活。
大家看看李大釗,他的妻子趙紉蘭也是父母安排的婚姻,也是不識字的傳統婦女。
而李大釗是正兒八經教授,甚至趙紉蘭比李大釗還大6歲,照常理來說雙方更應該沒有什麼感情。
然而,夫妻兩人感情卻很深,除了夭折的孩子以外,長大的就有5個。
只能說,李大釗是個暖男,懂得體貼人,尤其是對自己好的人給予關愛。
說來說去,其實還是男人自己的問題。
其實,做人難道不該如此嗎?
就算朱安是你家的一個僕人,也不應該如此冷漠對待她吧?
可見,魯迅則是冷酷的人,對身邊基本所有人都沒有什麼感情。
人家說面由心生,大家看看魯迅的一些照片,就能看到他的一部分內心。
雖然魯迅文章寫的很好,批判舊社會也很深刻,但就對朱安態度上來說,絕對是個0分。
要放在今天有這種事,這個丈夫一定會被罵做渣男。
朱安這一輩子,最慘的就是嫁錯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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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知命堂文化
你提的問題,我試回答一下。
常言說:木匠住的爛門窗,醫生守的病婆娘,話糙理不糙。也許是命運的安排吧,魯迅與朱安,是他們一生的宿命。
魯迅被母親從日本騙回,在母親的強迫下與朱安結了婚。兩個人素昧平生,對朱安來說,父親將她許配周家大公子,可能早有耳聞,思想上也有所準備,再加上她本身就是一個封建守舊的女子,對此安排並不驚詫;而尤感驚詫和意外的是魯迅先生,他是為探母病回來的!對結婚可以說毫無思想準備。所以,對此安排,他的驚詫和憤怒是到了極點。但他為什麼還要和朱安結婚呢?原因有三:
1.魯迅先生肯定抗議過,但在母親面前,抗議無效。
2.先生是個孝子。因此事和母親爭吵,母親肯定以死相逼:什麼你年齡不小了,二十五歲了;朱家也是大戶人家,朱安雖然不識字,但通情達理,溫柔賢惠等等。先生為母親著想,委曲求全了。
3.先生年輕氣盛,爭母親不過,擔心母親身體不好,將就著結完婚,遠走他鄉,留下朱安服侍母親。
以上三點,可能就是魯迅先生當時的心情。雖然先生倡導新文化運動,但對當時的農村家庭來說,先生那一套簡直就是大逆不道!沒有一個人會支援他!他只好與素昧平生的朱安拜堂成親,然後逃之夭夭。
魯迅先生是說服不了朱安的;同時。他也不屑說服她。因為他的新思想,新觀念,在朱安的眼裡如雲如霧,甚至如砒霜,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禮教不是說破就能破得了的。因此,先生棄醫從文之後,揭露了中國“看客”的麻木,又發出“救救孩子”的吶喊。
對這樁不幸的婚姻,先生也是做了努力的。他給母親寫信,讓教朱安識字,接受新思想,但這一切都是徒勞的,“從一而終,”“三從四德”已禁錮了朱安的思想;她只想用她的勤勞,她的熱情慢慢地把“大先生”這塊“冰”融化。他倆都試圖改變對方,但都沒成功。朱安說:“我就像一隻蝸牛,由牆根慢慢往上爬,我想我終久會爬上牆頂的,現在我老了,爬不動了。”四十多年的等待和死守換來的是一件“魯迅的遺物”...這中間既有社會觀念的影響,也有人為因素。
魯迅對朱安,只能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來形容。他和朱安有名無實,朱安對他也不全是一往情深。魯迅的母親與其說為兒子娶了個媳婦,倒不如說為自己買了個終身保姆。她想著兒子以後會像其他人一樣,慢慢屈從於他的封建禮教;但是她想錯了,她的兒子不是別人,是魯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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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另類文史
另類君答題^_^
許多人指責魯迅對朱安薄情寡義,這一點另類君不願苟同。魯迅當初違心的和朱安成親,是不想忤逆魯老太太的心意。
迅哥兒自幼家道敗落,父親早亡,全靠魯老太一人支撐全家,供養三兄弟上學成才,魯迅事母盡孝自不待言,而魯老太一己之意讓魯迅和朱安成親,對魯迅而言,“只是母親送了個禮物”。他卻之不恭,卻也只能水到渠成。
按現代人的眼光和心態,魯迅直接和朱安離婚就是了,何苦耽擱人家一生幸福呢?
事實上,朱安當時孃家人已經死完了,在那個時代,如果魯迅和朱安離婚,朱安已經無處可去,只能流落街頭,下場之悽慘自不待言,所以魯迅自始至終都沒有考慮過和朱安離婚,而許廣平也是直到懷孕即將生下海嬰的時候,魯迅才無奈的辦了一桌宴席,邀請許壽裳、蔡元培等人喝了兩壇黃酒才算是將許納了妾。
這也是許廣平始終仇恨朱安的原因,魯迅死後,許廣平不久就斷絕了朱安的生活費用,後者孤苦伶仃直到死時,仍念念不忘許廣平和海嬰的生活狀態,而許廣平那時候坐擁迅哥兒的鉅額遺產,活的好不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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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慕容若
我的回答是,沒文化的朱安不具備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且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無法改變。
用魯迅的話說,她是一個“在鐵屋子裡沉睡,且不願醒來的人。”
一、
在魯迅的《吶喊》自序中,有這樣一段話:
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朱安恐怕就是在這鐵屋子裡沉睡的人,而且沒辦法醒來,因為她生長的環境就是一個黑暗的屋子,這於她早已習以為常。
朱安出生於浙江紹興的舊式家庭,懂得禮儀,性格溫和,待人厚道,但並未入學讀書,也從未接觸過新派思想。
她所遵循的,不過是三從四德三綱五常的舊觀念,因為中國幾千年來“從來如此”,她便也如此了。至於自由、民主、獨立,那是她聞所未聞的,也是為她的家族視為洪水猛獸般的異類的存在。
這樣封建禮教的教化,就是被魯迅視為的“鐵的黑屋子”,那麼暗無天日,卻又牢不可破。
那麼,為什麼又說睡在鐵屋子裡的朱安,不願意醒來呢?
這是有個中緣由的。
魯迅為了不拂逆自己孀居的母親,被迫接受了母親私自為他定的親事——將以朱安為妻。
但他並不是聽之任之,在日本留學期間,魯迅寫信給母親談了自己想法,希望朱安能放開裹腳,並且進學堂讀書。
即希望朱安借讀書開發心智,接觸一些新的思想,具備認識世界的能力。借放開裹腳,讓朱安脫離封建禮法,享有自由的權力。
可以說,魯迅還是對未來的婚姻充滿希望的。
但是,朱家(也包括朱安)歷來的封建思想,跟魯迅的這些新思想是極其衝突的,他們不可能接受這些違背傳統、大逆不道的行為。
所以,當魯迅在新婚當天,發現新娘朱安依然是小腳,依然是不識一字,依然是毫無思想木偶一般的舊式婦女。
他的心沉到了水底,同時感到了無盡的悲哀。
這就回答了,為什麼朱安是一個在鐵屋子裡沉睡,並且不願醒來的人。
對於不願醒來的人,無論你怎樣用力,也是叫不醒的。因為他們對新生事物是抗拒的。
二、
朱安與魯迅婚後,雖然沒有實質的夫妻生活,但吃住都在一起,可以說有許多瞭解魯迅的機會,也有許多接觸新思想的機會。
但是朱安終其一生,都只活在自己的那個狹小的圈子裡,她的見識、她的思維、她的行事,都被這個圈子牢牢限定,沒有一絲一毫的超越。
幾十年來,她只寄希望於自己長期的善於持家,孝順婆婆,恭敬丈夫,且無怨無悔的行為,有朝一日能感動魯迅,讓他回心轉意。
她一直奉行著從小接受的教育,以為只要做到了文良謙恭讓、遵循了三從四德,就可以挽回一個革命鬥士的心。她,真的錯了!
說到底,這只是她的一廂情願。因為,直到她生命的盡頭,她也不懂魯迅是個什麼樣的人,他需要的是什麼,她要怎樣做才能得到丈夫的關注。
事實上,魯迅需要的正是跟朱安自以為是的完全相反,他需要的是對舊制度的摒棄,他需要的是不懈追尋新生活的勇氣。
而古老的朱安卻絲毫不懂亦不知。她一生為文化為視野所限,如何具備瞭解魯迅、懂得魯迅的能力?
三、
正因如此,魯迅不能跟她離婚。
朱安三從四德從一而終的思想根深蒂固,若魯迅和她離婚,在她的觀念裡不是重獲自由的快樂,而是被夫家“休妻”的恥辱。
這對朱安而言是比生命還嚴重的事情,而她的孃家也會因此顏面掃地。來自家族和社會的巨大壓力,都會讓脆弱的朱安難以生存。
魯迅深知這一切,所以儘管他在心理上不接受朱安,但為了朱安的生存考慮,他是不會和她離婚的。這是良知問題。
以上解釋了 “為什麼魯迅無法說服朱安離婚去尋找自由” 的問題,下面我想說說另外幾個與此相關的熱點:
有些人說,朱安一生的不幸都是魯迅造成的。這點我不認同!因為在這個婚姻中魯迅同樣是受害者,如果他沒有遇到了許廣平,他同樣是一生孤獨。
他們都是不幸的人,造成這種不幸的淵源不是哪一個人,甚至不能歸結為他的母親,而最終的歸結點,應該是封建社會的包辦婚姻制。
又有人說,胡適為什麼都能接受目不識丁的江冬秀,你魯迅為什麼不可以?
我想說,如果你認為別人做了什麼事情,你便也應該跟著去做,不做就不對。對於有這種思想的人,我無話可說。
最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魯迅原配朱安,跟徐志摩的原配張幼儀相提並論。
兩個人的家族和從小接受的教育有天壤之別。張幼儀的家庭是一個開明的新式家庭,張幼儀十二歲時就進入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習,其家中兄弟都同樣接受了十分先進的教育,成年後要麼身居要職,要麼留學歐洲。
所以張幼儀離婚後,因為自己的努力、家庭的幫助,硬生生在社會上闖出了一片新天地,在當時可以說風光無限。而朱安,卻只是一個離開家庭就無法存活的可憐的女人。
由此看來,作為女人,一定要進學堂讀書,而且要讀最先進的書,盡力做個有眼界有思想有能力的人,這樣離開了誰都不用怕。沒準兒,還能活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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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梓芬田園
我曾經有一個疑問魯迅和朱安沒有感情,為什麼不休了她呢?
其實這個問題,魯迅他自己,以及魯迅身邊的人,比如他的學生,章川島、許欽文、孫伏園等人
多次建議魯迅,既然和朱安女士沒有感情,就把她送到紹興孃家養起來算了。
但是魯迅考慮到:紹興習俗,一個嫁出去的女人,如果被休回孃家,人們對這種被夫家休回來的人,家人的歧視不說,社會的輿論與譴責,將無情的向她襲來。
從此朱安的生活將不堪設想,還有她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將一落千丈。像朱安這中封建的人。一般是經不住這種打擊的,這樣做,很可能將她逼上絕路。
因此魯迅雖然與朱安沒有愛情,但是他願意好好的供養她一輩子。因為魯迅曾十分明確的說過。造成這種沒有愛情的婚姻,從女性的方面來說,本來也沒有過錯。
朱安對婆婆和丈夫在飲食方面的喜好觀察的很細心,她還有一手煎炒紹興風味菜餚的手藝很受老太太的稱讚。
魯迅雖然沒有當面讚譽過,但也從來沒有批評過。朱安和魯迅無論在思想志趣上,性格上,雖然說是完全迥異。
但是朱安知道,他自己的丈夫是一個學問和生活受人尊敬的人。
朱安,每天的時間,都是在安排飯菜中度過,她唯一的生活樂趣是在忙了一天的家務之後,坐在娘娘身邊,咕嚕嚕的抽幾槍的水煙。
她的生活並不快樂,她為什麼不離開呢?
雖然沒有愛情,但是他對魯迅的人格,有充分的信心
她說:“看來我這一輩子,只好服侍娘娘一個人了,萬一娘娘歸了西天。從大先生一向的為人看,我以後的生活他是會管的。”
朱安能說出這一番話都是魯迅在一起20多年的魯迅的為人之道。她細細觀察而來的。
在日常的生活中,魯迅雖然和朱安沒有愛情,但也十分尊重朱安的人格,同樣尊重他在家庭中的地位,對朱安的健康也是關懷的。
1925年9月,朱安因胃病復發,因一度懷疑是胃癌,魯迅送她去醫院,住院檢查近一個星期觀察檢查和治療才能出院回家,出院後魯迅將朱安的病況告訴了和朱安關係較好的學生許欽文。
魯迅對朱安的親戚也是,也是很照顧的。
魯迅和朱安的弟弟朱可銘一直保持保持來往,逢年過節朱可銘經常把紹興的土特產送給魯迅,魯迅也經常寄錢給朱可銘。
還幫朱可銘的兒子尋找工作,他們雖然是一名掛名的夫妻。
雖然他們之間沒有愛情,但魯迅尊重朱安的人格,朱安信賴魯迅的品德,就是這種互相尊重對方真正的感情,維持了20年的風平浪靜的沒有愛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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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飛雪迎春666
魯迅先生不能說服朱安和他離婚的原因是複雜的。
首先,這是當時的社會制度所造成的。在當時,男女婚姻,都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自己的愛情,被認為是離經叛道,是不被允許的。離婚,在當時更被視為洪水猛獸,是封建法理所不容的。
其次,朱安是一個深受封建禮教浸染的小腳女人,沒有什麼文化知識,思想並不開明。對於父母安排的婚姻,她只有順從,絲毫沒有反抗的意識。
她只知道謹守三從四德,堅守女人的本分,伺奉丈夫,孝順公婆,從一而終。別的她也不會給予考慮。
再者,她也沒有謀生的技能,離開魯迅家,她是沒有出路的。在當時,女人如果離婚了,她是無法在社會上立足的,會被人嚴重歧視的。朱安離婚了,她不僅沒法在魯迅家裡呆,更無法回孃家。自己也沒有一技之長,無法生活。
另嫁他人,也是不可能的。那時候,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春風,還沒有吹到農村,人們普遍認可女人從一而終的觀念,尤其封建大家庭,更是如此。朱安沒有勇氣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魯迅之所以沒有堅定地和朱安離婚,也是充分考慮了朱安的處境。朱安是一個善良的女人,她罪不至死,不能把她逼上絕路的。
另外,古代中國,是非常講究孝道的。父母在不遠游。父母死了,也要辭官回家,守孝三年。如果誰違背父母之命,導致父母生病什麼的,那就是大逆不道。
魯迅知書達禮,不可能不孝順自己的母親。他媽媽是非常喜歡朱安的,他不願意惹媽媽生氣,他就把朱安當成了自己家的一員,給她提供衣食住行。
後來,他和許廣平同居,生了一個小孩叫海嬰,完成了為周家傳宗接代的任務。(畢竟那時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他們三個在上海度過了一段幸福的時光,直到魯迅逝世。
魯迅不是無情的人,看他逝世以後,那麼多人參加他的追悼會,就可以明白他的為人。
然而,愛情也是不能勉強的。不愛就是不愛,強扭的瓜不甜。當初魯迅是被騙回國,被迫和朱安成了婚的。這導致了二人終身的痛苦,尤其朱安,至死都沒有得到過魯迅的愛。
如果有來生,我想魯迅媽媽和朱安父母,應該不會再強求他們的孩子遵從自己的意願,而不考慮他們孩子的幸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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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以上各位的觀點是不一樣的。不可否認魯迅先生與他的第一個妻子沒有共同語言,志趣和理想。他不想要朱安情有可原,可我認為朱安女士的行為難能可貴,從她身上可以看出傳統中國婦女安守孝道,任勞任怨的高貴品質。我不是宣揚封建社會三綱五常那一套,我是講中國婦女優秀傳統品質,這正是在今天現代社會商品大潮中所缺乏的。為什麼今天年輕人離婚率這麼高,甚至有些人結婚後沒過兩天就離婚,問題出現在夫妻雙方沒有弄清自己的責任,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婦女解放議題不假,可現代婦女真正盡到了作為母親,妻子的責任嗎?否則離婚率也就不會那麼高了,總之我們這個科技商品社會不缺錢,缺的就是像魯迅先生的前妻朱安女士身上所體現出的那種中國傳統文化的優秀品質-忠誠,忍耐,孝道,如果這種精神貫穿於整個社會發展當中,就不會貪汙腐化,信念喪失,道德墮落的醜陋現象。
不要在批判所謂的封建殘餘了,我們現在缺的就是所謂的封建殘餘-古人優秀的傳統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