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組織部機構設定及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資訊管理中心)
負責重要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稽核、督查督辦、機要保密、來信來訪、文書檔案、部務公開工作;負責部機關人事、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接待、安全保衛、行政事務管理、後勤保障及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起草或參與起草重要檔案、工作報告等,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度;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協助部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文明建立、黨風廉政建設、招商引資等事項。負責全市組織系統資訊化工作的宏觀指導、政策研究、規劃設計和督促檢查;負責全市組織系統資訊化基礎設施建設、網路安全管理,承擔部機關網路管理維護及技術保障工作;負責網站、網上辦公平臺、電子郵件、影片會議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黨員、公務員(幹部)、人才等基礎資訊庫及資訊管理應用平臺的建設和管理的宏觀指導;負責全市組織系統資訊化專案的立項管理、組織實施和推廣應用。
(二)研究室
負責對全市黨的組織工作重要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綜合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部內有關檔案、工作計劃總結的起草;負責文字綜合和組織史、部志和大事記的編纂工作;主辦部刊《馬鞍山黨建》;指導、協調全市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負責本部新聞宣傳、組工資訊和涉組涉幹輿情引導工作;承辦市黨建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三)幹部綜合科
負責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研究提出全市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規劃的意見及幹部管理的政策;參與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和屆中調整有關人事安排工作;研究提出縣區、鄉鎮換屆政策的原則意見;配合省委做好省轄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工作,組織、協調、綜合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工作;負責省管幹部的考察聯絡服務工作;負責聯絡馬鋼、十七冶、中鋼礦院、中冶華天、中鋼天源幹部工作,負責駐馬垂直管理單位幹部的協管工作;負責全市競爭性選拔幹部的指導把關和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負責幹部分析研判工作的宏觀指導;宏觀指導全市領導幹部社團兼職工作,辦理省管幹部和市管幹部兼任社團領導職務報批、審批工作;參與全市招商引資考核及服務保障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幹部人事檔案的宏觀指導工作。
(四)幹部管理科
負責全市市管幹部的考察、任免、調整、交流和工資審批工作;配合做好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和屆中調整的有關聯絡服務工作;負責縣區領導班子換屆的考察工作,對換屆人事安排方案提出建議;參與做好省轄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工作;負責幹部分析研判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負責全市政法幹部分級管理工作;負責市管幹部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縣處級幹部統計工作;負責團職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五)幹部監督科(市幹部監督舉報中心)
負責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負責對全市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或參與查處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人事紀律的行為;制定和參與制定有關監督的制度、規定,提出監督工作的建議;宏觀指導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辦理市管幹部出國(境)備案和審批工作;辦理或參與辦理反映市管幹部有關問題的信訪案件;審理市委管理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出生年月和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六) 人才工作科
落實市委人才工作部署,圍繞全市發展中心任務,協調製定和落實人才發展重大政策;加強人才工作宏觀指導,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參與優秀專家、拔尖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和服務;組織實施創新創業團隊建設等重點人才工程;聯絡和掌握部分優秀高層次人才,組織開展有關活動;對全市黨管人才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全面開展人才工作和宣傳;負責市領導聯絡專家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幹部教育科
負責全市幹部教育培訓的宏觀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指導、檢查各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市管幹部及後備幹部開展培訓;負責市委黨校主體班次學員的選派及有關管理工作;會同市委黨校等部門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承擔中組部、省委組織部組織的各類培訓學員選調及出國(境)培訓人員的選派;負責組織全市幹部網路線上學習培訓工作;負責優秀中青年幹部的實踐鍛鍊(包括掛職、任職等)工作;負責全市縣處級副職後備幹部的宏觀管理工作;承辦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公務員管理科
履行市委組織部作為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單位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範圍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的貫徹實施工作;負責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和黨群系統有關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平時考核等工作的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負責對縣(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市直黨群系統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工資福利工作;做好全市公務員資訊庫建設及維護工作;做好選調生管理工作;做好援藏、援疆幹部選派工作。
(九)組織指導科(市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工作,檢查和掌握縣處級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情況;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的組織設定,承辦市直單位、組織關係在馬單位建立和撤銷黨委(黨組)、改變黨組織領導關係等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黨內集中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省黨代表推薦選舉工作、全國黨代表推薦提名工作;負責組織市人大、政府換屆和屆中選舉事項,協同統戰部門做好市政協換屆和屆中選舉事項,會同有關方面做好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推薦選舉、全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推薦提名工作;負責指導市委直屬黨委和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承辦和協調黨內表彰工作;負責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全市黨費工作的綜合指導和市管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會同市紀委機關有關部門,督查和指導縣處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定市委常委會民主生活會方案並落實有關事項;負責全市黨代表任期制實施工作,做好市級以上黨代表學習培訓和聯絡服務工作,指導縣區和基層黨代表聯絡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委組織部機構設定及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資訊管理中心)
負責重要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稽核、督查督辦、機要保密、來信來訪、文書檔案、部務公開工作;負責部機關人事、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接待、安全保衛、行政事務管理、後勤保障及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起草或參與起草重要檔案、工作報告等,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度;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協助部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文明建立、黨風廉政建設、招商引資等事項。負責全市組織系統資訊化工作的宏觀指導、政策研究、規劃設計和督促檢查;負責全市組織系統資訊化基礎設施建設、網路安全管理,承擔部機關網路管理維護及技術保障工作;負責網站、網上辦公平臺、電子郵件、影片會議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黨員、公務員(幹部)、人才等基礎資訊庫及資訊管理應用平臺的建設和管理的宏觀指導;負責全市組織系統資訊化專案的立項管理、組織實施和推廣應用。
(二)研究室
負責對全市黨的組織工作重要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綜合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部內有關檔案、工作計劃總結的起草;負責文字綜合和組織史、部志和大事記的編纂工作;主辦部刊《馬鞍山黨建》;指導、協調全市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負責本部新聞宣傳、組工資訊和涉組涉幹輿情引導工作;承辦市黨建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三)幹部綜合科
負責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研究提出全市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規劃的意見及幹部管理的政策;參與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和屆中調整有關人事安排工作;研究提出縣區、鄉鎮換屆政策的原則意見;配合省委做好省轄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工作,組織、協調、綜合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工作;負責省管幹部的考察聯絡服務工作;負責聯絡馬鋼、十七冶、中鋼礦院、中冶華天、中鋼天源幹部工作,負責駐馬垂直管理單位幹部的協管工作;負責全市競爭性選拔幹部的指導把關和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負責幹部分析研判工作的宏觀指導;宏觀指導全市領導幹部社團兼職工作,辦理省管幹部和市管幹部兼任社團領導職務報批、審批工作;參與全市招商引資考核及服務保障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幹部人事檔案的宏觀指導工作。
(四)幹部管理科
負責全市市管幹部的考察、任免、調整、交流和工資審批工作;配合做好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和屆中調整的有關聯絡服務工作;負責縣區領導班子換屆的考察工作,對換屆人事安排方案提出建議;參與做好省轄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工作;負責幹部分析研判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負責全市政法幹部分級管理工作;負責市管幹部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縣處級幹部統計工作;負責團職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五)幹部監督科(市幹部監督舉報中心)
負責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負責對全市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或參與查處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人事紀律的行為;制定和參與制定有關監督的制度、規定,提出監督工作的建議;宏觀指導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辦理市管幹部出國(境)備案和審批工作;辦理或參與辦理反映市管幹部有關問題的信訪案件;審理市委管理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出生年月和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六) 人才工作科
落實市委人才工作部署,圍繞全市發展中心任務,協調製定和落實人才發展重大政策;加強人才工作宏觀指導,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參與優秀專家、拔尖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和服務;組織實施創新創業團隊建設等重點人才工程;聯絡和掌握部分優秀高層次人才,組織開展有關活動;對全市黨管人才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全面開展人才工作和宣傳;負責市領導聯絡專家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幹部教育科
負責全市幹部教育培訓的宏觀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指導、檢查各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市管幹部及後備幹部開展培訓;負責市委黨校主體班次學員的選派及有關管理工作;會同市委黨校等部門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承擔中組部、省委組織部組織的各類培訓學員選調及出國(境)培訓人員的選派;負責組織全市幹部網路線上學習培訓工作;負責優秀中青年幹部的實踐鍛鍊(包括掛職、任職等)工作;負責全市縣處級副職後備幹部的宏觀管理工作;承辦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公務員管理科
履行市委組織部作為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單位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範圍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的貫徹實施工作;負責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和黨群系統有關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平時考核等工作的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負責對縣(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市直黨群系統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工資福利工作;做好全市公務員資訊庫建設及維護工作;做好選調生管理工作;做好援藏、援疆幹部選派工作。
(九)組織指導科(市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工作,檢查和掌握縣處級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情況;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的組織設定,承辦市直單位、組織關係在馬單位建立和撤銷黨委(黨組)、改變黨組織領導關係等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黨內集中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省黨代表推薦選舉工作、全國黨代表推薦提名工作;負責組織市人大、政府換屆和屆中選舉事項,協同統戰部門做好市政協換屆和屆中選舉事項,會同有關方面做好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推薦選舉、全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推薦提名工作;負責指導市委直屬黨委和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承辦和協調黨內表彰工作;負責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全市黨費工作的綜合指導和市管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會同市紀委機關有關部門,督查和指導縣處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定市委常委會民主生活會方案並落實有關事項;負責全市黨代表任期制實施工作,做好市級以上黨代表學習培訓和聯絡服務工作,指導縣區和基層黨代表聯絡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