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根據民法理論,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包括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而本定義裡所說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是指財產關係,不包括有關婚姻、收養、監護等身份關係的協議,因此《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關係合同的特徵:
根據上述合同的概念,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把握合同的特徵:
第一,合同是一個債權債務關係,即合同是一個財產關係。民法通則調整的民事法律關係包括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合同法意義上的合同僅僅只調整民事關係中的財產關係,而收養關係、婚姻關係、監護關係等與人身關係有關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其分別適用《收養法》、《婚姻法》、《民法通則》等的有關規定。
第二,合同是建立在平等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在合同法意義上,合同關係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法律關係。
第三,合同是一種合意,即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合同是通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建立起來的交易關係。當合同主體的意思表示一致,則合同成立,否則合同不成立。
關係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根據民法理論,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包括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而本定義裡所說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是指財產關係,不包括有關婚姻、收養、監護等身份關係的協議,因此《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關係合同的特徵:
根據上述合同的概念,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把握合同的特徵:
第一,合同是一個債權債務關係,即合同是一個財產關係。民法通則調整的民事法律關係包括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合同法意義上的合同僅僅只調整民事關係中的財產關係,而收養關係、婚姻關係、監護關係等與人身關係有關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其分別適用《收養法》、《婚姻法》、《民法通則》等的有關規定。
第二,合同是建立在平等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在合同法意義上,合同關係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法律關係。
第三,合同是一種合意,即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合同是通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建立起來的交易關係。當合同主體的意思表示一致,則合同成立,否則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