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質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由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該動產依法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例如以字畫出質設定的質權。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動產質權的設立要注意下列幾點:(1)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2)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質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擔保的範圍;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3)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4)出質人與質權人可以協議設立最高額質權。(5)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動產質權的效力 第一,質權設立的生效要件是質物的交付。 第二,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質權人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 第四,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務並返還質押財產。 第五,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美食的,應當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動產質權效力: 一、交付質押財產是質權的生效要件 動產質權的標的是動產,動產具有易於轉移、難以控制的特點,為了保障動產質權的實現,也為_『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本條規定動產質權的設立以交付為生效要件。 二、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出質人與質權人訂立動產質權合同,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在移轉質物的佔有之前,並不發生擔保物權的效力,出質人只有實際移轉質物交付到質權人佔有時,質權才發生效力。
“動產質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由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該動產依法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例如以字畫出質設定的質權。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動產質權的設立要注意下列幾點:(1)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2)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質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擔保的範圍;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3)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4)出質人與質權人可以協議設立最高額質權。(5)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動產質權的效力 第一,質權設立的生效要件是質物的交付。 第二,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質權人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 第四,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務並返還質押財產。 第五,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美食的,應當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動產質權效力: 一、交付質押財產是質權的生效要件 動產質權的標的是動產,動產具有易於轉移、難以控制的特點,為了保障動產質權的實現,也為_『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本條規定動產質權的設立以交付為生效要件。 二、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出質人與質權人訂立動產質權合同,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在移轉質物的佔有之前,並不發生擔保物權的效力,出質人只有實際移轉質物交付到質權人佔有時,質權才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