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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影視大本營77

    首先是能不離就不離,畢竟走在一起不容易,先到問題的根源,共同面對解決。如果是非離不可,那就要想一想財產劃分問題。對方要20萬,提前是你的家產有多少,怎麼分配家產,這個你需要諮詢律師,走正確的法律程式。離婚了也要考慮女方以後的生活,合理分配,儘量減少不必要的爭執和官司,好聚好散。

  • 2 # 豆漿jia油條

    在經濟情況允許的基礎上看女方是否值得 如果是女方背叛或者類似過分的事情 那我不會拿一分錢給她 如果不同意的話直接走法律程式 如果是兩個人沒有了感情 或者是經常出現矛盾或者吵架等自身因素可以協商 條件允許可以同意 畢竟曾經愛過 也是曾想努力和你一輩子的人

  • 3 # 賺錢養CC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離開也該體面的離開,好聚好散。

    考慮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允許支付這20萬,其次考慮女方的付出值不值得這20萬。

  • 4 # 少東家的Vlog

    離婚和分手不同,女方要20萬?是一次性要20萬還是?要分幾點去考慮。

    一、你倆結過婚,你們的財產就是共同財產。如果你們倆的總財產超過40萬了,女方要20萬也是正當的。

    二、如果你倆有一方有嚴重的過錯,比如出軌,法院在判決財產時會考慮這方面的。這個問題,你必須要考慮到。

    三、如果你覺得女方拿20萬不合理,你可以走法律程式,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能不去法院最好不要去。

    生活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如意,如果真的受夠了,就分開吧。財產也是身外之物,開心最重要。

  • 5 # 揚揚nice

    你們當時是怎麼走到一起的呢?真的就過不下去了嗎?有沒有試著跟妻子好好溝透過呢?

    真的是要離婚的話,她提出的20萬,要麼是女方不想離,要麼就是你是過錯方

    現在離婚的理由五花八門,當然有那種單純就是為了錢而結婚離婚的,日子是自己的,有沒有辦法過下去,自己最清楚,努力過就好,不辜負配偶,不辜負自己,以後不後悔就好!

    不過離婚這個事情,如果雙方都溝通好了,很好離,如果沒有溝通好,太多的牽絆的話,是一件麻煩的事情,最終不過是上法庭調解,或者法庭判決。

    不管怎麼樣,如果你們有孩子,請不要傷害到你們的孩子!孩子是無辜的,不要讓她的世界崩塌,孩子以後的路還很長,要保護她的童心 真心和愛心,即便離婚了,告訴她我們依然愛你!

  • 6 # 人在天涯看娛樂

    如果經濟允許的話,給對方20也未嘗不可,畢竟對方是你曾經愛過,擁有過的愛人,現在不愛了,放手了,給點補償也應該。最重要的是你解脫了,你手裡壓根就沒有20萬的話,只能跟她好好談了,要不然就分期。

  • 7 # 水潤巖坤

    我想得先知道你們家原本共有資產多少吧,這20萬是否超過了共有資產的一半,可你只提出了一個簡單片面的問題,你讓別人如何作答?

  • 8 # 劉梓軒的劉

    如果真的感情破裂,不能再生活下去了那隻能離婚。

    女方問你要20萬那要看你們的共同財產有多少,如果你們的共同財產有40萬及以上,那麼她的要求並不過分,應該給她。如果沒有這麼多那就另當別論了。

    說到底夫妻一場,儘量做到好聚好散。能協商最好,協商不了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訴了。

  • 9 # 高中歷史精題解析

    婚姻好聚好散。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

    首先沒離婚之前,你們的收入或者債務都是你們夫妻雙方共同的。

    如果真的要離婚,建議諮詢律師,走法律程式,由法院來判決夫妻雙方的財產劃分,並不是說她想要20萬,就給20萬。

  • 10 # 美麗眺望

    為什麼要離婚?原因真的有很多,但如果不是原則上的還是算了吧!第一,對孩子傷害真的很大!第二,你自己以後找到的人又會有新的問題出現,每個人都會有缺點,你不能保證下一任會更好!如果真是要離婚,看自己的經濟條件是否允許,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就和對方好好談談,確實不行的話就上法庭吧!另附一句: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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