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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RA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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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蘇東文每日談
這個事情,我在少時遇到過女人強制猥褻男人的事情,一個特殊的事件。
許多年前,讀高二的我放暑假,和三十多個臨時工在衡陽市的一個工廠挑擴建廠房的土方。當時,除了幾個年少的暑假工,大多數是四十到五十的大叔大媽。其中,大媽又佔一大半。
一天,一個四十多歲的叔叔說了幾句調戲婦女的痞話,周圍二十幾個大媽聽了不高興了。其中一個威望高的大媽說了一句什麼話,身邊七八個大媽就一起衝上來把那個大叔撲倒在地上,七扯八拽的把那個大叔脫了個精光。然後,你一把我一把抓弄那個大叔的下體。
嬉鬧了好一會,帶頭的大媽才把那個大叔的衣服往挖土方的山下一丟:“去你的吧!”
於是,一群大媽放開了那個大叔。那個大叔一臉狠狽爬起來,光著個身子,灰溜溜地爬下山去撿自己的衣服,惹得大家好一陣"哈哈"大笑。
據說,當年,在車間、在工地、在田間地頭等處的大媽,對身邊個別調戲婦女的不正經男人,就是採取這樣的手法予以懲戒。
這個事情,從表面上看,是有女人強制猥褻男人的狀況,但本質上還是有女性反制男性調戲的行為,且具有玩笑的性質。所以,不應該算犯罪。當年,也沒有以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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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勇進18
女人!是男下弱式群體,當她開心做出超越動作可以解理,大度去包容。當女上級開心,表明態度,不是溫順的小綿羊,是老虎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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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寰中秀士
如果是“強制”那麼就是是犯罪。強制猥褻罪沒有性別上之分,實施犯罪的行為人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受害人也不限性別。
男性強迫和男性發生“性”關係,或者說女性強迫和男性發生性關係,都不構成強姦罪,但可以認定為強制猥褻罪。強姦罪的行為人只能是男性,受害人只能是女性。
當前的法律定義就是這個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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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黑豬蹄8566
應該不算,因為正常的女人不會這麼做,如果發生了這種情況,應該是女人有精神累疾病,或受到了什麼刺激,這樣又得從病人常人的角度考慮事情了,所以怎麼都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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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尺對開
女人強制猥褻男人,肯定是犯罪。在法律面前必須一視同仁,不應該因為是女人就應該法外開恩。當然了有些男人還是大度的,願意接受和原諒女人的這種行為,男子漢嘛,計較的畢竟是少數。但不代表女人這種行為就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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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光華之聲
男性遭猥褻相比女性遭猥褻,不論是心理上和心理上受害的程度要小的多,並且事情過後男性回味起來還滿滿的優越感。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把男性遭女性猥褻定性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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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咀嚼寂寞101178516
有一個故事,你聽完這個故事你就會明白女人猥褻男人算不算犯罪了
說某男有一天站在窗戶前喝茶,突然發現對面大樓內有一女子在洗澡沒拉窗簾,由於該女子身材好且長得漂亮,所以該男子不由得多看了幾眼,沒想到被女子發現並報了警,警方以猥褻罪對該男子進行治安拘留。男子出來後憤憤不平,心想又不是我故意偷看,是你自己不拉窗簾讓別人看的,我怎麼就成猥褻了?他越想心裡越是不服氣,總想著要報復那女人,突然他眼睛一亮計上心頭,於是當有一天對面女子恰巧也站在窗戶前的時候,該男子故意把自己脫的光光的,女子看到後又報警,男子心想這回警察總該把女子抓走了吧,這回可是那女人把我的身體看光了,可他萬萬沒想到警察以流氓罪又把男子抓走了,又被拘留了數天…怎麼樣?現在你還會認為女子猥褻男人會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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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嚴冬過後花爛漫
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說,應定性於犯罪,不能因有男女之別而脫法。當然,犯罪形式不一樣。但女性若違背男性意願,強制(用藥)與男性實行性行為,同樣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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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雷霆峰
在我們國內絕大多數不算犯罪。但是要是在國外,如果是美國,那肯定是犯罪啊。
為什麼?國內法律就是如此,性犯罪的條款就是隻針對男人,女人沒有任何的規定。就算是女人霸王硬上弓,佔有了男人身體,男人也只好忍受。女人性犯罪只有二種情況成立。一,幫助男人對另一個女人性犯罪,會判刑,會坐牢,但很輕。二,只針對女教師這個職業,即使是中學生男生自願,也是性犯罪,但是這種個案僅是個別。
所以,女生就是對男人性犯罪,證據確鑿,男生也只有忍著。四川成都天橋下一個粗壯的大媽酒後衝動,暴力侵犯了一個加班回家的帥哥。帥哥報了警,民警對大媽也只是教育一番,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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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算啊,只是不算強姦罪而已,猥褻罪還是逃不了的,雖然這麼對女性不太公平,但至少沒有太歧視女性,沒有剝奪女性在這方面犯罪的權利。而且如果使用了暴力還可以再加上故意傷害罪。那個女的不信可以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