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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名稱已備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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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糖爸小剛
不過分。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再買。不過如果想透過房子成為制約未來婚姻關係的想法,這是不對的。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平等的關係,房子捆不住愛情,更捆不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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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養了一隻小豬娃
不過分,有個自己的房子是所有人的夢想,不能因為男方有婚前房就放棄自己的夢想,這不是算計,是為共同的家打造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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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簟秋1972
這是對婚姻不自信,沒有安全感的表現。對你來說,這要求可能並不過分;對他來說,就非常過分了。為了實現你婚前一半財產的小目標,他只好被迫成為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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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塵封過往在前行
男方已經準備了婚房,你是出於什麼考慮,還要共同出資在買一套呢?我一個旁觀者,你肯定是有考慮,可能有兩種原因吧!第一,男方準備的婚房,房東證肯定沒有你的名字,你在意。第二,你怕結婚之後有個分吹草動的,自己什麼也抓不到。
在我看來是沒有必要,可能是不同的立場,就有不同的觀點,站在你的立場,你覺得有這個不必要,為自己考慮周全點也無可厚非。
但是,主要是和男方溝通好,男方願意才行,需要你花點時間精力去說服對方,個人覺得有點難度,人家準備了婚房,在拿錢買一套人家心裡舒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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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是方文
既然男朋友有一套全款房作為婚房,幹嘛還要共同出資再買?如果雙方都富裕有錢,可以商量雙方各出50%再買一套作為共同財產。商量不成你就自己再買一套,婚後你們兩套房輪換著住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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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專業第六人
多買一套是為了啥?投資?咱們下一代人基本都有房,以後得購房需求會成倍減少,除了一線,房子已經沒有什麼投資價值了。然而一線的房價多少人能負擔呢?前幾十年的快速發展,財富基本已經完成了重新分配,投機致富,得另闢蹊徑了。現在進房市的,大多都是會成為韭菜。噴子來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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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胡藥師
小心思往往能露出不誠實的尾巴!如果男朋友把積蓄都用於買房了,現在手頭空虛,透過你,先去丈母孃那兒借錢賣房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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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迎風起舞的喇叭花
男方有一套房子,你們結婚可以住了,為什麼要再買一套呢?
是為了工作方便,要是男朋友的房子不在工作地點,在沒有經濟壓力的情況下,共同出資買一套,我覺著不過分。
要是男朋友的房子,在你們工作的同一個地方,還想買一套,是想炒房,現在也不是炒房的時候了,國家一直對房價調控,房子未來價只會降,上升的空間很小了。
要買房出租,在大城市,租價還可以的話,你也的算算多少年才收益,還得說是裝修好,領包入住的那種好出租點,攤著賴房租和懶租客,只賺氣不賺錢。
手裡有糧心不慌,有點錢存著,買個理財,錢生錢也不錯,結婚以後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需要錢,生孩子後,孩子就是吸錢獸,花錢的地方太多了,最好還是別過早的給自己添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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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廟中喵
還沒結婚,先算計離婚的事情。
其實,等離婚你才發現,分財產只是損失的一小部分,失去的時間青春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結婚就不信任,還是換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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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冬眠的魚151
一切以能力為基礎。有能力,作為投資且也看好房產價格走高趨勢,而且還是共同出資,不但不過分,反而證明你對家庭有遠期規劃。如果小馬拉大車,瘦驢拉硬屎,不切實際,不顧能力,以降低生活標準和靠揹負債務買房,那就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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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魚魚14602181
這要求一點也不過分,也一點沒有佔男方便宜。女孩有這個想法很正常,是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婚姻中的權益,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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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遛鳥兒的大叔
能提這種問題的女人是腦子有病。你要買套房子的目的是什麼?你的準老公已經全款買了套房子,你還要去買一套幹嘛?
現在在網路上流行著一群看似聰明實則無腦的女人。好像要在房本上留下名字就可以賺大便宜。男人們,如果你的女人有這種思想那麼這種女人不能娶做老婆,玩玩就好了,還沒有結婚就算計著你,她不會全心全意跟你過,這就是典型的只能共富貴不能共患難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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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我煩下雨天1
非常合理的要求,但是可以再改進一下。
你應該和你男朋友商量商量,把你男朋友的房子賣掉,然後用賣房子的錢去交十套新房的首付,然後兩個人結婚,然後房貸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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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勇敢的心38552324
為什麼要共同出資再買一套,你自己用你那些錢買一套小點的不就好了。你們結婚了住他那套,你還不用交房租,以後離婚你就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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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張秀梅98
人要有尊嚴的活著,如果有能力你自己買一套房子。婚姻是你情我願平等相待,不然自已獨身好了。結婚組成一個家,要互敬互愛,互相包容這樣才能走下去。有這種不太正常想法還是不要走進婚姻,獨身一人自由自在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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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西一安鮮
有粉絲讓我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幫助提問者。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提問者的標題與實際情況不完全相符,只看題目部分網友會認為:是女方無理取鬧,看不上男方買的房,非要求雙方在購買一套新的商品房。
可實際上根據提問者在問題描述中長篇大論的反覆追加說明後,真實的原因實際上是:兩個一直在城市打拼的年輕人與兩個長期在農村生活的長輩之間關於價值觀、消費觀、婚姻觀等多個觀念之間的矛盾與衝突。
兩個年輕人目前遇到的幾個困擾在於:1、男方因為購買了房子已經花光了全部積蓄;2、兩位年輕人目前沒有在工作地城市買房的能力;3、男方父母及親友反覆不斷的催婚。
如何解決以上根本矛盾和困擾,以下我的建議僅供提問者自己參考,其他網友無需贊同。
實際上從提問者的描述中就有解決問題的答案,首先我們來看兩個原生家庭觀念不同的人是如何能走在一起的?
提問者自己說了:我大學剛畢業就和男友在一起了,同時兩個人應該也是在大學所在的城市工作,這一點是從提問者說的“目前還是想在工作的城市安家”推匯出來的。
在一起之後又是如何出現摩擦和矛盾的呢?提問者同樣也在問題描述中說得很清楚。
提問者說:去年疫情期間,自己和男方父母在男方購買的房子了相處了一個多月,就是在這個期間矛盾不斷激化。
根據以上真實情況描述我們即可發現:兩個人從相知走到相戀的環境背景是“大學校園、相較於老家更發達的城市、沒有長輩參與的相處模式”;兩個人從相戀到摩擦甚至痛苦的背景是“回到男方老家城市、和男方父母同屋居住生活”。
我再來描述一下提問者與男方父母相處時大家容易的細節:
1、男方父母每天會做飯,做好飯後會準時叫女方來吃飯;
2、男方父母不會說普通話,但是願意耐心教女方說他們的家鄉話。
從以上兩點來看,男方父母與女方之間的矛盾並非是出於惡意,而是僅僅因為原生家庭和觀念的不同,不然男方父母也不會給一個兒子還沒結婚的女朋友做飯以及打掃家務等等。
既然問題主要集中在家庭觀、消費觀和婚姻觀方面,那麼問題的解決方式就有一個必須和兩個或者。
首先是一個必須:必須與男方父母分開居住,這一點是必須得,無需過多解釋也沒有任何商量餘地,如果男方父母堅決不同意,那麼女方必須斷舍離開這段感情,這是底線、這是原則、這是你婚後生活的最基本保障。
其次是兩個或者:一個或者是將老家購買的商品房留給男方父母居住,提問者和男朋友在工作地奮鬥買房;另一個或者就是提問者自己的理想想法,賣掉老家購買的商品房,然後在努力在工作城市購買新房。
為何我會強調兩個或者而不是同意和贊同提問者直接賣掉老家房子在工作城市買房呢?
因為提問者與男方父母存在的主要矛盾,並非是男方父母故意、惡意造成的,而是雙方當事人原生家庭+三觀造成的,同時在短暫的相處之中,男方父母每天做好飯準時叫女方吃飯,遇到個別生活觀念問題也願意給出解決方案,這一點與部分婚後男方父母要求女方外出工作的同時還要承擔家務還要孝敬老人來相比,心底是善良的,不是針對你的。
以上回答是一位不偏袒矛盾雙方任何一方的陌生人給予提問者的建議,並不要求提問者採納以上所有建議,出發點也僅僅是給予你感到痛苦生活的一點經驗,僅供你參考,最終還是祝願你們能和平解決以上問題和矛盾,讓自己開心、男方父母舒心以及男方自己不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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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飛行員007
如果男朋友房子不加女孩名字,結婚後幾年,男孩子升官發財了,更有魅力了,就有更年輕漂亮的小姐姐追求,男孩經不住誘惑,出軌了,婚姻破裂了,女孩子就一無所有,白白浪費了青春,成了黃臉婆,一輩子就毀了。
如果房子加女孩子名字,以後女孩子變卦,婚姻到頭了,男孩子就白白丟了婚前財產。
如果婚姻能夠持續一輩子,房子怎麼操作都無所謂。
如果婚姻不能持續幾年,不是男孩子的責任就是女孩子的責任,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可能都認為是對方的責任。
建議女孩子要求房子加自己名字,同時做個公證:以後如果女孩子主動提出離婚,房子產權全部歸還給男孩子,如果男孩子主動提出離婚,產權各人一半。要是這個條件男孩子不答應,這個婚姻就要評估風險了。畢竟女孩子過了二十歲就貶值很快。而男孩子三十歲過了,再找個二十歲小姐姐結婚,然後再把房子加小姐姐名字,那女孩子氣也要氣死。
婚前買房子,又不加女孩名字,只有兩個打算,一個是為自己以後變卦留後路,一個是防止女孩變卦分走財產。要是女孩願意自己變卦放棄一半產權,男孩子還不同意加女孩子名字,那唯一打算就是自己以後變卦不丟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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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都有錢,就不過份。他都全款買房了,你也能拎包入住,總不能再去借錢買房吧,那也違背了共同買房的初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