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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圳持久迷人哥

    這個不需要怎麼樣去反擊,應該是要慶幸你自己終於自由了,對一個能把你甩了的人,證明你在她眼裡是可以輕易放棄的,不值得她去珍惜,也代表她不值得你再去做任何沒有意義的事情。她不想看更加假裝看不懂。反擊她更加證明你自己的心胸太狹窄。

  • 2 # 鄧興

    我認為感情這事,有言道,“剪不斷理還亂。”若然於自己無大礙,又不造成傷害,而且不涉及法律和為人,更非是要作出決絕,那麼就默默地原諒他(她)吧。其實,有些事情,過了就過了,也不必再追究,也許他(她)也有不告訴您的苦衷。

    如果被利用了,受到了人身傷害,應該當面質問原因,如果是故意傷害,不能忍。如果是被逼無奈的,告訴對方希望對方馬上制止這種事。有困難一起解決,如果對方不想的話,應該遠離。

    除非他(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各種理由,各種利用,那就是他(她)的做人原則問題,這您就得重新審視一下他(她)。好好珍惜眼前人,寬容而不縱容。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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