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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悅耳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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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嶽陽樓記
解放前後,封建儒家思想還未最後消亡,人們普遍認為:女人要恪守三從四德,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根扁擔抱著走。意思是不管嫁給誰,都要從一而終,這就是封建社會所倡導的迂腐的貞節,即使受婆母虐待,受丈夫家暴,也是忍氣吞聲,認為離婚丟人,謹遵古訓:一馬不鞴雙鞍,好女不嫁二男,女子再婚者謂之後婚,是被世人卑視的。再則國家一窮二白,百廢待興,法制宣傳與執行尚不完備,於是不少婦女只得認命,湊夥著過日子,等待十年的媳婦熬成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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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帆風順37977
四五十年代,人的思想比較單純,外面也沒有那麼多誘惑力,而且國家對男女私情打擊力度也比較大,單位領導在夫妻有問題也會干涉,而且家家孩子都很多,更主要是當時壞女人沒這麼多,也不敢這麼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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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飄雪ing2
那時候是因為生活條件差,孩子也多,生存都解決不了,哪有空去追求精神層面的幸福呢?
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女人如果離異了,是沒辦法帶著孩子獨自生活。如果婚姻出現問題,那也只能修一修,也沒法換。而且那時候離婚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有時候會牽扯到政治問題。所以很多時候會忍,實在忍不下去,沒有活頭了,那時候喝農藥,跳河跳海的也很多,只是資訊不發達,人們不知道而已。現在不一樣,隨著社會的進步,女人的權益得到保護,不再是隻能圍著灶臺和孩子轉了。可以在職場上,和男人一起公平競爭,憑本領爭來一席之地。物質上滿足了,就會開始追求精神追求幸福感。而且現在對離婚的包容度也比以前大,現在離婚很正常,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分開,沒必要捆綁在一起,互相折磨一生一世。
說到底,還是以前的人容易得到滿足,且行且珍惜,夫妻間還是多包容和尊重,才會走的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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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揚帆起航2019516
那時候的人傳統。封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好女不嫁二夫,夫是天,婦是地,離婚就是一個天大的事,如果離婚了就回轟動一大片人,所以離婚的可能性很小,有的女人就回苦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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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崇文重教
經濟基礎決定一切,以前房子太金貴,大部分人家都是蝸居,離婚了就沒地方去,而且離婚了也是恥辱,被人指指點點日子也不好過。
我知道的就有兩個女生,孃家不在市區,分到市區工作後,十八歲就結婚了,而男方家也沒房子,就是同父母住在一間屋子裡。象這種情況離婚都沒地方去,只有苦熬。
那時的人並不是沒感情就願意廝守終生,而是沒有絲毫辦法,還有捨不得孩子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現在起了那麼多的住宅樓,讓大家改善了生活。計劃生育孩子少,都得到很好的文化教育,民智大開。不願意勉沒有了感情的婚姻,經濟獨立是堅強的後盾。
為什麼現在有的老人也離婚了?家庭條件好了,有去處了,兒女都大了沒什麼牽掛了,也想為自己活一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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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賣笑上網
這個問題反映了四五十年代和現在社會的差異。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就得從兩個年代的社會環境來分析。
四五十年代,中國正處於剛解放百業待興的局面,溫飽問題還沒很好解決,同時沒有改革開放,人的思想還處於保守階段。當時中國大部分人的社交圈子都是比較狹窄,接觸的人基本老鄉同事鄰居。娛樂活動更是少,除了節假日由國家地方舉辦慶祝活動就是單位組織的娛樂活動,大部分人每天基本生活軌跡是上班下班回家兩點一線。在這樣環境中,哪怕夫妻感情不好,也沒機會發展新的感情。同時,整個社會對出軌婚外情亂搞男女關係是高壓政策,和多名異性跳舞都可以判刑,和多名異性發生性關係都能死刑!這樣環境下,誰會輕易出軌和離婚?
現在我們環境和四五十年代截然不同,社會的進步,人的思想觀念進一步開放,對離婚有更多理解和包容。
離婚率的高低,不能評價是好是壞,也不能判定一個年代的優劣。人只有適應時代潮流才能更好活著,你也可以說妥協也可以說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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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打工仔1
中國舊社會女性社會地位非常低,就算到了建國後也沒得到很大改變,最近幾十年女性地位才越來越高了。
在四五十年代,女性根本就沒有社會地位。受到儒家思想影響,女人要恪守三從四德,那時候有句俗話:"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根扁擔抱著走",意思就是女的不管嫁給誰,都要跟著誰過日子。那時候女性在婆家,即使被婆婆虐待,丈夫打罵,也不能離婚,要忍氣吞聲。古訓道:好女不嫁二男。那時候女人會被人罵的抬不起頭來,就連孃家也不能會的,會被孃家趕出家門的!
那時候全國經濟實力比較落後,人們忙於生存。國家的一些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執行力也不夠。很多女性不得不認命,湊活著過日子。
隨著社會進步國家對女性的保護,建立健全了很多保護女性的法律法規。現在女性地位越來越高了,在很多家庭女人的地位高於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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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蘇海一粟175161925
以前的人單純,美德,勤勞傳統,有責任心,恁勞恁任無二心。現代人虛榮,金錢第一對誰也不會有感情,沒責任心,學西方杯水,不愛惜自己,給的錢多當眾可以脫衣等等哪能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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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弘毅
這大概有以下因素吧!
一:那個時候的人們,入學率很低。大多數人的文化素質處於文盲和半文盲之間,因此,思想單純,淳樸,沒有耶麼多花花腸子。
二:法制不健全或法制觀念淡薄,離婚困難。
三:由於女性受到三從四德,從一而終思想的影響,認為離婚是很丟人的事情。
四:由於戰爭的緣故,社會經濟幾乎處於停滯狀態,女性在經濟上很大程度還依附著男人,因此,提出離婚的女性很少。
五:由於經濟落後,人們的思想又不開放,因此,自由戀愛者很少,而包辦婚姻者居多,然而,奇怪的是,即使沒有感情,吵吵鬧鬧,但他們白首不相離的現象很多,而離婚者卻很少,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那時的婚姻,真的可以談得上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如果女人一定要離婚的話,成本是很高昂的!
因為輕易離婚,不但對未來無法預期,而且不可能長期住孃家,因戶藉制度的嚴格管控,除了乞討,沒有其它出路,不像今天這樣,可以到處打工謀生以及和任何男人輕鬆交往。況且,輕易離婚還會連累一家老小的生計。而那時的人們,對家庭婚姻觀念是十分重視的。
因此:,既使沒有愛情或愛情基礎不牢固,導致婚後各種家庭矛盾的爆發,也勉強認命了,實在過不下去者,除了自己了斷之外,很難有再婚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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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十年代的夫妻是從小就嚴格接受中國傳統文化特別是孔孟之道過來的,他們特別遵守過去的禮節,男耕女織互相尊重互相包容。解放後毛主席對男女平等更加寬容更加尊重,廣大婦女透過掃盲識字班積極性大大提高,所以夫妻沒有感情也能相守一輩子從不輕易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