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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晚,江歌遇害已達711天,但是劉鑫卻仍舊逍遙自在,不僅換了一個美美的頭像,更是發自拍玩樂,完全沒有一點愧疚之感,而劉鑫父母更是對江歌媽媽惡語相向,大罵江歌媽媽“你女兒短命,關我們劉鑫什麼事?”,為什麼劉鑫家能這麼囂張這麼無所謂這麼有恃無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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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滬漂王大毛

    即便江歌遇害事件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是它對江歌媽媽的傷害,對社會的影響是深遠的。

    沒有良心的人,不管她表面過的多麼的光鮮亮麗,但是她的內心永遠都是貧瘠的,她也不會值得人去尊重。

    江歌對劉鑫的好,怎麼數的過來,這個傻傻的女孩以為對方是自己的好朋友,在異國他鄉把劉鑫當作親人。可是劉鑫呢?劉鑫的做法卻讓人感到痛心,因為她和她那可恨的男友,江歌永遠的離開了,離開了她最親愛的媽媽,離開了這個溫暖的世界。

    江歌離開後,劉鑫一點愧疚都沒有,該自拍自拍,該消遣消遣,可是江歌是因為你而死的啊!難道在你玩樂的時候內心沒有任何愧疚,難道你現在就可以過的這麼理所當然。

    有什麼樣的家庭,就有什麼樣的孩子。劉鑫家之所以這麼有恃無恐,主要還是因為他們覺得這一切理所當然,他們覺得江歌的死和他們沒有關係,可是真的沒有關係嗎?

    希望劉鑫在有生之年能夠好好考慮這個問題吧!

  • 2 # 貓小北雜談

    劉鑫家威脅誹謗散佈謠言,根本就沒有一項是重罪,只有她親口承認她逃避追殺將朋友關在門外估計能重一點。但是這個社會除了司法和輿論,還有我們傳統的因果報應,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劉鑫家,你等著吧,總會有一天你會受盡這個世界的惡意和折磨,生不如死的時候你就知道人害人遭天譴!

  • 3 # 讀書文史

    劉鑫家這麼有恃無恐,著實令人心寒,完全是三觀不正,忘恩負義的表現。社會不會冤枉好人,也不會放過壞人,沒有“仁義禮智信”的人,本質和壞人並無區別。

    江歌遇害案已經過去兩三年,但這件事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是深遠的,對江歌母親而言更是無比巨大的精神傷害。但凡有一絲良心的人都不會說出這種話,江歌捨己為人救劉鑫,按理來說,劉鑫應該知恩圖報,但是結果卻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樣。

    江歌死後還不到三個月,江歌母親每日失聲痛哭,而劉鑫在自己“閨蜜”屍骨未寒之時換了新發型、忙著發自拍,吃喝玩樂不亦樂乎,感慨活著真好!劉鑫父母更是大罵江歌母親“你女兒短命,關我們劉鑫什麼事?”如此惡毒之語,居然出自一個被救家庭口中,真的令人大跌眼鏡。

    有句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果然,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子女,這就再次說明了原生家庭對一個人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養成起重要影響。

    如果說江歌母親反覆問各種細節問題,對劉鑫構成了人身傷害,劉鑫故意避開不迴應是本能,假設這一前提條件成立,那麼這也充分表明了劉鑫是沒有仁義道德可言。再者,如果害怕被人肉搜尋,害怕被社會輿論傷害,害怕丟掉工作,你可以選擇默而不言,就當作是對江歌母親的一點懺悔和知恩圖報。但是,這些都沒有,反而是惡語相向,江歌救人反被“咬”了一口,真的令人氣憤填膺。

    雖然法律不能拿她們怎麼辦,但是社會道德還在,人心還在,我們相信,好人終究會得到好報,壞人終究會受到懲罰。

  • 4 # 時之歌河

    因為現在幾乎所有的法治國家的法律,都對劉鑫無能為力。約束她的只有道德,而一個人沒有道德的話,就不存在這種約束力了。

  • 5 # 熱情洋溢聰明的一休姐

    劉鑫有錯,不是錯在開始新生活,而是始終沒有對江歌和江媽媽一個應有的態度,如果我是江歌的親人,我可能更傾向於勸江媽媽忘掉一些讓她太痛苦的東西而照顧好自己,繼續好好的生活下去,江媽媽加油!劉鑫我也勸你善良,勸你能理解一個失去至親的媽媽的心!試想你劉鑫死了,你媽媽可以若無其事嗎?更何況是那種方式!害死你的人卻說你該死,你還會像現在這樣跟江媽媽勢不兩立嗎?這件事是過去了這麼久,輿論兵分兩路,有人覺得劉鑫應該開始新生活,有人覺得江媽媽要戰鬥到底,可是大家想過沒有,受傷害最大的只有江媽媽,江媽媽太苦了,即便有輿論支援,可我們總歸是上嘴唇碰下嘴唇,夜不能寐食不知味的只有江媽媽,所以,江媽媽你把心稍稍放寬一點,忘掉垃圾人,照顧好你自己才是江歌最想看到的啊!心疼江媽媽心疼無辜冤死的江歌!!!

  • 6 # hgfrxcfg

    劉鑫結婚了老公劉發春,這兩口子天天抱一起在網上賣騷,老天是不是該收了這兩口子?劉鑫這個禍害活著沒意義了,趕緊放開劉發春把他交給你媽你去死吧,最好是不治之症被折磨死

  • 7 # 一笑風雲過

    江歌案已經過去快兩年了,但是我非常遺憾的看到,時至今日,即便經過了庭審,國內也有非常充分的報道,很多人對於江歌遇害案的事實依然存在著很多錯誤的認識,偏離了這些基本事實,則所有的指責和歸因都變成了虛構出來的空中樓閣,不管這座樓閣多麼華麗,其崩坍都是必然的事情。

    在江歌遇害案中我們必須明確的是

    1、劉鑫本人在該案件中同樣是受害人,陳世峰只是想要殺她而未遂。

    2、江歌的遇害並非意外,法醫鑑定已經證明,陳世峰當時把江歌作為其明確的作案目標,下手狠辣,毫不留情。

    3、劉鑫將門反鎖,導致江歌無法逃脫的事實不存在,電話錄音已經證明了劉鑫當時並不清楚門外發生了什麼事情,而在報警錄音中提到門鎖的情況,江歌當時已經遇害。從案發現場情況來看,由於江歌的房門是單向向外開啟,而江歌被刺傷後其身體倚靠在了門上,導致門無法開啟,劉鑫才幸運躲過一劫,而江歌倒下的身體位置可以從門上及牆壁上的血跡上來判斷。

    4、江歌被殺是由於陳世峰毫無人性,這和她介入劉鑫、陳世峰二人的情感糾紛無直接關係,從案發情況來看,那天出現在門口的不管是誰,都要死,因為陳世峰根本就沒有給對方解釋反抗的機會,其刀鋒是直接捅刺頸部,刀刀置人於死地。

    5、劉鑫在案發後配合了警方的工作,並且按照日本警方的要求出庭,保持沉默長達二百多天,這麼做是對的,而江歌母親在案發後發表了一系列不負責任的質疑,也確實對劉鑫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和負面影響,導致了劉鑫及其家庭的二次受害,遭受網路輿論暴力,江歌母親發表的一系列不負責任的言論,是造成她和劉鑫之間矛盾的根本原因,之後劉鑫不肯與江歌母親見面,始作俑者是江歌母親,而非劉鑫。

    6、最為錯誤的一種觀點是,江歌是替劉鑫死的,因為這一觀點是潛臺詞是,本來應該死的是劉鑫,難道兇手想殺誰,誰就應該死嗎?不管是江歌還是劉鑫,她們都不應該死,而誰被殺,都是極大的悲劇,江歌和劉鑫的生命是不可以相互替代的,因為生命本身,沒有換回來的機會。

    所以我也建議所有對劉鑫及其家人持極端負面看法的網友,認真仔細的重新瞭解江歌案庭審,釐清基本事實,而非基於同情江歌母親的遭遇,產生錯誤的認識,情感不等於理智,甚至情感往往會矇蔽我們的理智,江歌母親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這不意味著,江歌母親的做法就是正確的,其實她如果能夠及早採取法律訴訟手段,而非在媒體上發表各種一廂情願的言論,事態也不會發展到今天這種局面,而不管採取怎樣的辦法,人死不能復生,重要的是,活著的人應該如何繼續活下去,把餘生都投入到刻骨的仇恨之中,只能製造更大的悲劇,並不能使江歌得到安息。

  • 8 # 使用者4752220154040

    如果劉鑫不承擔一些江歌案的責任,社會公德何在?人的底線是什麼?別人為你去擋刀失去生命,你不僅逍遙自在活著,還惡意挑釁苦命的江媽媽,是人嗎?當初看到這個劉婊子穿著紅褲子去見江歌媽,就認定她不是個善良之輩!出庭時又是紅色…她媽的還是人嗎?豬狗不如好不好!時隔兩年多了仍不知反省,並惡意中傷江母,這樣的敗類不懲治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除非老天爺把她擼卡劈開…否則不足以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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