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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流席捲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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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歷史的天空
簡單點兒說是愚蠢,你要他得願意給才行。真心相愛結婚生子多少錢都是你的。沒見過世面,兩千萬兩個億你就不一定這麼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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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娛二樂一
把婚姻當成是生意,是籌碼,這本質上就是錯誤的。也不知道這是社會的進步還是倒退。
總之,我認為漫天要價就是不對的。即使你那朋友有2000萬,或者是他是一個窮光蛋。說好的18萬怎麼說變就變了?
這樣的問題並不是用對錯來衡量的。我認為更多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才可以的。
婚姻應該給女方家裡彩禮,這是老祖宗留下的傳統,旨在感謝女方父母對自己女兒的養育之恩,它並不是你漫天要價的藉口。
我也是過來人,當時我結婚的時候,就是16.8萬,雙方父母坐在一起,和和氣氣的說好,這樣才是兩個家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第一步。
無論哪方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兒子,女兒婚後可以過得更好,而不是為了彩禮而爭吵。如果是那樣,你們當時準備要結婚的初衷又是什麼呢?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或許你只是想給自己婚後的保障多一點,或許你是在試探他到底愛不愛你,我是一個局外人,只能中立的評價這件事情。
或許現在的婚姻不能用對錯去評判,但你如果愛他,他也愛你,多少彩禮不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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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月淼2
你得知男友200萬存款把彩禮從18萬加到88萬,男方與你分手了錯了嗎?
你是不否有點,貪心不足蛇吞象呢男朋友得200萬你就紅眼睛了
你想沒想到有錢的男人,想找什麼樣美女有都是。
你這個時候還要加錢,你應該恭喜他,彩禮錢減就留吉利數,8萬,婚後好發家
你當時知道得獎了,該說彩禮錢不要了,反正婚後錢都是咱倆的可能男朋友多給你,或對更喜歡愛你,想你是聰明女孩
本來很好一盤棋,這一鬧雞飛蛋打!可惜可惜
你愛他還捨不得他也喜歡你們都已經要談婚論嫁了,你就放下公主傲!
你對他有好感,更愛!你低調和他說彩禮錢,不是一生一世事,倆人適合相愛重要。
要對他說,只有你真愛就足夠了!不能因過失的話,真愛就一揮而去吧會感動愛你男友。
男朋友也不會計較的,因相戀那麼長時間,感情會有的,互相寬容,婚後才能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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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環保自由
給十八萬彩禮娶回來的是妻子,八十八萬娶回來,就當母豬對待吧,別分手,給社會做個示範,讓她知道貪婪過度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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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原小螞蟻
分手沒錯,這叫價格欺詐,不宜成交。
女方如此調價,已擾亂市場買賣秩序,本該滯銷,就像大蔥,囤積居奇,終將腐爛。所以,如此女方要不得,分手沒錯,就讓她穩奪剩女寶座,確保一隻一輩子嫁不出去的~老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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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是浮萍隨風漂著
你應該是位大媽吧?文字多錯亂,讀起來不順,第一句(這個是的朋友的糟心事)你應該寫(這是朋友的事,幹嘛寫☞是的朋友的☜
買醉時候哭的說的?你很喜歡用☞的☜又用兩個的?
買醉?幹嘛用買醉兩字☜直接寫我們喝酒時,哭的很傷心就行了☜白話文易讀☜你偏偏喜歡搬詞語?買醉這兩字用錯地方?懂嗎?
下面更離譜,跑題了☜題目是18萬改88萬?
故事中了沒有人提生孩子事?你無緣無故寫了一段☞(對於生孩子問題,這是上天決定了男女生理結構,而不是男人決定女人生理結構)你在說什麼呢?什麼生理結構?
要怪就去怪老天,怪上帝,怪男人幹嘛,我想現在大部分男人知道女人生小孩辛苦,也會憐愛。但女人要把生小孩立起來當特價就是對自己身體不尊重。
這段你又在說給誰聽?故事中沒有提到生孩子呀?
親愛的大媽?你在寫什麼呀文不對題呀?你在自言自語什麼生理結構?你搬這樣詞語用的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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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種花N號兔
沒有對錯,只是值與不值的問題。這就好比做買賣,既然賣家臨時加價。但是買家發現貨不值那個價。那買家自然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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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牛哥2581
如果,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不要超過10萬。
如果彩禮是女方婚後帶回小家的啟動資金,普通家庭儘量不要超過20萬。
彩禮多寡,其實說面子,那都是扯。越是發達的地方,越是城市,基本彩禮也就萬把塊,甚至沒有。要說面子,彩禮+等額陪嫁=嫁妝,這才是真正有面子的婚姻。賣女兒的婚姻還有啥面子,在古代,屬於只能偷偷地走後門的小妾而已。
奉勸那些青年男女,男的不要輕易失去底線,違反社會道德準則,要高額彩禮,婚前惡意加名的姑娘,有幾個是真正跟你過日子的?對女方而言,父母都把你當商品賣掉了,你還幫著數錢,你是傻啊還是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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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沉默8354255408314
這種事女方父母不懂事理,只能有一種結果!
女兒丟了一生幸福,以後雙方有一方退一步,心裡怕有隔離,主要是男方怕她往孃家送錢。
女方家的弟弟家條件不好,找不上媳婦。如果女方要的彩禮加上結婚共十八萬,你想以後家裡條件好還能為弟弟出的力,就是買房買車貸款八九十萬,想一想30年利息還要90萬,本金還你為父母弟弟省多少。
我說真實故事:有個堂哥兄弟姐妹五人,哥哥姐姐成家了,兩弟弟還上學。他在八幾年初中沒畢業就進廠打工,回家還得看嫂子臉色吃不好,在村辦小廠還受氣,實在不行就離家出走,沒錢了遇到好心人收留,好心人戰友見面閒聊,讓他去給戰友當兒子,改姓不改名字(有要十五六的人)。有父母爺爺奶奶還有三個妹妹。家有幾輛車往電廠拉煤,爸爸說妹妹岀嫁陪嫁多少不說,到我們去世你能挖坑把我們埋了就行,80%財產是你的。在他家當二三年孫子和兒子,光出去買汽車備件和零花錢,他省下了不知有多少,最後聽別人亂說話,你啥時候才能當家做主?不當兒子和不三不四的人去廣州,被套路幾萬塊,一看賣衣服掙錢就去商場賣衣服。九幾年見面說那時年輕沒多想,如果他結過婚以後,父母在家看孩子,自己在業務方面也成熟了,自然慢慢的他當家做主了。
女方父母要把眼光看長遠點,不能即坑姑娘還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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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值不值得的問題!買賣買賣!你願意賣,也得人家願意買才行!
本質上和買菜一個道理:賣家報價,買家看成色值不值得這個價錢,值得就買、不值得就換一家!
你把彩禮從18萬增加到88萬,是你的權利!人家願不願意付這個價錢就是人家的權利!你報價了,就要做好人家拒絕的準備!
所以無關對錯,只與價值對等與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