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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年鼎盛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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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河南望
不是喜歡,而是古代環境條件所致
一、國家硬性要求
各個朝代,朝廷都會規定女子的婚姻年紀,官方年齡大概在15歲。老百姓家中的女子必須在這個法定年齡之前完成婚姻大事,否則就會被定罪。比如說在春秋時期,越王勾踐就下令,全國女子必須要17歲之前完婚,男性要在20歲之前娶妻,否則將會被當成罪犯論處。想想現在的我們是不是很幸福,過了30歲還不結婚也沒事。齊桓公更狠,曾經下令,女子要是在15歲之前沒嫁人結婚,父母就會收到連累。看到這裡,我只想說社會主義真是好,大齡青年無負罪。
二、戰爭與經濟的雙重需要
古代的大大小小戰爭基本上就沒消停過,要麼是戰亂時期,各個國家為了統一打得你死我活;要麼是和平時期的抵抗外族侵略和平定謀反叛亂。總之,只要打仗就需要人。古代的戰爭不像我們現在使用高科技武器,他們都是近身肉搏。在冷兵器都差不多的情況下,拼的就是人數。誰掌握了更多的兵力,誰就在戰場上擁有了更多的勝算。這樣一來,老百姓只能在戰爭的裹挾下早生孩子、多生孩子。
在那個糧食產量低的年代,人多意味著耕種田地的糧食多。老百姓為了家中多一個勞動力,為了多收點糧食,也為了給朝廷交稅,最實際的做法就是早點結婚早生孩子。漢惠帝時期,為了增加本華人口、提高經濟,下令女子必須15歲之前嫁人,否則,家裡人就要多繳納5倍的賦稅。所以,很多老百姓會在女兒13-14歲的時候就讓她們結婚。
三、壽命問題
古代人的壽命普遍都不高,要是再遇到兵荒馬亂的年代,那就更不好說了。連皇帝的平均壽命都在50歲以下,更何況是沒有錦衣玉食、沒有太醫照看的老百姓。深受儒家思想的古人,一致遵守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祖訓,把生孩子、延續血脈當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為了能為家裡留下後代,也為了自己死後有人繼承家業,都會早早地選擇結婚生子。
四、思想問題
古代人們的思想是生了女兒也是在為別人家養孩子,尤其在吃不飽穿不暖的朝代裡,女兒家的父母更願意早早地把女兒嫁出去。一來可以省下一口糧食,二來也不用擔心女兒的安危和名聲。對於那些要娶妻生子的男方家庭,自然是盼著早日成親早日生子。這樣一來算是一拍即合,即便沒有朝廷的硬性要求,民間老百姓也很願意早早地把孩子的婚事給定了。
五、勞動力問題
這裡所說的勞動力不單單是青壯年耕種田地的勞動力,而是國家大興土木,老百姓每家每戶要出的勞力。秦始皇時期的修皇陵、萬里長城,隋煬帝時期修運河、建宮殿都需要徵用民間幾十萬的勞動力。如果老百姓家中沒有男丁,就需要出錢來彌補勞動力的缺少。在這種情況下,人口數量只能增多才可以滿足各種大型工程的人數需求,早結婚早生子也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
這些原因導致了古人早婚,也並不是他們都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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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獅
可在古代,不講究這些,越早越好,什麼娃娃親,童養媳,只要你有條件,隨便來。現如今有些中亞穆斯林國家和非洲國家依舊奉行這一套,我個人是堅決鄙視的。
不說古代,就拿晚清民國來說,仍有娶十三四小女兒為妻的例子,而且數不勝數。古代之時,男尊女卑,不論男女,都尊奉這一套,認為女子天生就該著被男子支配。
這套玩意兒,要怪就怪朱熹和程頤搞得那套“程朱理學”,把女子徹底束縛住,不給其任何自由,稍有反抗,便被認定有違人倫,要是浸豬籠的。
他二人又是娶妾又是“扒灰”,卻不許女子有尊嚴、有自由、有自主權,真怪了。
迎娶未成年少女為妻,以明清兩朝最為盛行,逐漸形成風潮。有些地方,認為女子到了這個年紀還不嫁人,就成了“老閨女”,也就不好嫁了。因此,早早打發媒婆給撮合。
這其中儘管有些原因,如古代人壽命短,古代戰亂多,古代天災多,但這不是強迫女孩不到成年就嫁人的理由。可不是理由又是理由,因為根本就沒有理由。大人說什麼就是什麼,男人說什麼就是什麼。
有些朝代對於婚姻有懲罰和獎勵制度,鼓勵早婚早育,其目的是為了促進人口發展。如果超過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是要交付高於別人4-5倍的人頭稅的。稅額之高,令人髮指,根本沒地方說理去。為了避免受罰,因此還是早婚早育的好。
我小時候在山東農村生活過一段時間,其中從一些小腳老太太口中得知,她們大都是在十五六歲之時嫁人的,甚至有些在十二三就嫁人了。結婚之後,什麼也不懂,沒少挨婆婆欺負,婚後就成了勞動力和生育工具,幾乎沒有尊嚴可談。可沒有辦法,父母包辦,媒妁之言,不嫁也不行,對於婚姻自己是沒有選擇權的,只有服從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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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唯戀無名
不要說古代的男子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就是放到現代,試問誰不喜歡歲數小的小姑娘呢?當今社會,“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隨著人們觀念的開放,晚婚晚育已經成為了一種時尚,提倡晚婚晚育,因此我們大多數都在二十七八歲結婚。可是,在古代,十三四歲的小姑娘早就嫁為人妻了,這些小女孩子發育都沒發育完全了,怎麼就嫁人了,要知道這麼早結婚對剛處在發育期懵懂無知的小女孩來說傷害是很大的,可是古人堅持這麼娶還是有一定原因的。
一,人口問題,歷朝歷代,權利相鬥,戰爭在所難免,冷兵器時代,就是拼的人多,因此古代很推崇早婚早育。
在古代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低下,完全就是一種生育工具。對於歷朝歷代的皇帝而言,經濟的發展,應付連年的戰爭,人口的增長是最主要的,因此,很多朝代推崇鼓勵百姓早婚多生多育,為了讓女孩們早點嫁人生子,還專門制定了法律,女孩必須在12到15歲之間嫁出去,否則就會面臨高額罰款,正因為這樣,很多女孩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早早嫁了人,很多十六七歲的女孩,早早的做了媽媽,自己都還是懵懂無知女孩,還要帶著一個甚至多個小孩。
二,古代男子普遍喜歡歲數小的女孩子,有錢人家家庭,以找到小女孩子為妾作為標榜炫富的工具。
這一點和現代很相像啊,當今社會的男孩們也是喜歡小一點的女生,在古代更是如此,古代男子以娶到小女孩作為妻子是一種榮耀,尤其是貴族有錢人家庭,甚至娶上三妻四妾以此標榜自己家庭實力。很多窮苦人家,不要說是娶十三四歲小女孩了,打光棍一輩子娶不了老婆的都大有人在,總之在古代,充滿著不平等,這已然成為一種社會現實。
三,皇帝選妃年齡界限是全國十三--十六歲未婚少女,一入侯門深似海,在皇宮裡能得到寵幸飛黃騰達的女孩少之又少,大多數只能老死宮中,因此很多不願意嫁人皇宮的女子選擇更早的嫁人。
皇帝選妃的年齡界限是全國十三~十六歲未婚少女,皇帝這一選,可是把好多妙齡少女給圈進去了,其中不乏有很多對本身就是情投意合的,這被皇帝一選入宮,侯門深似海,很多妙齡女子是不願意的,很多男子是更不願意的,因此,古代男子都是搶在十三四歲就把小女孩娶進門,這樣就有效的規避了入宮的風險。
四,生活所迫,為了生計,窮苦人家家庭不得已把女兒早早嫁人
在古代娛樂專案單一,有錢人家還能夠聚個會喝個酒誑青樓,窮苦百姓家庭連基本生計都困難,他們沒有任何娛樂活動,吃完飯,連點蠟燭都未必捨得,無聊之下,早早上床造人,反正古代也是推崇多生多育,可是孩子養了一大堆,男孩子還好一點可以當兵幹農活養家,女孩呢,對古代窮苦家庭來說就是累贅,多一張口。因此很多家庭會選擇讓自己家女孩早早嫁人,這樣少了一個人吃飯,就少一分負擔,而且還可以得到一筆彩禮錢,用於家庭花費,還可以規避罰款,何樂而不為呢,對於那些女孩來說,嫁出去的女兒撥出去的水,自後便可不管不顧。
五,在古代古人崇尚鼓勵早婚早孕有沒有什麼歷史依據呢?答案是有的,早有記錄,結婚者普遍十四歲左右
漢樂府《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中說:“十六知禮儀,十七遺汝嫁。”
唐李白《長幹行》:“十四為君婦,羞顏未嘗開。”
《梁書·張緬傳》中記載:梁高祖的第四個女兒富陽就是在十一歲的時候就出嫁了。
《周書·城冀傳》中記載北周高祖皇帝的女兒平原公主也是在十一歲時就出嫁。
《晉書·武帝紀》中記載司馬炎頒佈的一項規定:女子若是到了十七歲還沒有嫁人,那麼,女子的婚事就由不得父母做主了,官府會為她找到物件,強行嫁出去。
《宋書·周朗傳》所提到的“女子十五歲還不嫁人,家人要連坐”,說明,當時女子晚婚不僅自己受罰,還會連累到家裡人。
種種記載說明,不論是民間流傳還是朝廷法令,都有要求古代女孩子早婚早育甚至設定年齡界限,違者不但要受到官配甚至遭到處罰。
綜上所述,古代女子地位卑賤,她們無疑是悲慘的,出於種種原因,她們選擇了早早結婚,對她們身心傷害是很大的,不過,在古代,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女孩子們以無才便是德為上,也不讀書,很早就學會做家務,因此往往普遍早熟,古代的十三四歲小姑娘和現代十三四歲小姑娘可沒得比,現在的孩子嬌生慣養慣了,養在手裡,寵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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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的坎
現在我們大多數人肯定會嗤之以鼻,付之一笑,這麼小的孩子去嫁人,生孩子?
首先法律就不允許,其次這個年齡也還只是一個孩子,剛走出童年,怎麼可能再去生小孩子呢?連自己也照顧不好,還能去照顧別人?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比如你就是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女,突然有人跟你說讓你去結婚生子,你會怎麼想?可笑?荒唐?不相信?恐怕這就是大多數人心中的想法,甚至會有人只當這是一個玩笑。
說一下這並不是一個玩笑,而且是真實存在的。
其實在古代這種現象是很普遍的,因為在那個時代是男人們的天下,人們的思想都被禁錮著,女性的權利很少,或者說沒有。
其中,女子無才便是德更是害苦了一群又一群的女性。其次,古代的生產力水平不夠高,家裡多個便是多個負擔,反正要嫁出去的人還不如早點走,這就是為什麼說女大不中留!
而對於男方家庭來說,早點傳宗接代也是根深蒂固的思想。所謂娶妻生子,成家立業,都是其一個道理,這是保證家族傳承與興盛的主要方式。
同時古代需要靠人口增加來保證國家的發展,這是衡量一個國家的昌盛與否的標準,所以國家提倡早婚早育。
種種原因導致下,古代女子到了可以生孩子的年齡後,便會出現有人來做媒,讓她們嫁人的情況。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女生髮育期開始的比男生要早,這也就是女生在一定時間內會比男生身高更高的原因,女生在十二歲左右第二性徵就會出現,有個別女生十歲之前就會出現第二性徵,雌性激素開始分泌,她們與成年人唯一的區別就是年齡,理論上來講她們已經可以生孩子了。但這僅僅是理論上,過早的生育和性生活,對身體沒什麼好處。這也是為何我們國家會將結婚年齡規定到20歲以後。更重要的是這個時候她們的心智還遠遠沒有成熟,她們還不具有可以承擔照顧別人,甚至後代的責任,因為在這個年紀,責任感還沒有培養起來。所以這對於女性來說,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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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蟻史為諫
答:古代男人娶十三四歲的女孩為妻,與喜歡與否沒有關係;這種現象是因為特定時代的特定文化而造成的。
中國歷史悠久,從石器時代懵懂到青銅器時代的大發展都逃不脫對勞動力的需求;進去奴隸社會爭奪更多資源成為時代的主旋律,人類的文明從母性氏族到男性氏族轉變。
由於戰爭耕耘的需求男人的社會地位不斷提高,女人的地位也就不斷下降;最終成為傳宗接代的工具,成為一種資源。
一,在古人看來女性就是傳宗接代的工具,只要能生育了就算成年了。我們知道十二歲左右的小女孩就會來例假,也許在古人看來這就是成年的標誌,於是乎成年後一到兩年就可以出嫁了。這也就造成了很多人十三四歲嫁娶的事實。
二,古人壽命相對較短。從古代這些名人的生卒年可以看出古代的人壽命確實比較短(能活到六十以上算長壽的),也許是因為醫療水平低下,也許是因為生活太過困苦他們隨時準備著離開人世。所以他們需要儘量早的結婚,儘量早點給自己留下後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三,長期的戰爭使各國的人口不斷減少,特差是春秋戰國等動亂時期;每個國家都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每個國家都需要大量的兵源。人口基數成為第一要務,所以女子一成年就會被鼓勵出嫁。越王勾踐臥薪嚐膽用了十年生育,十年發展最終滅了吳國。
戰國時期的各國改革中也多有提到,一旦家裡有兩兄弟需要分家;這就是鼓勵生育的措施。
以上三點是時代的需要,是樂觀事實,主要體現在勞動力與兵源的需求上。
對於貧苦大眾來說多一個兒子家裡就多一個勞動力;可是對於有錢有勢的貴族也許想法就一樣了。
當面晉文公流亡翟國就娶了季隗,當時的季隗才十三歲。齊桓公在湖上划船被衛姬嚇的魂不附體,衛姬也是小女孩(只是出於好玩和齊桓公開玩笑,卻被送回了家)。
自古哪個男人又不喜歡年輕漂亮的呢!何況是古代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你擁有多少實力就可以擁有多少妻妾,這個時候如果可以選擇你會選擇年輕漂亮還是年老色衰的呢?
毋庸置疑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男人都喜歡年輕的。在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年代,女性的地位太低太低;所以只要具備生育條件就會像各種物品一般被嫁出去。
這是時代的悲哀,對於女性來說本身身體和心裡都沒有發育成熟就需要為了男人生兒育女。所以現代的女性應該為此感到幸福,為能夠男女平等收到尊重而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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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車車好棒
這個問題討論的是古代男子為什麼喜歡找13一l4歲的女子成婚,而非是男人的獵豔天性。古代人的平均壽命極低,連年的戰亂和天災人禍更是雪上加霜。為了維繫集團、族群、國家的生存、延續、發展,統治者不得不採取降低結婚年令、甚至採用極端手段用稅收、刑罰等逼迫末成年少女結婚,從而達到人口數量的平恆或增長。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參加國的人口數量也出現雪崩式下降,迫切需要恢交人口基數,降低結婚年令特別是女性結婚年令是最有效的措施,雖然犧牲了末成年少女的利益,國家卻得到了利益的最大化。當年的蘇聯、日本正是這樣做的。可見,結婚年令特別是女性結婚年令的早晚與男性的天性關係甚微,而是統治者保證其長治久安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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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皆可為舜禹
古代與現代不同,古人所認為的女子的最好的年齡便是十三四歲的年紀,這個年紀的女子屬於豆蔻年華,古代的女子地位也是十分低下的,她們很少可以參與大事,而他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嫁人,在家裡相夫教子,過著這種平靜的生活。至於男人為什麼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女子呢?
首先就我們現在而言十三四歲的女子不過是一個兒童而已,十三四歲就要嫁人是在是有些匪夷所思,可是古代確實非常習以為常的事情,為什麼古代的男子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孩子呢?
其實不然,並不是古代的男子喜歡,而是在那樣的大背景下是需要的,古代的結婚年齡是非常早的,因為我們知道古代不像現在人口基數這麼大,古代其實是沒有這麼多的人,但是由於連年戰亂的影響,古代的人口減少也是很快的,所以成家生子也是為國家輸送人口,這樣人口才能得以延續,若是晚些結婚的話,那麼國家的人數也是會越來越少,直到滅亡。
而且對於古代的男權制度,女子也是非常的悲催的,如果不在十三四歲嫁人的話,那麼其後的每年就要罰款,罰款的金額是非常的高,古代的平常百姓家庭是無法承擔這個沉重的罰款的。所以在古代女性對婚姻的渴望是遠遠的超過男人的。
在其他方面古代人的壽命都是非常短的,他們的平均年齡大約在40歲左右,如果他們晚些結婚可能也沒有幾年的時光可以相處了,並且早些結婚的好處就是更利於感情的培養,反觀我們現在的離婚率太高,所以我覺得在古代的背景下,那種結婚的年齡也是可以理解的。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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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笑談歷史zz
我們知道現代女子的法定結婚年齡是二十歲,況且有一些獨立、自強的女子都在三十歲之後結婚,或者看心情來定,或者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而永不結婚。可你們知道嗎?古代的女子在十三四歲就已成為人妻了,二十歲孩子都滿地爬了,丈夫身體好的話,孫子也呱呱落地了。對於現在的女子來說,十三四歲的她們還是豆蔻年華,正坐在初中教室裡讀書呢。
那為什麼古代的女子這麼快就嫁人了!而且身體都還沒有發育成熟?你們應該都想知道吧 ?
首先每個朝代,朝廷都會規定女子的婚姻年紀,官方年齡大概在15歲。老百姓家中的女子必須在這個法定年齡之前完成婚姻大事,否則就會被定罪。就是說是國家硬性要求的,如果不在規定年齡嫁人就會受到處罰。其次都知道古代最多的就是戰爭且基本上就沒消停過,要麼各個國家為了統一打得你死我活;要麼因為和平或叛亂進行戰爭。
但是戰爭最重要的是什麼?當然是人了,沒有人,怎麼打仗。況且那個時候打仗是要肉搏的,所以哪個國家人多,戰勝的機率就大。因此,老百姓只能在戰爭的裹挾下早生孩子、多生孩子。最後,在古代,人們的思想是生了女兒也是在為別人家養孩子,尤其在吃不飽穿不暖的朝代裡,女兒家的父母更願意早早地把女兒嫁出去。這樣不僅可以省下一口糧食,也不用擔心女兒的安危和名聲。而對於那些要娶妻生子的男方家庭,自然是盼著早日成親早日生子。因此一拍即合,民間老百姓就早早地把孩子的婚事給定了。
還有一個疑問!我們已經知道古代女子早早就嫁人是有原因的。那麼那些古代男子為什麼喜歡娶十三四歲女子為妻呢?
大多數男子都喜歡年輕有活力的女孩做伴侶吧!可對於現在的男子來說十三四歲的確年紀太小了,但在古代,男子大多的確對這種年紀的小女孩就特別偏愛。而且那個時候古人思想都比較禁錮,特別是重男輕女的思想最為嚴重,幾乎所有男子都認為女子生下來就是傳宗接代,只要找個好人家嫁了就行。再加上對女子本身來說,深受思想的禁錮,認為自己沒有早早嫁出去,在道德上會受到譴責,會被說不孝,而且古代甚至還以女兒早嫁為榮,這是其一。
古代有一個特點――男尊女卑。女子地位非常低,低到塵埃。又因為身體上天生的不足,所以女子大多負責養育孩子,做一些細活。而男子則可以三妻四妾,因此女子在古代的地位大多之於生育,而為了更多的誕子,只能讓他們儘可能早的生育,這是其二。
古代的勞動力十分匱乏,社會生產落後。為了讓國家有足夠的生產力用以發展,統治者也就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要求女子必須儘早出嫁,甚至如果女子超過一定年齡還不出嫁的,政府甚至都會直接罰錢,在這樣的高壓要求下,早早出嫁的女子自然數不勝數,這是其三。
總體的來說,古代男子並不是天生就喜歡年紀這麼小的女性,只是因為當時人的平均壽命都比較短,社會生產力也不足,也是被迫才有了這種女子到了十三四歲便出嫁的習俗。就這樣,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幾十年過去了!那些古代男子和女子早以習慣這樣,習慣了在那麼早結婚,習慣了那麼早生育。其實,在那個時代最可悲的就是女性,她們不僅在豆蔻年華就嫁人生子,還要每天擔心受怕自己的丈夫因為別的女人而拋棄自己使的自己無棲息之地,無港灣之所。 敲醒古老沉睡的夢,推開歷史沉重的大門,開啟歷史的畫卷,回憶著觸目驚心,歷歷在目的畫面。那一幕幕的痛徹心非,刻骨銘心……歲月的積澱使得酒清香四溢,也使得歷史芳香醇厚,時間的長河在不停地流淌,歷史也在不停地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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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佳寧姐姐說歷史
要想了解這個問題 ,我們必須先知道古代人當時的實際情況,古代人稱十三四歲的女子為豆蔻年華,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時候。
由於古代人由於災荒,戰亂,醫療條件等一切的天災人禍 致使壽命普遍較短,所以古代 十三四歲女孩子已相當於現在20歲的年紀,古代的男子20歲稱為“弱冠之年”也就是說20歲已經成年了 ,但是女孩子比男孩子成熟的要早, 不管古代還是現代。
一般古代十幾歲的女孩子,就開始張羅著找婆家了,就開始有媒婆登門啊,如果超過20歲還未嫁 那就屬於大齡女青年了,再加上家庭 平常想再找一個好的夫婿 恐怕很難,所以那時候女孩子的父母,就要在女孩子最好的年華將她們嫁出去,14歲在古代了 看來已經不小了,女皇武則天同樣是在14歲,被唐太宗李世民看中選為“才人”十幾歲的女孩子嫁人 不單單是體現在尋常百姓家 那些富貴人家,甚至達官貴人家裡的孩子,也是十幾歲就出嫁。
女孩子十幾歲嫁人 ,這是在古代看來並無不妥之處 ,甚至十分的平常,由於古代女子的地位較低,長大了嫁人選夫婿 也得聽從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很多的女孩子在洞房花燭夜之時,才 還能看到新郎官長的是俊還是醜,對於嫁娶之事, 女孩子自己是做不了主的。
古代女孩子,在孃家無憂無慮的日子只有十幾年,十三四歲對我們現代人來說還是一個初中生而已,但是古代的女孩子,就要上花轎嫁人了,要為人婦 為人母了,想起來也確實不容易,俗話說, 婚姻等於女人的第2次投胎,如果嫁的好了那就是天堂,嫁的不好那就是地獄,因為古代女子沒有主動權 ,根本就沒有權利主動提出和男人離婚 只有休妻一說,這對女人來說確實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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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故人論江湖
古代女子大多在十幾歲就嫁作人妻,如北宋詞人張先在80歲時娶了一位18歲的年輕姑娘為妾;母儀天下的武則天在13歲時因容顏出眾,被40歲的唐太宗納為妃;雍正皇帝在51歲時娶了15歲的謙妃;隋文帝楊堅將14歲的孤獨伽羅納為後宮一員…
當一對夫妻年齡差相差太大,且這個女子僅有十幾歲時,放到現在來看,這往往會引起輿論和負面影響。儘管在現在看來這種婚配有些難以想象,但放到古代來說,這種事再正常不過了。
有些人或許會感到納悶,為什麼古代會有這種畸形的婚配現象?年輕的姑娘們是如何接受“老牛吃嫩草”的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探索古代奇怪的婚戀。
年紀輕輕被迫婚戀,傳宗接代最為重要
首先,我們要知道一件常識,得益於先進的醫療技術和高質量的生活水平,目前華人的平均壽命達到75歲以上。但古代人的壽命可沒有這麼長,根據社會學家許仕廉所著的《人口論綱要》道,夏朝到漢朝這段時間裡古人的平均壽命只有二十多歲,唐朝到清朝稍微高一點,不過也只是三十多歲。
古代很多時候是戰亂連連,又沒有太多養生的意識,連溫飽都成問題,只能是活一天算一天了。
再加上古代人非常重視傳宗接代,所以肯定是越早成親越好,為自己的家族增添香火,因此女孩子在十三四歲的芳華就成為人妻在當時來看其實並不奇怪。
其次,國家政策也是很重要的一點。人口是國家組成的最重要部分,無論是耕田、打仗,還是傳信、徭役,都需要人來去做。所以,古代朝廷規定的婚姻時間為十三四歲左右。
例如明太祖朱元璋曾頒佈條例,規定“男十六歲,女十四歲,聽其婚配”。別說女子了,就連男子也有著嚴格的婚配時間。
為何古代婚配男女的年齡差如此之大?
1.男子好色乃本性
曾經有這麼一個段子,哪有什麼一見鍾情,其實都是見色起意。有哪個男人不喜歡美女呢?只是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和社會風標把男人的色慾壓制下來,而這在古代並不存在。
在法律上,這是被允許的,甚至朝廷還希望你多娶幾個女子,多生幾個孩子,為國家提供勞動力,而且,社會風標也是鼓勵生育。另外無論男人多少歲,都喜歡年輕貌美的姑娘。因為大多數古代女子在十幾歲就成為人妻,所以想要一段正常的婚配,也只能找更加年輕的姑娘了,所以娃娃親在當時並不罕見。
2.女子被逼無奈
哪個女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是風華正茂、英俊瀟灑?但在古代男子的身份明顯更高,哪怕是普通人家也有三妻四妾,更不用說高高在上的皇帝了。
所以女子並沒有太多的說話權,很多家族都把她們當成攀附權貴的工具,能夠被有錢有勢的老爺看中,那麼就非常高興了。而且很多女子是被酒後的老男人看中,一推二就就只能成為人妾了。
因為古代講究男尊女卑,且女子謀生能力一般,所以對很多女子來說,嫁給有錢有勢的老男人未嘗不是一種好的選擇,至少不用露宿街頭,溫飽不成問題。
就比如前文所說的詞人張先,他一生中納妾無數,他最大的孩子和最小的相差整整60歲,這聽起來著實難以接受。
3.皇權至高無上
普通人和權貴尚且如此,那麼高高在上的皇帝會是怎麼樣呢?其實,在古代大部分朝代都會從民間選取女子進宮,漂亮的就成為皇帝的女人。而且這種方式還是強制的,只要你到了十幾歲,就必須經過挑選,最終進入皇宮。
在古代,年紀輕輕就嫁作人婦是一種非常常見的現象,而且一般來說地位越高,後宮就越大,這是基於封建王朝和社會風氣所決定的。
但是,因為十幾歲的女孩子正處發育的關鍵時刻,所以如果這時候進行生兒育女會給女子身心造成巨大的損傷,不少女子因此留下後遺症,嚴重的甚至難產而死。在封建社會中,女子的地位並不高,她們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只能看上帝的安排。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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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豆包的主人
其實古代女孩出嫁年齡如此之小,有這麼幾個原因。一是戰亂的原因。大家都知道,古代時常發生戰亂,戰亂就會導致人口銳減。一個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國家,沒有人也沒有現代化的機械,那要如何生存呢?所以每當戰亂結束,國家都是鼓勵生育的。為了增加人口,國家都會出臺一些政策,有的還會出一些懲罰政策,如果女孩到了歲數還不出嫁,就要罰款了。
二是壽命的原因。古代的醫療衛生條件都比較差,人們的生存環境比較惡劣,導致了人們的壽命比較短,如果不早早的結婚,可能等不到生子這OVER了,所以往往就讓女孩早早的出嫁,去生孩子
三是換錢。這一點就表現出了女孩地位的低下了,女孩似乎就是家裡的負擔,幹不了多少活,還是多一張嘴,吃家裡的用家裡的,所以父母就想著等女孩長大了,趕快把她們嫁出去,換一些錢來貼補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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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子羽209435014
1.戰爭,冷兵器時代這是最耗費精壯男人的,為了國家農業生產和軍隊兵源,早結婚早生子,多生子。
2.壽命,受當時飲食,醫療衛生影響,人壽命短,十四五就算成年。
3.男人心理作用,誰不喜歡年輕的。
回覆列表
在古代,女孩子十三四歲被稱作豆蔻年華,婉如一個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所以她們還未成熟,更不具備花兒應該綻放的美麗。但是如果花開了那就意味著要凋謝,即便再美也不過是一瞬間而已。所以,女孩子十三四歲為人生的至美階段,很朦朧。而唐朝詩人杜牧的詩句更是將十三四歲的少女描繪成一副如痴如醉的畫面: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
封建帝王制度也是一方面:關於皇帝選妃的,皇帝選妃的年齡界限是全國十三~十六歲未婚少女,皇帝這一選,可是把好多妙齡少女給圈進去了,其中不乏有很多對本身就是情投意合的,這被皇帝一選入宮,侯門深似海,很多妙齡女子是不願意的,很多男子是更不願意的,因此,古代男子都是搶在十三四歲就把小女孩娶進門,這樣就有效的規避了入宮的風險。
當時生活水平也是原因,當時的科技不發達,所有的事情都靠人力完成,皇帝為了經濟和軍事的發展,當然要人越多越好,所以提倡早婚早育多生。為了讓她們早點嫁人生子,還專門制定了法律,女子必須在12到15歲之間嫁出去,否則就會有高額罰款。
還有古代女子地位低下,一些窮苦人家子女眾多,根本養不起就會早早的把女兒嫁出去,少一個人吃飯,就少一分負擔,而且還可以得到一筆彩禮錢,用於家庭花費。對於不在乎女兒生死的人來說,這就是一筆極為划算的買賣。
古代人口基數原本就不大,加上持續戰亂不斷,所以導致人口銳減,從而成為阻礙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因素。事實上在秦朝之前,很少有女子十三四歲就出嫁的情況,而經歷了秦末農民大起義及楚漢之爭,漢朝建立後全國只有兩千萬出頭的總人口。所以,朝廷不得不提倡早婚早育,並做為一項重要的國策來實施,目的就是刺激人口快速的增長,好恢復生產力,增強綜合國力。如果百姓不響應朝廷的號召,自己家的子女到了十五還未出閣,那麼就需要交納多於平時五倍的賦稅。如此一來,老百姓迫不得已只能將女兒早點嫁人。因此,無奈的供需關係決定男子只能娶十三四歲的女孩子。
這年紀少女正值情竇初開,這時候嫁人,既能保證她一生身體也好,心思也好,都屬於一個男人。現在的小姑娘也是那時候就開始懷春了,在接下來的十餘年裡不說交了幾個男朋友,就是沒男友的,動心思的也一排了吧。
所以,這也是男權社會的產物,對女性是極其不公平的。
不過從另一方面講,少女十五六歲婚嫁也有好處,之後二三十年每個年齡有每個年齡的美,夫妻關係會很和諧,到沒姿色時已經是幾十年老夫妻了,感情會很穩定。現在都是趕在好年華的尾巴嫁人,結婚沒幾年就人老珠黃了,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婚姻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