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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能和你談心得是件幸事

    我有一個遠房親戚,今天60多歲,老公去世半年多,自己又找了一個老伴!說什麼的也有。有人說:老伴這才走了幾天自己就嫁人了,是不是早就找好下家了?也有人說:遇到合適的就再找一個也正常!反正說什麼的也有!

    其實老年人找老伴我很贊成,老伴老伴,老來陪伴,人們年輕的時候,每個人都很忙,身體也很好,不需要人照顧也能過得很好。人老了就不一樣了。老人很孤單的。兒女一個個忙的,真正每天能回家照看父母的也不多,就是跟父母住一起也只是生活方面照理的比較多,老年人的心裡很孤獨,尤其是一個空巢老人,沒人陪自己說話,,做什麼總是一個人,想想就覺得不是滋味!

    至於老年人再婚,兒女不同意的原因大概就那麼幾點:

    一是:雙方年齡都大了,結婚以後涉及到利益方面的事!比如財產,房產等等!其實我建議老年人可以做一個財產公正挺好。並不傷感情,給兒女們吃一顆定心丸。婚後的財產倆老人完全可以平分!倆家老人的兒女各繼承自己父母的那份就好!

    其二就是確實年齡都大了,再結婚誰先走的問題。一方走了以後,另一方有誰來撫養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雙方兒女完全可以坐下來談,說白了,老年人找老伴,就是找一個陪伴。留下的那人讓留下的那個人的兒女撫養就好了!這不牽扯任何利益關係!

    其三就是領證的問題。當然上面那兩個條件是建立在領證的前提下。很多老人可能為了安穩,穩定性覺得領證好!我也這麼覺得!如果雙方不在意的話,其實不領證也挺好,就不牽扯那麼多事情!

    最後我總覺得不管老人找不找伴,千萬別把老人變空巢了,多可憐啊!兒女有時間還是多回去陪陪老人,哪怕每天跟他們一起吃個飯,全當雙方報個平安了也挺好!實在是住的遠,不方便來回折騰,就勤聯絡著點父母,千萬別像上面題主說的一樣,父母去世了,都沒有知道,真悲哀!

  • 2 # 夕陽紅關愛老年生話

    我的意見是:對於普通人來說,空巢老人應該找老伴。原因如下:

    1、老年人應該有自己的生活,不能成為別人尤其是子女的附庸。人到晚年,人生的很多歷史任務和目標都已經實現,在晚年階段沒有了更多的壓力和負擔,就是享受人生最後美好的時光。但通常老年人在這個階段,身體上不是有這樣或者那樣的毛病,行動不是很自如。而很多想法,又因為和子女的代溝,無法溝通,得不到理解。兒女並不支援,更不用說得到實現。而這時如果能有老伴在身邊,情況會改善很多,而變得相對獨立主動性更強一些。

    2、人到晚年,更需要心靈上的慰藉。空巢老人的內心是孤獨的,對親人的思念和病痛的折磨時常伴隨著老人。而子女又因為要工作,不能時刻陪在身邊。而中國的家庭關係,如果是岳父母和女婿還相對好一些,如果是公婆與兒媳之間的關係會比較複雜。大部分家庭都會陷入家庭矛盾之中,空巢老人在家庭中的關係就更難處了。

    3、老人們需要更多的日常照顧。兒女再孝順也不可能24小時陪伴在父母身邊,他們也有自己的生活。而空巢老人需要更貼身和更及時的照顧,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如果沒有老伴在身邊,當生病時,即使是倒一杯水也成了老人渴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有人說,可以請保姆或者住養老院。保姆的選項在這裡我就不多說了,社會上已經有很多共識了。我們重點說一下養老院,前幾天我因病,臨時在養老院住了一週。雖然最基本的照顧都能被滿足,護士小姑娘態度也不錯,朋友們和兒子也會每天都來看我,但養老院裡面每天都會有老人出現各種狀況,也會有老人去世。在聽到老人被病痛折磨的呼號和突然逝去的訊息,這種內心深處的感觸是非常低迷的,是非常有殺傷力的。再結合自己的病情,那種悲涼的心情很難用語言描述。所以,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儘量不要住養老院。

    再說說找老伴應該怎麼處的問題,我的建議是:不領證,搭夥,互助組。

    這裡要說三點:

    1、找老伴目的要單純,更多的是情感需要。不能摻雜過多的經濟或其他目的,在老伴的篩選上一定要擦亮這個眼睛。還有就是尋找經濟基礎落差不大的伴侶,這裡倒不是門戶論,主要是為了減少因經濟基礎不同而造成的價值觀的衝突。雙方在一起,一定是因為志同道合,精神上的滿足,是雙方自願的結果。

    2、在自願的基礎上,雙方約定清楚搭夥關係,不領證。要與各自家庭公開,最好能得到子女們的認可。因為人到晚年,多多少少都會有家庭關係、財產分配上的問題。在日常開銷上雙方約定清楚分配原則,以自願為基礎。在雙方的日常照顧上也是以自願為原則,即不能道德綁架也不能只享受不付出。雙方均以各自身體和精神狀況為邊界,盡最大努力為對方進行日常的生活照顧。

    3、不草率

    找老伴不是個簡單事,雖說和年輕時結婚不一樣了,但他同樣關乎晚年生活的質量。彼此一定要充分了解。上歲數了,明確地知道自己的需求,再去改變自己幾乎不可能了,所以一定得找到從生活細節、價值觀都可接受的另一半,至少落差不能太大。如果草率行事,為了急於得到照顧或是頭腦一熱,就得不償失了。

    最後再說說兒女不同意怎麼辦。

    要和兒女講清楚,弄清楚子女的顧慮是什麼。從財產上說,雙方不領證。生活開銷又是自願達成。並不影響子女的既得利益。從感情上說,這不是對家庭的背叛,也不是傷風敗俗。是對生命的更大的尊重,讓生命劃下一個較美好的句號。老年朋友們一定不要有思想負擔。也一定要和兒女們講清楚。即能保證自己有一個相對幸福的晚年,又可以最大程度上讓子女們放心,減少對子女的贍養壓力。

  • 3 # 北京闊論

    對老年人來說,首先界定60歲以上屬於老年人了,如果是空巢老人就一個人還是努力的儘可能的找老伴,最主要的相互照顧,不寂寞,如果一直孤身一人,肯定精神狀態,生活情趣都不會太好。

    當然老年人再婚有不少阻力,一.是關乎繼承與財產的分配,讓子女擔心。二,是與家人孩子的關係如何處理好。這些都需要認真負責的考慮,否則感情受到傷害。

    老年人再婚是好事,使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和諧,相互照顧,相互體貼,生活有情趣,有情愫。好事要大力提倡,老年人也要積極主動的爭取,面向明天有期盼,有奔頭,幸福感大幅度提高。望老年人終成眷屬,和諧幸福美滿!

  • 4 # 深青樂智

    怎麼解決老年人的養老問題?現在六十多歲的人大多是獨生子女。就運算元女們孝順,沒有時間照顧老人,他們都很忙。

    我贊成獨身空巢老人找老伴,兩個人能相互有個照應。該不該領證看自家的具體情況而定。能正式結婚就領證。不能結婚的同居也可以。子女不同意主要是財產問題,有的在事先做好公證也能解決。

    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起來越突出。應該採取多種方式養老,例如社群養老、抱團養老等。國家也應多出臺有利於養老的各種政策。

  • 5 # 北兆山木蘭山

    其實老來再婚的人根本不會有什麼感情的基礎。因為年齡的原因愛情二字早已是過去了。所謂再婚,對老頭而言純粹是生理上的需要。對老太而言完全是生活上的需要,見過退休金在4000元以上還尋偶的老媽子嗎?有也是鳳毛麟角!

  • 6 # 老醋5

    應該找個伴,最好不領證,搭夥過日子,一般情況下兒女會接受的,如果領證大多數子女會不同意的,這樣搭夥各自的財產歸各自,將來不能自理了各自回個家,由自己兒女養老!

  • 7 # 言必有中

    面對誠實的網友,我如實回答,我曾做過兩年空巢老人,耐不住寂寞,終於找了個老伴,而且更奇葩的是,還帶著個兒子,一主一掛。網友肯定會恥笑我傻?

    自從老伴患病走了以後,我感覺天塌了,孤零零的一個人,連個拉話人也沒有,白天還好,公園轉轉,麻將館轉轉,再不邀好友喝上二兩酒,暈暈乎乎一天就下來了,晚上難熬,思前想後,輾轉反側,睡不著覺。

    光棍漢懶,不想做飯,做一頓吃幾頓。我有老胃病,一直尋醫問藥,這兩年剛有好轉,耐不住頓頓剩飯剩菜,老胃病又犯了,整天抱著個肚子,情緒也變的更差。女兒們請我到她們家住,我不願意,一天兩天可以,時間長了,讓女婿怎麼想?再說年輕人的生活飲食習慣,我也不適應。

    就這樣度過兩年孤獨寂寞的空巢生活。一天,偶遇我的老領導,他退休後又辦了所私立中學,他說他們學校有位姓王的教師,單身,人品沒說的,正適合我,我心裡也有找伴的想法,經老領導一躥奪,我的興致起來了,但接下來老領導一句話,讓我心裡涼了半載,他說王老師還有個不到一歲的娃。

    此後,我就把這事給忘了,老領導卻上心了,他說成不成,見見面再說。

    我們相約在飯館裡吃一頓飯,王老師念過大學,因不能生育和前夫離婚,婚姻上的失敗,讓她不想再婚,抱養了一個男孩,準備給她養老。後來聽校長說了我的情況和為人後,又萌生再婚的想法。她有文化,我也有點知識,我們有共同語言,話越說越投機,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只是一想到那個孩子,我就洩了氣。

    我始終下不了決心,那個小孩就象一座山橫在我們之間。後來我看到一個報道,美華人平均每年收養2萬中國孤兒,而且專挑殘疾兒童。我就想一個老外尚且有愛心,我是一個華人,權當做善事。再說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為自己,沒有付岀哪來得幸福,我給人家撫養孩子,換取人家的真心待我,這也公平。

    思想問題解決了,子女們會不會同意,讓我犯了難,我不好開口,請人做工作。果然如我所料,他們的意見出奇的一致,再找可以,但找個帶孩子的堅決不同意。

    我知道和子女們商量不成,就想生米煮成熟飯。看你同意不同意?

    我們明來暗去,往來頻繁。子女們坐不住了,兒媳婦百忙中,從省城趕回來,和姊妹們研究對策。我一看這陣勢,掘脾氣也上來了,王八吃秤砣鐵了心。

    我儘量迴避不見他們,打電話也不接,家裡的做好飯等著我,我故意在飯館裡吃,我和他們耍起賴,讓他們沒脾氣。

    到底大女婿老練,對我說:“一家人坐下來好商好量,言通語順,談妥了,再把我姨娶回來。”我一聽有道理,同意了。

    家庭會議上,大女兒首先發言,她說:“你想找伴,我們也支援,但你不能找個拖油瓶的女人,你想過沒有,你已經六十歲的人了,孩子才一歲,你八十歲,孩子才二十歲,你還要為他娶媳婦買房,你能指望他給你養老送終嗎?”我說:“我能把他撫養成怎樣算怎樣,走一步說一步,後事誰知道。”接下來兒媳婦發言,她說我吃錯藥,老糊塗了,居然找個帶小孩的女人,這不是給他們找麻煩嗎?“你老得不得動了,這個孩子誰管?還不是丟給我們啦?”。我說:“這你放心,你們完全可以不認這個弟弟,即使他將來討乞,也不會到你門上去。”我又加重語氣說:“這是我的事,你們不要管,我一不要你們岀力,二不要你們岀錢。我的事我作主。”說完我就站起來,摔門進了臥室。二女兒,小女兒,見我生氣了,聲淚俱下,激動地說:“不要生氣,我們好好談談。”女婿們也勸我息怒。我又坐回去,這時兒子看我鐵了心,無法改變了,就說:“我們也是為你好,你為我們操勞了大半輩子,如今老了,再撫養一個孩子。你既然決定了,我們也就不說什麼,只是你的孫子還沒人帶,你再給我們看上一年娃,等娃上了幼兒園,你愛怎樣,就怎樣,我們聽你的!”兒子已經讓步了,我就不能寸步不讓。再說帶孫子也是爺爺義不容辭的責任。

    於是我隨兒媳婦到了省城,看了一年的孫子,還要買菜做飯,實際上就是貼錢的保姆,好容易熬到一年完了,孫子上了幼兒園,我才回到家。

    回到家的第二天,我就開著老年代步車,把娘倆接回家,沒請任何人,只有我們三人,在飯店吃了一頓便飯就算結婚,一週後,我們又領了證。

    三年過去了,小兒子上幼兒園了,一家人和和美美,其樂融融。妻子小我十幾歲,並沒有成為我們感情的障礙。我感覺很幸福,強過空巢老人十倍,一點也不後悔當初的決定,對今後的生活很有信心,只要我們相互包容,互商互量,真心對待彼此,用心經營婚姻,幸福就不會離我們而去。

    (圖片取自網路)

  • 8 # 你的地盤你說了算

    不被兒女尊重的黃昏戀,建議不要以任何方式相處,既不搭夥過日子,也不領證合法的在一起。只有少數被兒女認可的老年組合婚姻,才有好結果。

    某男,60歲,企事業退休人員,家族有產業,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想找個老伴搭夥過日子。

    兩人經媒人說合,走到了一起,沒領結婚證。男人幫女人買了社保,承擔女人和女人孫子的一切費用,還幫女人的女兒出嫁請客送嫁。

    6年後,男人病死,女人想留下來與男人的兒子,兒媳婦一起生活,遭拒絕。男人死後的第三天,男人的兒子就對女人下了逐客令,叫女兒連男人的頭七都不用回來祭拜。

    女人不依,說是照顧了男人一家人6年,吵著要補償。男人的兒子不承認女人是他們傢什麼人,無婚約憑證,女人只好離開男人家。後經中間人調解,男人的兒子答應男人的安葬費全部都給女人。

    這件事說明,老人,尤其是女人,不要輕易跟人搭夥過日子,一旦男方病變或死亡,搭夥的關係就解散了,晚年生活一點保障都沒有,尋尋覓覓一場空。

    倆老口領證結婚,結局是一樣的慘。

    某女,企事業單位工作,36歲喪偶,經媒人介紹,願尋找配偶。

    某男,企事業單位銷售顧問,早年喪妻,子女成人後,欲尋一配偶。

    兩人經媒人說合,組合在一起。男大女16歲,男人承諾,願意將女方的孩子撫養成人,孩子結婚的費用,全部由男方承擔。

    同居幾年後,男方兒女眼看老父親身體一天不如一天,請求女方與他們的父親完婚,並承諾將來給女方養老送終。

    一家人相處一直風平浪靜,和睦友善,互敬互愛。繼子女對後母始終尊敬,沒有半句是非。

    期間,男老人生病,一直由女方照顧,男方的子女感激不盡,相當客氣。

    就在男老頭死的前一刻開始,男方家的子女突然翻臉,說老頭是老太太害死了,老太太百口莫辯,老頭一落氣,老太太便被老頭的兒女叫車送回老太太原來的家,從此斷了來往。

    老頭的子女送回老太太的目的,就是不願意承擔繼母餘生的贍養費和對其照顧的責任。

    總結:空巢老人,有錢最好去養老院。不要想著找個伴搭夥過日子,沒錢沒人願意搭夥,沒人願意侍候人,同時,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沒有付出就沒有收穫。領證結婚,老夫老妻,沒有一起走的,總有一先一後,留下來的那個老人,要麼,繼續享受孤獨,要麼,打道回府,被兒女拒絕,善始不得善終,終將孤獨終老。

    我個人不建議,老年人再婚,更不贊同搭夥過日子一說。如果有緣走到一起,不防作長遠打算,先走的那一方,一定要給老伴備足餘生的養命錢和糧,有一席之地做臥榻。

  • 9 # 水滿自溢

    空巢老人找老伴兒也正常,因為哪個老人的兒女不可能天天陪在父親或母親身邊,也只有老伴兒可以。但必須事先說明,都不能要對方的財產,籤個協議,立字為據。這樣兒女一般就不會干涉老年婚姻了,其實兒女所反對的也就是因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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