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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人的歷史

    在司馬遷所著的《史記—高祖本紀》中,對漢王劉邦所說項羽的十宗罪有清晰的描述。當時楚漢兩軍長久相持沒有決出勝負,青壯年人苦於行軍打仗,老弱也疲於轉運糧餉。因此項羽希望與劉邦單身挑戰,但劉邦說單打獨鬥是匹夫之勇,並數落了項羽的十大罪狀。

    背信棄義

    當初我與你項羽一同接受懷王的命令,說先進入平定關中的稱王關中,你背信棄義把我分封到蜀漢,這是第一大罪狀。

    擁兵自立

    項羽假冒懷王的命令,殺掉卿子將軍宋義,而自尊為上將軍,這是第二大罪狀。

    目無君主

    項羽已經解救了趙國,應該返回報告懷王,卻擅自劫持諸侯的軍隊進入關中,這是第三大罪狀。

    嗜殺成性

    懷王約定進入秦國不要施暴搶掠,項羽燒燬秦的宮室,挖掘始皇帝的陵墓,私自收取其中的財物,這是第四大罪狀。

    殺降不義

    持強殺了投降的秦王子嬰,這是第五大罪狀。

    坑殺降卒

    在新安欺騙坑殺秦兵二十萬人,而分封他們的將領為王,這是第六大罪狀。

    好利無信

    項羽把好的地方全分給手下眾位將領,而遷徙驅趕原來的諸侯王,使得臣下爭相反叛,這是第七大罪狀。

    鳩佔鵲巢

    項羽從彭城驅逐義帝,自己在那裡建都,奪取韓王的封地,兼併梁楚之地,大多自己佔有,這是第八大罪狀。

    弒君謀主

    項羽派人在江南暗殺義帝,這是第九大罪狀。

    大逆不道,天地不容

    作為人臣而殺害君主,又殺害已經歸降的人,處理政事不公平,制定盟約而不講信用,不為天下所容,大逆不道,這是第十大罪狀。

    我率正義之師跟硃紅一起誅滅殘暴的賊子,只需讓那些受過刑的囚犯來擊殺你就行了,何必勞累老子我與你挑戰!面對劉邦所說的十宗罪,項羽理屈詞窮無言以對。項羽在戰場上靠的是勇氣,而劉邦靠的則是智慧。有勇氣的可以成為霸王,而成為君主要靠過人的智慧。

  • 2 # 歷史寶藏

    在楚漢戰爭的戰略相持階段,劉邦找人用盡心思,草擬出項羽的十大罪名,並趕快公之於世。

    給不明就裡的兵士一看,振奮人心,很快把戰神項羽逼的只能自刎於烏江。

    這些罪名,被司馬遷記載在《史記》中。

    原文摘錄如下:

    其實明眼人仔細看看就知道,這十條罪名,沒幾個是能站住腳的。

    比如第一條,“先入關中者王之”這個約定沒有什麼問題,項羽是在鴻門宴上利用強大的兵力暫時讓劉邦集團屈服,並讓出關中。說項羽負約也對。但是項羽並沒有殺劉邦,還相當地道的封其為蜀王。

    但是劉邦藉著眾將之輔佐,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奪回了本屬於自己的關中。按道理說,這樣奪回來了就可以了啊,劉邦不是口口聲聲說懷王的約定嗎,約定裡就是說你先到關中就是個關中王了,為什麼還要出關和項羽爭奪天下。

    這也能算項羽的罪名嗎?

    項羽早日如此,真應該在鴻門宴上讓這些鼠輩有去無回。

    由此可知,歷史都是由勝利者書寫的。

    敗軍之將,自顧尚不暇,被人指著鼻子用編造的罪名指責,也是正常的了。

  • 3 # 大道至簡無形

    十宗罪本身沒什麼意思,只是劉邦寧的一個手段而已,他寧智鬥不武鬥,非常牽強附會地羅列了項羽十條罪狀,主要是為了激怒項羽,讓他出城,劉邦以守待攻,磨項羽之銳氣,耗項羽之力量,從而贏得戰機。這是劉邦謀略的一個重要體現。雖然十宗罪本身沒什麼意思,但它前後的故事卻相當精彩,無不展現出劉邦的過人之處,對比項羽明顯略勝一籌。

    一、陳述罪狀前

    兩軍相遇於皋城下,已對陣良久,但劉邦攻城仍然久攻不下。無奈用激將法,下令漢軍日夜在成皋城下辱罵,不堪忍受辱罵的曹咎指揮著楚軍出城迎戰。漢軍見誘敵出戰的目的達到,於是按照原定的計劃,剛與楚軍交戰就逃跑。而曹咎認為漢軍不堪一擊。於是揮師追擊,一直追到汜水。當楚軍渡河到一半的時候,劉邦就指揮埋伏在河邊的漢軍對楚軍進行了猛烈攻擊。

    此時,成皋城中的司馬欣得知曹咎中計的訊息後,立即組織後備部隊進行救援。等到司馬欣等人竭盡全力救回曹咎的時候,劉邦指揮著另外全部的漢軍截斷了楚軍回城的道路,並乘機佔領了成皋。曹咎和司馬欣眼見大勢已去,痛恨自己沒有遵從項羽的交代,覺得自己無顏面對項羽,於是曹咎、司馬欣等人就在汜水邊自刎謝罪。

    這一仗,漢軍大獲全勝並且佔據了成皋這個戰略要地。除了戰略上的意義外,這一戰對提升漢軍計程車氣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長久以來,漢軍在與楚軍的爭鬥中,漢王往往扮演的是輸的角色。這一次的勝利讓漢軍士兵在心理上戰勝楚軍有了優勢。

    劉邦順勢前行,包圍了滎陽。此時駐守在滎陽的是楚軍名將鍾離昧。身在睢陽的項羽在得知成皋失守的訊息後,大吃一驚,連忙放棄在東部的軍事行動,引兵西行,準備緩解滎陽的壓力。劉邦在包圍鍾離昧後,發起了多次攻城的行動,但大都因楚軍的防禦工事極其堅固而作罷。在這個關鍵時刻,項羽也趕回到了滎陽。劉邦於是下令漢軍退守到廣武的險阻之地,而項羽見廣武地勢險要,也下令停止追擊,雙方在廣武形成了對峙的局面。

    項羽在彭城大敗的時候,劉邦父親劉太公以及妻子呂雉都成為了項羽的俘虜。然後,項羽在楚軍的面前放置了一塊高大的木板,將劉太公綁在上面,並且準備了大鍋,準備烹殺劉太公。

    劉邦在得知報告後,也立刻來到了陣地前線。項羽派人在漢軍陣地前喊話:“漢王聽著,項王有令,如果不肯儘快決一死戰,便烹殺你的父親劉太公。”

    事情十分突然,劉邦也沒有想到項羽會這樣做。而陳平、張良等人雖然知道這是一個陰謀,但是這事事關劉邦的骨肉親情,只能由劉邦自己做主了。劉邦見狀,只能是又急又氣,他心裡也明白,這件事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處理,就很可能會威脅到全軍的安全。

    就在眾人都沉默的時候,劉邦心一橫,大聲回道:“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日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食,則幸分我一枯羹。”

    劉邦的意思很明顯,我與項羽當年同時受命於楚懷王,並共同約為兄弟。我的父親就是你的父親,如果想要烹殺父親的話,那就請分一杯羹給我吧。

    項羽原本想透過這種方式來威脅劉邦就範,萬萬沒有想到劉邦竟然會如此回答。惱羞成怒的項羽準備下令烹殺劉太公。此時項伯站了出來,上前阻止項羽說道:“天下的事情誰勝誰負都還沒有明確,何況有志於爭奪天下的人通常也是不會顧及親人的。殺害他並不會給我們帶來多少幫助,殺人父母反而會給我們帶來禍患。”

    項羽聽從了項伯的勸阻。項伯的這番舉動,雖然其中包含了報答劉邦的情分,但實際上總體還是為楚軍著想的。首先,項羽試圖用劉太公來要挾劉邦,這是人所共知的,劉邦也不會輕易上當的。既然殺掉劉太公並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那殺掉劉太公也就失去了意義。此外,現階段在楚軍和漢軍對峙的過程中,楚軍佔劣勢。留著劉太公作為人質可以增強與漢軍談判的籌碼。

    面對如此“賴皮”的劉邦,恐嚇威脅似乎沒有多少效果,項羽只好想到了另外一種方式。他派使者到漢軍的營中向劉邦下了戰書:“連續幾年以來,天下動盪不安,並且百姓一直飢餓,其中的原因就是我們兩個的爭戰。因此我建議我們兩個人依照著古人的尚武精神,單挑以對決來定勝負,不要讓天下為我們遭受顛沛流離的痛苦!”

    劉邦對此回答說:“我寧可鬥智,也不會鬥力!”項羽不會相信劉邦真的會應戰,他只是想借這個舉動來嘲諷劉邦而已。漢軍依然是每天高掛免戰牌,不肯應戰。而項羽則每天都派人挑戰,當著雙方將士的面來侮辱漢軍。項羽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激怒漢軍與楚軍決戰。這和當初劉邦挑逗曹咎應戰其實是同樣的道理。

    罵上一天兩天漢軍還能夠忍受,但是時間一長,漢軍將士就惱火了。漢軍的將士們都為此憤憤不平,強烈要求出城與楚軍作戰。劉邦當然不會魯莽行事,但眼見這樣對漢軍士氣必然有所影響。於是劉邦特別派出了一名神射手,接連射死了幾名前來罵戰的楚軍士兵。項羽大怒,親自出陣叫罵,而神射手也正要拉弓搭箭射向項羽,但是項羽並不躲避,而是對神射手怒目而視,大聲斥責他。項羽的聲音如同虎嘯獅吼,射手們無不聞風喪膽。而弓箭手也目不能直視,雙手抖得連弓箭都控制不穩,只得退回到城中。

    如此一來,楚軍的叫罵又繼續開始了。而劉邦此時也非常著急,這樣長期閉門不出肯定會影響到漢軍計程車氣。既然項羽都敢到一線來了,那作為統軍主帥的劉邦自然也不能示弱。劉邦此時的表現可謂是英勇至極,他甚至連盔甲也沒有穿戴,穿著便服就到陣前,與全副武裝的項羽相對。

    劉邦的行為不僅讓漢軍將士覺得不可思議,甚至對面的楚軍也對劉邦表現出了極大的尊敬。而此時的劉邦不慌不忙地當著前方將士的面,歷數了對方統帥項羽的十大罪狀:

    1、項羽負約。即違背懷王之約。劉邦先入關中,卻做不成關中王,反而被流放到巴蜀之地。

    2、殺宋義自立為帥。即誅殺宋義。為了私人動機,誅殺了宋義,是以下犯上的罪狀。

    3、擅劫諸侯之兵入關。即奉命解除趙國的困境。在完成任務後不去回報懷王,反而私自強迫諸侯軍隊進入關中。

    4、擅燒秦宮,擅掘始皇陵。即火燒秦國官室,挖掘始皇陵墓,私下沒收秦財物,這不為天理所容。

    5、殺秦降王子嬰。即子嬰在已經投降的情況下,卻被殺害 ,這是不仁不義的舉動。

    6、坑殺秦降士兵。即以欺騙的手段坑殺秦國二十萬降卒,這是殘暴無信的行為。

    7、分封不公。即分封的時候,把肥沃的土地分給親近自己的人,並且放逐各國原來的主人,這是自私自利的表現。

    8、逐義帝,奪韓地,將梁、楚封給自己。即將義帝逐出彭城,後被流放到郴縣,佔據韓王的領地,這是不公正的。

    9、殺義帝。即派人暗中謀害義帝,這更是天理不容的事情。

    10、大逆不道。即主宰天下時,不公平又不講信用,這是天下不能容忍的,其罪無可赦。

    二、陳述罪狀後

    在列數完罪狀後,劉邦又高聲說道:“如今我統帥著義軍,號召諸侯來討伐你這樣一個奸賊,像英布這樣的人來都可以公然征討你,你哪還有資格向我挑戰呢?”

    劉邦列舉的項羽的種種罪狀,句句屬實,雖然是叫罵,但是更像是一篇醞釀很久的討伐檄文。項羽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當然是心知肚明,但是沒有人敢當面數落過項羽。現在劉邦當著兩軍眾將士的面揭露出項羽的種種劣跡,項羽自然無比生氣,恨不能將劉邦生吞活剝了。

    趁著劉邦不注意的時候,項羽吩咐手下的弓弩手,準備射殺劉邦。

    弩是一種大型的遠射武器,由於劉邦的距離在普通弓箭的射程之外,所以項羽選擇了弩。前一刻還慷慨激昂的劉邦萬萬沒有想到項羽會偷襲他。當從楚軍中飛來的弩擊中劉邦的胸部時,劉邦應聲倒地。

    但是劉邦很快就意識到,自己已經受了重傷,但是這種傷絕對不能讓雙方的將士知曉。因為楚軍希望劉邦就此一命嗚呼,而對於漢軍來說,劉邦重傷的訊息傳出後,對漢軍的影響也將是致命的。

    此時的劉邦順勢蹲下,摸了一下自己的腳趾頭,用盡全部的力氣大喊了一句:“蠻小子射中了我的腳趾頭。”而楚軍看到劉邦倒地後又起來並大呼腳疼,對於真實的情況也半信半疑。而劉邦趁機也回到了營帳。

    此時的漢軍中並不安穩,因為劉邦中弩倒地的事實很多人都已經看到了。雖然劉邦表面說沒有什麼事,但漢軍中還是流傳著諸多的猜測。為了穩定漢軍的情緒,劉邦接受張良的建議,準備到軍營各處進行巡視。雖然從病情上說,劉邦已經不能到處活動了,但是為了漢軍計程車氣,劉邦還是穿起了沉重的盔甲坐在了馬上,一副沒有大礙的樣子併到漢地軍營中走了一趟。而劉邦的舉動也傳到了項羽的耳朵裡,項羽也就放棄了趁機進攻的計劃。

    但畢竟前線不是養傷的地方,張良等人於是以安排劉邦巡視為名,將劉邦送往到了成皋。正好這個時候,困擾項羽多年的齊國問題出現了,此時的項羽也沒有心思管劉邦的傷勢了,而是四處調兵前往齊國。

    十宗罪本是無賴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之舉,但這前後故事卻是如此精彩。讓人不得不佩服劉邦的雄才大略。

  • 4 # 逐日力量

    劉邦指責項羽的十條罪行。如弒君,殺降,搶掠,無義,失信等。這些不過是些藉口,劉邦自己乾淨不到哪去。他只是做得聰明些罷了。

  • 5 # 野草的沉思

    漢四年,楚漢相持。漢王劉邦與霸王項羽在廣武間會面,劉邦數項羽十罪:

    一,開始,劉邦與項羽在懷王前約定,先入關中的為王。:而項羽違背了這個約定。

    二,項羽以假詔殺死了卿子冠軍宋義,自己取代卿子冠軍。

    三,項羽救趙以後,沒有請示,就擅自強迫諸侯軍入關。

    四,項羽不遵命令,燒燬秦朝宮室,將秦財寶據為己有。

    五,殺死已經投降的秦王子嬰。

    六,坑殺秦降兵二十萬。

    七,把自己的部將封到好的地方。分配不公平。引起爭鬥。

    :八,出逐義帝,自已佔彭城。奪韓王封地。

    九,陰殺義帝於江南。

    十,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大逆不道。

    在這十條罪狀中,第二條,殺卿子冠軍才有破釜沉舟,大破秦軍之事,不應算是罪狀。第十條是重複湊數。

  • 6 # 曉逸和你看

    十宗罪我就不想說了,我只想說,劉邦給項羽鎖定的那些只不過是在。當時特定的環境下啊,劉邦用的。怎麼說呢,原帶的那個時候出師有名嘛,如果說你不去做一件事情,是會被。誒。普通的民眾所。說那個。破氣的。那麼開所列出的這十條罪。這十宗罪不過是愚弄百姓和士兵的一個一個手段罷了,那麼他是他所做的這些事情更帶正義感,僅此而已。

  • 7 # 南方鵬

    劉邦響應秦末起義大潮,也拉起一支隊伍打醬油,楚懷王與眾家義軍約定先入關中者為王,在項羽與秦軍主力死磕的時候,劉邦趁此空隙,在屠狗樊噲,縣吏蕭何等老友的撐持下,大出眾人意料的攻取咸陽,與秦人訂下約法三章,之後鴻門宴死裡逃生,項羽分封天下受封漢王,入漢中,用韓信,取三秦,攻彭城,對滎陽,臨廣武,大戰連場,項羽武力蓋世也頂不住,就招呼劉邦說,哎,為了我們兩個,死傷那麼多兄弟多不值,不然我倆單挑定天下得主行了。劉邦理所當然的不敢應戰,於是就有了數項王十罪,武不行以文勝之。

    分封天下,老貴族封地又小又偏,而項羽分封自己親信,個個都是好地方,導致分封后天下大亂,大罪七。分封完事,把咱們的共主義帝,即楚懷王趕出彭城,而自己把它當都城,還搶奪韓王的土地,併入楚國,目無君主,損人利己,大罪八。這還沒完,把義帝逐出彭城後,還派人暗殺,這是大罪九。項羽作為人臣不忠,殺降不仁,為政不平,毀約不信,不忠不仁不平不信,天地不容,大逆無道,這是大罪十。劉邦數項羽十大罪基本都有事實依據而適當誇大,陣前釋出激勵己方軍心,打擊敵人鬥志,收到不錯的效果。

  • 8 # 偉人雜談

    關於歷史上劉邦給項羽訂的罪狀:

    第一:項羽爽約。其實項羽為人不會耍計謀,可能是不善於或是不屑於跟劉邦算這些事,可劉邦卻死死抓住爽約的事情,揪住不放。可以看出劉邦在政治手腕上要高項羽不知幾倍。

    第二:鉅鹿之戰引起的。談起殺宋義自立為王,項羽的主意是快速渡河,宋義主張先鬥秦趙。說到最後只不過是犧牲品!

    第三:擅劫兵力入關。項羽擅自帶兵入關,沒有給懷王報告。其實這個問題不能歸結於項羽的錯。當時二人有約,先入關為王,可見這純粹是劉邦以莫須有的罪名,壓在項羽頭上。

    第四:坑殺降兵。這裡主要是六國國民主要以報多年來的羞辱,這才引發了夜坑秦降卒二十萬的慘案。

    第四:義帝被殺。談起義帝被殺,項羽是抹不去的。

    第五宗罪:大逆不道!

  • 9 # 歷史研習社

    楚漢之爭是中國歷史非常重要的一個轉折點,因為楚漢之爭的走向直接決定了中國歷史是回到周代分封制還是延續秦帝國的帝國制度。相比之下,楚漢之爭的雙方領袖漢王劉邦是區區泗水亭長出身的平民無賴,西楚霸王項羽卻是楚國貴族後裔。這場戰爭太具有典型意義,充滿了讓後人品味和回顧的空間。

    劉邦

    在楚漢之爭最艱難最危急的時刻,出現了兩人最為精彩也最為兇險的一次直接對抗。此時項羽後方大亂,迫不得已之下以劉邦家人為人質,在兩軍陣前擺下大鍋,將劉邦父親架在鍋上威脅劉邦。劉邦卻說你我曾經都是楚懷王的臣子,結拜為兄弟,所以我父親就是你父親,你如今要烹殺你父親,那就分我一杯羹吧。最終經過項伯的講和,才保住了劉太公的性命。

    接下來項羽對劉邦的漢軍發動了猛攻,漢軍抵擋不住也展開了政治攻勢。楚軍將領每一出戰都被漢軍中的神箭手射殺,項羽勃然大怒,大吼一聲竟將神箭手嚇得不敢出戰,劉邦卻到了陣前,聲色俱厲地羅列了項羽的十宗大罪,盡顯他的政治手段。

    楚懷王、義帝熊心

    劉邦劈頭就指出了項羽的第一宗大罪,那就是違約。因為劉邦項羽原來都是楚懷王駕下將領,楚懷王約定誰能先打進秦帝國的政治中心關中便可以為關中王,結果劉邦率先滅秦卻被項羽發配到了蜀漢之地,這才引來了楚漢之爭。這是劉邦一直耿耿於懷的大罪,更是楚漢之爭開始的根本原因,自然是第一大罪。

    緊接著第二罪、第三罪是項羽不聽懷王派遣的大將宋義的命令,自立為上將軍,又在破秦軍之後不向懷王報告直接率領諸侯入關中,這兩罪實際上是在指責項羽背棄秦末楚懷王時代固有秩序。

    第四罪、第五罪、第六罪是指責項羽縱火焚燒秦國宮殿、盜掘秦陵,私吞秦國珍寶,又殺害秦王子嬰,坑殺秦國降卒二十萬人,分封秦國降將,這是指責項羽殘暴不仁,喪失民心。項羽焚燬秦宮,盜掘秦陵、殺秦王子嬰、坑秦國降卒,自然是為了復仇。項羽是楚國貴族後裔,因為秦國屢次欺辱楚國最後滅楚,對秦國懷有深切仇恨。

    至於私吞珍寶,這本是諸侯之間的聯合行動,劉邦本人也脫離不了干係,尤其是劉邦的重臣蕭何更是高明,直接接管了秦國官府的所有文書地圖,為將來奪取和治理天下奠定了基礎。這可以看出劉邦善於羅織罪名,粉飾己過,也反映出劉邦靠近秦國立場,隱隱可見他的帝王野心。

    項羽像

    第七罪是項羽入秦之後分封不公,第八罪是項羽驅逐義帝(楚懷王),侵奪韓地,自封梁楚,第九罪是殺義帝,最後一罪則是總結性的大逆不道,這實際上是站在楚懷王的立場上指責項羽僭越懷王,全盤否定項羽一手建立的分封體制,實現對項羽人格、德行、政治操守的全面否定。

    劉邦指出的項羽的所謂“罪狀”很大程度上只是兩個集團核心利益不同導致的分歧,但劉邦的聰明之處在於他善於羅織罪名,又精於言辭,把自己裝扮成秦國百姓和楚懷王集團的雙重代言人,都項羽的人格和政治舉措進行了全面否定。劉邦實在不愧是一名傑出的政治家。

    參考文獻

    《史記》

  • 10 # 微觀歷史

    龍且在齊國戰敗之後,此時項羽手中就剩下一張王牌了,那就是作為人質的劉邦的父親、妻子等一撥人質。項羽在萬般無奈之下,就在廣武(今滎陽廣武鎮)的兩軍陣前,支了一口大鍋,鍋裡燒上水,然後把劉邦的父親架在鍋上,對劉邦說如果你不趕快投降,我就把你爹烹了。誰知, 劉邦面對這種情況, 直接對項羽說:“咱們兩個曾經都是楚懷王的臣子,而且還結拜過兄弟,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你把你爹給烹了,那麼我跟著一塊兒喝肉湯”。項羽聽完之後,非常惱火,立即下令把劉邦的父親扔到鍋裡給烹了。這時項伯出來打圓場,項伯對項羽說:“現在天下大局還沒有定,你要是現在把劉邦的爹給烹了,將來不好交代。而且那些凡是要天下的人,他都不顧家的,你烹了劉邦的爹,除了增加你和劉邦之間的仇恨,實際上沒有任何的好處,劉邦不會因為他爹被烹而投降的。而且劉邦也說了,他爹就是你爹啊。項羽聽完之後,覺得有道理,就把劉邦的父親給放下來了。至此,人質事件算是結束了。

    人質事件雖然結束了,但是這並不代表劉項之間的事情結束了。此時項羽手中已經沒有王牌了。於是就又對劉邦發起猛攻。在兩軍交戰期間,項羽派出來挑戰的人總是被劉邦的神箭手給射死。於是項羽急了,親自出來挑戰,那個神箭手又準備射項羽,結果項羽瞪著眼睛大吼一聲,嚇得那個神箭手趕緊退回去,再也不敢出來了。劉邦一聽說項羽出來了,只好自己出來跟項羽對陣。劉邦出來之後,一口氣列舉了項羽的十大罪狀,那麼這十大罪狀到底是什麼呢?又有幾個真正是罪呢?下面我們來看一看:

    一:負約

    當年在反秦的過程中,楚懷王有一個約定,誰先入關中者,誰做關中王。劉邦雖然先入關中,但是最後卻被項羽分封到了巴蜀。所以,劉邦認為這是罪。

    分析:

    首先我們必須肯定懷王之約是肯定存在的,但是關中這個地方太重要了,涉及到劉項兩個集團的核心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項羽沒有讓步,並且把劉邦分封到了巴蜀(後來又把漢中封給了劉邦)。所以,單就關中王這件事來說,項羽確實是負約了。但是這是不是罪,卻有待商榷,因為這涉及到劉項兩個集團的核心利益,誰也不會讓步的。

    其次,項羽雖然負約了,但是劉邦自己也負約過。劉邦在西行入關,攻打嶢關時,曾經先派酈食其和陸賈兩個人跟嶢關的秦將約定,聯合起來滅秦,並且送了很多東西給人家。等到人家同意聯合的時候,劉邦突然發動襲擊,把秦軍給滅了,這也是負約啊。

    所以,對於軍事戰爭的雙方來說,負約是很常見的,畢竟這涉及到雙方的核心利益啊,我們不能用道德的標準來衡量他。所以,這一條不算罪。

    小結:項羽確實是負約了,但是這是戰爭行為,涉及到兩個集團的核心利益。所以,不能算是罪。

    二:殺宋義,自立為上將軍

    這件事發生在楚懷王派劉邦西行入關,派項羽隨宋義北上救趙的時候。宋義是楚懷王非常信任的人,楚懷王任命宋義為上將軍,項羽為宋義的副將。結果,項羽將宋義殺了,奪了軍權。

    分析:

    (1)項羽為什麼要殺宋義?

    殺宋義其實是項羽和楚懷王矛盾激化的一種表現。楚懷王是項羽的叔叔項梁立的,項梁當時立他的時候,是想讓他做個傀儡。但是楚懷王雖然是個放牛娃,但是他不甘心做個傀儡,項梁活著的時候,他忍著。項梁一死,他就奪了項羽的軍權。這是他跟項羽結的第一怨。

    後來,項羽要求西行入關,但是楚懷王卻派劉邦西行入關,派項羽北上救趙,而且讓宋義做北上救趙的總指揮,項羽做副將。這是楚懷王和項羽結的第二怨。

    所以,項羽殺宋義這件事的起因是楚懷王和項羽之間的矛盾的表現。導火索是兩人政見不合,項羽主張速戰速決,就是立即渡河,楚攻其外,趙應其內,這樣來打敗秦軍。但是宋義主張讓秦趙兩家先鬥,等到他們鬥得兩敗俱傷的時候,楚軍再去攻秦。因為這次的爭論,宋義因此在軍中下達命令說:“凡是猛如虎,狠如羊,貪如狼,倔強不服從指揮的人,一律處斬”。由此可以看出,宋義對項羽已經動了殺心,如果項羽再“倔強不服從指揮”,那麼本就有殺心的 宋義可能真的會斬了項羽。

    後來,宋義派他的兒子到齊國去做相國,親自把他的兒子送到了無鹽縣,並且大擺宴席招待賓客。當是天氣寒冷,大雨不停,士兵們都飢寒交迫。項羽抓住這個機會,把宋義殺了。

    (2)項羽該不該殺宋義?

    宋義是站在楚懷王這一邊來制約項羽的人,殺了宋義,項羽掌握了軍權,這才有下面的破釜沉舟、鉅鹿之戰。如果項羽不殺宋義、不掌兵權,也就沒有後面的破釜沉舟和鉅鹿之戰了。而且如果項羽不殺宋義,憑項羽的性格,他會完全服從宋義嗎?肯定不可能的。那麼宋義殺項羽是遲早的事,從這點來看,即使不為了反秦,為了自己的性命,項羽殺宋義都是應該的。

    小結:項羽殺宋義,無論是從反秦來看,還是從個人的安危來看,都不應該算是罪。

    宋義

    三: 擅劫諸侯兵入關

    劉邦的意思是項羽打完鉅鹿之戰後,應該向楚懷王報告,而不是擅自領兵入關。

    分析:

    這條罪是莫須有的,是欲加之罪,完全不成立。因為當年楚懷王派宋義、項羽北上救趙是有兩大任務:一是救趙;二是滅秦。既然有滅秦的任務,那麼項羽為什麼不能入關呢?

    而且把罪一和罪三結合起來看,劉邦說誰先入關,誰做關中王。那就意味著,劉邦可以積極地往關中打,項羽也可以積極地往關中打。怎麼現在劉邦打進去就是對的,項羽打進去就成了擅劫諸侯兵入關呢?這話講不通啊;

    小結:這條罪完完全全是欲加之罪。

    四:燒秦宮,挖秦陵,私吞財寶

    劉邦的意思是項羽燒燬了秦朝的宮殿,並且挖了秦陵,私吞了秦國的財寶;

    分析:

    這條罪有虛有實;

    實的部分:項羽確實把秦宮燒了,大火三月不滅,確有其事。

    虛的部分:

    (1)挖秦陵: 現在考古已經證明秦陵沒有被挖,項羽毀掉的頂多是秦始皇陵上面的地面建築。

    (2)私吞財寶:

    《秦始皇本紀》記載:“諸侯兵至,項籍為縱長,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遂屠咸陽。燒其宮室,擄其子女,收其珍寶貨財,諸侯共分之”。意思就是項羽作為諸侯的總盟長,來到咸陽之後,確實把咸陽的財寶給搶了,然後諸侯共分之。既然是人人有份,劉邦自己也有一份,你怎麼能說項羽人傢俬吞呢?

    從哪裡可以看得出劉邦也分到了財寶呢?

    鴻門宴劉邦走了之後,讓張良斷後,並且讓張良轉送兩件禮物,獻給項羽的是玉璧一雙,獻給范增的是玉斗一對。問題來了,劉邦的一雙玉璧和一對玉斗是從哪裡來的,肯定不是祖傳的,劉邦家裡很窮的。所以,這些東西要麼是從項羽那分來的,要麼是劉邦自己搶的,畢竟他是第一個進入關中的人啊;而且從史書中也可以找到劉邦分到或搶到財寶的證據:

    《史記·蕭相國世家》記載:“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意思就是劉邦第一個進來之後,他的那些將領們都去找那些最有錢、最有珍寶的官府衙門去了,到那就把人家的東西全搶了,然後就開始分財寶。所以,劉邦是第一個進來,第一個搶。

    另外:《史記·留侯世家》中記載劉邦被封到巴蜀去了,但是他想要漢中之地,他給了張良:“金百鎰”,“珠二斗”, 透過張良向項伯行賄,要到了漢中之地。

    《陳平傳》中記載:陳平行反間計的時候,劉邦給了他金四萬斤,當時的金就是銅,但是四萬斤銅也不得了啊;給了陳平之後,隨便花,不問他的出入。

    從以上所有的記載可以看出劉邦手中的財寶不少,那麼他的這些財寶都是哪來的呢?不是搶的,就是分的,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

    小結:這條罪中,只有燒秦宮是真實的,但是這不應該算是罪,只能說是戰爭行為。畢竟從古至今,這種行為還真不少。

    五:殺秦王子嬰

    這件事說的是項羽入關之後,將已經投降的子嬰殺死的事。

    分析:項羽為什麼要殺子嬰?

    (1)項羽的祖父項燕是被秦將王翦殺的,項羽的叔叔項梁是被秦將章邯殺的。所以,項家跟秦王朝是死敵。項羽殺子嬰在一定程度上有報仇的目的。

    (2)項羽殺子嬰是為了防止不測。

    子嬰不是一個一般的人,子嬰受命稱王的時候,非常危險。他是在趙高殺了秦二世之後,被立為秦王的。趙高隨時可能把他殺掉。但是沒想到子嬰轉身就把趙高殺了。這說明子嬰這個人不簡單。而且,子嬰殺了趙高之後,立即派兵到嶢關阻止劉邦入關,由此可以看出子嬰不是一個等閒之輩。而且曹無傷在告密中間說的很清楚:“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這說明子嬰很有才華,他有可能將來被劉邦所用。所以,項羽殺了他,是為了免生後患。

    小結: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項羽殺子嬰:一是報仇; 二是防止不測。所以,不能算是罪。

    子嬰

    六: 坑秦卒,封秦將

    坑秦卒:章邯在鉅鹿之戰中被項羽擊敗,後來又在漳紆之戰中再次被項羽擊敗而投降,項羽為防不測將20萬秦卒全部坑殺。

    封秦將:項羽在滅了秦王朝之後,將關中之地封給了當初投降的三個秦將:章邯、司馬欣、董翳,分別為:雍王、塞王、翟王,號稱三秦。

    分析:

    (1)項羽將已經投降的20萬秦卒全部坑殺,這是罪,是毋庸置疑的。

    (2)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章邯投降了項羽。而章邯的投降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是加快了秦王朝的覆滅,所以,在滅秦的過程中,也算是“有功”了。所以項羽將這三人封成王是可以理解的,而且,項羽將這三人封在關中,就是為了防著劉邦的。但是對於劉邦來說,真正讓他惱的恰恰就是封秦將這件事,因為關中之地,本來應該是封給劉邦的。結果那三個人把關中的地方給分了,劉邦自己被封到巴蜀去了。所以劉邦認為封秦將是罪。

    小結:坑秦卒是罪,但封秦將不是罪。

    雍王章邯

    塞王司馬欣

    七: 分封不公

    這件事說的是項羽在滅了秦朝之後,分封諸侯的時候,將原來的魏王、燕王、趙王、齊王從原來的地方遷到了其他的地方。把那些好的地方封給了這些王的將領,而把那些不好的地方封給了這些諸侯王。

    分析:其實指責項羽分封不公的只有四個人:

    一:劉邦:這可以理解,因為劉邦原來應該被封在關中,結果項羽將他封在了巴蜀。

    二:陳餘:這也可以理解,他原來和張耳的功勞一樣,後來他賭氣不幹了,最後項羽封給他三個縣,沒有封他為王。張耳則是一直反秦到底,最後被封為常山王。所以,陳餘不滿意。

    三:田榮:田榮在剛開始反秦的時候有功,後來他跟項梁鬧矛盾了,不支援項梁了,也不跟著參加鉅鹿之戰,也沒有入關。最後項羽也沒有封他。

    四:韓信:韓信說項羽分封不公純粹是為了討好劉邦。

    據現在一些史學家的分析,項羽的分封大體上是公平的。

    小結: 這不能算是一項罪。

    項羽分封圖(圖片來自於網路)

    八:逐義帝,奪韓地,王梁楚

    逐義帝:漢元年(公元前206年)四月,項羽派遣將士逼迫楚懷王熊心遷徙到長沙郴縣。

    奪韓地:漢元年四月,項羽封韓王成為韓王,建都陽翟。後來項羽以韓王成沒有軍功為由,不讓韓王成回國,將他帶去彭城,後來,在彭城將韓王成殺了。

    王梁楚:項羽將梁楚九郡封給了自己。

    分析:

    (1)逐義帝:這是不是罪有待商榷。但是個人覺得這不是罪,畢竟義帝只是個傀儡,別說將他驅逐了,就是將他殺了,那又怎麼了(對項羽來說,殺義帝是早晚的事)。

    (2)奪韓地:這是有原因的,這是劉邦與項羽兩家的矛盾導致的。項羽奪韓地是因為韓王成手下的一個重要謀士張良一直在幫助劉邦,項羽很惱火,因此不讓韓王成回國,後來把他給殺了。但是韓地項羽自己並沒有要,而是封給了另一個人。所以,這項罪名也不成立。

    (3)王梁楚 :項羽在分封諸侯的時候,將自己自封為西楚霸王,既然是西楚霸王,那就要有支援自己的實力啊,梁楚九郡就是支援他的實力。而且,劉邦後來建國之後,雖然封了七個異性諸侯王,但是他還給自己留了15個郡呢?所以,項羽給自己封九個郡,那是應該的,不能算是罪。

    小結:這條罪中的三項,都是有原因的,所以不能算是罪。

    九:殺義帝

    漢元年四月,項羽想要回彭城,就派將士逼迫熊心遷徙到長沙郴縣,熊心無奈只得遷徙,但是群臣和百姓卻對此怨聲載道,熊心也趁機不肯立刻遷徙。項羽知道後大怒。派人將義帝在遷徙途中殺死。

    分析:這件事是不是罪不好說,因為楚懷王熊心當初只是項羽的叔叔立的一個傀儡,在反秦的過程中也沒什麼功勞,而且還和項羽結有怨仇。項羽殺他,在道義上可能會受到譴責,但要說是罪似乎又有點過了。個人認為:這不是罪,畢竟在古代,這種傀儡死的太多了。

    小結:殺義帝這件事在道德上可能會受到譴責,但是並不能算是一條罪。

    楚懷王熊心

    十:大逆不道

    這一條總共有三條:

    (1)夫為人臣而弒其主:就是殺義帝。

    (2)殺其已降:就是殺子嬰,坑秦卒。

    (3)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就是負約。

    分析:其實罪十就是項羽所有罪狀的一個總結。

    綜上所述:所謂項羽的十大罪狀,除了坑秦卒確實算是半條罪之外,其他所謂的罪,要麼是莫須有,要麼就是有待商榷,不足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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