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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評彈小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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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林說國關
“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用人制度,它上承漢之察舉制,後啟隋唐科舉制度。它是中國古代選官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一套嚴格的標準和程式所組成,它的出現是為彌補漢之察舉制與徵辟制之缺陷與不足,然實際上在後來也出現了類似的問題,最終為適應統治的需要被科舉制所取代了。即所謂的:“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
一、“九品中正制”怎麼來的?是什麼?“九品中正制”是一個包括考察評定、選授官職一整套過程的官職選拔制度。它萌芽於漢末魏初,正式確立於延康元年(220年)。公元220年,魏王曹丕採納了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決定在個州郡設立“中正”官,專門負責考察本人所屬地區計程車人,把他們分別評定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等共九級,稱之為“九品”。“中正”官依據被考察人士的出身,也就是所謂的“品第”以及“德才”,所謂的“狀”來綜合評定被考察人的“品狀”如何,劃分出等級來,然後向吏部進行推薦,吏部依據中正官的評價等級,授予相應的管職,等級越高,官職越大。而那些已經做官的人也由中正官向吏部推薦升或降。因此這種以“中正”官為評價核心,按照品狀等級高低來選拔官員的制度就是所謂的“九品中正制”。
二、“九品中正制”出現的背景及原因漢之選官制度的弊端。
漢朝時期, 官員選拔的主要方法有“察舉”和“徵辟”兩種方式。所謂察舉制就是中央政府明確需要的是何種人才,比如說是“賢良人才或是將帥之才”,然後召令個郡國在其所屬的範圍內尋找這類人才,接著向中央推薦上去。所謂徵辟也就是地方政府徵召一些人才為自己所用或者是中央政府直接從底層選拔一些人才到中央任官職,直接授予較重要的職位。而在當時的條件看來,這兩種方式實際上遠達不到所想象的標準。賢能的標準的鑑定本來就是有困難的,而且在當時資訊不流通,不對稱,缺乏反饋機制的時代,世家大族及其門生、故吏實際上成為了最有利可言的一群人。真正的人才是很難發現的,或者發現了以後沒有社會關係也很難被官員推薦上去,中央很難得到想要的真正人才。徵辟還要好點,但畢竟是少數,不佔主流。
東漢末年的局勢變化。
如果說在穩定的時代多少還有幾個像樣點的人才推薦到政府去,那麼隨著戰爭的到來,這種機制完全就行不通了。到了東漢末年,群雄逐鹿天下,國家也分裂了,察舉制的基礎基本就沒有了。整個社會處於無序的狀態之下,原來的基層鄉里結構被破壞了,根本無法也沒有什麼可能去考察人才,因此行不通了,需要一種適應環境的新制度。
鞏固封建統治中央集權的需要。
人事權力是一個國家政治統治的重要權力。察舉制下世家大族植黨營私,鑽營奔競的弊端無法避免。等時間長了,一大批官做大了也做久了的那些人或他們的後代,逐漸依賴這種便利,造成了特權勢力。最終是無論是郡國還是中央,這些人好像註定是要做官的一樣。實際上這種狀況意味著官僚已經掌握在世家大族的手裡了,統治者和中央反而成了工具一般,失去了對官員的控制權力,這是嚴重影響中央集權的,因此透過中央設定的“中正”來收回選官用人的事權,這一點很重要。
三、“九品中正制”的發展和命運您還別說,就魏晉兩代來看,歷史發展的結果從一個方面證明了這種選官制度的積極作用。在這段時間裡, 魏及西晉人才輩出, 北方逐漸安定, 完成了統一全國的大業。如果說若嚴格按照設計的制度來選拔官員,即重點考察候選人的“德與才”,然後公正的評價其等級向中央推薦的話,那麼“九品中正制”在哪個年代來說不愧是一種好的選官制度,這點是沒得說的。但是到了後期情況又發生了變化。
“九品中正制”經宋、齊等推及至隋唐時期時,越來越成為了變相的世襲制。“凡百官族姓為備中正選報稽考而特意編排家族族譜”等現象頻發。而且選賢任能,已經越來越成為了一句口號,才能似乎不是被發現出來的,而是從大族裡面“批次生產”和“預訂”的,他們生來就有了做官的權利,且由家世決定了做官的等級。於是又出現了這種情況:“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狀況。變相世襲了的“九品中正制”不但不利於中央集權,且不適宜那種統治的高度發展。因此隨著大一統國家的重新出現以及維護中央集權統治的需要,它最終只能退出歷史舞臺,為科舉制所取代了。
因此總的來說,九品中正制的出現是迎合當時環境所需要以及彌補原來選官制度的缺陷而產生的。開始還是有不錯的效果,但最後還是又出現了類似大危機,即不利於中央集權統治的需要。究其根本在於這種制度的依靠標準是相對來說不客觀的,如何評價等級有太多的人為標準,就這點來說遠不及科舉制度以考試標準來評判先進。因此也就理解為啥科舉制能存在1300多年之久,而九品中正制就僅僅是幾百年就退出歷史舞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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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者仁義也
九品中正制是中國歷史很有名的選舉人才的制度,這種制度成型於曹魏,發展於兩晉南北朝,最後在隋朝消亡。這個制度因為後期和門閥士族相結合,造就一種“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現象,導致很多人才因為家庭出生和家族勢力低下的緣故沉淪下僚,這也受到了很多人的批判,最後被隋朝發明出來的科舉制所取代。但是其實在早期九品中正制也是一種促進生產恢復,人才選拔得力的優秀制度,只不過是後來變得人人討厭而已。
九品中正制的出處其實談論這個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白,九品中正制只是一種人才選拔制度,也就是他的作用是為政府選拔人才。自古以來選拔人才都是一個難題,首先一個人是不是人才透過什麼標準來判定,其次一群人之中我要透過什麼樣子的方式選拔出其中的一兩個人才。這都是比較困難的。
在九品中正制之前,中國的制度有兩種,第一種叫做世卿世祿制,也就是上古時期夏商周延續到戰國時期的貴族政治,這種人才選拔方式就很簡單,那個時候的人們信仰天命,那信仰鬼神,那就是有些人就是被選出來統治其他人的,這些被選出來的人就是貴族,他們的血脈神聖,所以他們的子孫也很神聖,那麼子子孫孫統治世界就行了,但是這種制度隨即在戰國劇烈的滅國戰爭中被蕩平,貴族的柔弱在戰爭中展露無遺,最後貴族被摧毀,取而代之是軍功爵制,但是戰爭總會有停息的一天,統治者就會思考如何選拔人才治理國家,處理政府事務。
在漢武帝的時期出現了察舉制,它時透過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的制度,但是在後期這種制度就被腐敗化了,為什麼呢?那就是世家大族利用了這個制度的缺陷,假設甲家族的人在乙家族所處的郡縣當官,甲家族就會大力察舉乙家族的人,同理乙家族在甲家族所在的郡縣也是這樣大力提拔甲家族的人,東漢末年就是這樣的情況,世家大族的子弟到達公卿都是飛速升遷,以至於四世三公的家族都出現了。
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也就是說九品中正制是陳群建立的。當然陳群只是把這個制度國家化,制度化,而不是他就是這個制度的創立者。因為宋書有過記載:
漢末喪亂,魏武始基,軍中倉促,權立九品。
那麼九品中正制是一個什麼意思呢?
是這樣,他是在郡這個行政單位設立小中正這個官職負責選拔人才,把這個人提供給州一級行政區,州里會有一個大中正這個官職負責稽核人才,大中正稽核之後會上報給司徒府,司徒再次稽核完畢後,會把這個人給到尚書檯,讓尚書檯負責任用這個人才。其中又會涉及到一個問題,誰可以擔任中正官呢?實際上在歷史上,擔任中正官的人必須是本地人,而且是那種德高望重的長老級別的人物,而且他們的品階還要很高,通常是上品的人物。同時中正官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清定,所謂清定就是士人不可能品行始終如一,那麼一旦士人的行為發生改變,比如搞了什麼惡習之類的情況,要及時更新這個人的評級,這樣才能夠更好的選拔人才,一般是三年一一個清定。
但是這個九品中正制的弊端還是在於中正這個官職的人選,要知道中正才是稽核人才的標準。九品中正制在曹魏時期對於選拔人才是有一定作用的。當然另一種說法是曹丕利用九品中正制同士族做一番交換,他給予士族世代當官的待遇,而士族作為回報的就是擁立曹丕為君主。
九品中正制的衰落九品中正制到了西晉其實就已經開始出現了一種現象,那就是中正官只看重一個人的家世,這個家世是要高於才能和品行的。那麼為什麼會這樣呢?這很簡單,一個朝代的開國戰爭和前期是需要大量的人才來進行工作的,九品中正制正好可以提供大量的人才為政府服務。但是到了後期這些人才逐漸成為政府的高階官員,他們控制大權之後是有著強烈的心願把自己的財富和地位遺傳給自己的後代子孫。在這種情況下,中正官也開始受到了影響。
中正官作為一個普通官員,他也希望上升,於是他們就會趨炎附勢,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在西晉的時候大臣劉毅批評中正官就說到:
今之中正,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均稱尺,備隨愛憎。所欲與者,獲虛以成譽;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
這些人貪贓枉法,收受賄賂,公報私仇,畢竟中正官的一句話就能夠決定一個人的一生的命運,而中正官在面對強大的世家大族的時候更是如此,這就形成了門第制度,所謂選拔上品人才都是透過門第來選拔的,西晉由於實行多年的門第制度,導致西晉腐朽的很快,最後逃到了南方,而後來的拓跋鮮卑建立的北魏王朝也是一樣,根本不可能脫離這種門第制,最後也被門第制弄得崩潰。
此外另外一個因素非常重要,那就是作為統治階級的世家大族,他們需要一種制度把自己的地位和優勢建立起來,於是九品中正制裡面的門第制度最終被確定,如果有興趣瞭解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歷史的話,你就會發現,東晉到南北朝時期統治的世家大族的先祖一般都是魏晉時期的建國功臣,東漢時期計程車族基本上很少見到。
九品中正制存在了近四百年,如此腐朽的制度為什麼生命力這麼強呢?世家大族需要它,所以拼死護衛他,直到世家大族最後全部腐朽成為無用的人,南朝的侯景之亂和西魏攻破江陵的戰爭中,這些腐朽計程車族子弟最後被消滅乾淨。另外一方面是戰爭的不斷繼續,正是當時不斷的戰爭也使得世家大族鍛煉出了一批人才,此外寒門子弟可以憑藉軍功往上上升一點,一旦恢復平靜,這種制度也會被廢除掉。
而且門第制度的影響也十分的壞。首先他壓制大部分底層的人才,這使得大批人才為少數民族服務,比如張賓為石勒做謀主,王猛投奔苻堅成為苻堅的依靠。而且使得底層的人十分喜歡動亂,因為有動亂才會有出頭之日。八王之亂中,孫秀殺死大批朝廷重臣;石勒在寧平殺死西晉的文武百官。
在隋朝時期,隋煬帝開創了科舉制,以考試選拔人才,但是門第制度依舊是沒有完全消滅,它一直寄生於隋唐王朝的肌膚之中,一直到宋朝建立,科舉大興,門第制度徹底衰亡,中國進入平民社會。 -
4 # 歷史爆破手
九品中正制是始於曹魏,成熟於晉的一種選拔人才的制度。該制度上承漢朝察舉制,下啟隋唐時的科舉制。該制度使用了四百多年,雖然後期已經完全走形,但該制度初始也是想選取真正的人才。
什麼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在曹丕時期,由吏部尚書陳群制定的選拔人才的制度。該制度下,各州郡在中央任職且德名俱高者,由各州郡公推其中一人為大中正。大中正下再設立小中正官(由大中正推舉,然後中央負責審查、任命,協助大中正關於人才的選拔)。大小中正都由現任官兼職,這樣無疑把人才推舉的權力收歸朝廷,而避免了漢末名士私人評論把持朝政的局面。
大小中正官員完備後,中央分發人才稽核標準,各大小中正按此表格把人才劃分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上中下三等九品,所以稱為九品中正制)。無論做官的還是未做官的,都可以填在表格之中,再加上大小中正的評語。
這種選拔人才的表格,當初大體只有三方面的內容。第一,家世情況。指的是被審查之人的家庭背景,其祖上出任官職大小或者爵位大小。第二,品行才能情況,屬於個人才能品德得分。第三,定品。根據家世和個人品行才能,定為九品中的某一品。
該制度初始的時候,主要是以個人的品行才能定品,家世只是供參考,這無疑是延續了漢朝鄉選裡舉的遺意。但到了後期,卻完全變了形,完全是根據家世來定品。寒門之士品行才能再高,也只能是下品。而豪門大族(尤指掌握了九品中正制資源的大族)的子弟,即使品行才能不佳,亦位列上品。所以有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家”的諷刺。該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在執行過程中變了形。
九品中正制如何發展而來夏商周時期,講究的是世勳世祿,即天子之子為天子,大夫之子為大夫。即做官是需要血統的,而不是依靠才能等方面。這種情況到了戰國末期,隨著兼併戰爭越來越激烈,土地制度也發生深刻變革,人才的選拔也發生了深刻變化,世勳世祿的堅冰被打破了一個缺口,此時“選賢與能”被提出來。
而各國為了避免被兼併的命運,也往往大力籠絡優秀的人才。但此時,世勳世祿依舊有很大的生命力。等到了秦漢,因為戰爭多發,軍功授爵開始佔據主流,劉邦甚至留下“非功不侯,非侯不相”的規定。此時的仕途,很大部分仍舊為貴族團體所壟斷。
但與此同時,漢朝也開始實行“鄉選裡舉”的選拔制度,或者稱之為“察舉制”。其中為人所熟知的,便是“舉孝廉”。漢武帝之後,政府的官吏,幾乎都是經察舉制入仕,打破了貴族壟斷仕途的局面。
然而到了東漢末年,天下大亂,就連皇帝漢獻帝都到處逃亡,這樣中央和地方上的聯絡便被切斷,察舉制便無從實施。而且許多州郡成為割據勢力,也不想本州郡人才流失。那麼朝廷用人便失去標準,尤其是武人在軍隊中,更是隨意提拔而沒有制度依據。等到了曹魏時期,為了改變這種狀況,統治者採納了九品中正制這種選拔制度,而且被後世朝代使用了將近400年。
九品中正制的影響九品中正制下,各地的小中正把流亡的人士(無論做官或未做官),大中正核定後送交吏部。然後吏部的官員便根據表冊中的等級和評語,對其斟酌任用(未做官)、升降(已經入仕)。
這樣做的好處,是官員的任命、升降都有了一定的客觀標準,而這種標準是由各地群眾意見和公共輿論形成,相對來說比較客觀,使得朝廷有了大量可用的人才,這是九品中正制的益處。但與此同時,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同樣明顯。
九品中正制才開始的時候,確實使得吏治得到澄清。但它畢竟只是一時救弊措施,隨著時間的發展,該制度的弊端越來越多。
首先,是許多人為了獲得大中正的點評提拔,都紛紛跑到中央。這樣各地人才都集中到中央,而地方上人才緊缺,行政效率等各方面自然受到影響。而地方行政的低下,反過來又影響到中央朝廷。大量人才集中到中央,並非完全是好事。
其次,這種制度連已經入仕的官員也要品評,吏部按照此品評決定官員升降,這其實是把人才選拔和銓選制度混淆了。於是官員不再關心自己的實際工作,反而為了自己的名譽積極奔走。他的上官無權決定他的升降,自然也無力約束他此種行為。但長此以往,許多政務都懈怠,對於國計民生危害極大。
最後,當入仕和官員升降之權操之於中正之手,那麼掌握了中正人員,便相當於拿到了做官的入場券。到了後來,大小中正都被世家大族所把持,造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家”的局面,從而形成了影響深遠的門閥政治。“經是好經,只是讓小和尚念瞎了”,這句俗語便是對此制度的形象描述。
等到隋唐,各個門閥經過無數次的政鬥、戰爭的清洗,力量已經大為衰弱。再加上隋唐時期開始實行科舉制,才算把九品中正制的弊端革除。到了唐朝的時候,士人既不需要地方官察舉,也不需要九品中正的評定。他們可以“懷牒自列”,經由地方政府報名,然後到中央政府去參加科舉考試。
雖然有這麼多弊端,但九品中正制上承漢朝察舉制,下啟隋唐科舉制,在當時自有其積極意義。只是該制度是一時救弊之策,後世不知隨現實而更張,使得九品中正制把人才的選拔限定在門第的小範圍內,這卻是違背了該制度的本意。這一點是我們在瞭解九品中正制時,所不得不首先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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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笑談文史生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採納吏部尚書陳群的意見,於黃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從曹魏始至隋唐科舉的確立,這期間約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上承兩漢察舉制,下啟隋唐之科舉,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國封建社會三大選官制度之一,實際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和發展,或者說是察舉制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九品中正制大體是指由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評人才的官職名稱。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將各地流亡人士無論是否出仕皆登記其上,表內詳記年藉各項,分別品第,並加評語。小中正襄助大中正稽核後將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進行官吏的升遷與罷黜。此項制度使得當時的官吏選拔有了一客觀標準,此標準其實依然是採取地方群眾輿論和公共意見,保留了漢代鄉舉裡選的遺意。九品中正制的實行一方面解決了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使當時一時間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緩解了中央政府與世家大族的緊張關係,促成魏晉實現全國的統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九品中正制創立之初,評議人物的標準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並重。梁朝史學家沈約甚至說它是蓋以論人才優劣。後趙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復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權,但似乎並未設中正之職。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復分別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殺。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陰之變後,此制亦流於形式。到了隋代,隨著門閥制度的衰落,此制終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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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茶餘飯後世界觀
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是盛行於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的選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就是選擇“賢有識鑑”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縣的大小中正官,負責察訪本州、郡、縣散處在各地計程車人,綜合德才、門第定出“品”和“狀”,供吏部選官參考。
九品中正制實行不久,就逐漸脫離了選才任官的原則,基本上沒有達到唯才是舉的初衷,豪門士族很快霸佔了所有的中正官職,控制了選官大權 。
隨著士家大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也最終被科舉制所取代。
一、九品中正制產生的原因社會政治和教育的需要,是九品中正制建立的根本原因。
中國自秦以來建立了君主集權的官僚帝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與官僚制,是其政治體制的基本特徵。官僚帝國時代政治體制的這些基本特徵,使選士制度的建立成為直接的社會需要。
要確保各級官僚機構正常、有序的運轉,必須選拔具有知識的優秀分子到各級官僚機構中充當官吏。而要保證各級官吏的素質和官僚隊伍不斷地吐故納新,就需要建立相應的制度,以選賢任能。一個王朝建立之後,必須要犒賞有功之臣,但是這很容易形成權貴階層,直接威脅皇權。因此,如何在維護官僚貴族特權的同時,維護皇權,是歷代君主必然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建立選賢任能的選士制度,從社會下層選拔賢才來擔當官僚,無疑是最名正言順的辦法。為了確保專制王朝長治久安,就需要統一思想和社會道德規範。選士制度“選賢任能”,可以向全社會昭示做人的標準,引導社會風尚,明確教育的任務和目標,進而達到“廣教化,美風俗”的教育目的。緩和中央政府與世家大族的矛盾,是實行九品中正制的重要原因。
曹氏父子作為皇權的代表,為了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政府,在選官制度改革問題上,採取了不少抑制、打擊世族勢力的措施,可是,世家大族勢力不斷髮展的客觀形勢,使曹氏不得不走回頭路,轉而和世家大族達成妥協。
察舉流弊,是九品中正制創立的直接原因。東漢以來,統治腐敗政局混亂,清議之風盛行,以地方基層組織鄉、裡、亭為單位所進行的“鄉舉裡選”和“鄉邑清議”為基礎的察舉徵辟制產生了不少的流弊:一方面,察舉制在實施過程中充滿了弄虛作假、“選舉不實”的現象,各級官吏擅用職權結黨營私,士人攀附權貴,沽名釣譽,而且人才選拔基本上被名士所操縱,他們口中的褒貶往往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致使人才的質量無法得到保證,曹操作為統治者也無法獲得自己治國所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由於戰亂連綿不斷,廣大民眾流離失所,紛紛避難逃亡,出現了“人物播越,仕無常朝,人無定所”的現象,士人的出身、道德才能均“詳核無所”,因此原來地方上按照儒家倫理道德對人物的評價也無法取得,改革傳統的選官制度勢在必行。
二、九品中正制的運作機制九品中正制的各級制度是逐步完善的,先從最基層郡起設立,後擴大到州。
初立中正時,郡中正由各郡長官推選。到了晉代,中正皆由司徒選授,中正由現任官兼任,後來郡中正由州中正薦舉。九品中正制對中正官的要求也是非常嚴格的:
第一:選擇中正的權力在中央,政府選擇中正非常慎重,多數中正都符合賢有識鑑的標準。
第二:中正必須認真負責,不負責者要受到彈劾。
中正品評人物,作為政府選拔人才的依據,所提供的資料有三項,一是家世,二是狀,三是品。
家世一項,即被推選人的家世,在魏晉時出現了官修和私修的簿閥、簿世,即一種家世的紀錄,中正根據紀錄答覆吏部所詢“徵其人居,及父祖官名”。《晉陽秋》 中寫到:“陳群為吏部尚書,制九格登用,皆由於中正。考之簿世,然後授任”。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在魏時家世已是選拔的標準之一,但還不是唯一的標準。
狀,乃是中正官對士人德才的評語。《後漢書?宦者?呂強傳》“靈帝時強上疏曰:舊典選舉,委任三府,三府有選,參議僚屬,諮其行狀,度其行能。”漢代的狀是舉主、府主對所舉人道德才能的具體描述,這一做法到晉代有所變化。漢魏之間的道德評價是一種具體的描述,到了晉代則變成了一種簡短的概括式描述。
品,是就家世、狀的最後綜合而給予人物的評級。共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類別卻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為上品;一品為虛設,無人能達到;四品至五品為中品;五至九品為下品)三類。
三、九品中正制的發展演變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做丞相後,為了延攬有治國用兵之術的人才,曾三次釋出求才令,他明確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異質”,只要有“治國用兵之術”,就要起用他們來治理國家,來帶兵打仗。這無疑是對當時強調德治和仁孝的儒家思想的一次大沖擊,也是對當時用人標準的一次大糾正。指導思想的改變,引來了“猛將如雲,謀臣如雨”的盛況,逐漸改變了東漢以來由世家大族主持鄉閭評議和控制選舉局面的形勢。但是,曹操的這種選拔人才的實踐活動,畢竟在當時沒有被制度確定下來,而且,這種選拔人才的方法,既未以“九品”為序,亦未設定執掌的機構,更沒有程式化。
在九品中正制的發展演變過程中,兩晉時期無疑是其最為重要的歷史時期之一。
西晉時期,隨著門閥士族的形成,九品中正制業已成為佔據主導地位的選官制度,門閥制度確立。東晉時期,九品中正制基本上成了門閥政治的工具,其實施也進入了最黑暗的階段。
在南朝170餘年間,門閥士族有其雄厚的經濟基礎並壟斷文化,除此之外,當時的統治者能夠根據客觀形勢的變化,及時地對九品中正制進行調整,使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不斷髮展與完善,從而更適應於門閥統治的現實需要,這樣門閥士族在寒人勢力崛起之後,依然高居於社會的最頂端而歷久不衰。
北朝時期,由於各政權具有少數民族統治的性質,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與兩晉南朝相提並論。北魏初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陰之變後,此制亦流於形式。
隋朝時期,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庶族地主階級的經濟力量不斷加強,人數不斷增多,形成了一股重要的社會力量。他們要求在政治上得到相應的地位,按門第高低選官的九品中正制,堵塞了他們進入仕途的道路。加上這種作法容易造成世家大族長期操縱地方甚至中央政權,削弱王權的弊病,因而越來越威脅到封建王朝的統治利益。隋朝建立後,隋文帝楊堅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擴大地主階級的政權基礎,正式廢除了九品中正制。隋煬帝設立進士科,開始實行科舉取士的制度。
四、九品中正制的歷史作用九品中正制鞏固、發展了門閥制度。九品中正制本來是要按德才品選人物,卻演變成由中正根據士人門第高低來決定人才的高下。中正又都是本州郡的世家名門來擔任,因而所定為上品者,無非世族名門,導致了“臺閣選舉,徒塞耳目,九品訪人,唯問中正”現象的出現,九品中正制蛻變成為門閥士族壟斷政治的工具,到西晉時終於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到南朝時期,在中正的評議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很重要。九品中正制的實行,鞏固了大土地所有制基礎上形成起來計程車族制度,保證了士族對國家政權的壟斷。
九品中正制的實行,使中國自古以來就強烈的家族觀念、保家觀念變得更加現實而迫切,從而極大地促進了私學和家庭教育的發展。
九品中正制種種弊端的產生,特別是在選舉實踐中標準的扭曲,以“門第”為首要的、甚至是惟一的標準情況下,使得天下人異常崇尚門第,而且還助長了門閥世族庸庸碌碌、遊手好閒的生活作風。
總之,作為魏晉南北朝時期一種重要的選拔官吏的制度,九品中正制創立不久,就產生了種種弊端,逐漸成為鞏固門閥統治的政治支柱,從而導致了社會上形成了一股崇尚門第、攀權附貴、弄虛作假的不良風氣,但是,九品中正制也客觀上促進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私學的發展,並對家庭教育產生了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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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孚鑑
九品中正制,是古代的一種選官制度,曹魏曹丕所制定的制度,當時並不完善,直到西晉時期逐漸完善。之後到南北朝時期又些改動,隨著時間的推移,歷史滾滾向前,到隋唐時期,因為科舉制度的發展,大概存在了四百年的九品中正制就走向了消亡。
在曹魏之前的兩漢時期,主要是察舉制。隋唐之後的是科舉之制,而魏晉到隋唐之間的是九品中正制,這三種選官制度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封建三大選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意思就是說,先由州郡選一個大中正,這個大中正則需要是在朝任職德高望重的人。之後再選小中正。大小中正的人員選好後,朝廷再派人去查核,在查核單上把這些被選的人分為九等,分別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九品中正制,雖然和兩漢時期的察舉制有些不同,但還是保留著察舉制的基礎,仍然是用群眾意見為主。當然此項制度的設立,也相對緩解了當時朝廷和世族之間緊張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也為魏晉後來實現統一奠定了一些基礎。
九品中正制就需要中正官去品評士人。而品評的主要有三項,一是家世背景,二是品德,三是定品,就是確定品級。
當然在當時定品基本上是根據品德,家世背景只是為輔助。但是進入晉朝時,情況就發生了變化有所不同了,其是以家世背景為確定品級的。
直白點就是出身不高的人,品德再高,也只是下品。而出身名門貴族的品德雖差卻還是品為上品。
九品中正制曹魏時期設立的,那時是以家世、品德、才能三項並舉的。在十六國、北朝時期有所變化,因為隨著少數民族統治的原因,這項制度的功能已經不能和魏晉時相比了,並且在北魏時,亦只是一種形式,再到隋唐時期,科舉制度逐漸發展,九品中正制就走向了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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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歷史時燒錄
九品中正製為一種人才選拔制度,出始於曹魏時期,為曹丕命吏部尚書陳群所創,兩晉南北朝所沿用,直到隋朝才被廢除,歷時四百餘年。九品中正制雖然名聲不太好,一直被人批評諷刺,但是作為一種人才選拔制度能夠維繫四百年,自然有他存在的道理,淺談九品中正制的優勢與弊端,形成發展與消亡。
“九品中正制”的核心內容與作用九品中正制由兩部分組成,一為“九品”二為“中正”。
“九品”為級別區分,將人才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個品級,也就是一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一到三品為上三品,四到六品為中三品,七到九品為下三品。“中正”是一官職,也叫做“品評人”,為朝廷所設,中正一職多為德高望重的當朝老者,在各個州郡專門負責品評人才,將他們按照九品進行分級。
“擇州郡之賢有識鑑者為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通典》“九品”、“中正”為九品中正制兩大核心。
一、“中正”一職的選舉與作用
“中正”作為品評人,他的選拔至關重要,而中正一般具有五個特點,兩個作用,我將其命為“五特兩用”。
五個特點:
1.中央任命
中正是由中央直接任命的,到地方也就各個州郡挑選人才,並將其按照一定標準進行評級,提交給中央,有一個分割與制衡地方政府權力的作用。
2.文人老者
中正一般都由老者、文人擔任,文人老者干預政事的能力相對較差,故選舉他們作為中正,可減少對朝廷政治的干擾。3.德高望重品行兼優
光為老人、文人還不行,還要德高望重品行兼優,這樣由中正推舉出來的人才才會被大家所認可。
4.不可摻雜政治因素
中正一直要做一個“局外人”,不考慮政治因素,不考慮外在條件,只考慮人才的衡量標準,也就是說,中正不可以摻雜政治因素,要專心選拔人才。當然,這個是最難的,生在紅塵中,怎能不被紅塵所擾!
5.有權無實
“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書;尚書據狀,量人授職,此乃與天下群賢共爵人也。”——《魏 書》中正只有推舉權,而無任用權,也就是說,中正只是將人才按照九級標準挑選出來,至於朝廷用不用,怎麼用,則由朝廷的尚書省說的算。因此中正與尚書省是一個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關係。從以上中正的五個特點,可以初窺門徑,中正一職有兩大作用。
1.制衡地方政府
中正由中央直接選拔,也就是說推薦與選舉人才的權力由中央政府把握,而不是地方政府直接任用。
這使想要奔仕途的“人才”,第一考慮便為中央為政府,中央政府收穫人心,地方政府少了這項人才選拔與任用的權力,影響力越來越小,這也是九品中正制能夠維繫四百年的一個根本因素。
2.選拔人才
歸根到底,九品中正制還是一個人才選拔制度,其核心作用便是為朝廷選拔人才。九品中正制雖然在選拔人才方面建樹不多,被後人所批評,但是他起初的本意是好的,只不過是制度不可控性太多,導致最後變了形。
二、“九品”的品評標準
“九品”為九品中正制兩大核心之一,他的標準自然至關重要。而其主要按兩個方面進行品評,即“家世”與“行狀”。
1.家世
“家世”即為祖輩資歷,家族名望。
祖輩資歷就是考察被選拔者的祖上是做什麼的,功勞有多高,如祖輩是開國功臣或位極人臣,或普通小吏,或默默無聞等。中正根據被選拔者的祖上地位,給其打分。
家族名望即是現在,被選拔者的家族在當時地位如何,是名門望族還是寒門子弟,中正在根據這個進行一個打分。
祖輩資歷與家族名望兩者加在一起,便是中正為被選拔者在“家世”這一項所給的總分。
2.行狀
“行狀”即是一個人的言談舉止、道德情操、個人能力。
行狀即是檢視被選者本人,道德品質是否高尚,是否有真才實學可承擔大任,行為舉止是否大方得體。
司馬炎曾下詔規定過:
“令諸郡中正以六條舉淹滯: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盡禮,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潔身勞謙,五曰信義可復,六曰學以為己。”——《晉書》行狀的選舉要符合六點要求,大致意思如下:一是忠心耿耿,不顧自身,可舍小家而顧大家;二是孝順父母;三是對兄弟友好;四是清廉潔身自好;五是有信有義;六是要有真才實學。
相對於家世,形狀則顯得難以判斷,是否是真孝順、真忠心、真義氣、真才學,不是很好確認,因此九品的品評標準逐漸向家世傾斜,導致最後九品中正制制度變了形,逐漸以門第取仕,最後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這一現象。
九品中正制的發展興衰九品中正製為曹魏時期吏部尚書陳群所創,九品中正制可以說是“繼承”與“完善”了漢朝的人才選拔制度察舉制。
察舉制選拔人才方式是自下向上推薦,九品中正制也是自下向上推薦,因此算是一種繼承。
不同在於,察舉制是由地方政府自己選拔人才,因此地方權力很大,到了漢朝末期,地方強權很多,直接威脅到了中央的統治。而九品中正制由中央選拔人才,中央任命人才,分了一大部分地方政府的權,也可以說是加強了中央集權,這是九品中正制能夠傳承四百年的根本原因。
九品中正制確實能夠在短期為朝廷尋到不錯的人才,這也是他能夠發展起來的重要原因,但是若長期使用這一制度,則漏洞百出,九品中正制有三點不足。
一、選拔人才標準不合理
上面介紹過,選拔人才標準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是“家世”,二是“行狀”,起初大家按照這兩大標準進行選拔人才。但是“家世”具有視覺化、好判斷等特點,而“行狀”則不好判斷,不好確定,因此,選材標準逐漸向“家世”偏移,導致最後選拔不到具有真才實學的人。
二、“中正”一職可操作性強
中正作為選拔人才的品評人,而其本身也很可能切容易被操作,到了九品中正制的後期,中正一職近乎被世家大族所壟斷,這樣一來自然也談不上人才選拔的公正公平。
三、貴者越貴,貧者越貧
人才長期得不到公平公正的選舉,常此彼往,高官重位逐漸被世家大族所壟斷,寒門子弟自然沒有出頭之地,大族越來越大族,寒門越來越寒門,這就是“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
而且九品中正制還衍生出“門第”一觀念,只有平等的家族才可以通婚,也就是門當戶對,將女兒嫁與低一等的家族則被視為下嫁,很沒面子。
常此彼往導致社會階級分層明顯,社會財富分配不均,定是要出問題的,直到隋唐時期徹底爆發,九品中正制也到此走到了盡頭。
時燒錄品歷史九品中正制雖然一度被人們貶低,但是他繼承了漢朝的察舉制並將其完善,又為後來唐朝的科舉制打下了基礎,九品中正制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完成了這一時期的歷史使命,也算盡了他該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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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袁衛宇
起源
九品中正制起源於曹魏時期。曹丕代漢自立後,時任吏部尚書的陳群,向曹丕上書了自己創制的九品中正制。曹丕批准後,九品中正制頒佈全國,並影響了整個魏晉南北朝400年的歷史。
延康元年,吏部尚書陳群以天朝選用不盡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鑑者為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通典》九品中正制可以看作是曹魏政權和士族之間的一場利益交換。即士族支援曹丕稱帝,並擁護曹魏政權,而曹魏政權則給予士族廣闊的發展空間,保障士族仕途暢達。
可以看出,九品中正制涉無論是曹魏政權還是士族,都是非常有利的。對曹魏而言,有了士族的支援,可以讓政權更穩健;對士族而言,壟斷仕途,可以讓士族維持門閥不墜。
當然,從曹魏的發展脈絡來看,九品中正制是弊端的。如最終士族出身的司馬氏,取代了曹魏,篡晉自立。這顯然是曹丕意想不到的。
不過司馬氏能篡魏立晉,雖然和九品中正制有一定的關係,但是主要原因還是曹魏宗室孱弱,以至於司馬氏篡權時,曹魏宗室無力反抗。
內容九品中正制又叫九品官人法,是一種選拔官員的制度。
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內容,就是把人才的等級分為三級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同時在中央和地方(州和郡)設立中正,由中正來確定人才的等級。只有等級為上級(上上、上中、上下)的人才,才有資格進入仕途。
中正是九品中正制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人才由中正推薦選拔產生。中正分為大中正和小中正。朝廷的中正為大中正,地方上的為小中正。同時規定小中正的工作,地方官府不得干預。小中正只對大中正負責。小中正也由大中正任命產生。
朝廷的大中正,一般由朝廷官員兼任,如司徒、吏部尚書等官員會兼任大中正。大中正負責對小中正推薦的人才進行稽核。但是在很多時候,稽核往往會流於形式。所以一般情況下只要小中正往上推的人,大中正在沒有特殊情況下都不會拒絕。畢竟小中正對人才最熟悉,也最瞭解。大中正長期在中樞,很難下基層去了解某個人才。
一州闊遠,略不相識,訪不得知,會復轉訪本郡先達,此為訪中正實決於郡人"。"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閭與郡縣希疏,如馬齒不相識面,何緣別義理。-《通典》
人才透過大中正的稽核之後,會報朝廷核定,根據品級授予相應的官職。
按照九品中正制的規定,中正需要從家世、才學、品行3個方面考察人才,但是到了後期,家世成了最重要的考量,誰家世高,誰就會評為上品。家世越高的人,官位越高。這也意味著九品中正制逐漸成為士族壟斷仕途的工具。
庶族出身的人再怎麼努力,很難被評為上品,自然很難有機會出任尚書令、中書令、侍中、錄尚書事、大司馬這類位高權重的官職,基本上一輩子只能當個縣令一類的基層官員。
發展司馬氏篡魏立晉後,仍然要取得士族的支援,所以九品中正制在西晉得以保留,甚至得到了某種程度的加強。在西晉,士族出身的高階官員是絕對主流,當時甚至有“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之說。
西晉朝時,儘管有九品中正制背書計程車族非常強盛,仍然是皇權的附庸,並不會對皇權構成威脅,也不會壓制皇權。
西晉滅亡後,東晉建立。和西晉不同的是,東晉是典型的門閥政治,士族和皇權共天下。士族執政,皇權淪為門閥政治的附庸。為了長期壓制皇權,執掌東晉計程車族門閥,仍然繼續沿用九品中正制選拔官員。
靠著門閥政治的支撐,九品中正制在東晉蓬勃發展。
東晉滅亡後,門閥政治瓦解,但是士族還在,只是無力執掌政權。庶族出身的劉裕,篡晉立宋,為了加強皇權,消除士族對政治的影響,他雖然沒有立即廢除九品中正制,但是他有意提拔一些寒門人士進入中樞,讓這些寒門人士掌握重要權力;至於士族,則只能擔任一些地位很高但沒有實權的職務,如三公之類的職務。
劉裕之後,整個南朝(宋齊梁陳),都是採用劉裕的這個路數,即:加強皇權,重用庶族,壓制士族。南朝時期,九品中正制日漸式微,名存實亡,最終在隋唐時,被科舉制取代。
結語九品中正制起源於曹魏,鞏固於西晉,鼎盛於東晉,衰落於南朝。可以說,九品中正制的發展和士族的興衰是息息相關的,也可以說是相輔相成的。
九品中正制在魏晉時期扮演著重要角色,但是南朝劉宋政權建立以後,隨著皇權崛起的需要,九品中正制逐漸被邊緣化,且一路呈衰落之勢,到隋唐時,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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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揭秘歷史的謎團
九品中正制在剛制定的時候稱之為“九品官人法”,等真正落實的時候改為正式的名稱“九品中正制”,該制度主要是針對兩漢時期的察舉製出現弊端而制定的,察舉制的特點是朝廷上的人才是由民間推舉,而九品中正制是由朝廷中正官專門負責品評需要的人才,接下來小編詳細分析九品中正制的出處和它的發展史。
一、什麼導致九品中正制制度出現?
九品中正制的出現不得不談起察舉制,在漢朝建立之初,漢高祖劉邦一直在思考秦朝國祚為何二世而亡,一儒生陸賈上湊劉邦,陛下可馬上得天下,焉能馬上治天下?不久漢高祖頒佈出一套才人選拔制度,由各個地方官員向中央推舉人才,該制度就是兩漢時期察舉制的初型。
察舉制的科目分為歲科和特科,歲科有孝廉、秀才、廉吏、光祿四行;特科又分為常見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歲科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為最重要。特科中則以賢良方正為最重要到了漢武時期,察舉制正式成形,其中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董仲舒就是被當地官員推舉出來的,但是到了東漢末期的時候,由於門閥士族勢力強大,操縱輿論,也有很多人為了仕途,做政治秀,出現大量的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為了防止察舉作假於是到了曹魏時期出現九品中正制。
二、時代的產物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
上面我們說過,因為察舉制的弊端凸顯,到了曹魏時期是,曹操的謀士陳群制定出新的一套選拔人才制度九品中正制,到了魏文帝曹丕繼位開始實行。
九品中正制主要是由朝廷專門設定的中正官(分為大小中正,其中大正必須有德高望重的智者擔任)把人才按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種向朝廷評出三六九等品級的官員。
其中上品(主要是二品和三品,一品屬於虛職),世世代代做高官,主要是擁護魏文帝奪取東漢天下的北方四大士族“王謝袁瀟”,其中王分為“琅琊王氏”和“清河王氏”,上品士族官員的待遇和宗族的待遇一樣,但它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制約宗族勢力,有效緩和中央與宗族之間的矛盾,而中品和下品就象徵性任職個小官吏。
三、九品中正制產生的影響
隨著九品中正制制度的實施,漸漸地,它的弊端不斷出現,由於中正官推薦的上品全部是豪門士族,導致士族的勢力不斷的強大,阻隔底下百姓的仕途,從而形成了門閥政治。
到了曹魏後期,司馬懿在其他士族的支援下奪取了曹魏政權建立西晉,因為西晉的政權是各大士族的支援,西晉繼續實行九品中正制,最後司馬建立的晉朝也因門閥勢力導致滅亡,而九品中正制一直到隋朝的科舉制所取代。
總結:九品中正制沒有出現前,朝廷的官員基本是由貴族所壟斷,要想讓那些貴族慢慢變為庶族,必須要進過士族,而九品中正制的出現正好是士族抵抗貴族的產物。所以在歷史的程序中九品中正制的出現也算是一種時代進步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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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為了拉攏士族而採納吏部尚書陳群的意見,於黃初元年 (220年)由命其制定的制度。中正的職權主要是評議人物,其標準有三:家世(被評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中正對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評語,稱為“狀”。中正根據家世、才德的評論,對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稱為“品”。品共分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類別卻只有上品和下品。一品無人能得,形同虛設,故二品實為最高品。三品西晉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後降為卑品(下品)。
魏晉以來選官制度實行九品中正制,把人依據品行分成九等,由中正官品評向政府推薦,長此以來舉薦由世家大族把持,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狀,士族和庶族界限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