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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講科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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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祥說
這個問題其實透過簡單的邏輯推理,就可以得到答案:
1、一個物體只有自身發光或者反射光線至人眼,我們才能看到這個物體
2、同理,我們能觀察到的宇宙,只是宇宙中有光線能夠到達地球的那一部分空間,無法將自身的光線投射或者反射到達地球的宇宙空間,無法被我們看到
3、因此,無法被我們透過光線觀測技術“看到”的宇宙空間,意味著那裡的光線無法到達或者還沒有到達地球
這要看對宇宙怎麼解釋了。不同的解釋結果不同。
宇宙的三種可能的形狀如果把宇宙解釋為從宇宙大爆炸開始,膨脹到今天而形成的空間。那麼宇宙邊緣的光永遠也無法到達地球。宇宙大爆炸發生了有138億年了,而我們觀測到最遠的距離是465億光年外的星體。也就是說,宇宙膨脹的速度遠遠大於光速。就像一輛時速100千米的車在一條以時速300公里變長的路上行駛一樣,它永遠也到達不了目的地。
如果把宇宙解釋為我們能夠觀測到的或者影響到的空間。那麼,能!對於我們的物理學有意義的只能是我們能夠觀測到的或者能夠影響到的東西。其他的對於物理學是無意義的。所以,目前我們能夠觀測多遠,我們的宇宙就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