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涉嫌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傷,或導致1人重傷、3人以上輕傷,或5人以上輕傷的;
2、造成10人以上發生嚴重中毒事件的;
3、導致個人的財產直接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或間接經濟損失達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的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或間接的經濟損失達100萬元以上的;
5、導致企業或者單位停業、停產時間達6個月以上,或直接破產的;
6、謊報、不報、緩報、或指使、授意他人謊報、不報、緩報等,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導致搶救、調查工作被延誤的;
7、導致國家的聲譽受到嚴重損害,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8、其他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涉嫌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傷,或導致1人重傷、3人以上輕傷,或5人以上輕傷的;
2、造成10人以上發生嚴重中毒事件的;
3、導致個人的財產直接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或間接經濟損失達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的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或間接的經濟損失達100萬元以上的;
5、導致企業或者單位停業、停產時間達6個月以上,或直接破產的;
6、謊報、不報、緩報、或指使、授意他人謊報、不報、緩報等,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導致搶救、調查工作被延誤的;
7、導致國家的聲譽受到嚴重損害,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8、其他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