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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思思angel

    錯換人生28年的姚策剛剛才走,我為姚策流了一生中最多的淚水,他太可憐太可惜太無辜了!有點人性的人在這段時間都應該停止無厘頭的謾罵,也別在這個時候提錢錢錢,房子房子房子!誰那麼喜歡錢和房子就將錢和房子給你,你去替代姚策S,讓姚策回到我們的視線中好嗎?那些再罵姚策的蛇蠍們,希望你們S的時候老天LP你們三天三夜才大快人心!實在看不過眼了,中國竟有那麼多沒人性的噴子!

    在此申明一下,我跟姚策一樣希望查真相,至於房子姚策既然答應還給養父母,而且養父母也需要,那就還給養父母。但請尊重一下姚策,別在當下提錢和房子。

    誰再漫罵姚策我就希望老天懲罰你們的破嘴,而且你們也擾亂人家的關係!太可惡了

  • 2 # M湘土豆

    肯定不合理,他一個啃老族,哪來的財產?都是許媽的。但事實證明姚策不是許媽的親兒子,都是壞人的調包計成了許媽的養子。現在事實也搞明白了,許媽有權收回給姚策的一切財產。還有追究這些壞人的法律責任。

  • 3 # 笑看雲捲雲舒哈哈哈

    肯定是不合理更不合法。

    雖然姚策那邊在唱著”良心喪於困地”的苦情戲,但其所做所為畢竟是喪失了良心的。如果“困地”可以成為“喪失良心”的理由,豈不是在支援摧毀社會的公序良俗?

    姚策想讓自己的孩子有更多財產,那也不能打破道德底線,更不能以道德綁架許媽,許媽依然愛姚策,但房子必須收回,它屬於重大誤解,是法律保護收回的。

  • 4 # 手機使用者68700529573

    不要問別人,問問你自己,如果你是姚策會如何做?我認為姚策做的沒錯,就是自己的親媽,他也會把財產留給老婆孩子。我有個鄰居,兩個兒子,二兒子得絕症臨終時,爹媽和哥哥就逼他寫遺書,把房子給大哥繼承。沒辦法他又給老婆寫份遺囑,寫明前遺囑是被逼寫的,並寫明房子留給老婆孩子。親媽都這樣,養母就更不奇怪了。但是,後來他媽是被人們唾棄,說他們心不好。許母就是沒想通,有自己的親生兒子在,比有啥都強。既然,姚策已經死了,就讓他安心得了。自己也別再傷神勞神,多活幾年陪陪兒孫有多好。

  • 5 # 哈尼87

    打個比方吧!假如一個人用一百塊假幣去買東西給他妻兒,等賣貨的發現是假幣,肯定會把東西收回的,如果他不還回去,肯定是要報警處理的啦!

  • 6 # 使用者654600631985鄒丹

    當然合理,房子雖然是許敏買的但妻子兒子太小叫她住哪,養母也是母,都28年的感情,那分得那麼清呢,但熊磊有照顧許敏夫妻倆人這才合理

  • 7 # 愛辰孫

    不合理,但是合情。姚策29歲,太年輕了,所以考慮問題不夠成熟,而且跟許媽媽還產生了分歧,親密的母子感情變的複雜了,於是姚策更多的想把老婆孩子的後顧之憂解決了,他沒考慮老婆將來是要改嫁的。姚策應該想到孩子有媽媽有姥姥老爺還有親爺爺奶奶還有許媽媽一家都會照顧他的。他沒有想到這樣做會讓許媽媽很傷心的,即使留下遺囑,法律會考量他的想法的合理性,會對姚策及妻子以及杜媽媽想法的實施是有約束力的。

  • 8 # yl龍吐珠

    姚策在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的三個角色中,在知道自己時日不多時,也是拼盡了最大的能力,權衡取捨,考慮到自己也只能最後在許媽媽面前撒無懶,揹負著全網民的罵名聲中,也要為妻兒留下本不是他的房子財產,這也是符合人類的共性,在父母、妻兒面前作出選擇時,水總是往下處流的,考慮到年輕的妻子也沒工作來源,幼子還小,孤兒寡母總要往前生活,要有一個叫家的房子,只是他也知道在時日不多的情況下,自己也只能以不見許媽,房子過不了戶,留下遺囑來保護妻兒的財產,想想,自己的親媽親爸都不願割肝救自己,還能指望他們照顧好妻兒,因此,也只能在許媽面前背信棄義,也是合理的,只是苦了養育之恩的許媽媽了。

    他不是不聰明,只是也實在沒有好辦法解決!

  • 9 # amw河圖104

    姚策一走,留下而妻兒寡母,事已成舟,養父母幾乎轉變了對待姚策的態度,視巳放棄。這如何讓他妻兒寡母能在養父母家繼續立足。孩子太小,總應讓她母子有個落腳之地。姚策最後將房子留給妻兒,我認為他沒有做錯,可以理解。說實話,誰也不願出現這一幕,也不是姚策所能操縱左右的,最可恨的而是他生父母,枉為人。俗話說得好,人在做天在看,相信會再次得到報應。

  • 10 # 手機使用者52178481485

    房子是許媽買給自己親生兒子的,現在姚策不是自己親生兒子,那贈予就不成立,姚遺囑就廢紙一張,許媽可透過法院要回自己房子。

  • 11 # 珠圓玉潤二

    我們14億人民都在等調查結果,調換人生。心疼許媽媽,希望儘快破案還許媽媽一個公來,更希望郭威有點人性就回姚家認祖歸宗,姚策老婆儘快還回房屋給許媽媽。我們全民都想見到許媽笑,她太苦了,養了別人兒子28年,28年都在救醫路上,這個太苦了。

  • 12 # 使用者3904275965447

    不合理。房子應該歸還許媽,養育28年,許媽付出了全部,心血,財力,還給看病花了50萬,姚策又沒財產,不屬於遺產一說。

  • 13 # 獨一無二的博學清風

    其實合理要合法,如果用道德就很難評判,但有一點是明確的,財產來源,實際嬈策很愛許媽媽。確實依戀媽媽!28年感情許媽一定會放不下。但杜鵑鳥和熊做法讓人心寒,為啥不讓許媽媽見嬈策?目的就是財產,我想問一下這世界上錢真的那麼重要嗎?為了錢親情都不要了,機關算盡,結果抱著錢受良心譴責二鬱悶孤老一生。

  • 14 # 慧子旅行日記

    不合理,把房子留給妻子和孩子,這個想法是對的,可前提是你自己享受的房產一不是你自己的勞動成果,二不是你自己親生父母給的房產,所以你無權對房產做決定。誰出錢購買的房子誰做主!

  • 15 # 山鷹4056

    這是一個特殊的案例,只有法律說了算!

    姚策為兒子考慮多一些有用嗎?誰能保證一生平安無事?誰能保證熊從此不再嫁人生子?如果偷換成真,你讓這孩子如何面對人生?既便是親爺爺奶奶他就不恨了嗎?

  • 16 # 98764321尢

    我認為楊策死後把他名下的房子財產留給妻子於兩歲女兒非常不合理。其原因有3點。一是從血緣親情上來說,這套房,它的前提條件是 許敏買給自己親生兒子的,這裡包含了一份愛與責任,一份無私的奉獻。在得知真相之前姚策對這套房屋擁有產權,是無可非議的,然而事情真相大白之後,姚策就沒有理由繼續佔據這套房屋,因為你不是人家的直系親屬,許敏對你沒有這份責任和義務。二從道義上來說,許敏養了你28年,她養你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她付出了全部的愛,全部的心血,也包括巨大的經濟付出。養育之恩大於天,得知真相之後,你不能讓父母親流血又流流淚。贍養費另當別論,房產是誰的就該歸還給誰吧。三是於情於理,人家的親兒子已經出現,你還佔著這套房產,不歸還。到底算是哪門子事?你能住得下去嗎?你繼續住下去就是霸住。房產名字是你的,但房子真的就歸你了嗎?

  • 17 # 灝箐2016

    如果是姚策個人名下,購買的不動產以及(存款,股票,保險等)歸和兒子所有,是完全正確的應該的。

    許敏為兒子結婚購買的不動產歸兒子或(孫子)所有也是非常正確的沒毛病。

    如今,本質變了,本質變了!此事件出來,讓許敏做了一個過山車,於情於理於法都是不合理的。應該無條件退還許敏。

    因為,姚策不是許敏的兒子,也不是真正從法律認同上的養子,媳婦和孫子更不是許敏的,這是鐵的事實。

    姚策能夠信任誰呢?不去評價死者為大!!跟進次事件很久閱讀大量文章及影片。我也不認識許敏,許敏也不認識我。去找親媽親婆婆親奶奶要,別再綁架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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