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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太陽1506626

    對待早戀,家長以教育為主,不可體罰。

    如何正確對待孩子早戀:

    1、首先要明確一點,13歲時孩子就開始進入青春期,這個階段裡對異性有好感是正常的,如果沒有那才是有問題。曾有位當軍官的父親,在孩子青春期時嚴厲禁止兒子和異性交往,結果兒子32歲的時候還不會談戀愛,見到女孩子就面紅耳赤。

    2、其次確認一下,孩子究竟真的戀愛了還是僅僅對異性有好感。多數情況下孩子只是對對方有朦朧的好感而已; 如果真的戀愛了,這時首先應該開心一下:你的孩子很有魅力,這麼早就能夠吸引人了,接下來再教會孩子如何和異性相處。大多情況下孩子之間的愛情比較幼稚, 如果真的“戀”上了,反而往往會迅速發現對方的缺點,這時他們自己都會主動要求“分手”。

    3、然後委婉地表明你的期望:無論如何不要落下學習,綜合素質也能夠繼續發展,並表明你對孩子的信任,相信他(她)會處理好戀愛和學習的關係。這種信任會讓孩子對你感激而不是怨恨;並往往會促使他們開始像一個“大人”一樣思考。

    4、給孩子一段時間,如果時間到了,他(她)仍然沉溺與戀愛之中並影響了成績,就要採取一定措施:和他(她)認真溝通一次,讓他(她)明白什麼是真正的、成熟的愛:那是要對對方負責的,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而且是需要一定的能力、一定的基礎的等。

    5、要自然而嚴肅地和孩子達成協議:無論感情多深,絕不能發生性行為。也可以藉機進行一次性教育,讓他(她)明白衝動是要付出代價的。

    6、家長本身要善於自我放鬆、自我調節,要處理好工作和休閒的關係,自己首先擁有好心情,才能儘量避免影響孩子,才能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保持清醒冷靜。以身作則往往會比空洞的說教擁有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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