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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038359842321

    對,就是分手。

    忘了為什麼生他的氣,兩個星期沒讓他在微信上聊天,只通簡訊。上個週末他還花了一整天哄我,我問他從1-10有多喜歡我,他說15。但是他從不提結婚,也許為這我常常生他的氣。這週六早上6點他發訊息給我說要冷靜半年,甚至1年。這就是分手了吧。我問他我們是不是不愛對方,他說沒錯他不能撒謊。而我其實一直覺得他不是那麼好的一個人。在兩個人不堅定的時候,芝麻大的疑慮都會被無限放大。

    其實有沒有愛,誰知道呢,語言是不能信的,而潛意識分分鐘出賣我們自己的不可愛。我們傷害對方的伎倆不知不覺已經爐火純青。分開也許並不是壞事,哭紅的眼睛消了腫才算正常。

    要走就走吧。雖然人人都想得到愛,但是並非這兩個人就能愛得成功。先抽身的人似乎可以少傷心一些。痛得久的人也許可以多成熟一點。珍惜下一個人是更明智的選擇(姐妹們注意提防詐騙犯),有限的人生應該儘量多地讓接觸過我們的人感受到愛,如果有迴應、有共鳴,那就是善緣了。而那些用愛點不亮的心,又何必再勉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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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五天後這個死不要臉的又回來了,還裝失憶,說不記得自己說過要冷靜一年半載的話。現在換我想冷靜一段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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