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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漂亮獅城

    當然不能!婦女解放不是透過淫亂來表現的!不要誤解了婦女解放這個詞!

    古代最流行的一句關於婦女的話就是:女子無才便是德!古代女人不但不能接受教育,不能參與政治,甚至還要裹腳,也不能輕易改嫁,古代把終身不改嫁的寡婦稱為貞潔烈女!

    題主所認為的婦女解放難道就是指性解放?這也太狹隘了!現代社會提高婦女地位,使女人不再成為男人的附庸品!婚姻自由,可以自由結婚離婚,但就算現代社會也不鼓勵婚外情和謀殺行為!

    婚外情就算到了現代社會也是要受到強烈譴責的,謀殺更不用說了,基本要判死刑,這一點跟古代沒差別!

  • 2 # 藝海一粟

    不能稱為反封建的婦女解放的先驅。如果說潘金蓮背判武大郎還有點反封建婦女解放的意味,因為是違背了潘金蓮的意願,身不由己嫁給了武大郎。不談謀殺武大,總之離開武大還有點說的過去,會得到人的同情。其後嫁西門慶就完全沒有了反封建婦女解放的意思。而且是同反封建,婦女解放背道而馳。而且是自願的,從一個封建主義的受害者變成了一個封建主義的踐行者。因為明知西門慶三妻六妾,還要為了享受而自願充當封建主義的擁護者踐行者。其最後的悲慘結局是自食其果。可以說潘金蓮即是封建主義的受害者也是受益者擁護者。

  • 3 # 老夫只栽竹

    這個問題有些顛覆人們的 人生觀和價值觀了,不過從某些角度講我還是贊同這個說法的。

    首先說潘金蓮的身世就很苦,從小就被媽媽賣到了大戶人家學習吹拉彈唱,後來又被賣到了大戶老張家。

    這個隔壁老張是壞的很,看到小小年紀就楚楚動人的潘金蓮,便對她起了淫心,三番五次騷擾潘金蓮,可是潘金蓮就是不從,甚至最後告到了老張夫人那裡,讓老張飽嘗了一頓“家暴”。

    此事老張一直記恨在心,為了報復潘金蓮,把潘金蓮牢牢控制在他的府院之內,從十幾歲一直到二十多歲,就是不讓潘金蓮出嫁,一直把潘金蓮“困”成大齡剩女了。此時的潘金蓮心急如焚,只想一心嫁出門去,遠離這個魔鬼老張。

    最後終於碰見了又黑又挫的武大郎,壞蛋老張靈機一動,報復潘金蓮的機會來了,讓你潘金蓮不從我,我就把你嫁給這個醜陋武大郎。老張怕武大郎不要,不僅免費送了,還賠房賠地給了武大郎。

    這武大當然高興了,滿心歡喜的接納了,而潘金蓮此時也不挑三揀四了,圖個武大人好就嫁了。

    這時候我們看,命苦的潘金蓮絕對不是水性楊花之輩,先不說老張年齡、長相如何,若是潘金蓮貪圖富貴,她早就從了張大戶了,何苦寧死不從,還要告到張夫人那裡,讓自己飽償苦果。從這點看出潘金蓮絕對不是為了貪圖富貴可以委曲求全之輩。

    還有一點就是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之後,並沒有四處招搖,招蜂引蝶,而是整天圍著鍋邊轉,老老實實待在家中,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也就是說潘金蓮是整日不下樓的,而且每日關門還很早,從這點看,潘金蓮這時候也還是個守婦道的中國傳統女人!

    變化出現在她每日關門很早,用撐窗杆砸中了還在大街上閒逛的西門慶,西門慶抬頭一瞬間才發現在這深樓之中還有此等美麗佳人,從此念念不忘。

    從這方面也佐證了潘金蓮確實很少出門,以至於在這小鎮中還有花花公子西門慶不知道的美女!

    再有就是西門慶見過一面潘金蓮以後就茶不思飯不想的只想得到這個美人了。

    閱遍無數美女的西門慶在面對像潘金蓮這樣的良家婦女來說還是比較瞭解和有辦法的,於是聯合街道大媽王婆子上演了一出“欲擒故縱”的釣魚技法,處世不深的潘金蓮哪受得了這種誘惑,於是就範了!便一發不可收拾,不僅多次偷會西門慶,而且勾引小叔子武松,更是不情願的配合了西門慶和王婆子毒死了武大郎。人們對於《水滸傳》中潘金蓮的“淫蕩”,“狠毒“形象就此定型了。

    我們看如果從封建禮教的道德高度出發,潘金蓮的做法確實非常可恨,可是站在她自己的角度而言,潘金蓮實際上沒有做錯什麼,純粹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擺脫讓她自己不快樂的婚姻。

    我認為她所做的一切都合情合理。潘金蓮所作所為,是封建社會里敢於挑戰傳統道德底線,並付出實際行動的“典型案例“,以潘金蓮姿色教養完全可以嫁入豪門,但是他卻成為了主宰她命運的那些男人手裡的玩物。

    她感覺世事不公,於是她背棄了封建倫理,大膽以“自我”為中心,展現出了強烈的反對封建社會的叛逆色彩,表現了她摒棄了所有社會制度不顧的非凡勇氣,這種勇氣完全可以稱之為“婦女解放”的先驅者。

  • 4 # 詩書謝言

    潘金蓮不能被稱作封建社會“婦女解放”的先驅者,她的行為不僅在當時的封建社會無法被人接受,就算放到今天也會被人詬病。

    無論是“婦女解放”運動還是“先驅者”這個詞,它們傳達的都是積極向上的進步意識,而潘金蓮勾引小叔子以及與西門慶偷情的行為顯然既不積極,也不進步,不但沒有起到改變當時婦女處境的作用,還給當時的社會帶來了不良風氣,所以不符合“婦女解放”先驅者的定義。

    誠然,潘金蓮不幸的婚姻令人同情,心懷對愛情的美好向往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追求愛情不應該以傷害別人和犧牲別人的生命為代價,她聯合西門慶毒殺武大郎的行為是不能被人原諒的。古往今來,婚姻不幸福的女性數不勝數,和潘金蓮一樣耐不寂寞而出軌的也大有人在,聯合情夫殺害夫君的潘金蓮也不是個例,但是這些人的行為除了給世人留下蛇蠍心腸的印象,沒有一點積極的意義。

    愛情是偉大的,勇於追求愛情當然是沒有錯的,但前提是,我們不能傷害他人。為了個人幸福而破壞他人幸福的行為是自私的,只會遭人唾棄,真正的愛情應該是有道德的,能夠在不傷害他人的同時讓自己也獲得幸福。

    潘金蓮本可以選擇向武大郎坦白,憑西門慶的權勢逼迫一個平民百姓離婚應該不是一件難事,縱然這樣還是會傷害到武大郎,但不至於讓他丟了性命。但是這兩個人卻不想麻煩,一個狠毒,一個陰險,為了所謂的“真愛”狼狽為奸,奪去了一個無辜人的生命,讓人憤慨又嘆惋。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潘金蓮有,武大郎也有,但是為了追求個人幸福而不擇手段是不可取的,因為愛情之下,還有道德作為底線。

  • 5 # 東方評史

    《水滸傳》中潘金蓮的行為即便是放到今天的道德觀念上也是要受到譴責的。

    至於她是不是能夠稱為封建社會的“婦女解放”的先驅者的問題,那麼我在此很認真的告訴你:兩者之間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封建社會是封建社會,婦女解放是婦女解放,我就不明白了,潘金蓮偷漢子管人家封建社會的啥事啊?

    而且當時的宋朝還不是什麼封建社會!

    近代歷史引進的新式概念 誤導了人們對封建一詞的理解。

    但凡有一定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周朝才是真正意義的封建社會。

    所謂“封建”一詞其實就是所謂的“封邦建國”,其次就是在君主制的時代,皇帝為了報答一些有功之臣,常常把一些土地賞賜給他們,供他們食邑,也就是所說的“萬戶侯”!但宋朝並沒有施行裂土封疆制度,而且也應該沒有類似的“萬戶侯”這種制度,大臣都是食王祿的,也就是吃工資,這樣的朝代也叫封建社會?

    而且不管是不是封建社會,都跟潘金蓮的紅杏出牆沒有半點牽扯。

    說通俗點,就是舊時代的社會道德禮教對婦女過於嚴厲,尤其是宋代更是如此。

    舊時代對婦女的道德禮教確實嚴厲了一點,不似今天的道德觀念那樣開放。

    但是再嚴厲,也沒能擋得住潘金蓮的婚外情。

    為什麼呢?

    因為大家都是凡人,是凡人都會有七情六慾,你可以想一想,武大郎本身連矬帶矮、相貌醜陋就不說了,而且還似沒有那個功能,這種情況之下的潘金蓮怎能不出軌?

    說真的,這事還真的不能怪潘金蓮。

    其實潘金蓮的道德規範還是有的,並且還不是一般的高。

    咱先說在嫁給武大郎之前的事!

    在潘金蓮遇到武大郎之前,她原是財主張大戶的一個丫鬟。

    好色的張大戶相中了潘金蓮的美色,欲要強佔她,潘金蓮是寧死也不屈服於張大戶的淫威。

    在這一點事我覺得她要比喜兒強很多,喜兒都沒能做到,但她做到了。

    電影《白毛女》大家都看過,喜兒在深山老林裡誕下了一嬰兒,由此可以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她和黃世仁之間的關係決不會是一次!但是潘金蓮卻沒有成為張大戶的犧牲品,她向張大戶的大老婆告了張大戶一狀,女人都是吃素的,因而張大戶的陰謀並沒有得逞。

    一箇舊時代的小姑娘,一個在狼窩裡生活的一支羔羊能夠做到這一點確實很不容易。

    試問一下,今天的女生在此情況之下有誰可以做到,不投懷送抱就已經很不錯了。惱羞成怒之下的張大戶,為了報復潘金蓮,便把她強行嫁給了醜陋的武大郎。

    在那個時代,人都要吃飯,離開了張府,以一個弱不禁風的小姑娘來說很容易餓死。

    武大郎不僅相貌醜陋,而且年齡也比潘金蓮大許多。

    無論是身材相貌還是家庭狀況,張大戶比武大郎不知要搞出多少。

    但她寧可選擇武大郎也不屈服於張大戶,這一點是真的是很令人稱道了。

    在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之後,當時有很多的浮浪弟子常在他們面前滋事,這個時候的潘金蓮依然沒有出軌。

    但不幸的是武大郎應該沒有過夫妻生活的能力,這才是最要命的問題,作為一個女人,她不乞求富貴,不乞求強權,那麼她還能祈求什麼呢?

    至於潘金蓮追求武松,其實根本就算不上什麼。

    看看現代的人們,有四五十歲的婦女嫁給二十多歲小夥的,也有老頭子誘騙女童的,人間的醜惡應有盡有,在他們面前,潘金蓮的行為算哪根蔥?

    當然,潘金蓮和西門慶、王婆一起毒死武大郎,這事就很嚴重了。

    這個典故成為了比喻所有姦夫淫婦毒死親夫的一個道德譴責的典範,事情可就有點大了。

    但問題是,在潘金蓮首次遇見西門慶之後,並沒有出軌的意念,是西門慶攛掇了王婆子陰了潘金蓮一把。

    一個風流調儻、有錢有財的俊朗男子,在一個女老油條的配合之下,去進攻一個渴望得到雨露滋潤的潘金蓮,她哪裡還能把持的住自己。

    而且此時的潘金蓮第一絲毫沒有想和西門慶做長久夫妻的打算,第二壓根就沒有後來打算毒死武大郎的心思。

    但有兩個關鍵的節點使以後的發展變得嚴重起來,第一是武大郎明確告訴她,等他兄弟回來再做理會。

    第二是經不起王婆子的攛掇,給武大郎灌了藥。

    武松的神威,連西門慶都感到恐懼,更何況是潘金蓮。

    為了逃避懲罰,做下了斷無回頭之理的事情。

    潘金蓮是一個悲劇,前期表現令人肅然起敬,後期表現令人唏噓不已,一個不能決定自己人生之路的悲劇是人物。

    在那個時代她註定是一個悲劇式人物,不似現代一樣可以離婚,而且即使是離了婚,也會受到社會輿論的巨大壓力,她不出軌很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做女人是一種什麼感覺。

    但她的事例絕對算不上什麼封建社會婦女解放的先驅,要說先驅的話,武則天和楊玉環比她早多了,但人家比較幸運,不但日子過得挺滋潤,而且楊玉環和李隆基的不齒之倫還被後人傳為了愛情的佳話。

    而且潘金蓮的情況到了現在被效仿的還大有人在,這些人第一不是沒老婆和丈夫,第二吃穿不愁,第三不是沒有過夫妻生活的能力,但他們還是去做了道德不齒的事情。

  • 6 # 言者青青

    “先驅者”的意思是什麼?如果,“先驅者”意思是在大家沒有開發和開展的領域,最先作出了試探和研究的人,那麼,《水滸傳》中的潘金蓮就是。

    潘金蓮所處的社會是宋朝的封建社會。那個年代,女人們面對兇惡的嘴臉和權貴及男人們的欺凌,無可奈何,只能採取順從和忍受的態度,根本就沒有抗爭的條件,哪來的社會地位?只能逆來順受,受男人的擺佈與欺負。

    難道潘金蓮生存在這樣的惡劣而霸道無禮的情境中,就必須逆來順受嗎?

    潘金蓮是武大郎的媳婦。人又年輕,又長得漂亮風騷。而她的丈夫長得又矮小又孱弱,要錢沒錢,要模樣沒模樣。這與潘金蓮的期望值相差是很遠的。

    武大郎和潘金蓮從體型外貌上根本就不般配。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只有委曲求全,苦了自己。

    在潘金蓮的慾望中,無論在衣食上,還是男歡女愛上,都要與眾不同。但是,武大郎根本滿足不了自己。

    潘金蓮被困在家中,日日夜夜過著寂寞孤獨地日子。雖然自己也有丈夫,但是,面前的這個丈夫卻滿足不了她的需求,更談不上什麼慾望了。

    怎麼辦?改嫁?不可能!“三從四德”在那裡捆綁著她,她不敢。自己想出去見見世面,又因為自己是女人,尤其是個已經出了嫁的女人,更應該在家守婦道,伺候好自己的丈夫。作為婦道人家潘金蓮,在當時根本就不可能產生找什麼“第三者”的想法。

    命運往往自己說了不算,而是機遇成就了潘金蓮,使她產生了新的幻覺。

    武大郎的弟弟武松的到來,使潘金蓮眼前一亮。此時此刻,她多麼想找個靠山,滿足自己慾望啊!當然,在武松仁義豪俠的人面前,她的這個慾望是不可能實現的,都被男子漢武松拒絕。

    使潘金蓮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花花公子西門慶卻來到了潘金蓮面前,而西門慶一表人才,又會調情,致使潘金蓮春心大動,很自然地投入到了西門慶的懷抱。

    難道這是潘金蓮心甘情願的嗎?她只要不是冷血動物,自己在那種處境下是完全可以大膽地去愛。不過,潘金蓮卻選擇了偷偷摸摸地愛,這種愛在那時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的,即便是在今天,也被許多人認為是大逆不道的。

    潘金蓮選擇偷偷摸摸地愛是錯誤的,但是,在她所處的環境下,即便是現在,也很無奈吧?也只能選擇偷雞摸狗的路。

    潘金蓮選擇的這條路是條走不通的路,是條死路。最後,自己還是被武大郎的親弟弟武松斬首。

    看起來惡果是潘金蓮不守婦道,不遵守“三從四德”造成的。仔細分辨,這裡面的第一受害者就是潘金蓮。如果潘金蓮不是嫁給武大郎,有了這段沒有愛情的婚姻,那麼,她能以偷情的方式,奮起抗爭自己婚姻愛情嗎?

    應該說,潘金蓮就是在大家沒有開發和開展的領域(封建社會的愛情婚姻),最先作出探索的人,那麼,潘金蓮也算是封建社會“婦女解放”先驅者。只是需要我們現在的人要正確識別在這裡所指的“婦女解放”先驅者的含義,而不是藉機亂來,搞什麼婚外情之類傷風敗俗的事。

  • 7 # 文化一家人

    婦女解放,還先驅者,這用的都是現代詞啊!一千多年前的潘金蓮如果能戴上這頂帽子,那可真成了先知先覺的巾幗英豪——這怎麼可能呢!

    相形之下,在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從一而終,把貞操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的封建社會,潘金蓮這個不僅婚內出軌,而且還喪心病狂謀害親夫的婦人,就更不可能成為婦女解放的先驅者了。

    當然,今天的我們,如果單純站在道德高地,一味地對潘金蓮進行口誅筆伐,而對其它顯而易見的客觀原因視而不見,也未免有失偏頗。應該看到,潘金蓮婚內出軌謀害親夫固然罪不可赦,但那是在特定環境的特殊情況下導致的後果——並非潘金蓮主動為之。

    之所以這樣理解,可以下分析中得出結論:

    一、婚內沒有前科,也沒有勾搭西門慶

    出身貧寒的潘金蓮,本來是在一個大戶人家當使女,只因容貌出眾,被主人無端糾纏。她執意不從,為避免禍事,把這事告訴了主人的婆娘。從這件事既可看出,潘金蓮如果是那種人,應該順從主人才合情合理。正因為她沒有順從,所以才導致主人懷恨在心,故意報復她,寧可賠送嫁妝也把她嫁給渾名三寸丁谷樹皮的武大郎。這個婚姻應屬於天降悲劇,是個人都將生有怨氣不會心甘。當見到英俊威武的打虎英雄武松後,潘金蓮確實動了春心,但遭到武松拒絕後,並沒有其它舉動。另外,關窗時失手掉落叉杆碰到西門慶,純屬於誤打誤撞,事發後,潘金蓮也未有其它意圖。是西門慶三番五次央求王婆設下圈套,引誘潘金蓮上勾。

    二、並非貪圖富貴傍大款,只是單純的解決生理需求

    在王婆的步步計謀下,潘金蓮這個對婚姻不滿者和生理飢渴者,輕易便落入了圈套。細讀《水滸傳》不難看出,做為花容月貌的女子,面對醜陋不堪又不擅風情的丈夫,心理失衡的情緒可想而知。在這個節骨眼兒上,王婆的計謀等於是久旱逢甘露,致使她心理失衡的鬱悶一下子找到了釋放的突破口,生理慾望自然而然地上升到了壓倒一切的高度。色膽包天,頭腦一時發昏,便把一切通通拋之九宵雲外了。必須看到,在這個過程中,潘金蓮並沒有提出金錢方面要求,也沒有與武大離婚和西門慶明媒正娶等想法,可見她不過是單純解決生理需求而已,更談不上謀害親夫的企圖。

    三、謀害親夫,並不是潘金蓮的主意,而是被形勢所迫的昏了頭

    當武大被西門慶踢傷,潘金蓮在扶侍武大時,武大曾想息事寧人不予追究。武大說:我死自不妨,和你們爭不得了,可我的兄弟武二,你須知他性格,倘若早晚歸來,他豈肯幹休。武大這是先亮出底牌,告之此事的嚴重後果。接著話題一轉:你若肯可憐我,早早撫侍我病好了,武二歸來時,我可不提此事。話說得再明白不過。現在懸崖勒馬還為時不晚,我可以既往不咎。潘金蓮不是傻子,當然明白此話的份量。她當即把武大的意思向王婆和西門慶和盤托出。西門慶當時也傻了:苦也,我須知景陽崗打虎的武都頭,他是清河縣第一個好漢,我如今和你眷戀日久,卻忘了這等事!可見西慶和潘金蓮一模一樣,當初也是被情慾衝昏了頭腦,一時衝動,清醒後方知釀下大禍。

    可以想見,此時他們二人如果見好就收,不至於落得丟掉性命。事情壞就壞在王婆身上。王婆冷笑道:我倒不曾見你是個把舵的,我是個趁船的,我都不慌,你倒慌了手腳。慌不擇路的西門慶到了此時,自然要請王婆給拿主意,王婆說你家開生藥鋪的,不是有砒霜麼,拿來下到藥裡,把這矮子結果了,到時焚屍滅跡,死無對證。

    可見潘金蓮和西門慶並沒有殺人的意圖,一切都壞在了王婆身上。

    四、因小失大,引火燒身,一失足成千古恨

    不難看出,這件事對潘金蓮和西門慶來說,不是沒有改邪歸正的機會。如果他們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被王婆所蠱惑,痛改前非,堅持按照武大的意見辦,事情恐怕就會柳暗花明。可惜呀,他們沒有把握住機會,上了王婆這個千刀萬剮的老妖婆的當。最終三人都走上了身首異處的不歸路。

    總結:

    潘金蓮有錯有罪,理應受到懲罰,這是不可置疑的。更與婦女解放的先驅者毫無關聯。但是,她如果及時收手,悔過自新,路就在腳下。千古教訓,真可謂令人唏噓。

  • 8 # x辛雙成

    (水滸傳)中的潘金蓮在女性的本能和性愛方面,利用武大郎懼怕自已的弱點,大膽追求並享受被封建社會禁言禁行的男歡女愛婚外性愛行為,應該稱為開了封建社會傳統上婦女解放的先河。但並不是開了婦女應當享受到全部權力的第一人。

  • 9 # 林武師de文散打

    生不逢時的悲劇美女潘金蓮

    ——分享有趣和觀點 散打三國與水滸(57)

    說到潘金蓮,恐怕現代人的“印象”更多直觀的倒是大陸版王思懿、甘婷婷等以及香港春情版的各色妖冶塑造——毫無疑問,潘金蓮恰是能搔著古今男人癢處和“痛點”的話題。

    美貌,倔強,不甘“命運”安排的不順心婚姻、追求真愛,到苟合犯淫、起狠殺人……《水滸傳》裡的潘金蓮就是這樣一個可嘆、可悲復可憐的人物。

    現代人在鄙夷、批判她偷姦殺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同時,倒有幾分理解和同情命運對她的不公。

    但在古代,打從她問世起,從插播版的《水滸傳》到主傳版的《金瓶梅》,就是將她作為一個妖冶風流,淫蕩狠辣的角色在看待。特別是她最後犯淫殺人,為古今道德和法律不容,這就讓她成為“狠毒淫婦”代名詞,為社會/人們所不齒了。

    演變到近/現代,隨著女權運動(即婦女解放)的興起、到而今“男女平等”廣為社會接受和共識,潘金蓮這一歷史文學形象和她所代表的舊時代婦女在“君權、神權、族權(父權) + 夫權”四座大山壓迫下的悲劇命運,才被人們重新審視,重新分析,受到關注。

    早在上世紀20年代,中國著名戲曲藝術家歐陽予倩就曾創作話劇《潘金蓮》對潘所代表的婦女命運進行探討。據作者自述“1924年寫戲的時候,我看到許多婦女受壓迫,心中很悲憤,於是想寫一齣戲藉以揭露當時的黑暗”。這一版的潘金蓮是封建婚姻的反對者和自由戀愛的追求者,是一個個性叛逆、追求個性解放的形象。

    上世紀80年代中期,著名劇作家魏明倫創作了川劇《潘金蓮》。這是在當時改革開放/思想解放背景下出籠的一部探討之作。魏揭秘是以“潘金蓮式的婦女,尤其是貧家女兒,怎麼從單純到複雜,從掙扎到沉淪,從無辜到有罪……這個潘金蓮使人同情,令人惋惜,也遭人譴責,但是引人深思”。

    這就顯然更具有現代意義的探討了。魏還說:

    施耐庵他是俯拍,他是仇視淫婦之惡,把女人看得很小,是小人、庸人、賤人、壞人;而歐陽予倩全是仰拍,仰著拍,是抬高叛逆女性的高大。而我的《潘金蓮》是在俯仰之間,也就是說,把這個女人置身於大男子為中心的社會背景下,看她本人的性格發展,該同情的時候我同情,該讚美的時候我讚美,該惋惜的時候我就惋惜,該譴責的時候我也譴責,所以說我這個是在俯仰之間,這就是我這個《潘金蓮》跟另外兩個《潘金蓮》之間的不同。

    寫到這裡,我們就有必要明瞭一下什麼是“婦女解放”了。

    婦女解放概言之,就是指無論男女都應獲均等的機會,去參與社會、政治生活等各個方面。應徹底消除那種以男性為中心,使女方居於依附/從屬地位的不合理現象。即使男女之間在體質、能力、智力方面有差異,但卻各有獨立的、應該受到尊重的人格——特別是對女性。

    貧家/婢女出身的潘金蓮,性格剛硬倔強,對原主人的不軌欺辱敢於抵制和反抗——這咋說也比那些有奶是娘、見錢眼開的男女好啊!

    她的婚姻完全是被惱羞成怒的原主人實施的懲罰式報復:倒貼錢嫁給一個矮小丑陋的人物。“得不到你也要噁心死你”的扭曲心態。

    嫁給武大這場婚姻,從靈到肉都不是和諧滿意的。從這點上說她是不幸的、值得同情的。

    如果生在現代,她可以起訴原主人騷擾、也不可能走入被賣似的婚姻。且即便走入,她也完全可以去民政部門要求離婚。重新追求自己理想的愛情和滿意的婚姻。

    可惜她生不逢時。在“君、神、族、夫”四權大山的舊時代,她和同她一樣的婦女就大多隻能認“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但又和她剛硬倔強、追求真愛的性格不符。所以她就有了兩段“對真正喜歡的感情”的追求行動。

    一次是對英俊武勇的小叔子武松主動追求,這是她一次“源於愛”的追求,但沒成。

    一次就是《水滸傳》中的風流暴發戶西門慶,這是她“源於欲”的“追求”,是“被動”受勾引,並從此走上不歸路,合謀殺夫、直至因此喪命。

    ——她的兩次追求,前一次屬亂倫,是不道德的,註定失敗;

    後一次是淫亂的 + 違法犯罪的。

    武大形貌醜陋,但卻是個心地善良、辛勤勞作的老實人,對她也百依百從。被她與人合謀毒害,更是大違公序良俗——僅此一點,她就該受到譴責。

    潘金蓮是個舊時代的悲劇人物,她的痛苦遭際是舊時代眾多婦女的縮影。她對前主人的反抗,對無愛/不如意婚姻的抵制,原本是可以被人理解和同情的。可惜她在(沒有生逢其時)的艾怨中,一再走極端,結果又從悲劇走向恥辱。這是她的時代侷限。

    她對凌辱、對不如意婚姻的反抗和抵制,是舊時代弱者的抗爭,但這和後來的“婦女解放”沾不上啥邊——因為,既缺乏“理論”的依據,也不是正道的方式。

    頂多算對不公平命運的自發的抗爭罷了。

    她是個悲劇人物。她生不逢時。她是舊時代的犧牲品。

  • 10 # 文字裡的風景

    說起潘金蓮,可謂臭名遠揚,《水滸》作實了她:紅杏出牆,道德敗壞,通姦殺夫的淫婦形象。但是,到了現代這個男女平等的社會,有些人從另外一個角度認為她是封建社會“婦女解放"的先驅者,對於這個定論,我持否定態度。原因如下:

    潘金蓮通姦,謀殺親夫,挑戰道德倫理底限,在當今社會也是罪不可赦的,更不能作正面宣傳。

    做為施耐庵筆下充滿悲劇色彩的潘金蓮,身世悲慘,從小在張大戶家做工,長大後,抗拒張大戶的非禮,被報復式廉價送給人稱“三寸釘,枯樹皮”的武大郎做媳婦,真可謂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相貌奇醜且有生理缺陷的武大郎和年輕貌美,心高氣傲的潘金蓮,本來就不是同頻的人,所以根本談不上生活幸福,從而也導致了後面潘金蓮出軌。但在當時那個程朱理學束縛人們思想的年代,女人就要三從四德,餓死是小事,失節是大事,就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完全扼殺了婦女的天性,讓她們倫為卑下無權的地位。所以,潘金蓮不堪忍受命運的安排,她要逆天改命,追求自己的幸福。當英武的武松出現了,她置道德倫理於不顧,勾引小叔子,結果遭拒。後來,遇人不淑,碰上了西門慶,她突破道德底線,與人合夥,謀殺了親夫,此舉讓她萬劫不復,永遠背上了蛇蠍淫婦、蕩婦的罵名,且被釘在歷史道德的恥辱柱上,警示後人。

    潘金蓮嚮往愛情,追求美好生活的願望是值得肯定的,但其獲取的手段是血腥的,為達目的,隨意剝奪丈夫的生命,是道德倫理所不允許的,是被世人唾棄的。

    另外,據史料記載,在潘金蓮前一個朝代,唐朝,有一個叫魚玄機的女詩人,集美貌和才華於一身,也是一個勇敢追求美好愛情的女子,卻接連被心愛的人拋棄,無奈做了道姑,從此性情大變,淫蕩無比,豔名遠播,因懷疑侍女偷了她的男人,失手打死侍女,被處斬,死時年僅26歲,真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透過上面敘述可以看出潘金蓮、魚玄機等人,雖然都是在反抗男尊女卑,爭取婦女的權益,但只能稱得上是封建社會“愛情覺醒者”,配不上封建社會“婦女解放”先驅者的稱號。因為她們自私自利,為達目的,隨意踐踏別人的生命,行為齷齪,令人髮指。

    所以說,封建社會“婦女解放”先驅者稱號只能屬於那些無私為爭取男女平等,爭取女性權益做出貢獻的光明磊落之人。

  • 11 # 星其裡

    如果一個出軌且殺夫的女子可以叫做“婦女解放”的先驅者,這個社會怕是要亂套吧。

    先說出軌,古今中外大部分人都不認同這個事。比如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出軌的安娜最終是走向死亡的。《紅樓夢》中男權那樣鼎盛,賈璉偷吃多姑娘王熙鳳一樣要鬧。

    《花樣年華》中梁朝偉和張曼玉扮演的角色最終還是沒有越出雷池一步,說明出軌這個東西可以算作底線了。臺灣現在仍有通姦罪,極端女權還沒有發展到出軌都是“婦女解放”吧。

    再說殺人這事,潘金蓮真真正正的是作惡殺人,她要是自衛還能讓人有一絲絲同情,偏偏不是。從古至今,還沒有聽說哪條法律會寬恕作惡殺人這種,潘金蓮又何德何能被稱為封建社會“婦女解放”的先驅者?難道她殺得對?

    要說封建社會婦女解放的先驅,卓文君《白頭吟》裡面“皚如山上雪,皎若雲間月。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漢樂府《陌上桑》中的秦羅敷等才算吧。不卑不亢,獨立自主,潔身自好,這算得上是封建社會的婦女解放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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