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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嵐的女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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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孟繁達今球講
不敢相信,7歲女童疑似遭到家暴,鄰居的作用不可低估的。首先,鄰居接受採訪,配合調查,是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證途徑。其次,隨著社群治理和基層街道黨務工作的開展,家暴的預防,是有望從“敲開鄰家的門”開始的,我們的一句勸慰、一次阻止甚至一回譴責,都有可能把家暴扼殺在搖籃裡。
此外,我們一定要向有暴力傾向的家長傳遞一個資訊,那就是,今天你傷害了孩子,明天孩子可能傷害了你。這種傷害,不一定是刑事犯罪那麼嚴重,但是經常遭受家暴的孩子,一定會有以下性格缺陷中的一種:自卑、懦弱、固執、暴力、抑鬱症,當你的孩子有了這五種缺陷中的一種,成長的過程中,無論是他再被別人傷害,還是他傷害別人,甚至直接傷害父母,其實都是家庭的悲劇。
同理,我們面對身邊遭受家暴的孩子,不僅要站出來為他“撐腰”,也要幫助他的家長說服教育,比如小時候我捱打,可能其他打人或鄰居就會帶我暫時離開,說問題,講道理,體會大人的良苦用心。只有這樣,被家暴的孩子,才能先端正自己的問題,願意做個可愛的孩子,擁有幸福的人生。
跟著我一起讀:F(father),A(and),M(mother),I,L(love),Y(you)。family =爸爸和媽媽我愛你,相親相愛才是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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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聞好說事
難道真的應驗了一種觀點:有些人就不配生下孩子,不配揹負媽媽之名。
河源,一名7歲女童慘遭家暴休克,下體撕裂程度達到了四度、全身到處都是淤青,難以想象,竟然是親生母親所為!孩子在媽媽那裡得到的應該是呵護和愛,而不是與魔鬼同行。
孩子父親呢?採訪中瞭解到,父親常年缺位,一個月回家一次,也知道妻子會打孩子,但是說完後妻子打女兒打得更狠。“打得跟豬頭一樣!”,為了保護女兒往往敢怒不敢言。
深深的無力感從體內穿過!是不是我們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量真的太單薄了!在很多發達甚至發展中國家,只要聽見隔壁有疑似孩子被打的哭聲,都會馬上報警,警察必定會詳細地詢問、調查。虐童,可是重罪!
要承認,我們對於虐待兒童、或者虐待老人的“敏感性”都太低,要干預、監督家庭暴力,不能僅僅侷限於家庭內部,也不能緊緊依靠法律體系,孩子內心的安全感應該是來自整個社會環境,來自身邊認識或者不認識的大人們。
七歲的孩子早已經能清楚地表達,但卻不知道可以求救,以及如何求救,她給其他家人說過嗎?她有做過什麼自救的事嗎?她的內心現在如何看到這個社會?這事說到底,又是誰之過呢?
問題太多,不敢用同理心去細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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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廖彩琳律師
證據上看,母親打人的應該屬實
因此看了下新聞,目前可以證實的是孩子的確被毆打。
第一,周圍鄰居表示經常看見孩子被毆打,甚至有勸誡過,孩子因為毆打還經常躲鄰居家
第二,有鄰居還目睹過孩子被母親在夜裡十一二點時候,趕出門罰跪
第三,孩子因為受傷被老師發現,老師在家訪中,聽見了其母親承認自己毆打孩子
第四,孩子的父親知道自己妻子有毆打孩子的習慣,還說見過孩子被打的豬頭一樣
其實分析到這裡,有沒有發現一個很可怕的現象,雖然我們具體不知道女孩到底是不是身上的傷都是母親所為,這個需要等待警方具體調查,尤其是女孩隱私部位的傷。
但是讓人毛骨悚然的是,那就是一個女孩長年累月地被毆打,她鄰居知道,她家人知道,她的老師也知道,但是這個事情還是因為女孩受傷非常嚴重去了醫院,才得到爆發。
除了父親這個監護人應該承擔非常大責任以外,我不想道德綁架誰,說其他人為什麼不報警什麼。
我只想說,非常殘忍的是,這就是中國兒童被虐待面臨的救助現狀
關於兒童虐待的救助,現狀讓人悲觀第一,首先在中國,輿論環境還停留在孩子可以隨便打,我們旁人別管上
孩子不打不成才,黃金棍子出好人,認為打下孩子沒問題,而對於周圍人就是,別人又不是後媽,不可能虐待自己孩子,或者這就是家務事不好管。
這些話是不是耳熟能詳,但是其實,中國每年親生父母販賣自己孩子的,毆打自己孩子的很多。
而所謂的又不是後媽,我想說就一個正常普通人都不見得這樣虐待孩子。
第二,法律上,虐待罪的自訴對孩子非常苛刻
在中國虐待罪只有達到重傷或者死亡,才會公訴,也就是類似平時的虐待,需要你親自去起訴你的家人,司法機關才會有所行動
但是作為一個律師,我也不得不說,這對孩子來說不是笑話嗎?你讓一個孩子去告自己爹媽?現實嗎?
也許你會說,孩子的近親屬可以幫忙控告。
但是事實是這樣,如果一個孩子的近親屬,比如該事件中的父親真的肯幫這個孩子,這個孩子就不會被虐待了。
因此,如果一個孩子被虐待了,某種程度來說,她的近親屬其實就已經處於預設或者旁觀者的角色了,否則不會持續出現這樣的事情,這些近親屬是不可能幫這個孩子的
想下,這個孩子的父親,明知道自己孩子被自己老婆常年毆打,甚至打的豬頭一樣,但是他做了什麼嗎?他就是幫兇的角色
若孩子傷都由母親導致,其父母都應該剝奪監護權,該判刑判刑我不得不說,這樣的家庭真的不適合繼續養孩子,孩子非常需要一個正常的家庭生活
具體母親應該承擔責任,目前我們需要等待進一步調查,孩子的傷情鑑定等。
希望,我們的孩子們,不要每次都必須傷痕累累,瀕臨死亡,才有人參與,提供幫助,這樣的代價真的太慘重。
我們不能剝奪他人的生育權,但是最基本的應該是如果發現父母不適合帶孩子,有虐待情況,可以及時的帶孩子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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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每日法律諮詢
自己親生的孩子都能下的了手,也太喪失人性了。簡單一點說能養就好生養,不能養就不要養,養下來不能與你同享福,也不能受盡你的殘酷折磨,受盡不必要的苦。
時代在變遷,人類在進步,這裡又不是你古老的原始部落。就算你生存在未進化的原始村落,作為動物(還算高階)還有個本能叫“虎毒不食子”。你作為親生母親居然能以如此狠毒殘忍的手段,殘暴你的小孩子,只能警告你沒資格活在人間之外,你還要接受人間法律制度的嚴厲制裁。
中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經過鑑定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達到重傷以上的,應該在十年以上量刑標準量刑。無論你是什麼親生還是他生,每個人生下來就是獨立的個體,就應該獨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即獨立人格和尊嚴。
作為父母經常性殘暴自己的孩子,還有一個罪名叫虐待罪。只要你經常性的、非常規手段,不用非以傷害的方法,使孩子受到不公證待遇的,你就可能被司法機關認定為虐待罪成立。所以你做為父母可要三思而後行哦!
建議鄰居們,還有學校社群等組織,發現這種問題及時舉報,揭發打人者的非人性行為,及時保護孩子幼小的心靈,使之健康成長。孩子是祖國的未來,人類生息繁衍的延續。最後還是想送你一句話,文明時代,能生就生,不能生不要勉強。社會沒了你照樣發展,地球沒了你照樣自轉。(渣女)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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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持人鐘山
為什麼“虎毒不食子”人毒卻會喪心病狂?
據媒體報道,前兩天,一名七歲的孩子小怡因受傷嚴重被送至醫院救治。然而,醫護人員為小怡檢查傷情時,卻發現受傷休克的小怡,其隱私部位傷情嚴重,撕裂程度達到四度撕裂傷(最高)。此外,醫護人員也在小怡身上其他部位發現了多處淤青舊傷和鮮紅新傷。醫院隨即對小怡的傷口進行了縫合,由於傷口不斷出血,醫護人員在術中和術後,累計為小怡輸血達600毫升之多。
孩子母親稱玩滑板時不幸受傷,但其他業主稱孩子經常遭母親毆打虐待,多次勸誡無果。其班主任也稱,孩子母親家暴,目前警方介入調查。
媒體上那些圖片觸目驚心!傷痕累累的弱小身體那樣的讓人心碎,這位母親以超出常人認知的虐待在自己孩子身上“書寫”著禽獸不如的暴戾!
相信圍觀者絲毫不會吝嗇用刻薄的言語去詛咒這毒蠍心腸的女人,人之常情中,沒有人可以面對如此慘狀。但父母虐待兒女的事情確是屢見不鮮,怎麼會這樣?
曾經看到過的一個研究。有科學家在對猴子進行實驗,發現幼年受虐待的猴子在成年後更容易採用虐待的方式對待後代,據說和腦部的血清素有關。人似乎也如此,受了委屈,總是要尋找一種發洩的方式。當這些人擁有自己的子女後,難免會以虐待子女為途徑,發洩當年的種種委屈。
這個資訊不一定準確,但真正的心理干預卻是刻不容緩。許多人也許會認為心理學研究不是太重要,畢竟事不關生死,但是在壓力如此之大的今天,精神崩潰所帶來的的惡果不會比病魔低。當一種現象長期、持續的存在,應該是全社會共同關注的時刻。
父母虐童,人神共憤,並非家事,法律干預!這些已經在慢慢完善,但心理學研究更是迫在眉睫!如果可能,組織專家對全國的這些案例進行深入研究,對受害者和加害者都進行跟蹤調查,把背景,心理狀態,未來發展,人際關係等等特徵逐一進行記錄和資料分析,再從中挖掘虐待出現的根本原因。經過驗證考察後,可以推出心理學上進行預防和干預的專門研究專案。
讓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就好比警察可以在表象上制止這類暴力,但在心理上,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士參與其中。
讓那些可憐的孩子知道,關心他們的,還有更多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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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真語文王旭明
在諸多暴力行為中,家庭暴力不容忽視;在家庭暴力行為中,對孩子、尤其是對幼兒和少年的家庭暴力更不容忽視。據報道,家住河源比華利山莊7歲小女孩小怡(化名)在一次就醫時,醫生髮現重重疑點:生命體徵已是休克狀態的女童隱私部位受傷嚴重,撕裂程度達四度,而其母親卻對孩子的傷情三緘其口……最終,其母承認了自己對孩子施暴,有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我以為,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這樣的母親應施以重罰,剝奪其監護人資格,並防止其再對女孩兒施暴。應該認識到,家庭暴力相比其它暴力更隱蔽、更不易識別,家庭暴力的物件更加弱小,因而對家庭暴力要更加嚴防、更加嚴處。在當前社會生活日益複雜的情形下,家庭暴力決不應成為罪惡的避風港和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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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霍小姐的八卦爐
兒童本應是需要倍加關愛、呵護的稚嫩花朵,可是六一前夕,廣東河源某城區一七歲女童,被親生母親嚴重家暴、虐待成重傷休克的新聞,震驚網路,引發熱議。
一、該女童母親,由於行為情節惡劣,已構成虐待罪。
據該小區群眾反映,女童被其親生母親打罵虐待早已是家常便飯、“人盡皆知”,甚至“有好幾次,女童被打得實在受不了,只好跑去樓上樓下的鄰居家躲避”。
而此次(5月28日晚間)發生的虐待行為堪稱觸目驚心、令人髮指:當醫護人員為她檢查傷情時,卻發現受傷休克的她,隱私部位傷情嚴重,撕裂程度達到4度撕裂傷(最高)。
有關法律專業人士指出,“經常以打罵、禁閉、捆綁、凍餓、有病不給治療、強迫過度體力勞動等方式對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就已經構成了虐待罪”。由於孩子傷情嚴重,其母親將面臨兩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嚴懲。
二、該女童母親思想傳統落後,存在重男輕女的錯誤、狹隘思想。
媒體披露,這位被母親家暴、虐待簡直成“家常便飯”的女童,家中還有哥哥和弟弟,存在嚴重重男輕女,虐待女兒的傾向。
據業主反映,有一次學校舉辦美食節,女童和哥哥穿好準備一起去參加,結果走到門口,女童居然被其母親一腳踹了回去,還說“你去幹嘛”,這匪夷所思的一幕恰巧被路過的鄰居撞見……
三、為何女童受到生母嚴重家暴,其父親不及時出面制止?
原來女童爸爸在外地(廣州)工作,經常一月才能回一次家,難免對女童的看管照顧存在缺失和不周。
令人氣憤的是,當女童的父親偶爾回家時發現妻子虐待、家暴女兒時,也會指責其母親幾句,但是人走後,妻子打女兒往往變本加厲、打得更狠,“打得跟豬頭一樣”。女童爸爸對此不敢插手多管,變相的姑息縱容,導致其母親家暴虐待女童,手段越來越惡劣,氣焰越來越囂張。
四、”河源女童被母親家暴、虐事件“已引發社會關注。讓人欣慰的是,六一前夕,女童受母親虐待傷痕累累的新聞,已經引起河源教育、婦聯、公安、社群等多部門高度關注。目前,已派出了相關人員積極跟進事件和進展,並對可能出現的危機情況進行及時干預,避免類似事情在女童身上再次發生,而該女童的母親也已接受公安部門的調查質詢,相信對她的處理結果不久就會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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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律師獨角獸
謝謝悟空邀請!這是這個星期的第二樁女童被毆打案,不同的是前一樁打人者是繼母,還算是在我們的正常認知下。這次小姑娘被打休克,撕裂四度,下手的毒婦竟然是親媽。問我信不信是玩滑板摔的?我肯定是不信的。誰家孩子能摔成這樣,這是把我們大家當傻瓜了吧。要說小姑娘被打,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新聞裡寫的沒有,小姑娘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但是又沒有聽到她哥哥弟弟被打,看來這個母親是典型的重男輕女了。重男輕女也好,可是下這麼重的手就有問題了。在法律上虐待罪指家庭成員之間,透過毆打或者凍餓等手段,對家庭成員的傷害。如果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時至今日,動手打孩子的也許還不在少數,可是能夠把孩子打成這樣的並不多。虎毒不食子已經被說爛了,這種人只能說就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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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佘宗明
“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每逢“孩子被家長遺忘在車內窒息而死”之類的事件發生,日本小說家伊坂幸太郎的這句話總會被提起。但我覺得,比這更可怕的,是有些父母形同禽獸卻不受管束。
河源這起母親涉家暴7歲女兒事件,是兒童節前我聽到的最難過的訊息:受害女童被送醫時,生命體徵已處於休克狀態,下體受傷嚴重,撕裂程度達到四度撕裂傷(最高),最後輸血600毫升之多。要多狠心,才能對無辜的孩子下這麼重的狠手?!
下毒手者是其母親,這更難讓人接受:人都有憐幼本能、護犢情結,何況是對自己的孩子?虎毒尚不食子,能將孩子家暴成這樣的,也配做父母?在《都挺好》裡,被飽受重男輕女之痛的蘇明玉質問蘇母:“你嫌棄我是個女孩,你為什麼還要生我?”我也想問下這位將女兒虐到休克的母親:“你沒打算好好善待孩子,你為什麼還要生她?”
我不知道,這位母親是否精神有問題,也不知道虐待持續了多久,但我相信那句:家暴或虐待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一次都不能原諒。2018年12月深圳8歲女童遭重男輕女父母輪流毒打事件中,家暴就成了常態。這次事件中,受害女童就新舊傷痕滿身,全身都是淤青,想必也是捱打挨習慣了。這得要多久,才能消弭原生父母家暴留下的心理陰影?
如今這事已驚動了當地警方、教育局和婦聯,相信法律層面會對此給出交代,該剝奪監護人權利、追究虐待罪的絕不含糊。還要看到,那些隔離鄰居都知道女孩母親對其虐待,在反家暴需社會共治的背景下,也該鼓勵“知情人及時報告”制度,作為鄰居也別袖手旁觀——家暴不是不可外揚的家醜,而是社會公共事件。
當然矛頭最該對準的,還是女童父母。這世上最失敗的父母,就是將孩子當附屬品和出氣筒。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裡就說了,“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他們不是父母的附庸或私產。可那些動不動虐待家暴孩子的人,顯然不懂得尊重孩子的人格。他們自己就是有病的巨嬰,父母的稱謂,他們真的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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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鐵齒狀王
一切看證據,律師只相信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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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高棉跑龍套
必須嚴懲。否則再出事情,我覺得結案子的應該一起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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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辣子炒芹菜
可憐的孩子,我們願意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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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63386696819
不要給我,我會把我最好的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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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拉米蘇jN1k
趕緊報警,址剝她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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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周子力1
給她父母判刑,孩子跟著好心人,也比她父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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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kitty8067
最痛恨的觀點就是 :父母生恩大 不管怎麼做都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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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5598183169147
這樣狠毒的母親是後媽吧?這種情況是重傷害,為了保證女孩的生命安全,毒母必須負法律責任!拘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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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天天也要開心嗷
是不是她父親也參加了?父母雙雙做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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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柔遠ya
這個可以判10年以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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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廣東,河源一名7歲女童疑慘遭家暴!下體撕裂、全身淤青,休克。
在醫院,生命體徵已是休克狀態的女童隱私部位受傷嚴重,撕裂程度達四度。而孩子身上、各種新傷舊傷。
周圍業主、孩子父親及孩子班主任及其他知情人士都確認了傷害孩子的正是孩子的親生母親。“知情人告訴記者,此次小怡受傷正是其母親所為。據他說,28日晚上9時多,小怡被母親帶入浴室洗澡,期間小怡開始拼命哭,出來時腿上已是血流不止,隨後小怡被其母親送往了市人民醫院救治。”
性虐待是兒童虐待中最普遍出現的一種行為,不只是異性之間發生性虐待,母親也有可能透過傷害、破壞孩子的隱私部位,來發洩變態情緒。也因為傷害隱蔽,更不容易被發現。
所以,在歐美只要發現兒童虐待,社工都會將孩子送去兒童醫生那裡進行體檢。
保姆、親友或教師、醫生護士,任何接觸到孩子發現孩子有受虐嫌疑,都會立即報警。那是強制報告制度。如果不報告,一旦被發現他接觸過孩子而且有發現孩子受傷卻沒有報告,則有連帶責任,職業資格(或撫養權)都可能喪失。
簡單地說,就是你是護士,你給孩子體檢,看到傷痕居然不報告疑似被打,有什麼資格當護士?上法庭解釋去。
你是醫生,你發現孩子情況不對,你不報警?有什麼資格當醫生?
你是爸爸,發現妻子打孩子為什麼不報警?你也沒資格監護孩子。
你是老師…………
這樣的氛圍下,歐美兒童保護力度很大,別說專業人士,別說親友,鄰居、路人甲乙丙丁,發現孩子可疑的傷痕或目擊兒童被打被傷害都會報警。
中國也已經出臺了類似的“強制報告制度”。有相關司法意見《關於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若干問題的司法意見》及其他一些地方性法規。
希望孩子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