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的天買嘎達

    犯法。如果迷路了,在找不到吃的和救援的情況下還是吃一隻吧,這樣的後果能促使保護藏羚羊組織快速找到你,還能解決你吃飯的問題。

  • 2 # 絲路悅途

    犯法,誰讓你去的可可西里,去的時候為啥不準備好了,包括心裡準備,吃野生動物犯法是法律規定,不管什麼理由,當然法院也可能考慮一下具體情況。

  • 3 # 最後的農民七零後

    這種情況下,保命要緊,管他犯不犯法。如果你的命都沒了 ,還在乎犯不犯法嗎?當然,在可可西里無人區,吃過以後,你:不說別人誰會知道?而且你是在特殊的情況下即使被發現了,也沒有那麼嚴重的刑事後果。

  • 4 # 過河兵橫行

    根據《刑法》第21條第1款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由於緊急避險的特點是為了保護較大合法利益,而不得不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利益,是行為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所採取的緊急措施,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過錯,是一種有益於社會的合法行為,因此法律規定,不負刑事責任。人命大於羚羊命,所以符合。不過在司法實踐中,你還是先會被刑拘,然後請個好律師幫你辯護。

  • 5 # 善小而為之

    當然屬於犯法。但是人都快死了,別無選擇時你還在意法嗎?生命第一呀!任何法律都是為人類生存而設立的。人都死了,法有何用?

  • 6 # 中國公民ttt

    既然是迷路了,也快餓死了,就證明你處的地方沒有人煙,但有藏羚羊,假如有槍支或弓弩能打它,在你快餓死的情況下,獵殺藏羚羊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知道!

    萬一你被救時發現你獵殺藏羚羊的事實,法官也會考慮到人的生命權大於動物生命權,會從輕判罰,比如判三年緩期,或免刑罰錢等!

  • 7 # 魚龍百姓

    你只能等著被藏羚羊吃了(雖然藏羚羊吃草),都那樣了還想吃藏羚羊,別說快餓死了,就是全身全影的也追不上藏羚羊啊這問題我都服。

  • 8 # 秦皇島白律師

    不犯法,可以吃,如果吃完了一隻,還沒走出來,抓到第二隻了,繼續吃,別說遇到藏羚羊,在快要餓死的時候,吃大熊貓都沒事,只要你能活著回來就好。這種情況完全符合刑法裡規定的緊急避險,你的生命法益,除了不高於其他的人,絕對高於藏羚羊大熊貓等其他動物!

  • 9 # 雨63168250

    人命關天!在那種惡劣的環境下,活著還是死去,已經沒有啥好選擇了。人在瀕臨死亡看到了生機,身體裡會迸發出超出尋常的能力,且會不計後果的。當然能存活下來,在你生命中是不會忘掉這件事的。法是肯定犯了(你不說別人也不會知道),別忘了給於你生命的高原精靈,最好是經常去做些有意義的善事,比如捐款、或物質,給高原生靈的守護者們。(就當是自我救贖)

  • 10 # 大笨貓sxc

    1972年10月某天,一架載有45名烏拉圭橄欖球運動員和他們家人朋友的飛機在途經安第斯山脈的時候,發生了空難。當場死亡12人,後雪崩等原因又死十多人,只有16人活下來。這些活下來的人被困雪山鐘沒有食物,最後是靠生吃同伴們的屍體吃了半年直至等到搜救隊找到他們。那麼問題來了,這算犯法嗎?答案是,算。回國後這些人都被判了侮辱屍體罪。那犯法值得嗎?你說呢……

  • 11 # 十三昂

    吃藏羚羊肯定犯法,但是當時那種情況之下必須得吃,因為不吃的話就得死,吃的話犯法了就能把你抓走審判,是判刑還是死亡你選一個。

  • 12 # 撿而言之

    不犯法,但是你應該會被抓去研究,能跑的過藏羚羊,應該不屬於人類範疇了。世界上跑的最快的人是博爾特,百米世界紀錄為9.58秒,換算成公里能達到37公里每小時。藏羚羊速度奔跑速度能達到70-110公里每小時,而且藏羚羊生活的海拔平均為5000米左右的高原,這個海拔高度,一般人稍微走快一點就會高反,還想追藏羚羊?

  • 13 # 飛揚小飛俠

    這個當然不算。

    問題是你能抓得住,吃得上。

  • 14 # 川流不息99553641

    只要你能證明你不吃它就要餓死,而且別人相信,那就是緊急避險。

  • 15 # 奔跑的E先生

    餓死和犯法二選一你不會選?

  • 16 # 王家羊洋陽

    都要死了,誰還會管違不違法

  • 17 # 黑色獅子

    符合“緊急避險”,不犯法。

  • 18 # 魔法星空

    在生命受到嚴重危險情況下,人命關天,救人一命不犯法。

  • 19 # 黑暗中的雙瞳

    都快餓死了,你覺得你能抓得到一隻藏羚羊嗎?

  • 20 # 夜闌靜

    據我所知,吃羚羊應該不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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