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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離婚都會說一句,別離婚,最可憐的是孩子,其實仔細想想,媽媽其實更可憐 離婚的年紀一般在30歲左右甚至更大,工作不好找,沒有任何收入,離婚之後婆家已經回不去,孃家也去不了,孩子最起碼還有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繼續疼愛,媽媽只能孤身一人。 離婚媽媽如果要孩子,會沒人幫忙照顧,沒有收入,養不起孩子,不要孩子就會內心不安,擔心孩子的一切。 所以說有了孩子之後還應該離婚嗎?離婚後是孩子更可憐還是媽媽更可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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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竹樹村

    更可憐的是小孩,因為成人有自食其力再說如果找到新歡就一切忘懷,而小孩全部都是要依賴成人,所以生長在不健全的家庭最容易受虐待。

  • 2 # 生薑阿阿姜啊

    肯定是孩子更可憐。要麼從小的成長經歷裡面“缺失”父愛,要麼就是“缺失”母愛。慢慢開始走向“心理陰影”,不是自卑,就是自閉。感覺自己活在這個世界上面,都是“累贅”,沒有自己,父母有可能就不會離婚;沒有自己,父母一方就不會吃這麼多苦,受這麼多“罪”。

    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是可憐的。因為孩子什麼都不懂,看見旁邊同齡人的父母都在身邊,那種感受,只有孩子自己一個人去承擔。

    女性30歲,是成熟魅力的開始。只要能保養好自己,不要說找工作了;一聽還是離異女性,追求者都是大把大把的,一點都不誇張。離婚離婚,又不是隻離女人,不離男人。

    只要自己有一個自律的生活,學會保養自己,調理好自己的身體,還怕沒有新的追求者,還怕沒有工作不能勝任。

    說句不好聽的話:讓前夫“流口水”去吧,羨慕嫉妒後悔去吧。

    孩子看到母親如此“Sunny明媚”的生活,孩子自己的內心也會有所轉變,從自卑轉換到自信,從自閉轉換到開朗......

    要是婚後女性有一個自律的生活,要是家裡“爺們”還離婚,只能說這個男人配不上自己,不上進(不好聽的話,就不說了)。就算有孩子離婚了,孩子肯定也是要跟自己。一個自信的單親家長帶孩子,對孩子成長有很大的幫助。

    結婚後的女性,更要當自強。

  • 3 # 六月天55052699

    離婚,其實就如馬伊琍說的,分手而已,只是需要辦的手續多一點。離婚,該是爸還是爸,該是媽還是媽。如果不離婚時爸媽只是一個名字,並沒有實際地與我們生活在一起,那離不離婚對孩子來說又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題目為什麼不說爸爸可憐?難道女人就是軟弱的代名詞?現在,已經有很多女人職位比男人高,收入比男人多,學歷更比男人高。

    離婚,不一定是壞事。離婚後,女人與小孩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一天比一天開心自信,那離婚帶給我們的就是好事。

    客觀地對待婚姻,就如結婚,我們結婚前對婚姻充滿的期待與夢想。離婚後,如果我們還堅信未來也有愛,那只是我們坐錯車,然後下車去乘坐另一臺車,旅途還在繼續的。

    不管未婚已婚,離婚甚至喪偶,相信自己,自己在,就能活得更好。

  • 4 # 零星思緒

    離婚後當然是孩子更可憐,理由如下:

    一.孩子判給媽媽。媽媽還會再嫁,在新家裡,僅僅和媽媽是親人,其他的人都不是,除了媽媽,別人都不會像親生爸爸一樣疼愛孩子,除非孩子運氣特別好,遇到了有愛、善良的一家人。

    二.孩子判給爸爸。爸爸也會再娶,後媽也絕對不會像親生媽媽一樣疼愛孩子,除非孩子命運好,遇到了有愛、善良的後媽。

    總之,父母離婚,殃及的是孩子,在孩子的一生中,家永遠是殘缺的。

  • 5 # 一大涼山一

    其實很多女人不離婚,無非是為了孩子,有一個表面完整的家。

    很多表面完整的家,其實婚姻都已經名存實亡,最受煎熬的,是媽媽。

  • 6 # 筆墨清香

    離婚是人世間人們從談情說愛,到進入婚姻殿堂,到愛情婚姻家庭,到生兒育女家政家務,到美好生活和諧相處,再到雞毛蒜皮摩擦起因,到三天一小吵,到五天一大鬧,到反目成仇,到形同陌路,到對簿公堂的最終的一種結局?沒有一個人能受益其中,三個人一個比一個更痛苦,尤其是孩子,成了沒爹沒孃,沒有父愛母愛的小流浪?痛苦了父母,可憐了娃……

  • 7 # 陌阡陽

    孩子更可憐,這個可憐有來自物質和心靈的。在物質上如果跟著媽媽,那麼媽媽多數是沒有經濟能力的,或是不獨立的,不能給孩子一個好好的生活給予。同樣跟著爸爸也是如此。

    心靈的傷害,習慣了爸爸媽媽一起生活的日子,習慣了有爸媽照顧的安全感,突然分開感覺被無情拋棄了。一輩子都會留下陰影,給孩子留下永久的傷害!

    為了孩子還是能夠不離婚的最好不離婚吧,畢竟要為孩子著想,一個完整的家才能給孩子完整的愛和安全感。也許有很多人體會不到,那是因為都沒有站在孩子角度去看待問題,只顧自己衝動只顧自己的感受。有了孩子就得為孩子負責,要不就不要衝動的忙著生孩子。

    那些事業有成之後才談婚論嫁,才生兒育女的人真的是想的很周到,為了孩子以後能有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教育平臺,才會努力拼搏奮鬥!相反一開始就是談戀愛生孩子的真的不可取,自己事業沒有,孩子的物質條件也沒達夠,過得挺累的!

  • 8 # LZW671

    這還用說嗎,男女離婚肯定是孩子更可憐,兩個大人都無所謂,可以互相在找,最可憐的就是孩子,跟媽媽吧,媽媽在找一家,只有媽媽是親人,鬧不好還要受委屈,跟爸爸吧,雖然都是親人,爸爸在找一個女人,肯定不是自己親生的,待遇就不一樣,所以說,兩個人在一起最好別離婚,如果實在過不下去,就別生孩子,生了孩子就別離婚,離婚最大傷害就是孩子,現在社會上已經暴露出來許多問題,所以大家都注意。

  • 9 # 人的日記

    我來說我來說,為什麼是"可憐",不能有別的感受嗎,比如鬆一口氣,比如抬頭看到藍天白雲,比如身心無比自由雀躍、走路帶風、說話唱歌。

    自從離了婚,我整個人都好了,以前婦科病那麼厲害,現在痊癒了。

    以前是受虐狂。唉,一聲嘆息,真的。大家知道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嗎,就是每次受虐,必須讓自己忍受痛苦到上次的程度,才能安心,才能放心。

    唉,那時候天天晚上給前夫洗腳,他一坐在那裡,立馬泡茶倒水,還經常按摩揉頭揉肩,撓背,各種伺候,不相信嗎。曾幾何時,我也是父母手心的寶,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碰著。

    獨生女,父母在國企工作,中層,把我千珍萬寵養大。

    前夫農村人,還有兩個姐姐,家裡很困難,他父親偏癱20多年,家裡很傳統,或者說封建,男人大男子主義嚴重,不幹一點家務,認為男人幹家務,就沒有前途了,就完了……

    敢相信嗎,可笑嗎,就是這樣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

    當時父母不同意,我不惜忽視他們的不可思議猝不及防的痛苦絕望,執意嫁給了他。

    心殤,離婚多少年,才平復。

    後來,他有了小三,千嬌百媚的女孩,嫣然一笑,閃亮的眸子讓人不忍直視。

    我無比嫉妒無力的看著這一切,我的世界被徹底打亂,破碎的一塌糊塗,不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嗎?不是一生一世一雙人嗎?不是隻要你安好,便是晴天嗎?

    信念被顛覆了。

    唉,那時候,他父母和他姐一家和我們住在一起,一大家子,8口人,住在70平米的出租房裡,每天雞毛蒜皮、柴米油鹽醬醋茶,各種衝突,不斷。

    還有我的孩子,也是扭曲成長,我對不起孩子,所以才有了離婚後的,強迫自己全力愛孩子,事事為孩子做到120分,反而害了孩子,這是後話。

    離異以後,咬牙掙脫枷鎖,打破禁錮,進入了無邊無際的廣大天地。

    我可以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女兒身上,陪伴,疼愛,天天變著花樣給她做好吃的。

    可以陪陪父母,享受天倫之樂。

    再也不用受各種氣,各種委屈痛苦憤恨無力,怨婦的各種糟糕,行走在崩潰的邊緣。

    生活中開始出現各種不期而遇的美好美妙精彩,我開始到處旅遊,從南到北,從東到西,從大連一路向西,到新疆的霍爾果斯。從阿拉山口出海關,去哈薩克,再到歐洲,挨個國家轉,橫跨歐亞大陸,一路坐火車,坐沙發客。

    或者坐著飛機隨意飛,從南韓到日本,到斐濟,到澳洲紐西蘭,到香港,從香港跟團去迪拜、土耳其。

    坐飛機去義大利,然後一路北上,法國、斯洛伐克、奧地利、塔林、布魯塞爾、塞爾維亞,走到北歐五國,芬蘭、挪威、丹麥、瑞典、冰島,再一路南下,荷蘭、德國、波蘭、盧森堡……走遍申根26國,從西班牙的巴塞羅那到馬德里,從馬德里再飛南美洲,從厄瓜多的瓜亞基爾到秘魯再到墨西哥城,再回北京……

    一路狂放,你說我可憐嗎,還在怨婦角色裡嗎,我早已不是以前的我了。

    身邊的人覺得不可思議,她們總認為我應該很痛苦,肯定很痛苦,只能很痛苦,怎麼可能有別的情況,沒有這種可能性。

    其實這個世界有無限可能性。

  • 10 # Mini元寶

    不用想都是孩子重要!大人任何感情都有對應的人,歸宿也有很多選擇!孩子卻只有自己的父母!離婚父母可以狠心的扭頭就走!孩子卻連個退路都沒有!大人可以有新的家庭!孩子卻成了無家可歸的人!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維護經營!遇到任何問題可以溝通解決!離婚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選擇!遇到問題不解決,在找一家也只是把上一個問題留給了第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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