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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名初中家長。我們朝陽市每年都會有一種現象持續了很多年。在校老師會向學生家長推薦初三畢業後的預科班,預科班收費很貴2500一個人,每個教室70多人,此預科班由教育機構組織,每去一名學生給初三班主任返1000元至1500元之間不等。比如,我是朝陽市第四初級中學的家長,四中一般都會被班主任們和初三年級組長推薦到朝陽市鼎盛教育培訓學校,朝陽市第五初級中學的初三學生會被班主任推薦到朝陽博林教育培訓學校,朝陽第一初級中學的學生會被推薦到朝陽創維教育培訓中心。每年1月開始班主任會向家長施壓報名,孩子還沒畢業不敢不報名,也沒有相關部門能制止此行為,每年都是規律,拿不出實質證據,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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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高中學習管家

    培訓中心與在校老師合作是否合理呢?

    培訓中心和在校老師合作,我相信一定是在課餘時間,更多的是在高數假期,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增加收入,無可厚非,沒有那部法律規定,老師課餘時間不能倒培訓機構講課,也沒有哪部法律規定老師函式假期只能待在家裡。老師也是人,也有家庭,工資收入不高,倒培訓機構講課掙點零花錢,貼補家用合理合法,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如果說有地方規定老師不允許到培訓機構講課,那如果老師家庭困難,誰來給提供幫住呢?

    再者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也有利用週末給婚慶公司提供車輛掙點外快,或到一些機構幫忙掙點外快,這有什麼呢?不都是利用課餘時間增加收入嗎?

    在校老師和培訓機構聯合,可以說是強強聯手,培訓機構提供優質美觀亮堂的場所,提供學生和老師安全保障,在校老師提供一線授課經驗,能真正讓學生有很好的學習效果,提升學生的成績,老師拿到一些補償,這可以說就是雙贏!老師可以利用課餘時間增加收入,培訓機構也能有收入,學生和家長也都很滿意,何樂而不為呢?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對此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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