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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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律師胡獻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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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侍江律師
所謂的律師助理,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只拍執業律師和等待正式執業的實習律師,他們都有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證件。至於所謂律師助理、法院離退休工作人員協會人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家叫他律師,我怎麼說?我總歸不能說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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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區域性天晴
自稱律師的律師助理,一般是 有透過司法考試,在律所實習律師執業的學徒,不是律師,無執業資格,不能單獨執業,尤其是不能單獨庭審、會見、閱卷。
當然,有些發財的律師也可以請律師做助理的。
但是,即使是律師做律師助理,單獨參加庭審、會見、閱卷,也需要當事人委託書!否則不會被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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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9866520236700
如果透過司法考試的助理,最多也就當一年吧,跟律師的確是沒什麼太大區別。而且我遇到的情況是,你已經表明了律師助理的身份,別人下次來找你時還是很尊敬的稱呼你律師......就是個稱呼吧
從來沒有律師助理這個學術或專業稱謂,律師界只有執業律師和律師實習人員(實習律師)之分。所謂的律師助理有實習律師,也有執業律師。所以律師助理說自己是律師,沒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