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議》第177條: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 若欺妄更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
女方不知情,不究,可全額收回嫁妝(幾乎不用退還彩禮)。
女方知情而嫁,則杖100。嫁妝彩禮各退。
男方如故意欺騙,加重50%刑事處罰。
《宋刑統》幾乎照抄唐律。
清代照抄明律。
明代法律已經明顯寬鬆一些,不過明確規定後婚無效,90杖。
如果女方知情,則雙方嫁妝彩禮各退。如果女方不知情或者被欺騙,則男方需退賠兩倍嫁妝(以補償女方實際損失)
但法律從不承認平妻,宗法亦不認可。平妻不能入祖墳,如果不想讓子女當奸生子,就須以妾禮拜見正妻。所以平妻還是妾。
不是說兩個女人是一個男人的兩妻,而是堂兄弟妯娌(堂兄弟則是這個男人客串的)關係。這兩個家庭在法律關係、宗祧繼承、私有財產等方面,禁止合併。
《唐律疏議》第177條: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 若欺妄更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
女方不知情,不究,可全額收回嫁妝(幾乎不用退還彩禮)。
女方知情而嫁,則杖100。嫁妝彩禮各退。
男方如故意欺騙,加重50%刑事處罰。
《宋刑統》幾乎照抄唐律。
《大明律—戶律》:若有妻更娶者,亦杖90,(後娶之妻)離異(歸宗)。清代照抄明律。
明代法律已經明顯寬鬆一些,不過明確規定後婚無效,90杖。
如果女方知情,則雙方嫁妝彩禮各退。如果女方不知情或者被欺騙,則男方需退賠兩倍嫁妝(以補償女方實際損失)
自唐代開始,平妻出現。但法律從不承認平妻,宗法亦不認可。平妻不能入祖墳,如果不想讓子女當奸生子,就須以妾禮拜見正妻。所以平妻還是妾。
乾隆搞的兼祧制不是說兩個女人是一個男人的兩妻,而是堂兄弟妯娌(堂兄弟則是這個男人客串的)關係。這兩個家庭在法律關係、宗祧繼承、私有財產等方面,禁止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