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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彥郡主

    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過程稱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簡稱“認定機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臺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1.學歷合格。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包括筆試和麵試)或符合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4.體格檢查合格。5.思想品德鑑定合格。上述五項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證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取得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準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檔案或公告為準。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複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的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訊資源網”(www.cltt.org)加以瞭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詢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三)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目前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兩種形式,已經有28個省份實行了國考,只有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個省份沒有實行國考,仍沿用自治區和兵團原有的考試模式。

    1. 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閱。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閱本省份的改革檔案、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師碩士,簡稱“師範生”)是否繼續執行師範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檔案或公告為準,如無特別說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範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範專業相同。

    2. 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範生”)和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併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瞭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其聯絡方式可檢視本網站“各省份認定工作網站”和“聯絡電話”欄目。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四)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釋出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

    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專案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流程

    (一)瞭解認定政策和認定時間安排

    北師大教師資格證溫馨提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瞭解其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政策要求(如何確定哪個認定機構為“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請參見另一常見問題“在哪兒、向什麼部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各認定機構會提前公佈認定流程和條件,請您訪問該認定機構工作網站、關注當地有關媒體或關注學校通知,以瞭解相關資訊,例如:哪些人員可以申請、需要具備的條件、何時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何時網上報名、您應選擇哪個現場確認點、何時現場確認、提交什麼材料等。

    (二)認定申請網上報名

    在擬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入其公佈的網址進行認定申請報名。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有兩個入口。一個是紅色的“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一個是綠色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參加國考合格且以國考成績申請認定的申請人,請點選紅色入口報名,其他型別申請人請點選綠色入口報名。

    (三)進行現場確認

    根據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到所屬確認點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四)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後下載列印並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業成績單);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非師範生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成績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需要提供師範生身份證明(具體要求按各認定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認定結果

    注意: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即使因稽核疏漏通過了認定,其取得的教師資格也無效。涉及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處理。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後,想以另一種身份重新報名或選錯報名時間段或認定機構,需要重新報名,怎麼辦?

    答:此問題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 已經使用全國統考成績(簡稱“國考”)完成了報名,但又想以本省份非統考成績(簡稱“省考”)或者以全日制師範教育類畢業生身份直接認定報名,而且擬重新報名時所申請的“資格種類”或“任教學科”與已報名的資訊不相同;

    2. 擁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國考”成績,已經使用其中的一個成績進行了報名,但現在又想用另外一種“國考”成績報名;

    3. 所申請認定的教育局在本季安排了兩次或兩次以上網報,您錯報到了前面的時間段(即您不屬於前面某報名時間段內應進行報名的人員範圍),現在想在正確的網報時間段內報名;

    4. 選錯了申請認定的教育局,現在想修改到正確的教育局(該教育局的報名時間尚未結束),但錯選的教育局已經結束了認定工作。

    凡屬於以上情況之一的申請人,都無法透過修改已報名資訊來解決上述問題。如果想重新報名,只能向本網站提交重新報名申請。但務必請您確定重新報名申請的教育局網報時間尚未截止,否則您本次將無法再報名!

  • 2 # 揚州中公教育

    答: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過程稱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簡稱“認定機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臺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1.學歷合格。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包括筆試和麵試)或符合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4.體格檢查合格。5.思想品德鑑定合格。上述五項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取得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準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檔案或公告為準。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複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的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訊資源網”(www.cltt.org)加以瞭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詢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目前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兩種形式,已經有28個省份實行了國考,只有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個省份沒有實行國考,仍沿用自治區和兵團原有的考試模式。

    1. 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閱。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閱本省份的改革檔案、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師碩士,簡稱“師範生”)是否繼續執行師範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檔案或公告為準,如無特別說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範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範專業相同。

    2. 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範生”)和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併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瞭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其聯絡方式可檢視本網站“各省份認定工作網站”和“聯絡電話”欄目。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四)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釋出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

    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專案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流程

    (一)瞭解認定政策和認定時間安排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瞭解其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政策要求(如何確定哪個認定機構為“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請參見另一常見問題“在哪兒、向什麼部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各認定機構會提前公佈認定流程和條件,請您訪問該認定機構工作網站、關注當地有關媒體或關注學校通知,以瞭解相關資訊,例如:哪些人員可以申請、需要具備的條件、何時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何時網上報名、您應選擇哪個現場確認點、何時現場確認、提交什麼材料等。

    (二)認定申請網上報名

    在擬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入其公佈的網址進行認定申請報名。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有兩個入口。一個是紅色的“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一個是綠色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參加國考合格且以國考成績申請認定的申請人,請點選紅色入口報名,其他型別申請人請點選綠色入口報名。

    (三)進行現場確認

    根據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到所屬確認點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四)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後下載列印並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業成績單);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非師範生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成績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需要提供師範生身份證明(具體要求按各認定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認定結果

    注意: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即使因稽核疏漏通過了認定,其取得的教師資格也無效。涉及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處理。

  • 3 # 粵幫說編制

    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過程稱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簡稱“認定機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臺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1.學歷合格。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包括筆試和麵試)或符合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4.體格檢查合格。5.思想品德鑑定合格。上述五項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證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取得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準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檔案或公告為準。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複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的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訊資源網”(www.cltt.org)加以瞭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詢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三)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1. 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閱。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閱本省份的改革檔案、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師碩士,簡稱“師範生”)是否繼續執行師範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檔案或公告為準,如無特別說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範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範專業相同。

    2. 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範生”)和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併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瞭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其聯絡方式可檢視本網站“各省份認定工作網站”和“聯絡電話”欄目。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四)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釋出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

    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專案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流程

    (一)瞭解認定政策和認定時間安排

    北師大教師資格證溫馨提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瞭解其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政策要求(如何確定哪個認定機構為“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請參見另一常見問題“在哪兒、向什麼部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各認定機構會提前公佈認定流程和條件,請您訪問該認定機構工作網站、關注當地有關媒體或關注學校通知,以瞭解相關資訊,例如:哪些人員可以申請、需要具備的條件、何時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何時網上報名、您應選擇哪個現場確認點、何時現場確認、提交什麼材料等。

    (二)認定申請網上報名

    在擬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入其公佈的網址進行認定申請報名。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有兩個入口。一個是紅色的“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一個是綠色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參加國考合格且以國考成績申請認定的申請人,請點選紅色入口報名,其他型別申請人請點選綠色入口報名。

    (三)進行現場確認

    根據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到所屬確認點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四)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後下載列印並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業成績單);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非師範生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成績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需要提供師範生身份證明(具體要求按各認定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認定結果

    注意: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即使因稽核疏漏通過了認定,其取得的教師資格也無效。涉及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處理。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後,想以另一種身份重新報名或選錯報名時間段或認定機構,需要重新報名,怎麼辦?

    答:北師大教師資格證溫馨提示此問題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 已經使用全國統考成績(簡稱“國考”)完成了報名,但又想以本省份非統考成績(簡稱“省考”)或者以全日制師範教育類畢業生身份直接認定報名,而且擬重新報名時所申請的“資格種類”或“任教學科”與已報名的資訊不相同;

    2. 擁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國考”成績,已經使用其中的一個成績進行了報名,但現在又想用另外一種“國考”成績報名;

    3. 所申請認定的教育局在本季安排了兩次或兩次以上網報,您錯報到了前面的時間段(即您不屬於前面某報名時間段內應進行報名的人員範圍),現在想在正確的網報時間段內報名;

    4. 選錯了申請認定的教育局,現在想修改到正確的教育局(該教育局的報名時間尚未結束),但錯選的教育局已經結束了認定工作。

    凡屬於以上情況之一的申請人,都無法透過修改已報名資訊來解決上述問題。如果想重新報名,只能向本網站提交重新報名申請。但務必請您確定重新報名申請的教育局網報時間尚未截止,否則您本次將無法再報名!

  • 4 # 河南中公教師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臺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

    1.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準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檔案或公告為準。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複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訊資源網"(www.cltt.org)加以瞭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詢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目前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兩種形式,已經有28個省份實行了國考,只有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個省份沒有實行國考,仍沿用自治區和兵團原有的考試模式。

    (1)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閱。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閱本省份的改革檔案、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簡稱"師範生")是否繼續執行師範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檔案或公告為準,如無特別說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範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範專業相同。

    (2)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範生")和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併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瞭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4.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釋出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

    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專案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5.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流程

    1.瞭解認定政策和認定時間安排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瞭解其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政策要求。各認定機構會提前公佈認定流程和條件,請您訪問該認定機構工作網站、關注當地有關媒體或關注學校通知,以瞭解相關資訊。

    2.認定申請網上報名

    在擬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入其公佈的網址進行認定申請報名。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有兩個入口。一個是紅色的"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一個是綠色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參加國考合格且以國考成績申請認定的申請人,請點選紅色入口報名,其他型別申請人請點選綠色入口報名。

    3.進行現場確認

    根據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到所屬確認點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4.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後下載列印並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業成績單);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非師範生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成績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需要提供師範生身份證明(具體要求按各認定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5.等待認定結果

    注意: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即使因稽核疏漏通過了認定,其取得的教師資格也無效。涉及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處理。

  • 5 # 中公江蘇教師招聘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臺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1.學歷合格。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包括筆試和麵試)或符合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4.體格檢查合格。5.思想品德鑑定合格。上述五項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證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取得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準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檔案或公告為準。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複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的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訊資源網”(www.cltt.org)加以瞭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詢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三)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1. 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閱。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閱本省份的改革檔案、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師碩士,簡稱“師範生”)是否繼續執行師範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檔案或公告為準,如無特別說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範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範專業相同。

    2. 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範生”)和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併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瞭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其聯絡方式可檢視本網站“各省份認定工作網站”和“聯絡電話”欄目。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四)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釋出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

    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專案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 6 # 貴州教師考試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臺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1.學歷合格。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包括筆試和麵試)或符合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4.體格檢查合格。5.思想品德鑑定合格。上述五項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取得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準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檔案或公告為準。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含)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複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的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訊資源網”(www.cltt.org)加以瞭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詢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目前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兩種形式,已經有28個省份實行了國考,只有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個省份沒有實行國考,仍沿用自治區和兵團原有的考試模式。

    1. 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閱。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閱本省份的改革檔案、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師碩士,簡稱“師範生”)是否繼續執行師範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檔案或公告為準,如無特別說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範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範專業相同。

    2. 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範生”)和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併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瞭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其聯絡方式可檢視本網站“各省份認定工作網站”和“聯絡電話”欄目。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四)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釋出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

    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專案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流程

    (一)瞭解認定政策和認定時間安排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瞭解其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政策要求(如何確定哪個認定機構為“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請參見另一常見問題“在哪兒、向什麼部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各認定機構會提前公佈認定流程和條件,請您訪問該認定機構工作網站、關注當地有關媒體或關注學校通知,以瞭解相關資訊,例如:哪些人員可以申請、需要具備的條件、何時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何時網上報名、您應選擇哪個現場確認點、何時現場確認、提交什麼材料等。

    (二)認定申請網上報名

    在擬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入其公佈的網址進行認定申請報名。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有兩個入口。一個是紅色的“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一個是綠色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參加國考合格且以國考成績申請認定的申請人,請點選紅色入口報名,其他型別申請人請點選綠色入口報名。

    (三)進行現場確認

    根據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到所屬確認點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四)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後下載列印並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業成績單);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非師範生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成績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需要提供師範生身份證明(具體要求按各認定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8)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認定結果

    注意: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即使因稽核疏漏通過了認定,其取得的教師資格也無效。涉及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處理。

  • 7 # 青海中公教師

    符合認定條件的社會人員(以下簡稱“社會申請人”),根

    據具備條件不同,分成以下三類:

    1.第一類社會申請人:往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含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

    2.第二類社會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並在有效期內的社會申請人;

    3.第三類社會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並在有效期內的安陽市內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

    (第二、三類社會申請人,含2018年5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人員)

    (三)思想品德條件

    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四)學歷標準

    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階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體檢條件

    符合《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可從河南

    省教師資格網(jszg.haedu.gov.cn)查詢)。

  • 8 # 長春是一個非常不錯的

    二、申請認定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 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透過省教育廳評估的中等職業學校舉辦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其學歷可作為在省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的合格學歷,其他中專畢業不能作為合格學歷,需要獲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後方可申請。

    3. 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合格證書,申報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4. 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 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在校學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6.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

    7. 長春市內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由在讀學校出具學業成績單,由學校統一組織向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 9 # 使用者89924960400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高階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合格證書,申報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4.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在校學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6.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

    7.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由在讀學校出具學業成績單,向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 10 # 教師資格證考試網

    教師資格證雖為全國統考,但全國各省份的認定條件也是有區別的,考生需參照本省(市、州)認定公告。

    以四川成都為例:1. 戶口或固定工作單位在成都市行政轄區內的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注:“固定工作單位”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繳納相應社會保險的單位)。2. 申請資格種類僅限於高階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3.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請向戶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請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

    1、所有申請人現場確認時必須帶齊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後,用a4紙單面列印,並貼好照片);

    ②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④體檢表原件;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水平);

    ⑥本人思想品德鑑定材料一份;

    (注:a.“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有統一格式《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請下載。b. 《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應由申請人戶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或人事檔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工作單位出據。《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第8條“有無犯罪記錄”處須由本人承諾“無犯罪記錄”並簽名、按手印);

    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三張(底色無要求,辦理證書用,請修剪規則)。

    2、國考合格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還須帶上: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列印件一份。

    3、未參加教師資格全國統考的考生:

    ①、師範類專業申請者,現場確認還須帶上:

    a.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或影印件(影印件須蓋鮮章);

    b.教育教學實習鑑定表原件或影印件(影印件須蓋鮮章)。

    ②、非師範類專業申請者,現場確認還須帶上: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和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4、所有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須帶上以下材料(根據本人情況,三選一):

    ①、成都戶籍(含成都市所轄各區、市、縣)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現場檢視後即退還)。

    ②、戶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但固定工作單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和由工作單位購買的最近三個月及以上社保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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