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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是郝小仙呀

    辛棄疾(1140—1207),南宋詞人,字幼安,號稼軒,濟南歷城人。他在二十一歲就參加耿京抗金義軍,不久後就歸於南宋,在宋高祖期間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安撫使等職。

    任職期間,採取積極措施,招集流亡,訓練軍隊,獎勵耕戰,打擊貪汙豪強,注意安定民生。一生堅決主張抗金。在《美芹十論》、《九議》等奏疏中,具體分析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對誇大金兵力量、鼓吹妥協投降的謬論,作了有力的駁斥;要求加強作戰準備,鼓勵士氣,以恢復中原。他所提出的抗金建議,均未被採納,並遭到主和派的打擊,曾長期落職閒居江西上饒、鉛山一帶。晚年一度起用,不久病卒。

    其詞抒寫力圖恢復國家統一的愛國熱情,傾訴壯志難酬的悲憤,對南宋上層統治集團的屈辱投降進行揭露和批判;也有不少吟詠祖國河山的作品。藝術風格多樣,而以豪放為主。熱情洋溢,慷慨悲壯,筆力雄厚,是個文武雙全的人。可能我們對辛棄疾知道的最多的還是他的詩詞,其實他最大的理想是報國,只可以壯志未酬,儘管在後世他以詞人而聞名,辛棄疾的理想卻是成為一名捐軀報國,能夠“馬革裹屍還”的戰士。

  • 2 # 嫣曦

    公元1179年(淳熙六年),辛棄疾南渡之後的第十七年,時年四十歲,被朝廷支來支去的他再次由湖北轉運副使改調湖南轉運副使。辛棄疾在此前兩三年內,轉徙頻繁,均未能久於其任。他曾在《論盜賊札子》裡說:“生平剛拙自信,年來不為眾人所容,恐言未脫口而禍不旋踵。”他本來是要積極建功立業的,被調到湖北去管錢糧,已不合他的要求;再調到湖南,還是管錢糧,當然更是失望。他心裡明白朝廷的這種調動就是不讓恢復派抬頭。這次,他由湖北轉運副使調官湖南。現實與他恢復失地的志願相去愈來愈遙遠了。行前,同僚王正之在山亭擺下酒席為他送別,他感慨萬千,寫下了這首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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