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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農哥夢

    看到這位朋友問答、哈哈哈、讓我笑起來了、真有此事發生過?要按這麼說、首先應找他的父母賠起、怎麼生個喝酒的孩子、如果不喝酒不是沒事、再就是老婆孩子家裡人、明知道這位死者喝酒也不跟著、防止路上偷喝酒摔死、賠償、這交通局也有責任、修的什麼鬼路、一個單在上摔下去就把好端的人摔死了、賠錢等等、一路下去都有理由、找人家負責任、賠錢,這家人發大財啦

    可是這理由行得通嗎、沒人支援白找理由、店裡也是一樣、用不著負責、別理這樣的人

  • 2 # 必須削足適履

    應該先對死者解剖驗屍,作全面檢查,查出死因。頭顱有何問題?心臟有何問題,手指有何問題,十指連心嘛。當然屍檢費都由家屬出。如果是酒水中含毒物成份,家屬立即報警,讓警察將他全家查一遍,讓投毒凶犯賠償。

  • 3 # 陳律12

    我近期接待一個諮詢者,也是肇事者。事情很簡單,3月21日晚間,他的朋友約他出去喝酒,晚間回來的路上,他酒駕撞死了一個騎車人。他取保候審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如何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問題。但是大家注意了,不是他自己賠償,而是要找個墊背的,於是他的問題是:我的朋友應該賠償80%的民事責任,理由是,如果那天他不約我出去喝酒,我肯定在家看電視呢。所以他咋地也得承擔點費用吧!看看,多麼無恥!中國有侵權責任法,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的“老賴”總是試圖減輕自己的責任,喜歡把經濟損失轉嫁給第三方。但是法律是以過錯來認定責任的。就目前這個問題而言,無論他是否“自帶酒水”,僅憑“飯後騎車”就可以認定,顧客已經離開飯店,而該顧客作為成年人,應當預見到酒後騎車可能帶來的風險,而他相信可以“避免”。所以說,他應當責任自負。關鍵是沒人存在著過錯。

  • 4 # 閒雲野鶴73473309

    就是在飯店裡買的酒,也和飯店沒關係!一個有行為能力的人,難道不知酒能醉人!飯店不是顧客的保姆!沒義務把你抱回家!

  • 5 # 活著就好HZJH

    這年月不知道都怎麼了,為什麼事事都想找個背鍋的。自帶酒水去飯店飲用後騎車摔倒身亡,想找飯店來背鍋。如果照此邏輯酒水製造商,車輛製造商,道路建築商,道路管理維護者,等相關者是否得一起來背這個鍋呢?

  • 6 # 2215783108

    為什麼這麼多荒誕的問題頻繁出現在網路上?是人們的思維退化了,還是進水了。這些誘導惡人耍無賴....訛詐,誣陷他人,嫁禍於人的事為什麼就不能得到應有的懲治

  • 7 # 勿忘我6856

    這個和是不是自帶的酒水沒有關係吧,即使是他在飯店消費的酒水,如果酒水質量沒有問題店家也沒有勸酒的行為,這個人的死亡飯店也不應承擔責任。

  • 8 # 清靜

    去酒店吃飯喝酒是天經地義的、酒店酒店商家開飯店還不讓客人喝酒了?無論這酒是不是自己帶的!但你怎麼走酒店就管不著了、酒後駕駛出事都得酒店賠唄?開車也好、騎自行車也罷、就算你走路那也是按交通規則處理、都屬於酒後交通事故!該酒店屁事?這就是無理取鬧

  • 9 # 姜太公55267086

    賠償責任人不完整,還有生他養他的父母,你們為什麼要生養他,不生養他就不存在這個問題,所以也要賠錢,且是主要責任人。

  • 10 # 周躋969

    這個飯店沒有責任,一部分人滿腦子歪點子壞肚腸,出了事總想揩點油,撈點本,照他邏輯,上公廁出來到別處摔傷,環衛處也得賠錢,公廁沖水少了,尿胺氣太濃,薰昏了神經,以致神志不清出事,這人飯店詐不成,又會詐市政局,道路坑窪不平以致出事,或摔倒地油滑所致,來個廣開詐路,多少有點收穫,總會找個冤大頭來為己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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