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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鑑史馬後炮

    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商鞅當時制定的秦法到底是不是暴虐?從秦孝公到秦莊襄王時期為什麼沒爆發農民起義?要知道商鞅變法後的秦法到底是不是暴虐,那就要從根本說起,首先是當時的秦國為什麼要變法?變法的內容是什麼?及變法後對誰最有利?從這幾個方面入手去剖析從秦孝公到莊襄王時期為什麼不爆發農民起義這個問題會更加合情合理些。《論衡·書解篇》漢代王充所說:“商鞅相孝公,為秦開帝業。”

    當時秦孝公在位時的秦國為什麼要變?

    根據現有的史書資料記載:戰國初期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隨著新興軍功地主階級的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各國都在尋求一條強國之路,且非常有成效地由弱變強。魏國是最早推行變法改革的諸候國。在魏文候當政的近五十年間(公元前445年到公元前396年),任用了李悝進行了一系死改革,經過一系列的改革變法之後,魏國國力大增,成為東方第一個強大的諸候國。開變法改革之先河。

    李悝的變法不僅使魏國很快富強起來,而且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從李悝開始,戰國時代政治、法律、軍事、經濟、文化的革新逐漸進入更深入、更廣泛的層面,使整個社會結構和制度變動。作為一個新興國家,魏國會成為戰國時代最早崛起的強國。在魏國強大時,它西攻秦國,盡取其河西之地;北越趙境,滅中山國;東伐齊九年,破其長城;南征楚地,連克數鎮,大有併吞天下之勢。

    此時的秦國是什麼狀況呢?根據《史記》記載,秦孝公釋出的《求賢令》對當時秦國的狀況作了闡述:昔我繆公自歧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徒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大意是:過去秦國自穆公管理期間,修德行武.東邊平亂了晉國,以黃河為界限.西邊霸佔戎翟,開地千里.天子向秦穆公致伯.諸侯前來祝賀,為後人打下了基礎,大業有望.其後君歷公,躁公,簡公,出子四世昏政,內亂頻出,外患交迫, 三晉攻奪我河西,諸侯都蔑視我秦國,再沒有比這更讓我感到羞辱的事了.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徒治櫟陽,想收復穆公打下來的土地,振興秦國.我想起先君的作為,痛恨在心.各位賢士群臣有能出長策奇計讓秦國強大者,我則封他為官,與他一起分享秦國。可以看得出當時的秦國因為四代君主亂政導致國弱民貧,又被變法強大起來的魏國奪走了河西,山東各諸候國都看不起秦國,覺得秦國低賤不與它建立外交關係,處在內憂外困的不利局面,所以渴求富國強兵之道,商鞅變法就是基於以上一種對自身極其不利關係到國家存亡“國際和國內”形勢所展開的。

    商鞅變法大致可分為經濟部分、政治部分和社會風俗三大部分,這三大部分都以法律的形式作出了具體詳細的規劃和實施準則,是當時最為完備的法律之一。

    在發展秦國經方面採取了廢井田開阡陌、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統一度量衡辦法,透過法律和政治措施改變土地所有制,促進了國內經濟的發展。《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 ,廢止“。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誌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確立了土地私有制。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佔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後秦國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佔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依法律形式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係,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遊手好閒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於增殖人口、徵發徭役和戶口稅,發展封建經濟。

    統一度量衡建立公正公平的國內經濟秩序。其作用和意義在於:第一、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準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的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第二、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第三、有利於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第四、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礎。

    在政治部分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和推行郡縣制,《史記》記載:當時的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係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軍事上,獎勵軍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不論貴賤因軍功得爵位,改變了世卿世祿制那種”貴族有罪不刑,有功激賞;庶民、奴隸有功不賞,有罪重刑““刑不上大夫”尊卑舊制,建立了公平的機制,這也為秦國大多數庶民奴隸敞開了一條光明之路,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封建國家,為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點處。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佈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牢。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商鞅透過縣的設定,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範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此郡的長官稱郡守。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改變社會風俗,商鞅強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等。

    商鞅的一系列變法後,對誰最有利?這是個核心問題,目前較為普遍的共識便是:商鞅變法是中國古代一次成功的變革,他讓秦國成為一個兵強民富的國家,並且為以後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同時確定了法治的思想。

    經過商鞅變法,利益是向著秦國廣大庶民、農奴和奴隸的,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係,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秦國廣大庶民、農奴和奴隸有了自己的土地;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封建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軍事上,獎勵軍功,不論貴賤因軍功得爵位秦國廣大庶民、農奴和奴隸有了脫離奴籍得到富貴尊榮的機會,達到了秦國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封建國家,為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他進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擴大了畝制,重農抑商,獎勵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生產,鼓勵墾荒,這就促進了秦國小農經濟的發展,相對剛剛處於奴隸制到封建制過度的秦國秦國廣大庶民、農奴和奴隸來說無疑是一個光明開始。普遍推行了縣制,制定了法律,統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權的君主政權。他禁止私鬥,獎勵軍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這有利於加強軍隊戰鬥力。他打擊反對變法的舊貴族,使變法令得以貫徹執行。由於這一切,秦國很快富強起來,奠定了此後秦統一全中國的基礎。

    注:本文參考文獻:《史記》《戰國策》《論衡》《商君書》《百度文庫》《360百科》《呂氏春秋》

  • 2 # 生說

    從某些方面來說,秦法嚴苛,但談不上暴虐,其建立在嚴密的秦律基礎之上,不僅有嚴苛的處罰,如什伍連坐制,如殘酷的刑罰,也有獎勵農耕,軍功爵制等有利於底層人民改善生活和上升的渠道。

    秦法自商鞅變法以來,經過百餘年的完善,完全建立以法為基石的法治社會。秦法這種戰時制度適應戰時秦國的社會狀況,有利於調動民眾的積極性,底層民眾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積極從事農耕,踴躍參軍作戰,同時因為嚴密的刑罰和連坐制的威懾,社會治安反而更好。

    商鞅變法後,秦國從西陲弱國變成虎狼強秦,並開始了統一天下的征程,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掃六合,離不開幾代人的努力個商鞅變法打下的基礎。

    然而,適應於戰國時秦國的秦法,卻不一定適合統一戰爭後六國舊土;適應於戰國時秦國的秦法,卻不一定適合已經一統天下的秦朝和平時代。

    由於沒有戰爭,底層民眾失去了透過軍功爵制度上升的通道;而秦始皇統一六國依靠戰爭,統一後依靠高壓對六國舊地實施統治,更加彰顯秦法嚴酷的一面。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志得意滿,加之北御匈奴,南服百越,修建阿房宮,四處巡幸,過度耗費民力。更不幸的是,秦始皇突然暴死,秦廷內耗,扶蘇與蒙恬慘死,趙高亂政,車裂李斯,秦二世變本加厲,終至民眾無法承受。於是,陳勝吳廣揭竿而起,六國貴族以及各方勢力群起響應,戍卒叫,函谷舉,楚人一炬,可憐焦土。

    說到底,秦的滅亡有秦法殘酷的一面因素,但並非根本,根本在於,秦王朝沒有及時調整秦法以適應統一後之秦王朝之統治需要。秦廷內耗,天下百姓尤其是六國舊地的百姓不堪忍受其重,六國復國勢力的恢復,都是看似強大的秦王朝瞬間土崩瓦解的離心力。

    漢承秦制,恰恰說明,秦法並不落後,只要及時改弦更張,去除嚴苛的部分,與民休息,秦始皇的二世乃至萬世而為君的夢並非完全不可能。惜乎,扶蘇。

  • 3 # 小麗實

    自從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以來,秦國便開始實行嚴刑峻法。秦法嚴酷,在歷史上也是聞名的。在秦國統一六國以後,在這種嚴刑峻法的高壓統治之下,秦國爆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秦國很快就土崩瓦解了。那麼為什麼秦國從孝公到莊襄王的一百年間都沒有發生農民起義,但是在統一以後短短二世,十幾年時間便爆發了大規模起義了呢?

    有人說,秦國滅亡是六國復辟導致的,並不是農民起義。對於這種觀點,小編是不同意的。首先大家得知道,一開始反秦的是陳勝,吳廣。兩個可是地地道道的農民。而且項羽最後能滅亡秦國也是利用了農民起義的力量。否則,僅憑六國貴族,是絕對不可能滅亡大秦帝國的。所以說,秦帝國滅與農民起義是確鑿無疑的。

    秦國統一六國以後,秦王朝進行了幾項大型的工程。可以說,這幾場大工程是竭盡民力了。當然了,以大秦的力量,這幾項工程還不足以使得大秦迅速倒下,而什麼充當了這其中的催化劑呢?這就是嚴刑峻法了。大秦人人遵法,他們也知道違反法律的下場。但是在這麼重大的工程面前,人民沒辦法完成工作,而且法令又是那麼的嚴苛,所以他們就只能造反了。

    舉個例子吧,蘇俄在一戰後反抗外國干涉的時候採取了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如此,蘇俄才扛過了最艱難的時候。但是到了和平時期,就不能使用這麼嚴苛的法令了。蘇俄一開始也因為沒有及時改變政策,導致了喀琅施塔得水兵暴動。而秦帝國二世而亡和秦國沒有將法令從戰時轉向和平時期是有很大關係的。

    再有就是,在戰國時期,人人都同仇敵愾,人人都有一個老秦人的夢想,但是當秦真的統一六國以後,這份民族情感反而在統一六國的過程中斷裂了。而且在國家進入和平時期後,六國的矛盾沒有了,轉而階級矛盾激化了。可以說,在秦剛剛統一的這段時期,因為和戰時一樣的嚴酷法令,階級矛盾已經激化了。

    還有就是,在秦始皇以前,秦國都是慢慢蠶食周邊國家的領土。而秦始皇繼位後卻發動大規模的滅國戰爭,導致秦國對這些六國舊地沒有建立牢固的統治,六國殘餘勢力仍然很強大,當秦國內部稍微出現問題,六國便揭竿而起了。這也秦快速滅亡的重要原因。

  • 4 # 勿以善小而不為144

    因為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的農民思六國最忙碌的農民,農忙時需要耕種,國家需要時又是士兵,四處征戰,而且當時實行的是軍功制,殺敵越多,軍功亦高,就可以升官,所以秦人擁有自得利益,根本就不會造反,而秦始皇佔有六國以後,仍倸用嚴酷律法,橫徵暴斂,六國的貴族失去了原來的地位六國的人民除了勞役還有兵做還有苛捐雜稅,比如陳勝吳廣因大水誤期,前後都是死,自然反了,由於秦二世的暴政,天下響應,都反了,秦二世顧此失彼,終於被推翻。

  • 5 # 每天買個股票

    秦孝公變法開始,秦國20多年的時間迅速的從一個弱小的西北小國,成長為一個強大的西北大國,有了大出天下的可能!這全部依賴下秦國徹底完全的變法!

    最突出的就是秦國的軍功和土地制,讓普通老百姓有地可種,有晉升的途徑,百姓自然會擁護。但是,為什麼直到統一天下之後才會爆發農民起義?

    就馬克思思想來看很容易理解!矛盾不同,自然產生的結果不同!

    未統一之前,秦國的矛盾主要是對外的矛盾,那麼百姓自然會支援自己的國家,統一之後,就變成國家內部的矛盾,在一直的嚴刑峻法,最終就會爆發不可挽回的起義。就像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日本,不就是一直用發動戰爭來緩解國內矛盾嗎?

  • 6 # 劉權林

    我覺得如果秦始皇在,秦朝不會這麼快滅亡。秦朝亡於秦二世、趙高之流,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改革付出的代價。

    秦法嚴苛嗎?應該是嚴苛的,但不至於讓民眾造反。

    秦始皇是一位好皇帝,而且比較勤政。但秦始皇去世後,原定的繼承人扶蘇,沒有當上皇帝,趙高改立胡亥作為皇帝,並且干政,這時秦朝就走下坡路了。陳勝吳廣起義是在秦二世元年。

    還有一個原因,秦國變法,最開始也遭到了很多秦華人的反對,只不過被秦朝消化掉、秦華人適應並且接受了。

    但其餘六國的人,面對秦法,還是不適應,很抗拒,尤其是六國原來的貴族,覺得秦法嚴苛不近人情,所以一直都有反對的力量,只不過秦始皇威力太大,無人敢反,秦始皇去世後,原來六國的人就開始造反起義了。

  • 7 # flyinpig

    1、秦人雖然連年耕戰,生活條件必然下降些,但是因為有各種軍工獎勵制度,有上升通道,外加上可能平六國之戰掠奪財資有一定得利,所以應該不致於造反,但至於秦末反秦戰爭爆發後,戰費飆升負擔加重傷亡慘重,才可能有疲於秦政的想法;2、秦始皇登基後大搞基礎建設,確實負擔很重,但我認為只要剝削的還是原六國的人民,所以造反主要還是那些地區,其實跟法律是否嚴明無關,甚至可能對於法律本身,平民階層是歡迎的,因為畢竟廢除了原六國貴族的很多特權。

  • 8 # 歷史沉澱中的新奇

    秦法暴虐指的是嬴政到二世時期秦對原中原各國的貴族遺民和普通人們進行強迫性的徵召擄掠行為。

    秦始皇在位期間為了彰顯他自己的獨一無二,只顧自己享樂,從沒做過一件對他的子民有實惠的事情,況且除秦人自己外也沒有哪個國家的人從心裡認可秦的統治,自他統一六國後的十一年裡就忙著修建、征戰、遷民、出巡、求仙等。其中強行徵召勞役修築驪山陵墓和阿房宮約70萬人,而且到他死也沒有完工。徵召在北方抵禦匈奴計程車卒30萬。在南方抵禦蠻人的大部分是一些罪犯和民眾達50萬人。修建全國通往咸陽的道路和宮殿群,長城這些勞役人員有囚徒、商賈、孤寡多達上百萬。毫無理由強制各地富豪貴族長途遷徙的23萬戶。還不包括各種苛捐雜稅的徵收,而他還經常性的搞一些超大型活動有:出巡、求仙、封禪、祭祀等種目繁多,這可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作為保障才能夠順利完成的。再加上令所有天下都痛恨的焚書坑儒事件。種種這些豈不是弄的勞民傷財、唉聲載道、哀鴻遍野嗎!老百姓實在是水生火熱,痛不欲生啊!再除去七國由於戰爭、飢餓、病痛死去的人,中原大地剩下的只是滿目蒼夷!

    到了二世時期,除了徵召大量人員修建上述未完工的專案(包括驪山陵墓、阿房宮、長城等),還有秦皇陵海量的陪葬品。不僅這些他還繼續加大秦法的執法力度,比他父親更勝,並在全國徵調5萬人來守護咸陽安全,繼續連年不斷的勞役百姓戌邊守城。在趙高的幫助下加大對朝庭官員的控制力度,在胡亥看來殺人多的才是大忠臣,收取賦稅多的才是好官吏。為了不影響威脅到自己的帝位對他的兄弟姐妹進行了逼迫、恐嚇、屠殺手段。

    諸位看看這樣的統治者人們有什麼理由不造反呢?但那些大規模的起義都是發生在秦統一天下以後。

    再來看看以前的秦國從孝公到莊襄王時期他們是怎麼管理國家軍隊的,為什麼秦人沒有造反,而且在二世最後時期秦國本土也沒有發生武裝起義。原因並不是因為秦國對自己人民優待,政策寬鬆,人民生活過的幸福美滿,絕對不可能!他們照樣生活艱苦,可以說秦國的每個人都生活在統治者的監視之下,除了每天無休止的辛勤勞動和出兵打仗,根本不會和沒有時間去想要不要造反的事情。但是秦的統治者們還是秉承孝公遺志,可以對民眾做到守信用、重賞罰。商鞅時期制定的秦法宗旨完全是為了使國家的軍事力量變得強大,對外戰爭能夠取得勝利而服務的。秦法的執行和獎懲制度居然間接提高了民眾的創業意識(開荒種田),手工商賈的繁榮。可以理解為另一種說法開荒種田、手工製品和商業上面的發展不僅帶動了經濟,還使得百姓生活得到些許改善,但這些最大的作用是在於能為軍隊的強大戰鬥力提供源源不斷的後勤保障資源。

    一起回顧一下當年商鞅制定的法律,這也是為什麼商鞅死後,這些法律還能繼續下去的原因,畢竟秦國的歷代君主們都是有作為的:

    1.把民眾進行編組,或五家一組,或十戶一隊,互相監督,一人犯法全隊遭殃。

    2.舉報投訴的和軍功相同賞賜。

    3.包庇隱瞞的和降者相同處罰。

    4.榮立軍功可得到爵位。

    5打架鬥毆要按刑事案件問責。

    6.鼓勵對立足本職,從事農業手工業的人免除稅收。

    7.對不務正業,自甘平窮的家庭全部為奴。

    8.貴族王戚沒有軍功的,不享有社會地位。

    9.不同等級的官員福利配置也是由低到高(福利包括:房產、奴僕侍女、衣飾和器物)。

    10.有功者榮,無功者恥。

    最後看看秦時的刑法:1.梟首。2絞殺。3.腰斬。4.磔刑。5.車裂。6.戮刑。7棄市。8.定殺。9.黥、劓、剕、宮、闢刑。10.烹刑。11.剖腹。12.鑿顛刑。13.囊撲之刑。14.流刑。15.笞刑。16.三族之刑。17.連坐之刑。等等。

    基於以上如此花樣百出種類繁多的刑法,秦國的人實在是嚇破了膽,有膽任你挑。“開玩笑造反?你在跟我開玩笑嗎?”秦人的心聲。還是老老實實做好本職,犯法的事堅決不幹,刑法到了這種程度秦國能實現路不拾遺 、夜不閉戶,山無盜賊的景象那還真的一點都不誇張。

    最後一句題外話,我在想日本人的剖腹可能還真是徐福或盧生傳過去的!

  • 9 # 大嘴大師

    法度也許應時勢!

    秦法的制定正是秦國最危難的時候,也是天下紛爭,諸侯互毆的時代。

    亂世用重典!要想在當時群雄並爭得年代裡崛起稱霸,用一般的法度,只怕是隔靴搔癢,不痛不癢。

    所以當時商鞅向孝公建議儒家治國,道家治國之策,均被眾人恥笑,直到最後,搬出了法家重典,孝公方大悅,君臣同道,變法強秦。

    老子《道德經》第六十章中雲:"治大國,若烹小鮮"。所以,治國就需把握火候。亂世崛起就需要用猛火,制定嚴明嚴苛的法令制度。猛火治國,必然會很“炙烈”和嚴酷。但是,沒辦法,只有使秦國置於這種炙烈中,方能強國。此亂世之為。

    而秦始皇統一六國,群雄紛爭已罷,四海統一,政令統一,百姓安居。此時,就該用小火,施以寬厚之法令,休養生息,提升道德文明素質,而少一些嚴苛之法。溫火治國,才能使華人如沐春風,農耕興旺,此時,商鞅之秦法便有些不合時勢,秦國繼續延續嚴苛的秦法,會讓期待休養生息的百姓不滿,加上秦二世和胡亥,君臣同腐,所以導致了起義。

    所以,起義的根本不是秦法之可可,而在於秦法不適於時勢。比如漢初,蕭何曹參便吸取了秦亡之教訓,建漢之處,施以仁政,無為而治,蕭規曹隨,才有了後續大漢數百年的興盛。

  • 10 # 霹靂龍捲風

    那是因為秦獨尊法家,因為後世的史書基本由儒家書寫,法家的秦國居然掃平六國,統一天下。這讓儒家處於很尷尬的地位,為了挽回流失的面子。鼓吹秦法殘暴,其實是儒家給自己無能找一塊遮羞布。儒家以及後世佔主導的宋明理學,對待失敗從來不知道反省自身,分析失敗原因,知恥而後勇。而是把所有問題歸於一點,找幾個替罪羊進行道德批判。然後喊打喊殺,罵一通了事。然後該怎麼樣還怎麼樣。比如戰敗後一方面指責敵人殘暴,另一方面對己方領兵打仗的軍人,採取二元分法,鼓吹標榜戰死的,道德批判活著的,真假無所謂,造謠抹黑也沒關係,三人成虎,說多人人們自然就會信了。反正沒人看見,死人也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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