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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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眼兔兔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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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義之聲999
按照國家的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你與用人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都明確規定員工離職時用人單位必須同時開具離職證明,代理社會保險等相關轉移手續,而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那麼像你這種情況,你可以去找原來公司的人力資源部說明情況,去開這個證明。如果公司拒絕開證明。你詢問清楚拒絕你的原因。同時做好證據保留。然後拿著相關證據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你很著急,你去跟他們說,你申請勞動速裁。在這裡呢,我還是建議你儘量跟原來公司協商解決,因為畢竟你用離職證明這個東西也挺著急。如果真正去申請勞動仲裁,也是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精力。如果僅僅為了開一張離職證明的話,我個人感覺很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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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爬蟲時代
我們首先要弄清楚是自己自願離職,還是公司讓他離職和讓他離職的原因,要根據情況來解決,當然能夠協商,和氣處理最好
需要搞清楚糾紛的責任在哪,如果是企業問題就走仲裁途徑解決,如果是員工問題也可以協商解決,在解決完問題後正常辦理,如果企業因為這個問題不予辦理,可以向行政機關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