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被告律師僅僅說了一句被告沒有證人出庭作證,法院有必要依職權調查。沒有申請,然後法院就依職權調查,去給被告所找的證人錄口供,法院直接介入實體爭議調查,此種嚴重偏袒被告的行為違法不?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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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若水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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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貝西先生
按規定應該書申請法院依職權調查,如果書面申請有困難,也可以口頭申請,但法官必須記錄在案,且當事人需證明書面申請困難的證據。只憑當事人一句話,法官就依職權取證,程式上有暇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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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徐浩律師
法院可以依職權進行調查取證,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如被調查證人系國家公職人員,非法院不能行為且對案件具有直接影響的,法院會依法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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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暱稱被自己搶佔了
如果證人證言對案件有影響,你覺得法官該不該調查呢,調查了對另一方不公平,不調查對提出人不公平。
可以以誰提出誰舉證為由,拒絕採納未出庭人員的證詞,也可以自己實際調查。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單說這一點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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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律師少卿
民訴法規定,法官為查明事實,可以依職權調查。法官也可以根據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不調查,直接要求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調查不調查,要看法官的心情,也看所在法院的傳統。
法官應當居中裁判,讓當事人自己舉證,誰的證據硬,誰的理由充足,誰就勝。除非當事人確實無法調取,依照民訴法的規定,向法院申請,法院應當調取,否則有違程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