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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陽數學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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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湘E我反對
“分配工作不公平”界定應有依據,如國家法律法規,上級規章檔案,學校相關制度等,能有確定依據,可據理力爭公平,正式方式與負責人溝通,可向單位工會組織尋求支援幫助,也可向學校的上級管理部門反應,有侵權侵犯利益且能提供證據,甚至可訴訟法律。但狹隘的認為不公,個人利益為目的,則建議加強個人修養,改善心態,積極主動承擔工作責任,向同事中優秀人員學習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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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喜歡吃煎餅
1.樹立良好的心態,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不論哪個領導,分配工作都不可能平均。
2.也許因為你能力突出,別人不能勝任工作,只好讓你多做了。
3.如果你的確有能力,能按領導意圖完成工作,多做點沒什麼,你要讓校長知道你的工作繁重 但是,不要向校長抱怨,時間稍長,校長會認可你的,你也要向校長爭取你的利益。
4如果你的確因能力原因,不能勝任工作,你也要提出來,身體健康最重要,別太折磨自己。
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的事,做為工作人員,應以大局為重,以學校全域性為重。當然,若是領導故意為之,當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