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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喜過人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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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昌郡的熱乾麵
我結婚所有的彩禮錢,媽媽都給我壓箱底帶到了我的小家,囑咐我過好小家,我媽這個大家庭才會過的更好,把小家放第一位,媽媽心裡就會覺得過得幸福。想她了,希望她能感受到!我現在孩子還小,他的壓歲錢我都給他存銀行,每年存紅包時,我都會告訴他有多少了,我會在他成年時轉到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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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橘橙芳馨
我婆婆家沒給過彩禮,我孃家倒是陪了一屋子的電器,還有孃家辦喜宴客人的全部隨禮,外加我自己工作以後的儲蓄。現在想想,當初還是應該要彩禮的,孃家絕對回的只多不少,而且不會因為沒彩禮被婆家看低,後面也不會出那麼破事噁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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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咋滴咋滴185814501
彩禮是給父母的,養大女兒不容易,無論是費心費錢,並不比男孩少,嫁出去不該給父母留一筆養老錢嗎,而且父母還給女兒準備嫁妝了,父母把你養大也沒計較過錢,這會兒嫁人了想起來彩禮要帶走嗎,絕情的到底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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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陽春5月
我女兒也沒有收什麼彩禮!我是不會收的,不是賣買婚姻,女兒是我的心頭肉,雖然說我們普通的上班族,在城市居住,也沒其它的收入,靠微薄收入生活,只能維持簡單的生計。
但是我們儘量去滿足女兒的需求,做飯按女兒味口來,穿的衣服讓女兒穿能為範圍內買得起的衣服,苦自己不能苦女兒呀!就這樣到女兒處物件帶回來,我很高興家多了一兒子,一個女婿半個兒嘛,覺得女兒有了依靠,女婿人不錯,無父無母,只有兄弟,女婿很上進勤奮,成為家中頂樑柱。對女兒好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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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積極的香瓜i1
具體的分地區,經濟好的地方父母在女兒出嫁時彩禮隨女兒帶過去了,甚至父母再填上幾萬給女兒。這種事不分農村還是城市。我們這裡是唐山市曹妃甸區的農村,把彩禮再帶到男方去,再陪嫁電器,床上四件套的比比皆是。我的姥姥家是秦皇島盧龍農村的,那裡彩禮很少隨女兒帶到婆家。你們是哪裡的,彩禮最後都怎樣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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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小連城
中國的婚姻法一直承認彩禮的合法性。剛實行的民法典也承認彩禮的合法性,還明確規定了三個退還條件。彩禮存在了幾千年,存在肯定有它的合理性!法律沒有規定彩禮的用途,彩禮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可以選擇彩禮的各種用途。實質上彩禮是男方對女方的生育補償,是孩子的冠姓費,為啥要退回來?哪怕最後把錢給女兒也有一個時間過程!等女兒老了,再給她,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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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牽牛架下
16年前爸媽把彩禮錢一分不少塞到我手裡,讓我偷偷存著以備不時之需!後來妹妹結婚同樣,只是沒給女婿而已!後來在家裡急需時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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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修福
只要家庭條件很好又疼惜女兒的父母是不會留下彩禮不給女兒的,除非家裡還有需要買房娶媳婦的弟弟,或者家中本身就窮又有病人,這樣的情況下做父母的想返給女兒做嫁妝也無力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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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溫暖希望力量
女兒結婚時,按照我們這邊的風俗我們給男方要了彩禮66000元,這個錢存了安邦理財保單裡,在女兒結婚後我把保單給了女兒。
當初在女兒彩禮這件事上我原本不打算收彩禮,舅娘知道後說女孩子嫁人,不要彩禮人家會說便宜貨,多少要點彩禮。我想我暫時收了這筆彩禮錢,但肯定是不會私自用這筆彩禮錢的。
我是70後,我們這一輩的人都是小時候吃過苦過來的,年輕時遇到好婆家的日子還好過點,像我是遠嫁,孃家靠不著,婆家又幫不上,吃的苦受的累那個辛酸從不和孃家人說,慢慢日子也熬過來了,所以心裡就暗下決心,等女兒結婚時一定不能虧待女兒,我吃的苦再不要讓女兒再經歷。
畢竟時代不同了,現在的孩子哪裡還會再像我們那時候一樣再受苦,女兒畢業後就進了單位工作也滿意,不用像我一樣白班倒夜班的辛苦勞累,在女兒結婚後,為了寶寶以後上學方便,女兒買了一套學區房,我們付的首付。
天下的父母都是千方百計為兒女著想,不管生的兒子還是女兒,一顆心都撲在兒女身上,那些收了付了彩禮錢私吞的畢竟是少之有少,過去窮的叮噹響,兒女多,收彩禮錢私自用了大都出於無奈,如今這種現象幾乎沒有了,有的人家嫁女兒甚至一分彩禮錢不要,還賠嫁可觀,說到底,做父母的都希望子女日後過的幸福,收彩禮錢只是一個象徵,過過場,就像我同學李明說的那樣:當初他結婚時,因為父親去世早,母親一個人含辛茹苦拉扯他長大成人,因為窮拖到二十八成家,在他結婚那天,李明遞給丈母孃一包厚厚的彩禮,別人都以為是給女方的彩禮錢,其實事後李明笑著說那是她丈母孃提前給他讓他過過場的,李明非常感恩丈母孃當初的厚待,每次妻子回孃家,李明都要陪同回家盡一份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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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的都給閨女了,有兒子的,你就別想了,留下給兒子孫子了,而且那個錢是,明面上的東西,兒媳婦能不花心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