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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層6

    只要有物業私營公司存在,它就會天天琢磨著怎樣巧立名目的增加無數的收費專案和增加物業費,但是該它做的事卻能減的儘量減能推的儘量推並在小區裡橫行霸道肆意妄為弄得老百姓怨聲載道敢怒不敢言只有用停交費來表達自己的奮怒,象這種模式的物業服務已走到了盡頭,如果國家還是不改革這種舊的管理小區方法,遲早老百姓會有一天起來趕走這寄生蟲吸血鬼式的物業私營公司。

  • 2 # 執中bj1

    回答是肯定的,應該交!

    房子的物業費面向全體業主,而停車服務費只對停車的業主收取。

    雖然你買了、租了車位,但那只是獲得了車位的使用權利,是對該車位所付的費用。買,或租車位的錢並沒有被物業公司取得。

    而物業公司對車庫要提供照明、保潔、安裝有關設施和維持停車秩序等服務。有的地下車庫還有通風裝置和防澇工作,這些服務應該由停車人承擔費用。

  • 3 # 建築理想家

    合理,就比如你買了房子,物業還收物業費是否合理一樣。

    很多人會有這樣的誤解,自己沒有買車位,開發商把未出售的車位或者人防車位出租收取費用,應該清楚下這個費用包含車位的使用費跟管理費。很多人把使用費跟管理費等同了,認為買了車位,費用就不用交了。其實你買了車位,只是擁有車位長期使用權,物業還需要對車庫的保潔維修巡邏協調。有人佔了你的車位還是要物業安保去處理。

    舉個例子,你買房之前租房子住,需要付房租物業費水電等費用。買完房子後是不是就不用付物業費?不是的,還是要付的。

    這物業費不論你拖多久,最終都是要付。至於物業是否管理到位,服務是否周到,這是另外說明。

  • 4 # 小小錄1

    沒有物業不是更不行,自治,自治,自治,不要物業,不要業委會其一,建業主微信群,這樣便於溝通,樓上樓下便於相識,鄰里關係便於和睦。其二,業主參與其中有主人翁意識。其三,明明白白消費。收入有1,維修基金利息(大修時可以開支),2,有停車費3,有廣告費,4,有廢紙收入5,有原物業大樓的租金6,有業主少量平攤的錢。支出,1掃地費2裝置壞了一次一修或動用維修基金3綠化一般不修費用。去除原來的保安,物業經理,維修工,只要到會計事務所找一會計或找兼職的。這樣業主掌握了維修基金,最大的事也不是事,有的小區有門面房,業主都有可能不出錢,說要物業的都是迷了或就是吸血蟲。最重要的是不要打官司了,進出小區自由了,小區不象監獄了,業主成為正真的主人翁了,這樣提高幸福感的事國家政府部門要堅決支援,新小區入住率達百分之八十就一定要自治,手握維修基金什麼事都不怕。

  • 5 # 安邦31

    扯淡!你家買的鍋碗瓢盆是不是也要交使用費!業主委員會請的物業管理公司幹嘛的!要你們到的出收費的嗎?每年交的錢還少嗎?該還給老百姓了吧!只是個車位你有什麼維修費?打掃衛生本來就收費了!至於安全!僱保安幹嘛的!連個車位都看不了!那就換了唄!!

  • 6 # w苦行僧

    合理,沒有問題!

    這是業主們經常會問到的問題,業主自己購買了停車位,為什麼還要交管理費呢。業主購買了停車位後,成了停車位的產權人,享有停車位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但是別忘記了,在享有這些權利的同時還要承擔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這些費用就是停車位的管理費。

    通常地下專有停車場產生如下費用:地下停車位的秩序管理費用、清潔費用、照明費用、通風費用、監控設施費用、門禁設施費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管理費用等費用。這些費用都是用來保障地下停車場安全正常執行所需的費用。停車場全體業主在享受專有權利時,必須承擔的共有部分的義務,不能因放棄或未享受權利,而拒絕履行義務。

    但是我們要知道物業服務企業是根據服務合同對小區的業主提供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是沒有權利擅自對小區停車位收取管理費的。小區內停車位的管理費收取必須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有明確的約定。收費的專案,費用的構成必須讓停車位業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知道。

    總之,在小區內收取停車位的管理費是合理的有法律依據的,但是收費的標準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會議投票同意,並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

  • 7 # 手機使用者6912331806

    就像我們買的房一樣,物業憑什麼收管理費,如果有問題找物業,物業可以把服務清單、報價給每個家庭一發一份。需要服務時,按服務閃容收費,當然這個標準要比市場低許多,這樣才有必要固定物業公司。

  • 8 # 賀新科

    大家首先應該弄明白一個問題,什麼叫物業,現在絕大多數”物業”根本就不能叫物業,他們要麼是黑社會,要麼就是非法物業。合法的物業必須是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聘請授權,代表絕大多數業主利益 為絕大多數業主服務的有資質合法合規的主體。

  • 9 # 講道理的小老頭

    自己買的產權車位,這個車位的使用權,出租,轉讓的權利都由你說了算。在你買車位時,你稍一留心你會發現你的車位使用面積與購車位合同面積相差很多,也就是說你車位公攤要佔百分之六十,實際車位只佔百分之四十左右,因車位是獨立產權銷售的,與你住房一樣的性質,都是單獨產權購買的,房子有物業費,車位也有物業費,但叫車位服務費。有些業主不理解,我買的車位,為啥還收錢?

    車主開車到地下停車場,你會發現地下並不光暗,而明如白晝,這有照明設施。這電及維護費用誰出的?

    你在地下停車場呼吸有困難的感覺嗎因為它有換氣功能,抬頭看粗的細管子都有防患作用的,有消防,噴淋設施,都是需要有人管理,檢查維修的,如果發生水患,低頭看鐵板蓋下的水池及自動排汙糸統。.再向遠望停車場是劃分區域的,這是在發生火災的阻斷火情的。再看各種標識線,提示牌,這也是有磨損和壽命的,停車後,車主把車內的垃圾傾倒在車場裡,還是有人要清掃的,還有車輛管理糸統,每年都需要維護和運營費用,這一切都要有資金來支承,資金的來源,車位服務費。

    有人不理解說業主物業費都交了,就不應該再交車位服務費?這是一是對業主,車主的概念不清,二是對合同不清楚,三是對政策不清楚。

    業主和車主是不一樣的,在小區裡車主是業主,是指有車的家庭,有的還不止一輛車。但業主不一定車主,有的業主家沒有車,或有車在其它地方有地方停車,(如車停在路邊,停在工廠,公司的停車場裡)在小區沒買產權車位,根本就不往小區停車,所以因而產生的費用只能由車主承擔,如不收費,用全體業主出資對全體業主不公平,有人說總是說,小區是全體業主的產權,物業無權阻止車主車輛進小區的說法,實際上在業主,車主的概念上打擦邊球,混水摸水撈便宜。物業必須主持公道,該誰出的誰出,決不能讓車主的費用讓全體業主承擔。

    前面說過地下有很多的設施裝置的養護維護,物業只能用車位服務費對其養護維護,但真的到了更新,改造,中大修,將要徵得車主同意使用公共維修基金解決。

    物業收取車位服務費不是看管費,不是保險費,業主與物業的合同中都有約定,車位費的收取標準服務內容即是雙方認可簽字,也是符合當地政府的指導價,所以說物業收的車位服務費,有理,有據,公平,合法。業主有凝問可向當地物價局諮詢

    有些業主每天只算計物業收費,收多少,掙多少。這合理嗎,那合法嗎?其實業主也生活在金錢社會里,有錢掙,有利潤的工作人人搶著幹,辛苦掙不到錢的活,顧人都難找?

    物業同樣,如果業主,業委會是有權力把物業算計的無利可圖了,業主的做法也合理,合法。但物業撤走一定的,新物業沒利有傻到虧本還乾的嗎?業主你有理,能解決小區沒物業之亂的問題嗎?有人說我們業主自已管理,口喊自我管理的人,不幹,不出力,不交錢,只會找茬挑毛病,有那個業委會能管好小區。從電視,媒體上看到的,聽到的例子不少,不從中總結點什麼嗎?如果再傻傻的跟著別人喊取消物業,怕物業離開小區的曰子不遠了,到那時你會知道物業是不是可以取消?你會知道,後悔藥能不能醫治小區之亂。

  • 10 # 使用者85041328404

    關於小區車位收費問題,還是找一找政府制定的關於物業管理條例,車位費由業委會訂,所收的仃車費全部歸業主。物業不得自己私留。希望大家找找政府制定的有關物業管理條例。現在確實有些人對物業收費沒有認識,稀裡糊塗,已為出幾個錢不算啥,被物業乎悠。有人明知物業亂收費也不支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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