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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水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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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越窮的人越作妖
事實到底是什麼我相信兩個當事人最清楚,我心裡是比較偏向女方的,畢竟倆人好了三年了,如果不是太過分我相信女方不會拒不發親的,肯定是因為肆無忌憚的碾壓別人的尊嚴才導致這一步。我覺得男方如果是大度的人就不要繼續在網上炒下去了,給曾經的愛人道個歉,倆人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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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巫愛美食
我覺得,如果各自不愛了,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好聚好散吧,何必搞得如同敵人一般,你損我,我損你的話,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識,相知,都是一種緣分。如果還相愛,請深愛。那麼各自多些包容一下,雞蛋撞石頭必碎,不要鬧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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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康哥兔兔
這件事情很好處理,網路上吵得沸沸揚揚,大家都忽略了一個關鍵細節,警察出警了,警察的出警記錄會真實的反應出女方不願意嫁的事實。從女方發的影片來看,女方沒有化妝確實沒有打算嫁,所以最終的結果就是女方全額退還彩禮錢,甚至還要承擔部分酒店的婚禮費用。假如是法院判的話,這個可能會成為法律界的一個典型案例,所以個人認為起訴到法院,法官也會慎重考慮男方的客觀事實,否則以後結婚當天還會有很多女的找藉口來搪塞出不出嫁,騙彩禮騙錢,可以正大光明的來了,這樣會搞亂公允良俗的,所以個人覺得女方把自己作死了,男方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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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予我酒
第一接親時未化妝穿婚紗說話十分強勢不留餘地 很難讓人相信這不是提前預謀好的 第二買內衣事件 兩方所說不一 不是重點 重點是 女方不滿意不想嫁了 直接退彩禮就解決了 但是女方不想嫁還不退錢 才鬧到這一步 可見人品 綜上兩點感覺男方被坑 個人觀點 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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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甜出幸福甜到齁
內衣只是一個導火索而已 ,可能有一方想悔婚了 至少目前不想嫁了 ,已經撕破臉了 也可能雙方強勢 相對而言,經濟上來說 男方是不可能因為女方要求買內衣而故意買小的 ,畢竟是大錢頭都花了 一個內衣又值多少錢呢 ?彩禮 婚禮 酒席 這是大錢都花了呀 !如果真的不娶這個女方 肯定不會在這個節骨眼上 為難女方可能真的買不來 !相對女孩兒而言 彩禮收了 各種東西都收了幾萬幾萬的 他沒有什麼損失 就算是隨便找個理由不想結婚了,錢在新娘自己手裡 ,要退要幹嘛 自己做主動權 !本身女孩子說彩禮也不可能全部退 要看法律的裁判!如果男孩吃啞巴虧 不起訴的話 那新娘是不是就會獨佔 彩禮呢 ?當然,這也是我的貿然猜測 如有冒犯,請原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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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吃瓜群眾V大爺
我個人覺得媒人(女方家的姑姑)到目前為止一直沒有發聲,其中必有隱情,因為媒人應該是整個事情的見證者。不知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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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泰山石
從事情發生的經過到男女雙方的互懟,看出在這場婚禮出嫁儀式上,女方站在強勢的位置高高在上,不明事理的女方父母,也要把自己嫁女儀式強權,拿捏發揮的淋漓盡致。要是真的想讓女兒人生婚姻生活幸福美滿,就因為一身內衣毀掉女兒一場婚禮?有哪個真心祝福女兒幸福的女方和父母親戚會這樣做?嫁女儀式那天一切只不過是個儀式過場,儀式過後才是真正的過日子開始,這場婚禮儀式的結局,就是女方和她的父母,不想讓女兒過那種出嫁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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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樓的夢想
首先不管誰對誰錯,結局已經是個悲劇,不是當事人想要看到的結果。本來結婚是皆大歡喜的事情,卻因胸罩買小了而當眾退婚再傳到網路上,弄的沸沸揚揚,讓看熱鬧的人七嘴八舌說三道四。
其次,說說彩禮。華人幾千年來遺留下來的婚禮習俗,結婚需要三媒六聘的,彩禮首當其衝備受爭議。個人認為女方要彩禮和男方主動給彩禮都是圖一個彩和禮上。讓女方出彩,男方盡到禮數,方皆大歡喜。但不能獅子大開口,故意刁難男方,彩禮變成痛禮。為日後婚姻不幸埋下隱患。如此也就意味著彩禮不可攀比,不是越多越好。幸運的是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天價彩禮的問題,所以國家出臺了新婚姻法,明令禁止索要彩禮。
再次,說說個人對男方女方各自行為的觀點。兩個人認識兩三年,確立戀愛關係一年多,應該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還會出現這麼低階的錯誤,可見兩個人都沒有深入瞭解對方和對方家庭。出現了問題又沒有積極解決問題,都在發洩情緒。尤其是女方,寧願以不結婚要挾男方屈服。如此看來兩個人都還年輕,都沒有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著想。婚禮迫在眉睫,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是兩家人的事情,一方只考慮自己的面子,而不去為了共同的目標那就是結婚這個目標,前進一步。當天男方家裡已經高朋滿座,男方已是騎虎難下了。女方居然鐵定不想結婚了,連妝都沒有化。還打了男方接親的親戚。再說男方,內衣買小了,無論如何都要買到合適的才去接親啊。一晚上加一早上的時間肯定夠買內衣的了,99步都走了,到最後一步還在堅持說來不及買,這算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嗎?最惡劣的就是在結不成婚的情況下,把接親影片發到網上引發爭議,讓女方一家遭受網路攻擊,給女方帶來巨大傷害,同時自己也遭受很多非議。
最後建議,男方真誠的主動向女方道歉,刪除網上的影片。女方,主動退回彩禮和三金等,不要等著法院判決,法院少判多判對女方家都沒有任何意義,只會讓別人誤會你們是圖錢的。也別說什麼青春損失費,談戀愛兩個人都在付出金錢和時間,女方父母多站在女兒角度考慮問題,不能為了面子干涉太多。
最後希望各位網友:不要不要不要主觀臆測,別人的事情別人處理,不要不要不要網路攻擊任何一方,自己遇到這樣那樣問題也會有處理不當的時候,多溝通多交流,雙方都衝著一個目標考慮問題,結果一定是皆大歡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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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農子弟之五福臨門
就個人對法律的瞭解以及這次事件的最終結局,闡述一下兒個人觀點。
從這次內衣買小新郎接親被拒來看,雙方都憋了一口氣!就是為了出這口氣,所以才鬧出這場令雙方都騎虎難下的尷尬結果。雙方都缺乏對對方的理解和尊重,而過於強調己方觀點,似乎問題本質在對方,而自己毫無過錯,卻成了“受害者”!事實上內衣買小了,如果確如一些人所說,是故意,是想給女方一個“下馬威”,其實在男方母親深夜不得不“緊急出動”去買內衣,就已經說明此局已破。而女方在之後以男方態度不好,也不梳洗化妝,父親拒絕發親,其實是直接點爆了這件事情的“火藥桶”。畢竟雙方已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實際上已經是合法夫妻。而婚禮只不過是按習俗舉辦的一種儀式!為一件內衣惹來全華人民“圍觀”議論,想必對雙方來說都是一件始料未及的事情。
那麼這件事情會如何結局呢?
第一種情況是在調解下,雙方“委屈求全”,承認已方錯誤,言歸於好。雖然這種可能性較小,但絕對不是毫無可能。根據《民法典》,現在的離婚是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如果雙方都從自己的氣頭上冷靜下來,考慮一下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其實應該明白雙方都是在鬥氣,是為了爭所謂的面子,這種事情需要的就是洩氣,而不是講道理!在婚姻中,有很多時候,其實雙方需要的是溝通和相互理解。都說“床頭吵架床尾和”,其實就是不能冷冰冰地只提要求,而忽略對方的理解能力和困境。
第二種情況無非是離婚!有人說女人昏了頭會結婚,而離婚呢?據相關資料,其實約三分之二的婚離錯了!有很多人是因為溝通不暢丶衝動等原因離婚的。在這起事件中如果最終離婚的話也是這樣!
有一句話是:衝動是魔鬼!確實是這樣,衝動之下,難免言行失常,以致傷害了別人,還自以為過錯在對方!在這次事件中,雙方都有重大過失傷害了對方的自尊心。這就是不懂得溝通和妥協的結果。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女方在離婚後應該歸還部分或全部彩禮。因為他們這種情況屬於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並未實質共同生活而離婚後退還彩禮的情形。
最後,我要說的是,在這次事件中,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是徹徹底底的輸家,雖然他們藉助一件內衣而揚名全國。衝動是要付出代價的,對於他們來說,個人覺得還是有點太大。生活因為被輿論炒得昏頭了!但終究會還於平靜。但願以後不再發生此類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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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極冰火
新婚之日,人生之大事,因為內衣大小而退婚,早幹嘛去了?總覺得是女方故意尋找藉口,有“醉翁之意不在酒”之嫌。
炸彈爆炸傷人,並不是因為導火索被人點著,單獨點燃導火索並傷不了人,而是與導火索相聯的是威力巨大的炸藥。
任何事件的發生,卻是矛盾長期積壓的結果,內衣買小了只是一個藉口,即導火索,如果男女雙方真的相愛,以生死相許,內衣的大小有無,又算得了什麼?一生的幸福會因為內衣大小而決定,鬼也不信。
女方出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想退婚但不想退財禮,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過分要求,想讓男方知難而退,主動退婚,因此按習俗,如果男方提出退婚,彩禮不退。沒想到男方知道對方是給自己挖坑讓自己的跳,達到退婚的目的,因此對女方的要求全部答應,最後女方被逼無奈只好以內衣小為由提出退婚。
男方己經給了女方二萬元讓其買內衣,買不買是女方的事,與男方無關,女方以忘了買為藉口讓男方再買,本來就是得寸進尺,有點欺人太甚,目的就是為了激怒男方,沒想到男方應承下來的,又以內衣太小為藉口退婚,這才是真正的目的。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內衣買小了只是退婚的藉口。雖然退婚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我們都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男女雙方的感情並不好,他們的婚姻屬於“剃頭挑子一頭熱”,女方一直對男方不滿意,但是一直找不到退婚的藉口,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得寸進尺提要求,逼迫男方,尋找男方的失誤,達到退婚的目的。
從事件過程中來看,男女雙方根本就沒有感情可言,更不要說什麼情投意合了,女方提什麼條件,男方都同意,並且男方已經給女方二萬元的內衣款,按常理和習俗,買不買都是女方的事,已與男方無關。可是女方以忘記了買為由讓男方再給買,就是沒事找事了,目的就是為了激怒男方,沒想到男方競忍氣吞聲同意了再買,女方又以內衣太小為由退婚。
由此可見,內衣太小隻是一個藉口,退婚才是女方的真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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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一件小事,可以看出來他們兩家人不合適,所以最後兩個年輕人也不會幸福的,因為結婚確實不是兩個人的事兒,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除非結婚後遠離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