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琴之樂韻

    不是我偏激,讓我打斷4根你拘留我13天啊。適當的懲罰在教育過程中是必要的,但這個可是往死裡打,是故意傷害。說真吧這事我認為判刑都不過分。

  • 2 # 金吡

    可能由於學校將班級的評分與工資掛鉤,影響老師,也可能是老師本有問題。所以說,教育多問題是正常的,看似很白!

  • 3 # 晚風86329644

    如果我是學生我不讀書也要打斷那老師的手,如果學生遲到可以問明原因,然後作適當的處罰,但不能這樣往死裡打,家長是一心一意將自己的寶貝兒女送給你教,是想向你學習知識,和做人的道理,而不是送來讓你打的,如果我是小孩的家長我一定不會罷休,一定要打回去還孩子一個公道。

  • 4 # 司學勇

    老師都有“恨鐵不成鋼”的思想,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般情況,老師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要掌握管教尺度,超過限度後那不是愛,而變成了恨。特別是幼師行業,老師思想壓力較大,對於學生的不遵守規定行為來說,特別是中年女性,脾氣更不好控制,所以,學校要做好相關事後教育工作,特別是對老師做好心理素質教育,更要從人性化上去解決老師的思想負擔,此類事件才不會再度發生。被公安機關拘留十五天並停職,可以按此執行,但出發點是構建和諧為主的思想,我們的相關部門領導應該考慮長遠一點。近年來,種種因人急燥引發的糾紛其實都存在這麼一個社會管理盲區,那就是我們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善後處理工作是否存在市場空檔,政府部門職能在這方面是否應該加強,及時處理人民群眾內部產生的矛盾,相關村委會、居委會、相關社會團體和黨團工組織是否應該在緩解改革開放進行中產生的摩擦做好後勤兵角色,就是當前急迫需要進行處理的問題之一。

  • 5 # 西北風24765062

    這種處理法不太合適吧?學生遲到了,應該批評教育,你拿東西打?我認為就是兇器,你這也是故意傷害!應嚴懲才對!

  • 6 # 老趙200150776

    學校是育人的地方,不是打人的地方,堅決嚴懲打人老師,把一個學生打得那麼慘,要按傷害他人罪以法論處,潘十年徒刑,罰款10萬

  • 7 # 名望一簇

    拘留13天,這樣的處罰是不是太輕了,感問一下,打斷4根掃把,去果這個老師有良心的發現,打斷1個就該拘留他13天,做為人民教師,為人師表,孩子的監護人。你這樣對代一個不成年的孩子,我個人認為,就該以故意傷害罪來判刑,還的加重處罰,給孩子和家長一個合理的說法,

  • 8 # 徐建78440175

    適當的體罰,我們可以理解,但像這樣就不是要體罰了,我感覺拘留13日對他的處罰太輕,他這已經是在犯罪了,這已經是故意傷害罪,應該判刑才對,他不是在教育孩子,他這是在虐待孩子,對於家長來說,打回去都不解恨,因為對孩子的傷害不僅僅是在身體上,還是在心理上造成了永久的傷害,對未來的成長都是有陰影的。對於這樣的教師處理一,永遠的開除教師隊伍,並送進監獄,接受反省,學校用最受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

  • 9 # 聽天由命663

    打回去這種臭流氓也配當老師。現在家長不需要自己的兒女成龍成鳳能有點文化就行了。上大學讀博士又怎樣照樣沒工作有意思嗎?

  • 10 # 肉肉1442

    最多就是罰站就可以了,居然打斷四根掃帚,你是在家裡受了氣拿別人孩子來發洩嘛,這已經超出了因為遲到就發這麼大氣的範疇了,這就是故意傷害應該判刑,永遠不的從事教育類相關行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沃森和克里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