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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峰峰說史

    十大罪狀有真有假!第一,項羽違反楚懷王當初的約定,把劉邦貶到漢中,是項羽缺乏信用的罪狀。當年楚懷王和天下諸侯約定,誰先入定關中,誰就是關中王。最後劉邦先入關中,接受秦王子嬰的投降,秦朝滅亡。結果項羽入關以後不履行約定,接受范增的建議,把劉邦分到偏遠的巴蜀漢中去,此條屬實。

    第二條:以自私的動機,謀殺卿子冠軍宋義,是以下犯上的罪狀。項羽為什麼要殺宋義?《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與宋義的不和緣於戰法不同:項羽主張“疾引兵渡河,楚擊其外,趙擊其內”,宋義主張“先鬥秦趙”,“我承其敝”。

    第三,解除趙國邯鄲之圍,完成任務後卻不回報懷王,私自強迫諸侯軍隊攻入關中,這是蔑視君王、欺侮諸侯的罪狀。項羽北上救趙之後,成為了天下義軍的總盟主,最後項羽帶領著各路諸侯入關。項羽在鉅鹿之戰後率諸侯聯軍入關完全符合既定戰略方針,劉邦在項羽頭上扣下的“私自”“擅劫”等罪名完全是“莫須有”,他這麼做,顯然想要在政治上打壓項羽。

    第四,火燒秦國宮室,盜掘始皇陵,私自侵佔公產,是不仁不義的罪狀。項羽入關以後,為了復仇,索性一把火燒了阿房宮,大火三月不滅,這是暴行,不過劉邦口口聲聲大罵項羽擅掘始皇陵,項羽入關後雖曾駐軍鴻門,但僅“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時間上來不及挖驪山陵。所以是劉邦對政敵捕風捉影的攻訐與誣陷。

    第五,子嬰已經投降,卻又被你殺害,是你不顧禮法,違反國際公義的罪狀。殺秦王子嬰。項羽入關以後,為了報仇,殺掉了已經投降的秦王子嬰。子嬰繼位之初,所處環境極其危險,趙高隨時可能動手將他除掉。沒想到秦子嬰竟然反戈一擊,滅了趙高三族,一舉搗毀趙高集團,之後又派兵駐守嶢關,阻止劉邦的入侵,並非無能之輩,如果不除,可能有後患。

    第六,以欺騙手段坑殺秦國子弟兵二十萬於新安,是你殘暴無信的罪狀。坑秦卒,封秦將。秦軍投降之後,項羽擔心秦降士兵心中仍有不服,這麼一大批人,帶到關中,一旦反抗起來,異常危險,當時又出現糧草危機,所以引發夜坑秦降卒二十萬的慘案,這一項的確是項羽的大罪。

    第七,自己佔有最好的領地,卻放逐各國故主,是你自私自利的罪狀。項羽分封不公。劉邦認定項羽分封不公,主要是指項羽把好的地盤都分給了跟隨他入關的將領們,而六國故主卻被貶到偏遠地區,這條是利益分配不公引起的。

    第八,將義帝放逐到偏遠地區,又侵佔韓王領地,私自佔領梁、楚的精華區,是你違背公義的罪狀。滅秦這件事兒,項羽勞苦功高,實力有很強大,一朝成為諸侯盟主,得到操控天下的實權,梁、楚九郡正是他主宰天下的基礎所在。再者,項羽並未將韓地歸為己有,而是立秦時吳縣縣令鄭昌為韓王,以抵抗劉邦。

    第九,派人暗中謀害義帝,更為天理所不容。項羽在關中大封十八路諸侯王,引兵東還。為了給自己騰地方,項羽把義帝趕走了,最後又派人把義帝給殺了。義帝被殺的幕後主使的確是項羽,這一宗罪項羽是躲不掉的。

    第十,主宰天下為政不公平,又不顧信用,為天下人所不容,大逆無道,罪不可赦。項羽大逆不道,殺已經投降的將士,並且負約,為人臣而弒其主。

    這十條罪狀大多數是屬實的!所以劉邦歷數出項羽十大罪狀,項羽卻啞口無言、有口難辯,更說不出劉邦一條罪來。玩政治玩辯論,項羽的確不是劉邦的對手。

  • 2 # 大地

    第一宗罪,項羽負約

      此罪其實眾人皆知,都是被“懷王之約”給鬧的。只怪項羽“負約”在先,這就讓劉邦而後的屢次爽約有了理直氣壯的藉口。項羽實在是不善於、或許也是不屑於揭劉邦那些老底兒,可劉邦卻牢牢抓住項羽的“負約失信”說事兒,由此再一次證明,劉邦的政治頭腦與手段,項羽遠不能及。

    第二宗罪,殺宋義自立為帥

      項羽確曾矯懷王之詔殺宋義而自立為“假上將軍”,懷王被迫封項羽為上將軍。這才有了名垂青史的鉅鹿之戰。項羽為什麼要殺宋義?《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與宋義的不和緣於戰法不同:項羽主張“疾引兵渡河,楚擊其外,趙擊其內”,宋義主張“先鬥秦趙”,“我承其敝”。這兩種主張各在其理。但是,宋義其實是項羽與楚懷王熊心鬥爭的犧牲品罷了。

    首先,項羽與懷王早有矛盾。

      懷王熊心不甘心做政治傀儡,但項梁權勢極大,他只能隱忍。項梁戰死,給了懷王可乘之機,他合“並項羽、呂巨軍自將之”,奪了項羽的軍權。導致項羽和楚王熊心結怨甚深。在西征和救趙問題上,懷王堅持讓劉邦西入秦關,不許項羽西征,要項羽以 “次將”身份隨上將軍宋義北上救趙。懷王奪項氏軍權令項羽憤怒,強派項羽為副將隨宋義出征加重了項羽的不滿。

      其次,宋義借懷王所授主將之權壓制項羽,讓項羽更加不滿。

      宋義在安陽停“留四十六日不進”,此時,“天寒大雨,士卒凍飢”。宋義派他的兒子到齊國任相國,親自送行,“飲酒高會”。項羽遂以“不恤士卒而徇其私”為由,先發制人,在宋義的大帳中發動兵變,矯楚王詔斬殺宋義。

      宋義該不該殺?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第三宗罪,擅劫諸侯之兵入關

      劉邦指責項羽在鉅鹿之戰後未向懷王報告,擅自劫持諸侯兵力入關。這宗“罪狀”裡潛藏著兩個問題:一是項羽救趙成功後應該向懷王彙報嗎?二是項羽率領的諸侯聯軍是擅自劫來的嗎?

      楚懷王派兵北上有兩大任務:一是救趙,二是滅秦。項羽在鉅鹿之戰後率諸侯聯軍入關完全符合懷王的既定戰略方針,怎麼能叫“擅劫”呢?多累啊!仔細想想,這“罪三”與“罪一”還自相矛盾。既然有約在先,以“先入定關中”為標準,那項羽大捷後入關何須“還報”,何來“擅劫”?可見,劉邦在項羽頭上扣下的“擅劫”罪名其實完全“莫須有”,他這麼做,顯然想要在政治上壓項羽一頭。

    第四宗罪,擅燒秦宮,擅掘始皇陵

      項羽入關後,屠咸陽,燒秦宮,這都是事實,不過劉邦口口聲聲大罵項羽擅掘始皇陵,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對於這個問題,張子俠先生提出了三條意見:第一,挖掘始皇陵是大工程,項羽入關後雖曾駐軍鴻門,但僅“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時間上來不及挖驪山陵。第二,秦始皇陵考古隊歷經十幾年調查、鑽探,雖然發現始皇陵封土堆和有關陪葬坑中有個別盜洞,但是,封土堆的土層未被掘動,地宮宮牆沒有被破壞的痕跡,項羽盜毀的僅是陵園地面上的附屬建築。第三,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陵內曾“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現經測定,今天封土堆中有強汞異常區,而且汞異常高含量點分佈比較集中和有規律,如果秦始皇陵墓確實遭受過大規模的破壞和火焚,一般不可能再出現這種形態較為規整的汞異常。所以我們明白,關於項羽“掘始皇陵”的說法完全是劉邦對政敵捕風捉影的攻訐與誣陷。

    第五宗罪,殺秦降王子嬰

      項羽殺秦降王子嬰,劉邦定為“罪”,後世人大多認為項羽是報私仇,因為項羽的祖父項燕和叔父項梁都是被秦所殺。張子俠先生認為:項燕死於秦將王翦之手,王翦的孫子王離在鉅鹿之戰中被俘,但沒有記載表明項羽殺了王離。項梁被秦將章邯所殺,項羽與項梁的感情極深,但章邯降楚後,項羽卻立了章邯為雍王,可見項羽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不僅僅只是復仇。項羽殺子嬰是另有原因的。

      子嬰繼位之初,所處環境極其危險,趙高隨時可能動手將他除掉。沒想到秦子嬰竟然反戈一擊,滅了趙高三族,一舉搗毀趙高集團,之後又派兵駐守嶢關,阻止劉邦的入侵,可見他並非無能之輩。後來項羽入關,曹無傷告密,“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把秦子嬰給扯了進來。此時項羽已決定將三位秦國降將封於關中,沒想到這個秦降王陰魂不散,如果不除掉,難保不生後患。

    第六宗罪,坑殺秦降士兵

      這件事情史料記載得很翔實,項羽確實坑殺秦軍降卒。項羽不憨不傻,為什麼要做這樣得罪關中百姓的事呢?他的殘暴只是一種表象,真正的原因在《史記·項羽本紀》裡說得很清楚:秦軍投降之後,六國將士對降卒隨意羞辱,以報多年來所受的虐待。秦軍士兵因此擔心,若是項羽無法滅秦,自己將被虜往關東,最終家人遭殃。有人洞察到這些微妙的情緒,報告給了項羽。項羽擔心秦降士兵心中仍有不服,這麼一大批人,帶到關中,一旦反抗起來,異常危險。乾脆全都處理掉,只帶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這才引發了夜坑秦降卒二十萬的慘案。

      客觀地講,項羽的擔心不無道理,只是把事情估計得過於嚴重,處理的方法實在拙劣。這麼多人的生命,一埋了之,的確是大罪過。

    第七宗罪,分封不公

      劉邦認定項羽分封不公,主要是指項羽把好的地盤都分給了跟隨他入關的將領們,而六國故主卻被貶到偏遠地區。劉邦的這項指責有沒有道理呢?項羽分封天下,並非沒有原則,一切都是“計功割地,分土而王之”。項羽在大分封之前曾經講過一段話:“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堅執銳首事,暴露於野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義帝雖無功,故當分其地而王之。諸將皆曰:善。乃分天下立諸將為侯王。”而劉邦定義的“故主”不過是“天下初發難時”所立的六國後人,這些人本來就是政治傀儡,是權宜之計的產物。真正上陣殺敵的是天下義軍,特別是跟隨項羽征戰鉅鹿,而後入關的諸侯將領們。新封諸將為王必然要調整“故主”的封地,這才有了魏王、趙王、燕王、齊王四位“故主”遷徙之事。

    得到分封的諸侯王,有的受封於故國,有的受封於故邑,有的受封於所定之地。司馬卬是趙將,受封殷王,因為他“定河內,數有功”,所以王河內;申陽是“張耳嬖臣也,先下河南郡,迎楚河上”,故受封河南王,都洛陽;張耳“素賢,又從入關”,所以受封常山王,王趙地,其實張耳是劉邦的鐵哥們兒;臧荼是燕將,救趙有功,又隨項羽入關,受封燕王,都薊。以上這幾位受封者的地盤都很好,但這些人都不是項羽舊部。真正屬於項羽嫡系的黥布受封九江王,都六,從史料記載看出,這並不是發達地區。蒲將軍追隨項羽南征北戰,屢立戰功,卻沒有得到受封。項氏家族,除項羽本人之外就也沒有其他人受封。番君將領梅鋗因為跟隨劉邦入關有功,項羽封給他十萬戶。

      指責項羽分封不公的主要有四個人,一是劉邦,二是田榮,三是陳餘,四是韓信。劉邦自認為理應被封關中王,但項羽未封,這屬於政治鬥爭。田榮在反秦之初確實有功,後來和項梁鬧矛盾,拒絕參加鉅鹿之戰,不隨諸侯入關,說起來功過參半,未封田榮,是項羽政治上的失策。陳餘與田榮的情況類似,他與張耳在初起兵時功勞不相上下,鉅鹿之戰後,因為和張耳鬧彆扭自棄其職,沒有將革命進行到底,項羽封他三縣,封張耳常山王並不為過。至於韓信,他跳出來指責項羽分封不公,無非是想刺激劉邦兵發三秦罷了。

    第八宗罪,逐義帝,奪韓地,將梁、楚封給自己

      劉邦給項羽列出的這第八條罪狀實際上說了三件事兒:一是驅逐義帝,二是奪韓王成之地,三是自封梁、楚。關於義帝的事情,前文已講得比較詳細,劉邦所列第九宗罪說的也是此事,我們留待下條稍加辨析。

      韓王成原本是項梁所封,而項羽殺韓王成的原因,《史記》中有兩種解釋:一是《史記·留侯世家》裡說的:“良至韓,韓王成以良從漢王故,項王不遣成之國,從與俱東。”二是《史記·項羽本紀》裡所說:“韓王成無軍功,項王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為侯,已又殺之。”“無軍功”當然是藉口,根本原因是張良投靠了漢王。不過,項羽並未將韓地歸為己有,而是立了秦時吳縣縣令鄭昌為韓王,以抵抗劉邦。

      項羽自封梁、楚,也是事出有因:一是項氏家族世代都是楚將,封於項,所以梁、楚之地本來就是項羽的故鄉;二是梁、楚之地乃是他親自率兵平定下來的;三是梁、楚下轄九郡,地處中原,而彭城更是兵家必爭之地,經濟也比較發達。滅秦這件事兒,項羽勞苦功高,一朝成為諸侯盟主,得到操控天下的實權,項羽勢必要給自己配備相符的實力,梁、楚九郡正是他主宰天下的基礎所在。劉邦後來當了皇帝,封了七位異姓諸侯王,也為自己保留了十五個郡,以便控制天下,這和項羽稱王梁、楚是同樣的道理。

    第九宗罪,殺義帝

      項羽和“義帝”的恩怨情仇,此處不再贅述。不過無論如何,義帝被殺的幕後主使的確是項羽,這一宗罪項羽是抹不去躲不掉的。至於“義帝”到底怎麼死的,歷史上有很多說法,義甚多。不但真兇難辨,矛盾重重,就連時間地點也著實混亂。

    第十宗罪,大逆不道

      劉邦對項羽“大逆不道”的定義其實就是總結陳詞。“為人臣而弒其主”指“罪九”殺義帝之事;“殺其已降”指“罪五”殺秦降王子嬰和“罪六”坑殺秦二十萬降兵;“為政不平,主約不信”指“罪一”、“罪七”、“罪八”的分封之事。

      這“十宗罪”的邏輯順序非常有意思。劉邦把“負約”放到了第一條,暴露出他對自己失封關中王一事切齒拊心、念念不忘。除第十條是例行總結之外,從“罪二”至“罪九”都是精確地按照時序排列

  • 3 # 蟈蟈的文史原創

    楚漢戰爭進入相持階段,雙方暫時都沒有能力將對方至於死地,於是雙方在廣武澗便相互對峙,項羽想速戰速決,於是提出與劉邦單挑,劉邦老奸巨猾深知自己不是項羽的對手,自然不會答應,他依舊堅持打持久戰的策略。於是雙方在廣武澗邊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劉邦才說出了項羽的“十大罪狀”。

    一罪是違背懷王的先入關者為王的約定,二罪是私自殺害宋義而自為上將軍,三罪是本該奉命救趙,但私自挾持諸侯強行入關,四罪是項羽入關後燒殺搶掠,燒燬秦王宮、挖秦始皇陵寢,搶奪財物,五罪是殺秦降王子嬰,六罪是坑殺秦降兵20萬,封他們的將領為王,七罪是分封諸將領好的地方,卻遷走原諸侯王,使得他們的臣下爭相反叛,八罪是將義帝逐出彭城而自立為都,搶奪韓王地盤,據梁、楚之地為己有,九罪是秘密殺害義帝,十罪是人臣弒主,殺戮降將,為政不公,缺少誠信,大逆不道。

    我們不得不佩服劉邦的口才,也許是事先在心裡打好了草稿,項羽的十罪如數家珍,說的那叫一個痛快,漢軍聽起來也是十分振奮的,項羽確實不是一個好東西,隨便拿出一條都可以將其否定。而在劉邦數落完項羽後,我們看項羽的反映,在《史記-高祖本紀》中記載:

    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

    我們從項羽大怒中可以看出,劉邦所說的內容確實是真的,當著漢、楚眾多士兵將士面前,特別是自己的屬下面前,這讓項羽十分下不來臺,所以十分憤怒,所以叫人向劉邦射箭,而且還真射中。

    我們看劉邦數落項羽的十條罪狀,大多數基本上都是靠譜的,項羽這個人的最大缺點就是自負和殘忍,他確實是勇猛無敵,但是勇有餘而謀不足,這從他的戰爭經歷來看就可以印證,但是他這個人過於自信和自負,導致剛愎自用,如果不是這樣,在鴻門宴的時候,他完全可以將劉邦置之死地,但是他在自己的內心裡,好像沒有真正將劉邦視為對手,也就是沒有充分重視,所以導致每一次將劉邦放過之後,劉邦隨後都在實力上逐步強大。

    而且對待戰俘的坑殺是他一個重大的汙點,既然已經投降,那就沒必要再殺戮,而項羽的習慣做法就是自己所到之處基本上是人走屋空,就如楚懷王手下的老將們說的那樣:

    項羽為人僄悍猾賊。項羽嘗攻襄城,襄城無遺類,皆阬之,諸所過無不殘滅。

    而我們從劉邦數落項羽的十大罪狀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這十大罪狀的排序問題。按道理講,劉邦指責項羽殘暴不忠,項羽的第一條罪狀應該是秘密殺害義帝,因為這殺害君主的罪過是最大的,也是最讓人痛恨的,但劉邦數落項羽的第一條罪過竟然是項羽違背義帝的約定,誰先入關者為王這一條,而將項羽殺害義帝列為第九條罪狀,足可以看出在劉邦的心裡,他數落項羽的最主要原因不在於他殺害了義帝,而在於他不遵守約定,使得自己無法成王的這個事實。

    實際上,劉邦數落項羽的十大罪狀,部分內容對劉邦也有莫大的好處的,也即是說項羽在一定程度上不僅為自己掃清的前進的障礙,也為劉邦掃除了障礙,比如誅殺義帝,劉邦、項羽就是利用義帝為幌子來號召天下恢復楚國,早晚有一天當一方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必然會將義帝剷除,而項羽提前剷除了義帝,也為劉邦後來的稱帝掃除了障礙。

    當時只是實力不允許,如果將二人的實力做一個調換,劉邦不管是戰鬥力,還是實力都超過項羽,項羽的這十條罪狀中我估計劉邦也會做上好幾條,畢竟與奪天下相比,這些都算是小事。

  • 4 # 吳百蘭

    楚漢戰爭後期,滎陽之戰已經對峙了二十八個月,表面上看項羽仍然是百戰百勝,但項羽已經在打消耗戰,彭越在項羽的後方不停地搗亂,斷項羽的軍糧。

    此時的項羽第一想速戰速決,第二也想和談了。其實劉邦也想早點結束戰爭,奈何劉邦打不贏項羽,只好堅守不戰,拖垮項羽。

    項羽幾次向劉邦宣戰,劉邦就是不應戰。這日項羽實在憋不住了,領著大軍來到滎陽城下向劉邦宣戰。

    劉邦躲不了了,也只好來到陣前。然,劉邦是個政治老手,一出陣便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地大數項羽十大罪狀。

    一,背信棄約

    按懷王之約,劉邦當是關中王。結果項羽把劉邦趕入漢中做漢中王。

    這條算不算罪,得看你站在那個度角去看。我覺得不算罪,充其量算是倆王相爭,各自盤算自己的利益而已。

    二,殺宋義自立為王帥

    按懷王指令在北伐救趙時,宋義為帥,項羽為副將。那麼項羽殺宋義就屬於以下犯上。

    這條也有當時的情況,懷王、宋義北伐目的不是為了救趙滅秦,只是想拖著項羽不能早日入關中為王。

    項羽眼睜睜地看著懷王、宋義因不懷好意地怡誤戰機。無奈,這才殺了宋義,以示反抗。實際上,正是因為項羽殺了宋義,才取得了滅秦的勝利。

    三,擅劫諸侯之兵入關

    四,擅火秦宮,擅掘秦陵

    項羽入關後,確實放火燒了秦宮,不用說,肯定是罪。擅掘秦陵莫虛有吧,那秦陵到現在還在那,沒人敢掘。

    這條罪裡,只能算半條罪。

    五,殺秦降王子嬰

    項羽入關後,第一件事就是殺秦降王子嬰。

    這條算不算罪?秦帝國滅楚使得項家國破家亡。項羽對秦是有血海深仇的。讓項羽放下深仇大恨不報,項羽做不到哇。

    六,坑殺秦降士兵

    這條不用商量,肯定是罪。

    七,分封不公

    這條要問對誰不公?

    爭天下的事,如果公了還用爭嗎?

    八,逐義帝,奪韓地,將梁楚封給自己

    這是罪嗎?如果是罪的話,那劉邦還霸佔了全國呢。

    九,殺義帝

    這條應該是以下犯上罪。大家自己評判。

    有意思的事,如果項羽沒殺義帝,不知道劉邦拿義帝會怎麼辦?

    十,大逆不道

    造反的事還存在大逆不道?滑稽!

    劉邦歷數項羽的十宗大罪,究竟有幾條?兩條半?

    應該只算兩條半。那這十宗罪裡劉邦又該佔幾條呢?

  • 5 # 特邀評論員008

    一條一條來。

    1、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曰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負約,王我於蜀漢,罪一。

    楚懷王曾經有令,先入關中者,以關中為王。劉邦先入的關中,但是項羽仗著兵強馬壯,強佔關中,把劉邦打發到偏遠的蜀漢,封為漢王。這個是事實。

    2、秦項羽矯殺卿子冠軍而自尊,罪二。

    卿子冠軍是指軍中老大宋義,項羽看宋義不爽,於是矯旨殺死宋義,自立為上將軍。這個也是事實。

    3、項羽已救趙,當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

    項羽救助趙王之後,關中已經被劉邦平定。按照約定,項羽應該帶兵回楚地,但是並沒有,而是率領其他諸侯入關。這個也是事實。

    4、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財物,罪四。

    項羽入關後,縱容手下大肆殺戮秦人,燒燬宮殿,搜刮錢財,這是事實,但是掘秦始皇陵的罪名不能成立,因為秦始皇陵現如今還在,陵沒有被很大程度挖掘過的痕跡。

    5、又彊殺秦降王子嬰,罪五。項羽殺投降的秦王子嬰,也是事實。

    6、詐阬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項羽坑殺投降的二十萬秦兵,封他們的將領為王,分別是雍王章邯、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這個也是事實。

    7、項羽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叛逆,罪七。項羽把田市、趙歇、韓廣佔領的地盤分給章邯等人,使得田市等人發生叛變,這個也是事實。

    8、項羽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予,罪八。項羽把楚懷王逐出彭城,把彭城作為自己的國都,又奪取韓王的地盤,兼併梁楚,大多自己收入囊中,這個也是事實。

    9、項羽使人陰弒義帝江南,罪九。項羽指示英布在江南暗地裡殺死楚懷王,這也是事實。

    10、夫為人臣而弒其主,殺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項羽殺懷王,坑殺降兵,主政不公,背信棄義,大逆無道,這個罪名要看你站在什麼樣的立場。站在劉邦的立場,當然是罪名。站在項羽的立場,男子漢怎能屈居無能小兒之下,所以殺懷王是對的。秦人殺了那麼多楚人,我現在殺秦人,為楚人報仇,有什麼不對?

    綜上所述,劉邦所列的十條“罪名”都是事實,確有其事發生,但是不是罪名,那要看你站在哪個立場。

  • 6 # 水一白聊歷史

    這段歷史在《漢書.高帝紀》和《史記.高祖本紀》裡面都有記載,即在鴻溝和議前,楚漢對峙階段,楚漢兩軍大佬項羽、劉邦陣前喊話,項忌找 劉邦單挑,劉邦不應戰,反而數落起項羽來,說出了這十大罪狀,主要目的就是把自己擺在正義的一方。

    不過,實話實說,這“十大罪狀”劉邦無論如何也不會像《史記》或者《漢書》中這樣的順序說出來的。

    咱們先簡單地把這十大罪狀捋一下:

    未封劉邦關中王,封的漢中、川蜀。

    殺卿子冠軍宋義。

    救趙後未回報,直接入關了。

    入秦燒殺搶掠。

    殺秦王子嬰。

    坑秦降卒二十萬。

    封諸侯將為王,遷原諸侯,令諸侯與臣下反目。

    “驅逐”義帝,項羽自己把地盤都佔了。

    殺義帝。

    弒主、殺降、政不平、約不信、天下不容,大逆不道。

    大概說一下這十大罪狀的問題:

    這十條罪狀最大的一個問題是:劉邦再傻不至於上來第一條罪就說自己的事兒,無論如何也要把義帝的事情說在最前面。

    各罪狀真假:

    這個算是項羽的問題,戰略問題,對劉邦來說算是罪,對其他人來說無所謂。

    殺宋義這個倒是可以推到項羽身上,不過問題是後來楚懷王並沒有追究,而且還追封了項羽上將軍,所以這個罪自然也就沒了。

    這個就比較扯了,讓項羽回報楚懷王,那“先入關中者王之”的約定還有沒有了?難不成讓項羽回彭城,然後其他諸侯一起入關,再順手胖揍劉邦一頓?

    這個是爭取民心的,可以算是項羽的罪。

    殺子嬰這個也算、也不算,畢竟“天下苦秦久矣”。

    坑降卒這種事殘忍是肯定的,不得民心也是必然的,但是說是罪,談不上。

    項羽確實封了不少將為新的諸侯王,這個也是項羽的一個計策。不過,拋除這些不算,單就是項羽分封這個事兒本身就是罪,因為他既然推了楚懷王為義帝,自然要等義帝來封,他是沒權力的。

    這個算是罪。

    這個肯定是罪。

    最後一條明顯是把前面的總結了一下,單列一條,不知道是不是數字不夠硬湊的。

    總結一下,算是項羽罪過的主要有4、7、8、9四條,10是總結,其他的談不上是項羽的罪。

    不過,按照史書的說法,項羽聽完劉邦這一大套,挺生氣,順手就張弓搭箭,射中了劉邦的胸部,劉邦為了穩定軍心,強裝是射中腳趾。這個倒是挺有可能的,畢竟,劉邦喊這麼大一通,如果距離太遠了,項羽也聽不到。不過,不敢單挑項羽的劉邦敢站那麼靠前,給項羽訓話,倒是頗有些可疑了。

  • 7 # 趣談唐宋元明清

    趣談答案:這十大罪狀都是真的,但是劉邦公佈的項羽十大罪狀,並不是說給項羽聽的,而是說給當時自己的部下聽的。

    劉邦奇特的部隊

    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劉邦從最開始的泗水亭亭長,轉眼之間就已經變成了和項羽能夠對立的人,那麼劉邦究竟是怎樣成長起來的呢?

    大家千萬不要說劉邦民心所向,也沒有必要說劉邦在招募士兵,要知道最開始的時候三國演義當中的劉備即便有大土豪的支援,即便有了各方面的財力,也僅僅是招募了幾千士兵而已。

    這就牽扯到一個士兵的增長幅度,大家就會發現劉邦士兵的增長幅度超過了其他所有的諸侯,簡而言之,劉邦計程車兵裡面有一點水分。

    而當我們仔細窺探的話,就不難發現劉邦士兵增長最大幅度的時候,是劉邦率領軍隊進入咸陽城的時候。於是不由得恍然,劉邦的軍隊有著很多秦軍。

    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講,因為咸陽城是向劉邦投降的,所以劉邦順理成章的就把裡面計程車兵通通帶走了,儘管他沒有帶走任何的財物,但是在戰爭階段有人就能夠擁有一切。

    十大罪

    好了,接下來我們需要看一下劉邦列舉出來的與項羽相關的十大罪狀。

    第1條罪證就是鴻門宴之約,以及項羽殺掉了楚懷王。按照最開始楚懷王的約定,只要誰是第1個進入咸陽城的,誰就是未來的王,是天下的主子,可是項羽違背了這個約定,而且把立這條契約的楚懷王直接滅掉了。

    針對於這十大罪內容比較繁雜,咱們單純的挑選出幾個最有力的罪證,而最有力的幾個罪證其實隱藏著劉邦的貓膩。

    比如十大罪當中的第3罪:楚懷王曾經明確規定進入咸陽城的時候必須秋毫無犯,劉邦做到了,其他人也做到了,唯獨項羽出了貓膩,甚至把阿房宮都給燒燬了。

    十大罪當中的第五罪,就是項羽透過欺騙的手段殺滅了秦國的20萬軍隊,而這20萬士兵他們都是有家人、有妻兒老小的,項羽這樣做不地道。

    十大罪當中的第七條:項羽殺了秦王子嬰,子嬰儘管是秦王,而且在當時掌握權力的人,但是已經投降了,既然已經投降就沒有必要再殺掉他了。

    士氣最重要

    我們會發現古代的行軍作戰的時候總會有一個由頭,哪怕當時的靖難之役,朱允炆已經把刀架在了自己叔叔的脖子上,朱棣著急忙慌得急的直跳腳,但是依然沒有進行反抗,為什麼沒有反抗呢?因為他需要找到反抗朱允炆的證據。

    換句話來說:朱棣最開始的那三五個月,最缺的就是與朱允炆作戰的證據,而這個證據就是靖難之役。

    有必要嗎?搞得這麼複雜,雙方之間想打就打唄,哪怕直接動刀子、動胳膊、動腿,動什麼都行啊,短時間之內把他們打敗不就行了嗎?

    不,恰恰相反,古代最講究的就是師出有名。一旦師出無名的話就會容易被輿論所擠壓,一旦被輿論擠壓,後果不堪設想。

    劉邦的小心思

    簡單來講,我們會發現這十大罪有一些罪證成立,有一些罪證不成立。如果非要拿著顯微鏡去找的話,那麼這十大罪統統成立,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想在一個人身上找缺點,那還不是隨便找嗎?

    但顯然,劉邦並沒有隨便找劉邦,顧及到了自己手下計程車兵絕大多數都是原先秦王的人,這個時候就必須指出項羽是怎樣迫害秦國的,而自己是怎樣維護秦國的,只要把自己這一方說成楚楚可憐並且相當正義的勇於擔當的人物,對於後期的戰役將會起到重大作用。

  • 8 # 香茗史館

    前204年,楚漢對峙相持不下,前線將士苦不堪言,加之劉邦採納韓信之計開闢北方戰線,局面對項羽已經極為不利。於是,項羽建議與劉邦“獨身挑戰”,劉邦卻歷數項羽十大罪狀。那麼,劉邦所說的這些罪狀,真的存在嗎?

    △《史記·高祖本紀》

    罪狀一: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曰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負約,王我於蜀漢

    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九月,章邯擊敗並殺死楚地反秦首領項梁後,認為楚地已經不足為據,逐與王離合兵攻打趙國,圍趙王趙歇於鉅鹿,趙王派使者向各諸侯求援。楚懷王兵分兩路,一路西入關中滅秦,一路北上救援趙國,並相約“先入關中者王”。

    由於當時秦軍軍勢正壯,楚國上下誰也不看好西征前景,於是以劉邦“寬厚”為名令其西征。結果,劉邦一路西行不斷收攏殘兵敗將,再加上秦國主力具在鉅鹿戰場,竟然一路勢如破竹,得以率先攻入關中,秦王子嬰開城投降,秦國就此滅亡。

    此後,項羽在鉅鹿之戰中取勝,並隨後率大軍西入關中,項羽希望楚懷王能夠封自己為王,楚懷王卻表示依前約,項羽遂不再聽命於懷王,尊其為“義帝”的同時,自行分封天下諸侯,雖然依約封劉邦為漢王,封地卻被定在了蜀地。

    罪狀二:矯殺卿子冠軍而自尊

    這條其實牽扯到了項梁去世後楚國的權力洗牌。楚懷王熊心本就是被項梁所立,雖是名義上的楚地義軍首領,其實大權仍掌握在項梁手中。因此,趁著項梁戰死、秦軍北上攻趙的機會,熊心開始培植自己的力量,破格提拔宋義為卿子冠軍。

    △楚懷王熊心

    熊心一面提拔心腹,一面親自署理楚國軍政事務,積極策劃伐秦滅秦總的戰略佈置。在分兵西行和救趙之時,熊心同樣存了打壓項氏力量的心思,因此拒絕項羽領兵西行,而是以其為次將,與宋義一起北上救趙,並同意劉邦收集項梁、陳勝舊部。

    宋義率軍北上抵達安陽後,卻就此停兵不前,逗留長達四十六日。項羽遂以“宋義與齊國聯合謀反”為由,假稱奉熊心密令將宋義殺死,就此奪取兵權。

    罪狀三:項羽已救趙,當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

    前207年,鉅鹿之戰爆發,項羽“破釜沉舟”大破秦軍,不僅解了鉅鹿之圍,而且使得秦國最後的力量徹底瓦解。

    按理來說,項羽本是奉命率兵救趙,因此應該在戰後率軍及時返回,然而項羽並未如此做,而是率領諸侯聯軍西入關中,此舉無疑有擅權之嫌。

    罪狀四: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財物

    楚懷王熊心曾與逐將約定,滅秦後不得劫掠,畢竟都言秦因暴虐而亡,如果己方也如秦國一般暴虐,豈不是有些說不過去?

    然而項羽西入關中之後,由於身負國仇家恨,根本不理楚懷王的命令,不僅率兵屠戮咸陽,更是縱火焚燒秦王宮,將秦咸陽城一把火燒了個精光,並掘開秦始皇陵(部分),盜取其財物。之後,更是蒐集寶物美女返回江東。

    罪狀五:彊殺秦降王子嬰

    劉邦西入咸陽後,子嬰便已經投降,樊噲也曾提議殺死子嬰,但劉邦並未同意,而是將其交給了隨行的官員看管。然而,項羽西入關中之後,因對秦軍殺死項梁之事耿耿於懷,立即便殺死了已經投降的子嬰。

    罪狀六:詐阬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

    鉅鹿之戰後,章邯在內外交困之下,最終率領二十萬秦軍投降,並跟隨項羽一起向咸陽進兵。結果,由於諸侯兵對秦兵的欺辱,導致親兵暗生不滿,引起軍心不穩。

    各諸侯發現異動之後,立即將此事告訴項羽,項羽召集黥布、蒲將軍等人商議,認為秦兵很多,入關中後如果不聽令,會引起非常大的禍患。於是,項羽將秦降卒二十餘萬全部在新安城南連夜坑殺,卻在入關中後將秦軍的將領董翳、章邯、司馬欣分封為王。

    罪狀七:項羽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叛逆

    項羽在分封天下時,鑑於當時各諸侯兵權基本掌握在麾下將領手中,而各諸侯卻實力相對弱小,因而改封遷徙原有的六國貴族後裔,從而騰出地方分封各路將領,例如燕王韓廣改封遼東王,齊王田市改封膠東王等。

    然而,項羽的這種分封方式,卻引起了各諸侯和部分貴族將領的不滿。在各諸侯返回封地之後,先是燕王韓廣不願遷往遼東,結果導致燕王臧荼和遼東王韓廣發生火併,韓廣被殺後遼東被臧荼吞併。緊接著,田榮不滿將齊王改封為膠東王,逐引兵殺膠東王田市和濟北王田安,趕跑了齊王田都,一統三齊之地自立為王。陳餘則向田榮借兵殺回趙地,趕走了趙王張耳,重新迎立趙歇為趙王。

    罪狀八:項羽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予

    分封天下時,項羽自封“西楚霸王”,定都彭城。前206年四月,項羽打算返回彭城,此時的“義帝”熊心仍然在彭城,雖然熊心勢力有限,可畢竟是名義上的天下共主,項羽自然不願意看見這個上司,因而派遣將士將熊心遷往郴。

    此外,項羽雖然封韓成為韓王,但由於張良投靠劉邦而生怨,遂以“(韓)成無軍功”、“(張)良從漢王”為由,不許其返回封地,而是將其帶回彭城後廢為侯,後又將其殺死、之後,為了防止劉邦東進,這才分封鄭昌為韓王。

    罪狀九:使人陰弒義帝江南

    項羽命人將義帝熊心遷離彭城後,義帝熊心雖然無奈之下只得離都,但群臣卻因依戀故鄉而怨聲載道,遲遲不肯離去。

    項羽見狀大怒,暗令九江王英布、衡山王吳芮、臨江王共敖將義帝襲殺於途中。漢元年(公元前206年)十月,英布派人追殺至郴縣,將熊心弒於郴城窮泉傍。

    罪狀十:為人臣而弒其主,殺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

    殘忍似乎成了項羽的一個代名詞,弒主、殺降前面已經說過,他在平定齊國叛亂的過程中,同樣大肆屠戮齊地,結果在叛亂已經被平定的情況下,引起了齊地百姓的仇恨,最終使得齊地叛亂久久無法平定,反而給了劉邦趁機發展的機會。

    綜上所述,劉邦所言的項羽十大罪狀,其實並非捏造,而是的的確確發生過的事情。項羽雖然勇猛無敵,但卻剛愎自用、暴躁易怒,且因自私殘忍而失去民心,他的失敗其實也不是毫無道理。

  • 9 # 馬旭徽

    這個就要看一下劉邦說項羽的罪狀都有哪些了?

    始與項羽俱受命於懷王,曰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負約,王我於蜀漢,此罪一。

    鴻門宴的故事大家都聽過,這件事就是因為劉邦先入關,而項羽興師問罪所佈置的一次宴會,所以罪一的真實性可以確認。

    羽矯殺卿子冠軍,自尊,罪二也。

    卿子冠軍是上將軍宋義,宋義和項羽對救援趙國時所採取的行動方略有分歧。

    當時,宋義主張坐山觀虎鬥,而項羽主張速攻。當時楚軍糧草不足,況且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秦國打敗趙國也是有可能的。所以項羽認為宋義是故意不採取進攻,才殺了宋義,自認上將軍。

    項羽的軍事天賦還是很令人稱讚的,所以他能簡單的想出當時最好的方案,也認為其他人也可以想出,這是他誤會宋義的根本。罪二的真實性也是可以確認的,事件是真的,不過個人感覺並不能稱為罪。

    羽當以救趙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也。

    項羽奉楚懷王的命令救趙,本當應該感謝楚懷王的知遇之恩,卻擅自劫持諸侯軍入關。

    唔,這點其實項羽一開始是不想立王,為了師出有名,亞父和項梁搞了這麼一出,項羽本身並不把楚懷王當作王室處理。這個在項羽的角度看來,根本稱不上是罪行。

    懷王約入秦無暴掠,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財,罪四也。

    懷王說入秦時不要暴力掠奪,項羽卻儘可能的使用暴力,進行掠奪。這是在洩私憤,所以說項羽是一個出色的軍事家,卻不能算作一個合格的政治家。

    又強殺秦降王子嬰,罪五也。

    殺降,屬實。

    詐坑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也。

    坑埋秦子弟,屬實。

    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叛逆,罪七也。

    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就是項羽給其他人樹立了錯誤的價值觀,使別人的臣子爭先叛逆,導致天下亂了。不過在項羽看來這應該是必須要做的事情。

    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與,罪八也。

    逐義帝,奪韓城。

    使人陰殺義帝江南,罪九也。

    派人秘密殺害義帝。據說楚懷王是項羽派人將其沉江致死。之前也說過,楚懷王只是為了立名目,項羽其實並沒有把他當作王去看待。

    夫為人臣而殺其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身為人臣,不忠且殺降,政治上沒有做到公平對待,跟別人有約定卻不遵守,是天下人所不能容忍的,大逆不道。

    以上幾點,雖然件件屬實,不過從大方向上來看,洗不了的也就是坑殺秦子弟,殺降屠城這些僅僅為了報復而做出的行動。項羽其他的行為在國家博弈中都是可以理解的。

  • 10 # 漁先生讀史

    所謂的項羽十罪,指的是劉邦在滎陽之戰時,為了鼓舞士氣,在兩軍陣前宣佈的項羽的十條罪狀。這它們是:“吾始與羽俱受命懷王,日:先定關中者王之.羽負約,王我於蜀漢,罪一也;羽矯殺卿子冠軍,自尊,罪二也;羽當以救趙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也;懷王約入秦無暴掠,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財,罪四也;強殺秦降王子嬰,罪五也;詐坑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也;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叛逆,罪七也;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與,罪八也;使人陰殺義帝江南,罪九也;夫為人臣而殺其主,殺其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項羽的十條罪狀中,有些是真的,也有些是假的,還有一些是不好判斷對錯的。我們下面逐一分析一下。

    一是負懷王之約。這個懷王之約,是以楚為的反秦軍約定的對戰後秦國的一個處置方案。明面上看,這是一個誰先消滅秦誰為王的約定,其實是一個楚懷王和他的心腹宋義制定的滅秦並趙,順便誅殺項羽成為天下之主的陰謀。

    在這個計劃中,項羽被派往援救趙國,跟章邯拼命,目的就是想借秦軍之手,削弱項羽的實力。項羽在擊敗了秦軍主力後,怎麼會還遵守這種約定?政治家之間只有利益,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你劉邦說項羽不守約定,劉邦自己不守約定的事還少嗎?所以這一條是不是項羽之罪,還真不好定論。

    二是殺宋義自立為上將軍。殺宋義是有原因的,是因為宋義在安陽停"留四十六日不進",此時,"天寒大雨,十卒凍飢".宋義天天置酒高會,畏敵如虎,貽誤軍機,項羽這才殺了他,自掌兵權的。從結果上看,宋義就是個草包,早就該被項羽取代。如果繼續讓他當上將軍,也許楚國的軍事力量都要葬送在他手上,項羽此舉,不但沒有罪,反而有功。

    三是擅劫諸侯兵入關。也就是救趙之後,沒有向楚懷王彙報,自己帶兵入關。這個罪名簡直是“莫須有”。有道是“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戰場情況瞬息萬變,什麼事請示彙報,既不是項羽的風格,也不符合戰場實際。用這個來說項羽,也太可笑了。

    四是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財。其實直到今天,秦始皇的陵墓都沒有被盜過,項羽哪裡盜了秦陵?楚軍在入秦後,搶劫錢財的事肯定是有過,但燒阿房宮這個事,到今天還有爭議。好吧,就算是項羽乾的吧,這條還算有點站得住腳的。

    五是殺子嬰。如果子嬰老老實實、真心真意的投降,那確定不該亂殺,畢竟“殺降不祥”。但是據項羽的線人現曹無傷密報,劉邦有"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的想法,這就留不得了。因為劉邦在秦地約法三章後,得到了秦人的支援。如果再讓他和子嬰勾結起來,就是一個大的隱患,項羽殺了子嬰,不給劉邦這樣的機會,可以說是一個英明的戰略選擇,又怎麼是罪?

    第六條坑殺秦降士兵,這個項羽跑不掉。坑殺秦降卒二十萬的鍋,只有項羽來背。劉邦沒有冤枉他。

    第七條分封不公,這個鍋項羽不背。所謂六國後人,不過只是用來號召天下的傀儡,這些人在滅秦之中,有幾個立了大功的?將他們分封到邊遠的地方當王,算是對得起他們了。其實項羽分封諸侯,是最公平的,也是得到大多數諸侯肯定和同意的。只有劉邦被分在漢中,外有秦朝的三個降王挾制他,心裡不爽,所以給項羽加了這麼一個罪名。

    第八、九、十條差不多的意思,就是說項羽殺義帝的事。這個事如果用現代人的角度看,項羽沒有錯,但在當時,確實被劉邦抓住了把柄,這成為項羽的一個死穴。這件事上,項羽是有責任的。

    不過,自古想得天下者,都是一些深通厚黑學之人。相比之下,項羽算是比較仁慈的,所以才屢次三番的放過劉邦。不過項羽沒想到的是,自己會輸給這個沛縣老流氓,如果早知道,也許歷史會改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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