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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71512828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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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爽的L先生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23號令)正式實施:一、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處罰: 1、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2、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二、記滿12分後,如何處罰?只要參加7天的學習,然後參加科目一考試就可以了。記滿12分的司機,必須進行為期7天的學習。學習的內容包括交通安全知識、文明駕駛知識、事故案例剖析以及事故錄影觀看。一天學習確保8個小時,學習期限為7天,但並不一定要連續上7天課,只要達到學時之後,司機就可以參加科目一考試去了。考試的內容跟考駕照的人一樣,都是參加一個系統考試的。不過,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兩次記分達到12分,除了要參加科目一考試,也要參加實際路考。提醒一點:在喝完酒之後,最少24小時不能動車,否則,一查還是酒駕。
攜帶《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在15日內到車輛管理所的受理視窗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滿分學習通知書;
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
3、攜帶身份證明和《“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
4、參加交通違法記滿12 分考試不合格的,重新預約,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