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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醉寶閣

    1.需求不滿。

    婚姻是雙方為互相滿足需要而結成的伴侶關係,婚姻的穩定性取決於需要的滿足程度。

    需求不滿包括:自我價值得不到對方承認,自尊心受損;一方或雙方在性方面的需要得不到滿足;一方或雙方正當的感情需要,如溫存和體貼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家庭經濟需要得不到正當滿足,如因種種原因支出過多、入不敷出,或過於奢侈,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或一方或雙方無經濟來源;在休閒、愛好方面雙方需要與興趣差異過大等等。

    需要如果得到滿足,就不會產生感情疏離和心理孤寂,婚姻就可保持相對穩定;反之,某些需要得不得滿足則會感到心情不暢,易產生不良情緒,導致爭吵和持續的衝突。

    2.動機偏離。

    不同人的結婚動機是有差異的,如聲望仰慕、才智崇拜、金錢引誘、美貌吸引、情投意合、志同道合等,都可以單獨或互相結合為結婚動機。初始的結婚動機在婚後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初始動機如果與婚姻中其他正常的欲求發生牴牾,常會造成夫妻關係的緊張;引起結婚動機的某些情況(如身材、外貌、從事職業、經濟收入、社會地位等)發生變化,可能導致夫妻關係的疏離,進而產生矛盾。

    3.過度情緒化。

    熱戀中的男女,情緒化水平極高,滯留到婚後,勢必影響婚後的理性思維。現實的婚後生活,需要理性對待。過度情緒化,會使婚後生活變得雜亂無序。另外,情緒化地看待對方,如“情人眼裡出西施”的情況一旦改變,也會使婚後生活立刻失去光彩。有的夫妻在新婚時百般努力,力求建立美滿的婚姻生活,對婚姻存在著過高的期待,但現實的婚姻生活總有事與願違的情況發生,對方表現也並非當初所料,由此感到“現實不理想,理想不現實”,因失望很快對美滿婚姻建構失去熱情。

    4.價值觀念不一致。

    通俗點說,價值觀就是人們關於“什麼是值得的”的看法。夫妻雙方價值觀念不一致如果體現在言語溝通中,常表現為激烈的爭吵;如果不一致表現在行為方面,衝突就更具有實質性,後果也更為嚴重;此外,對人生目的、幸福、成就的看法等核心觀念上的分歧和衝突一般也是持續的,雙方在生活中碰到相關問題時,往往言語上互相指責,行動上背道而馳。

    5.“自我”遠離。

    自我包括自我意識、自我期待、自我取向等。婚姻不僅是雙方在法律、經濟、生理等方面的合二為一,也是兩個“自我”的結合。“自我”遠離的表現有:兩個“自我”基本利益相異,各趨己利;夫妻的婚姻動機都是利己,愛是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是為對方作貢獻;遇到分歧,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對方處於痛苦時,不安慰,不幫助,使婚姻應具有的促使雙方心理健康的功能喪失。由此可見,兩個“自我”的遠離也會造成夫妻關係的疏遠。

    6.角色適應。

    男女雙方在戀愛時的各自的角色較為簡單,所受約束相對較少,婚後則受道德約束、法定責任、多層社會關係等諸多因素制約,需相應擔當起多種社會角色。如婚前缺乏對角色變化的心理準備,婚後又未能及時補救,主動做出調適,可導致家庭角色混亂,常造成婚後夫妻關係的不協調。

    7.夫妻性差異。

    夫妻的性慾及其滿足方式差異較大,男性性慾性興奮難以抑制,有較強的自主性;女性的性興奮隨性生活的增加、性體驗加深逐漸覺醒、增強,有的到中年才達到較強水平。男性性慾具有衝動性、“征服”性和求異性的特點,往往婚後不久就對現有的性生活方式感到厭倦,特別在妻子容貌、言談失去風采後;而此時妻子性慾可能處於較高水平。

    在傳統的性關係中,男方處於主動,只要他願意發生性關係就對妻子積極挑逗,女方大多都會依從;女方可能積極挑逗的時期,一般在性慾較強魅力大減的中年,此時男方如不為所動,女方的性慾就很難獲得滿足。

    另外,男方到老年也易被年輕女子的性魅力所吸引,選擇女性標準也不嚴格,能消除性慾不滿即可。他對現有配偶厭倦後,較傾向於尋找婚外情。女性由於自身性吸引力限制和傳統社會輿論壓力較大等因素,尋求婚外情會遇到更多困難。但夫妻任一方出現婚外情,都會對婚姻造成極大衝擊。因此,夫妻性差異是需要夫妻予以特別重視的問題,處理不當將對婚姻產生破壞和瓦解作用。

    8.心理相容問題。

    因個性不同、生活習慣不同,夫妻之間發生矛盾,是較常見的婚後心理問題。雙方若未能透過學習調適擴充彼此的心理相容度,會因生活瑣事而不斷地發生衝突。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的所謂矛盾並不是原則性問題,大多圍繞飲食偏好、著裝喜好、興趣愛好、生活習慣、家務標準等生活瑣事評頭論足,恣意褒貶,橫加指責,妄加干涉,常使雙方關係發生齟齬,甚至達到水火不容的程度。

    由上可知,明確夫妻產生衝突的具體原因,能就具體的問題展開有針對性的調適,衝突就有可能逐漸化解。由於婚姻問題相當複雜,夫妻在處理衝突時往往難以尋求恰當的途徑、選用得當的方法,致使衝突常常得不到有效化解,嚴重者甚至會導致婚姻關係的破裂。為有效解決以上問題,現就婚姻中出現衝突後,常用的化解方法和技巧逐一進行介紹。

    1.及時解決,把衝突消滅於萌芽狀態。

    夫妻的初始衝突往往表現在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情上,很容易被雙方忽略。但婚姻生活基本由連綿不斷的小事鋪連而成,小問題持久得不到解決必然會演變成大問題,生活秩序可能逐漸變得混亂不堪。夫妻在紛紜複雜的小問題面前常常感到無所適從、煩躁不安,不知從何入手解決,併為此苦惱不已。

    有學者曾做過日常生活小困擾和嚴重生活事件怎樣影響人們健康狀況的對比研究,結果發現:被測試人的健康狀況與小困擾出現的頻率和強度有關,而與生活事件數目和嚴重性比較無關。後繼一些研究也表明,日常生活積累的困難比重要生活事件更能破壞人的健康生活。所謂“剪不斷,理還亂”的情況,就是此類生活的真實寫照。因此,及時解決眼前問題,避免生活事件無休止地累積,對於維護婚姻的穩定和諧,很有必要。

    2.選擇恰當時機。

    夫妻之間某些衝突的化解是頗費腦筋的,並非任何時段都相宜。要求夫妻必須在某確定時間專門解決家庭問題是不現實的,但有幾個時段必須避開:每天上班、上學前,吃飯前,剛下班、放學後等;因為人在工作和學習中注意力必須保持相當集中,家庭困擾會分散注意,導致工作和學習效率下降;而飯前機體生理需要處於匱乏狀態,一般不會有足夠熱情和精力處理家庭問題;此外,每天下午5到7點之間,是人普遍較疲乏的時候,也不宜進行腦力活動。有的夫妻習慣於在晚上8點到10點之間一起討論解決稍顯緊急的事情,在週末討論解決不太迫切但很重要的事情,其他時間只側重於處理一般家庭事務,這些方法都值得借鑑。

    3.控制情緒。

    情緒具有對機體訊號放大和增強的作用,某些情緒狀態下人的認識範圍會變得狹窄,分析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均會下降。過度情緒化令人無法把握當事人表露的真實意圖,難以進行必要的理性思維,無助於具體問題的解決。有的夫妻化解衝突只限於情緒的宣洩,往往把問題的內容複雜化、範圍擴大化,使局面不堪收拾。因此夫妻雙方必須學會如何控制情緒,儘量避免在情緒激動的時候討論問題,一般可在情緒大體平復之後進行。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尤其是女方受到委屈時,有時稍微有一些情緒表現反而會產生較好的效果,比如“眼圈泛紅”,“淚光點點”,“楚楚可憐”,“似嗔似怨”,“嘟嘴別頭”,“小腳輕跺”,“似笑非笑”,“佯嗔薄怒”等均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使用。

    4.避開他人,單獨解決。

    夫妻衝突的內容大多涉及家庭隱私,最好不要在有外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日常生活中,夫妻吵架拌嘴在所難免,但不宜在老人或孩子面前爭吵,因為老人和孩子的情緒都容易產生波動而不宜平復;老人會因擔心憂慮而使健康狀況受到一定損害,孩子會因恐懼不安而對心理成長產生不利影響。另外,夫妻單獨討論家庭問題也不會受外界刺激干擾,雙方比較容易集中精力積極尋求解決問題之道。

    5.拉近距離,緩解情緒。

    夫妻之間發生衝突的時候,如出現聲調升高、語速加快、反應強烈等情況,兩人間的物理距離會無意間拉大,隨後嗓門會越來越高,怒火也越燒越旺,情緒也越來越激烈,局面逐漸變得更難收拾。心理學上有個所謂“一公尺交流法則”,是說在一米內人們說話會不自覺地把音調降低,語速變緩;近距離內,若不能大聲叫嚷,自然會輕聲細語,小聲說話本身即可降低人的情緒迴圈反應強度。一般來說,越是生氣的時候,越要靠近對方,靠的越近越大聲不起來。這樣可以幫助人們緩解情緒的衝動,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6.就事論事,避免人格攻擊。

    夫妻產生任何衝突都有其原因,解決衝突應有明確目的,非常忌諱拉三扯四,無端地擴大範圍。尤其注意要就事論事,不可進行人格攻擊。很多夫妻在談論某件事做得不對時,往往不去評判該事做得如何不對,而習慣於說你這個人如何如何。這樣往往讓對方難以接受,下意識地予以反擊,經常吵得昏天暗地,最後他們自己也弄不清楚究竟吵的什麼,甚至連要解決什麼問題都還沒搞明白。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基本難以產生好的效果,有時甚至產生負面效應,因此應當避免。

    7.學會道歉。

    婚姻衝突的產生部分源於一方的某些過失或對對方某方面的忽略,因此過失方應在對方提出意見時及時表達歉意,婚姻中的某些過失並不見得是多麼嚴重的問題,對方大多也只在乎過失方是否具有誠懇的態度。世界上沒有永不犯錯的人,夫妻同樣如此,過失方若不但不承認自己的過失,反而振振有詞地百般辯解或自圓其說地為自己開脫,這種推卸責任的方式將會對對方造成二次傷害,加劇夫妻間的緊張關係。

    8.不斷學習。

    夫妻之間應該相互尊重、信任、體諒和寬容,這是愛情和婚姻成功的重要因素。婚姻生活是一個漫長的複雜過程,在不同階段面對的問題會迥然不同,因此解決婚姻中遇到的問題並沒有通用的萬能公式。而且婚姻中許多目標的實現需要雙方共同努力,僅有一方努力可能根本無濟於事,如子女的教育,感情的調諧,性生活的調適等等。婚姻是追求幸福生活的起點之一,結婚並不意味著無需作出任何努力幸福生活就唾手可得。因此婚後雙方為維護家庭的幸福需共同努力,要能不斷地學習解決家庭問題、營造幸福婚姻的技巧和策略。

    9.尋求支援。

    在人們應對生活壓力的過程中,社會支援系統發揮著重要作用。良好的社會支援系統,可以使壓力事件的強度相對降低,同時增強當事人抵抗壓力的能力,從而提高問題解決機率。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親密、可信任的關係,是應對壓力的有效緩衝器。由於婚姻問題的複雜和部分問題解決過程的冗長,夫妻應學會尋求親友幫助,增加應對壓力的外部條件;或尋求精神支援,幫助自己認識、理解事件的性質和強度、策劃應對方式,避免在困難期中孤獨無助,增強應對事件的信心,穩定情緒。必要時應尋求專業機構的幫助,儘可能地維護婚姻的健康和家庭的完整。

    總之,如何有效解決婚姻衝突,是夫妻雙方應予積極重視的問題,它不僅關係到人們的生活質量,也關乎人們的身心健康。婚姻是家庭成立的基礎和標誌,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功能細胞,是個人生長的人生搖籃,穩定和諧的婚姻關係有助於家庭發揮正常功能,有益於社會的安定和諧,有利於國家的繁榮昌盛。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說明文中寫著研究表明的,是不是作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